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图里迪学派的中正思想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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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马图里迪学派的中正思想研究摘要:马图里迪学派(El-Maturidiyyah)系伊斯兰教逊尼派教义学的两大支柱学派之一。在伊斯兰社会转型时期,马图里迪学派从当时多民族、多宗教的社会现实出发,建构了一个旨在论证和阐述伊斯兰教义的学科体系,为多元的伊斯兰社会奠定了统一的理论基础。这一体系不仅注重理性的作用,而且倡导宗教的宽容、温和与中正,开创了以中正原则为基础的逊尼派教义传统,成为历代穆斯林中正主义的思想源泉。加强对马图里迪学派的研究,不仅对正确把握当代阿拉伯世界伊斯兰主流思潮“中间主义”的历史渊源,发扬伊斯兰教中正思想以及抑制极端主义思潮有极大的帮助,而且对促进我国与伊斯兰世界的文化交流,加深

2、双方的合作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关键词:伊斯兰教义;逊尼派;马图里迪学派;中正思想 文章编号:1673-5161(2013)02-0092-14 中图分类号:G03 文献标码:A 先知穆罕默德归真后,随着伊斯兰教的对外传播和伊斯兰国家版图的迅速扩张,阿拉伯穆斯林受到了来自不同宗教文化和哲学思想的冲击。伊斯兰国家境内原有的基督教文明、犹太教文明,以及大量翻译引进的希腊、波斯等东西方神学与哲学思想,使穆斯林群体信仰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和挑战,催生了伊斯兰教义的种种新问题。伊斯兰教义是穆斯林思想的最高指导原则,穆斯林内部因对教义的不同理解和外来思想对2教义的冲击,在有关伊斯兰教义的研究、探讨和论争中

3、,衍生出诸多教派和学派。截至马图里迪时代,伊斯兰世界的宗教、教派和学派呈现一派多元庞杂的景象。穆斯林大众徜徉于各种哲学思潮中的同时,也因诸多学派秉持的保守与自由、宗教与世俗等迥异的特质而产生了种种疑惑与困顿,因此,他们期待权威教义学者来解惑释疑。 一、马图里迪学派的形成与传播 马图里迪学派产生于阿拉伯阿拔斯王朝时期割据的王朝萨曼王朝,该王朝管辖的核心区域河外地区(中亚地区)是东西方学术的交汇点和中心,亦即一个多宗教、多教派、多学派和多思潮的地区。马图里迪学派奠基人在那里接触和学习了祆教、摩尼教、新马兹达克教、佛教、基督教和古希腊哲学等东西方宗教与哲学,并对伊斯兰早期的穆尔太齐赖派、盖德里耶派、

4、贾卜利耶派和哈什维耶派等教派与学派有了系统深入的研究。在这些宗教、教派、学派和哲学等不同的思想体系面前,如何对待它们不仅是关乎内部分歧和矛盾调和的理论问题,而且是一个关系到幅员辽阔、多民族和多文化的伊斯兰国家的穆斯林,如何看待异质文化以及如何与不同文化背景的非穆斯林和睦共处的社会现实问题。 马图里迪是一个虔诚的逊尼派穆斯林,对逊尼派信仰矢志不移,其名著认一论 、 逊尼派经注及被穆斯林大众授予的“逊尼派教义伊玛目”之冠就证明了这一点。他以古兰经和“圣训”为理论依据,以伊斯兰教普世、灵活之特征和开放、兼容的思想为指导,从伊斯兰教义的角度,给处于内忧外患和历史性转折时期的穆斯林社会提供一个中正温和的

5、解决方案,为伊斯兰文化与其他文化多元并存、相互借鉴、和3睦共处提供了理论基础。同时,从一个更长远的视角加以审视和研究,最终得出自己的结论,建构了开放、理性、温和、中正的伊斯兰教义学体系。 (1)马图里迪的生平与著作 史料关于马图里迪的记载很少,在仅有的这些记载中,多是对他的赞誉,如哈奈菲派学者加西姆本盖特卢布加在其传记之冠中提及马图里迪的著作及其尊师伊玉迪,但忽略了马图里迪的生平。著名学者塔什库卜拉本扎德在幸福的钥匙中指出,逊尼派在教义学领域的领袖有两位,一位是哈奈菲派的,另一位是沙斐仪派的,其中哈奈菲派的领袖就是马图里迪。 马图里迪全名为艾布曼苏尔穆罕默德马图里迪,他出生于河外地区撒马尔罕附

