竞技体育人才流动问题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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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竞技体育人才流动问题研究摘 要:以经济学和社会学的相关理论作为研究的理论基础,研究当前竞技体育人才流动的途径、形式和特点,分析竞技体育人才流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研究认为,建立人才流动与退出评估机制、完善利益表达与决策机制、制定方案,对人才的流动实施引导与有限限制及完善政策法规,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是解决人才流动难题的重要措施。此外,应采取多种措施,避免人才资本产权纠纷。在人才流动过程中兼顾多方主体利益均衡,妥善处理人才流动与培养的关系。 关键词:竞技体育;人才流动;人才培养;运动员;教练员 中图分类号:G808.1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2076(2013)01-001

2、6-05 近年来,随着人才市场化的逐步发展和竞技体育人才效益观念的不断提高,全国各区域、各项目都出现了大量的有序与无序并存,同时兼具区域化与国际化的人才流动现象。人才的合理流动在有效促进体育事业顺畅发展的同时,也逐步成为困扰各级管理部门和竞技体育人才发展的瓶颈,部分区域与项目不乏出现人才流动影响体育事业发展的问题。在人才市场化与政府从“大政府”向“有限政府” 、从“全职能”向“有限职能”转变这一前提条件下,多角度审视人才流动现象,解析并客观评价人才流动背后的深层次原因,破解人才流动难题成为促进我国体育事业顺畅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 2竞技体育人才主要包括运动员、教练员、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等,其中

3、作为竞技体育训练与竞赛的直接参与者,运动员的流动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同时,不少区域在人才流动的争夺中有着更高的视野,已把人才争夺的重点逐渐转向优秀教练员的争夺,此种理念直接推动了本区域人才的培养。因而,在优秀运动员流动成本加大、难度提高的情况下,教练员的流动逐渐成为竞技体育人才流动的新趋势,本研究着重论述优秀运动员与教练员的流动。 竞技体育人才的流动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人才流动,是改变人才隶属关系的流动;广义的人才流动,除了改变人才隶属关系的流动,还包括各种不改变隶属关系的交流活动1。并且,从更大的范畴看,竞技体育人才在退役后或在本行业内从事训练与管理等工作,或跨行业流动、从事其他类型的工

4、作。因而,竞技体育人才退役或退出本行业从广义上讲也是一种流动。本研究所指的人才流动包含人才在竞技体育领域的暂时性或永久性“退出” 。 1 竞技体育人才流动的途径与形式 1.1 竞技体育人才流动的途径 竞技体育人才流动主要经以下几个途径,即纵向与横向,顺流与逆流,也有从高到低,还有专业到业余、业余到专业等。涉及区域性质的有国际范围、全国范围即省(直辖市)际间、本区域内的横向与纵向流动。涉及人才属性的有专业队内部、职业即俱乐部间、业余之间的横向(交叉)与纵向流动。以上流动皆存在顺流与逆流的形式。此外,还有一种亟待我们予以关注并日益成为社会问题的流动现象,即人才退出竞3技体育领域,流向(主动或被动)

5、社会其他领域,且由于竞技体育行业的特殊性,绝大部分表现为单向流动。 1.2 当前竞技体育人才流动的主要形式 当前,由于政府体育部门的有效投入需要市场主体的参与,且各参与主体的利益需求日益明确,因而对运动员、教练员资源配置性质的流动不断增多。且出于合理配置竞技体育资源,发挥举国体制优势,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等目的,竞技体育人才的流动形式也日益多样化。其中,教练员在竞技体育领域的流动主要表现为从事竞技体育管理、执教高水平运动队、援外或引进及区域内流动;领域外的流动多为从事群众体育、进入教育系统或自主择业。运动员在领域内的流动主要有协议交流、互换、买断、租借或俱乐部性质的流动;领域外主要表现为经商、从政

6、、进修学习等形式。 目前,围绕全运会进行的运动员交流范围与数量不断扩大,最具代表性的形式为协议交流和一次性买断。同时,随着部分项目由专业化向市场化和职业化的变迁发展,职业或兼具专业与职业双重身份的运动员转会也成为国内流动的主要形式。 2 竞技体育人才流动的特点 竞技体育人才的流动,源起于利益流动机制的变化和利益流向的变迁。由于竞技成绩来源的稀缺性和人才培养的长期性,项目优势、经济优势以及围绕奥运和全运的周期性全国人才流动日益普遍。且随着项目的职业化、市场化和商业化的逐步发展,市场调节机制在国际和全国范围内的人才流动中逐渐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42.1 项目优势成为人才流动的先决条件 互补性的交流

7、发生比较普遍,主要出现在优势项目与非优势项目之间的运动员交换,而可以不考虑交流双方的经济发展水平。如广东把自己的非优势项目赛艇运动员交流到具有赛艇项目优势的四川省,而四川省可以把自己的非优势项目体操运动员交流到具有体操项目优势的广东省,这样达到互补性的交换,从而可以使双方各自的弱势得到对方优势的补充。此外,还有欠发达地区优势项目人才向发达地区非优势项目流动也是人才流动的一种主要形式2。 不难发现,不管处在经济发达地区还是欠发达地区,人才交流主要针对某地区的优势项目人才(优秀教练员、优秀队员、一般队员甚至是后备力量人才等) 。 2.2 围绕奥运会和全运会的周期性人才流动现象日益明显 人才的合理流

8、动本意是实现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但由于当前体育部门的业绩主要是靠竞技成绩体现,而全运会对于一省体育部门的重要性和奥运金牌计入全运成绩的计分方法使围绕全运会的人才流动现象日益明显。如十运会协议交流运动员中,协议期限在 2 至 3 年的运动员分别为占总交流人数的 82.6%,4 年及以上的仅占 12.2%,甚至许多运动员随着全运会的结束交流协议期限也将期满3。 2.3 国际性流动和全国性流动日益普遍 随着我国竞技体育职业运动员转会制度的完善、体育人才流动形式的多样、市场化进程的加快,以及人们效益观念的不断提高,全国性的人才交流越来越多,人才流动的范围从区域性流动转向了全国性。且随5着一些项目竞赛水

9、平的日益提高、国内人才培养意识的改变或经费投入的日益加大,人才的国际性流动也日益普遍。如国内联赛吸引了大批的国外优秀选手如乒乓球奥运冠军柳承敏、美职篮 JR?史密斯和累计转会身价世界第一的法国足球前锋阿内尔卡。我国篮球运动员姚明、易建联等也先后出战世界篮球顶级联赛。 3.5 制度的问题使竞技体育的公益属性受到削弱甚至损害 竞技体育承担着部分创造竞赛观赏价值的社会公益属性,但在当前的竞赛体制下,尤其是全运会的竞赛过程中,由于人才交流制度中“双计分”形式的存在,以及政府体育部门追求狭隘的部门或个人利益、成绩至上等意识,不时出现损害竞技体育社会公益性质的假赛等事件。2005 年 10 月 13 日的

10、十运会女子无差别级柔道比赛,在辽宁选手、奥运冠军孙福明和辽宁交流到解放军队的闫思睿之间的比赛中发生了孙福明将自己“一本”的假赛事件。 3.6 经济原因使人才流动日趋集中,利益不平衡状态加剧 人才的合理流动,使更多的地方体育单位提高了竞技水平。但由于经济的原因,很可能成为资源投入大省相互合作打压竞争对手的工具。经济发达地区凭借其强大的经济手段往往能够较为顺利地使人才“流动”到本省,造成其他省份人才的流失,从而出现比赛成绩日益集中,逐渐加剧竞技利益的区域不平衡发展状态。 3.7 人力资本产权分割的复杂性导致人才流动出现多种问题 人力资本产权就是指人力资本所有者拥有的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

11、处分权组成的权利束。人力资本的所有权对其他各项权能6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保证所有权的实现,产权束的实施才有保障。体育人才的人力资本和其他人力资本一样都是后天的努力和投资所形成的2。众所周知,与欧美许多国家不同,我国的体育体制从解放后就一直沿袭举国体制,运动员人力资本是国家各级体育机构的管理者和教育者、运动员家庭和自身共同投资形成的。运动员人力资本产权既具有纯公共产品性质又具有准公共品性质,对运动员人力资本产权进行清晰界定的成本是非常高的,这就形成了“产权困境” 。由于现阶段我国竞技体育中的运动员成绩的产权没有很好解决,在有关运动员在竞技体育领域内流动和转会等问题上,造成诸多矛盾,出现了如何智丽、

12、焦志敏、王治郅、田亮等事件7。即使是运动员选择流出竞技体育领域,也会出现很多风波。如女子冰壶世锦赛冠军周妍,在 2010 年申请退役即受到了体育行政部门的批评,理由是国家在人才培养过程中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但是,从经济学角度出发,运动员竞技能力的获得应视为其与国家资源的产权合资行为,运动员拥有对于自己的人力资本的处置权。显然,在其申请退役的过程中,其处置权由于产权分割与计算的复杂性受到了忽视。上述问题制约了体育人才市场的运行,影响了我国竞技体育的发展。 此外,现行较为常见的运动员职业俱乐部产权机制,在运动员合理流动及流动后也会出现很多问题。目前,大多职业俱乐部并未买断运动员产权,施行