6、近的马图里迪村。因卒于撒马尔罕,故又称撒马尔罕迪。有学者考证,马图里迪是麦地那望族艾布阿尤布安萨里家族的后裔,但因其依据不足,没有被其他学者认可。马图里迪出生年月不详,有学者根据他的老师穆罕默德本穆加提拉济的卒年(即伊历 248年)推断,认为马图里迪可能生于伊历 238 年左右,因为师从这位法学家和圣训学专家,学龄不应小于十岁。马图里迪先后师从穆罕默德本穆加提拉济(?伊历 248 年) 、艾布奈斯尔艾哈迈德本-阿拔斯、艾布拜克尔艾哈迈德本伊斯贺格、奈西尔本布勒希(?伊历 268 年) 。这四位学者都是艾布哈尼法的再传弟子或再传弟子的门下。 马图里迪毕生潜心于古兰学、圣训学、伊斯兰教法、教义等,

7、他博4学多才,精通阿拉伯语和波斯语。他也曾多次游学,与许多教法学家、圣训学家进行切磋和辩论。马图里迪以其渊博的知识获得了认可和支持,最终成为逊尼派两大教义学派之一的奠基者。在关于伊斯兰教义的激烈论争中,马图里迪捍卫了逊尼派教义思想,在逊尼派教义学上做出了卓绝贡献,藉此享有“逊尼派领袖” 、 “正道的伊玛目” 、 “教义学家的伊玛目” 、 “穆斯林信仰的纠正者” 、 “人类思想的评论家”等诸多美誉。 虽然我们对马图里迪的生平知之甚少,但他留存于后世的著作却很多,而且大多保存比较完整。马图里迪一生著述丰硕,涉及经注学、教义学、教法学等,其中最主要的著作有: 1 逊尼派经注 。此作是以逊尼派教义、教

8、法学说为基础的一部古兰经注释巨著,共有 10 册。在该著作中,马图里迪采用了分析、辩证与批评的方法,在前人成果的基础上对古兰经进行了注释。在马图里迪之前,学者们对古兰经的注释局限于以传闻注释,很少加入个人见解,也甚少采用分析、辩证与批评的方法。相较于此,马图里迪的古兰经注释有所创新,为后人开启了以理性与传闻兼容并蓄的注释经文之门。 2 认一论 。这是有关伊斯兰教义的一部名著。该著作是了解马图里迪教义思想的基本原始资料,亦是了解早期伊斯兰教各大教义派别思想观点以及当时流行的其他宗教或哲学思潮的主要文献之一。其内容涉及真主、天使、经典、圣使、复生、后世、乐园和火狱等相关信仰问题。有学者指出,从逊尼

9、派经注和认一论这两部著作看,马图里迪是真正意义上的逊尼派教义学和古兰经见解注释的奠基者。 5除以上两部著作外,马图里迪还有许多有关伊斯兰教义、教法等方面的著作,诸如信仰 、 沙里亚法源 、 辩论集 、 论文集 、 论穆尔太齐赖派的空想 、 驳艾布穆罕默德巴希里德五则 、 驳格拉米特等。然而,仅有逊尼派经注和认一论得以出版面世,其他著作或流失或未出版。 (2)马图里迪的思想渊源 马图里迪的四位老师都是艾布-哈尼法的再传弟子或再传弟子的门下,在教法上都属于哈奈菲学派。艾布哈尼法是伊斯兰早期著名的教义学家和教法学家,被尊为“大伊玛目” ,哈乃斐教法学派系他所创,因他以个人意见和灵活创制法律著称,故哈

10、乃斐学派又有“意见派”之称。艾布哈尼法学识广博,精通古兰学和圣训学,在伊斯兰教义和法学领域造诣颇深,其理性与经文相辅相成的论证方法和中正思想独成体系,被认为是第一位在理性与经文之间择取中正之道的学者。他著作颇丰,涉及圣训、伊斯兰教义、法学、伦理等,其流传极广的教义名著有大学 、学者与学生 、 训诫等。艾布哈尼法以前的逊尼派教义以口述的形式传承,他是首位记录逊尼派教义并有专著的学者。马图里迪深受艾布哈尼法的影响,并完全继承了其有关伊斯兰教义和教法的论证方法和思想学说。 同时,马图里迪无论在方法论还是教义思想深刻性方面都具有开创性的意义,正是这种继承和创新使他的教义学论著认一论最终成了不朽名著。该

11、著作是逊尼派教义史上第一部以古兰经和圣训为依据,分析、论证伊斯兰教义的经典著作,亦是真正意义上的教义学论著, 认6一论也因此成为后世学者大力效仿的模板。 尽管马图里迪教义思想源于艾布哈尼法,但在形成过程中他承袭了之前的逊尼派学者的思想学说,糅合了当时的各大学派,如教义派别、哲学思潮和宗教思想,哈瓦利吉派、穆尔太齐赖派、盖德里耶派、贾卜利耶派等的思想在其著作中都有明显的反映。同时,他吸收了哲学思潮的认识论,以及宗教与哲学、理性与经文相结合的论证方法,其著作也含有不少祆教、摩尼教、新马兹达克教、佛教、基督教等宗教的思想。当然,马图里迪是以古兰经和“圣训”为基础,撷取精华、去其糟粕地吸取前人思想。在

12、某种程度上,马图里迪摆脱和远离了当时政治和宗教派别的羁绊和偏见,从宗教对话、文化交流的角度创立了教义思想体系。这也是其教义思想学说在宗教、思想、文化多元的非阿拉伯地区广泛传播的主要原因之一。 马图里迪所创立的教义学思想体系的产生,标志着马图里迪学派思想体系的形成,其教义学名著认一论为马图里迪学派以后的发展提供了立论基础。马图里迪运用经典与理性兼容并处的方法,以其温和、中正的教义思想得到了穆斯林大众的认可。在他与众多弟子的努力下,其思想逐渐传播开来,形成了以他为代表和命名的马图里迪学派。该派与艾什尔里学派共同维护了逊尼派教义,最终成为逊尼派的两大教义学派之一。 马图里迪学派无疑是伊斯兰学术思想史

13、上的一座高峰,在伊斯兰文化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马图里迪在世时,弟子众多,门下培育出了许多著名学者,其学派思想传播地域广阔。马图里迪学派著名学者艾7布迈因奈塞菲在宗教原理证据阐释中指出,布哈拉、整个河外地区乃至土耳其最边远的地域、木鹿和巴里黑的伊玛目们都遵循该派。马图里迪去世后,随着众弟子及追随者在伊斯兰世界的流动与传播,马图里迪学派思想逐渐传播开来。奥斯曼王朝时期,马图里迪学派传播极广,几乎影响到伊斯兰世界各地,从者如织,遂成为逊尼派的主流学派之一。时至今日,埃及、土耳其、伊朗、伊拉克、叙利亚、阿富汗、印度、孟加拉、巴基斯坦和中国等国家都有大量的马图里迪学派追从者。马图里迪学派思想传播地域广

14、阔,追随者规模甚大,在 1000 多年的历史长河中绵绵不绝,影响至今的主要因素就是其思想体系的中正之特性。 二、马图里迪学派的中正思想 马图里迪学派作为逊尼伊斯兰教义学派,从伊斯兰教义的视角,通过与其他派别、宗教和哲学思想代表对话的方法,进行了对伊斯兰教义的研究和探讨,从而探求中正地解决穆斯林内部矛盾的教义思想基础,亦探求对其他宗教或哲学流派追随者进行宣教或和睦共处的方法与思想理念,并就穆斯林大众所面临的内部和外部问题,给予思想和方法上的指引,从而使穆斯林乌玛和伊斯兰社会和谐统一。其中正思想之特点举例如下: (1)哈里发问题 哈里发问题是早期穆斯林内部产生派别的重要原因之一。先知穆罕默德归真后

15、,穆斯林有关哈里发问题的争论,表面看来是政治的,但实际上是以宗教为基础的。对此问题持不同观点的争论者,尽管有时掺杂着政治私心,但其争论的初衷是为了完成宗教义务和得到宗教的满意。8所以,每个派别有关伊斯兰教义的研究,都涉及到了哈里发问题,因而产生了有关哈里发问题的不同思想观点,成为穆斯林内部矛盾的导因之一。 什叶派主张,领导权是伊斯兰教的要素与基本,属于穆圣后裔世袭的特权,不属于公众事宜,公众没有权力推选和议定哈里发;哈里发必须是受真主保护而没有任何过错的人,且由先知亲自指定;阿里就是穆圣所指定的哈里发。而哈瓦利吉派则主张,领导权不是古莱氏人或阿拉伯人的特权,哈里发要通过穆斯林大众正确、一致的自

16、由选举和宣誓效忠而选定,所有的穆斯林无论种族、出身,都可以担任哈里发;被选定的哈里发只要能秉公执法,远离错误与过失,他可以一直留任。若有所偏离,必须罢免,不愿离任者诛杀之;选举伊玛目(领袖)不是宗教义务,穆斯林群体若内部能达成共识,而且一切事务的运作无需伊玛目,可以不设伊玛目。 马图里迪学派针对这两派的观点,以经训与理性的评判依据,进行了积极有效地均衡。该派认为,领导权为穆圣后裔世袭的特权及阿里是穆圣指定的哈里发的观点与事实不符。因为,假如哈里发为继承的特权,那么依照伊斯兰教继承法,穆圣的叔叔阿巴斯比其侄子阿里更有继承权;另外,如果哈里发问题有明文规定,且阿里为明文规定的哈里发,那么它应该是公