13、的是所谓的“双轨制” ,教练员和运动员在流动过程中经常会受到体育行政部门的干扰。且竞技体育人才没有长期有效的俱乐部身7份,导致运动员与俱乐部关系不稳定,运动员责任心与归属感不强,俱乐部也没有稳定的人力资源,从而出现运动员消极比赛,俱乐部自身缺乏造血功能等。 3.8 无序的流动严重挫伤了流动双方培养后备人才的积极性 竞技体育人才流动中的盲目、无序流动,使部分省份可能出现将工作重心从后备人才培养转移到“人才交流”上。而这一问题,对于流入与流出双方都可能存在。 交流协作的风行,让体育强省从弱势地区“挖”走尖子运动员的例子越来越多,而且这种“挖”并不仅局限于运动员,不少优秀的教练也被“一锅端” 。而在

14、这些体育弱势地区,特别是西北、西南等省市,这种“挖”人才的现象极大地挫伤了他们的积极性,陷入的“恶性循环”只能让他们越来越“弱” ,这无疑会影响到该地区的人才培养工作8。 另一方面,全运会的举办具有检验训练成果、备战奥运的功能,但由于人才流动注重当前成绩的原因,一些极具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运动员失去了锻炼机会,尤其是强势地区盲目引进人才可能会促使本区域优秀的教练员和运动员丧失继续训练的积极性。 4 建议 4.1 建立人才流动与退出评估机制 从稳定人才队伍、考虑人才长效发展的视角出发,建立竞技体育人才流动与退出评估机制。在竞技体育人才领域内外流动中,对其综合能力,包括专项技能、性格特点、知识结构

15、等事先评估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在此基础上,对向领域外流动人员进行专门辅导与培训,以期打消其流8出后的顾虑并实现长效发展。尤其需对人才的退出保障机制予以关注,并适时地建立竞技体育人力资源评估与预警机制。 4.2 建立与完善利益表达与决策机制 结合现有国情,完善人才利益表达与决策机制。在当前专业体育体制下,建立运动员、教练员自愿组织的委员会,政府部门推出工会,或在单位工会中设立专门的委员会,是解决人才利益表达的一个方式。在职业俱乐部产权体制中,经营者推出工会,建立“联盟” 。 4.3 兼顾利益均衡,妥善处理人才流动与培养的关系 在人才流动的主体博弈过程中,必须兼顾各主体的利益均衡,以利于竞技体育的长

16、期、健康发展与体育项目地推广。各利益主体在人才流动过程中应妥善处理好人才流动与后备人才培养的关系,不能因一时的利益损害到后备人才培养的长效性。避免盲目地为引进而引进,从而失去锻炼后备人才的机会,损伤本区域教练员和运动员训练的积极性。 4.4 采取多种措施,避免人才资本产权纠纷 针对举国体制下人力资本产权核定及分割的复杂性,针对人才的人事身份事先进行约定,签订各类协议,并针对后续培养、成绩利益分割、流动、退出及经济补偿等问题进行明确约定,并明确发生纠纷时的诉讼渠道及程序。 4.5 制定方案,对人才的流动实施引导与有限限制 实施竞技体育人才交流方案,必须考虑我国地区经济发展与资源投入不平衡的现状,

17、着重考虑方案实施的地区性布局与阶段性划分,对于西部地区竞技体育弱势省份应从制度和政策上加以扶持。 94.6 完善政策法规,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 政府体育部门责无旁贷地应发挥其指导作用,完善各种法规,建立体育人才市场和人才数据库,加强对全国的体育人才交流工作实施宏观调控和科学化管理。同时,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机制与政府、法律法规的监督机制,充分调动利益各方的积极性。 参考文献: 1罗普磷,等.我国竞技体育人才交流现状的初步研究J.西安体育学院学报,2000(7):10. 2潘慧文,等.竞技体育人才交流与本土人才培养的关系探讨J.山东体育学院学报,2004(4):17-18. 3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科成果OL.http:/./. 4黄毅.我国竞技体育利益问题研究M.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10:99,231-233. 5周洪珍,周进国.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投入与产出效益研究J.中国体育科技,2010(1):65-66. 6刘岩.辽宁省竞技体育人才外流的原因及对策研究J.体育科技文献通报,2007:97-98. 7俞继英,等.我国竞技体育人才流动和人才市场J.体育科学,2004(1):2. 8高明华,等.运动员人力资本“产权困境”与俱乐部模型J.体育科学,2009(5):5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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