17、布于大众的,而不是保密的。事实证明,阿里与其他三位前任哈里发竞选时,没有拿出对他的竞选起关键作用的明文依据,充分说明不存在这样的条文。还有,从阿里和其他三位哈里发的宗教操守和虔诚来看,他们绝不会违背明文规定。其他圣门弟子及穆斯林大众亦绝不9会集体违规,而向阿里以外的三位哈里发宣誓效忠。据此,什叶派有关领导权的主张是不正确的。同时,哈瓦利吉派的观点有违经训教导,不符合伊斯兰教义。因为穆圣说:“领袖将在古莱氏族中产生。 ”艾布拜克尔在“塞吉费”会议上推选哈里发时,以这段圣训反驳了众辅士,且任何人都没有否认它。又据艾哈迈德圣训集记载:“没有领袖而死的人,他的死亡与愚昧时代的人的死亡一样。 ”两段圣训

18、及圣门弟子选举哈里发的事实证明,哈瓦利吉派的观点也是与经训相悖的。 马图里迪学派主张,选举领袖是有经训明文依据的宗教义务,穆斯林群体必须要选举主持聚礼和会礼、执行法律、征收赋税、保卫领土、讨伐叛逆、解决纠纷、维护统一、建设文明城市的领袖;哈里发应从古莱氏圣族中推选;领袖必须要经过穆斯林大众的自由协商、宣誓效忠而委任,因伊玛目之过失或犯错不必要直接罢免,亦不能因其不愿离任而诛杀之,因为,除圣人外,再不会有受真主的保护而不犯罪或没有过失的人。所以,每个人都可能犯错,他应该有弥补过错的机会。他亦因犯罪而不会丢失信仰,不能视其犯罪行为为叛教,而以失去信仰者的身份来对待他。 综上,什叶派的领袖受真主保护

19、而不犯错的观点,会导致过分集权而使领袖不受民众的任何限制,这既不符合四位正统哈里发及其他圣门弟子的做法,亦不符合社会正常发展的规律,会给伊斯兰社会埋下种种隐患。哈瓦利吉派的主张即所有的穆斯林,无论种族、出身,都可以担任哈里发,哈里发的职位不是古莱氏人或阿拉伯人的特权,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与马图里迪的初衷是相符的,但马图里迪因经文依据的存在,对经文的规定做了阐释,最终坚持了经文规定。而哈瓦利吉派的有关伊10玛目的错误与过失、罢免及犯罪者身份之观点,太过极端,因为一个国家领袖的任免中隐藏着众多变数,往往险象环生,甚至引发激烈斗争和流血冲突,如果仅因其过错或违背教律之行为而罢免之或诛杀之,将会带来严

20、重后果。因此,马图里迪学派在处理哈里发问题时,既运用理性判断,又不违背经训的精神,其主张符合伊斯兰社会的实际要求,有着明显的中正特征。 (2)犯大罪者的身份问题 穆斯林犯大罪后是否仍为信士,是早期伊斯兰教派别间争论的教义问题之一。哈瓦利吉派主张,不管犯大罪或小罪,穆斯林只要有了犯罪行为,那就失去了信士身份,他将永居火狱。该派甚至还认为,有违背真理的过失行为或错误观点,也是使信士失去信仰和叛教的因素之一。而穆尔吉埃派则提出了与此完全不同的观点,该派认为,信仰是心的诚信与认识,而功修是肢体的作为,它不是信仰的组成部分。除认识真主与心的诚信以外,一切功修不属于信仰的范畴,放弃它不会伤及信仰的本质。因此,如善功无益于非信士,犯大罪亦无损于信士,诚信者的信仰由于犯罪而不会消失。甚至该派有些人士还认为,只要穆斯林内心诚信,在口头上公开宣布叛教,或在伊斯兰国家一生崇拜偶像,或奉行基督教、犹太教,膜拜十字架,承认三位一体的人,也依然是伊斯兰教的信徒,并具有完美的信仰,将享受天堂。穆尔太齐赖派则提出了两者之间折中的观点,认为犯大罪的穆斯林既不是信士,也不是非信士,而是位居两者之间,后世将永居火狱。该派认为,各派教义学家对犯大罪者的称谓没有分歧,都一致把犯大罪的人称为作恶者,而分歧在于犯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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