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民国“三大奇缘”提起民国时代著名的“才子佳人” ,一定绕不过三桩婚姻,其一,梁思成和林徽因;其二,郁达夫和王映霞;其三,徐志摩和陆小曼。至今,他们之间美丽动人的故事依旧在耳边萦绕,似乎写进历史的“民国奇缘” ,给后人平添了一言难尽的人生滋味。 其实,这三对新人的经历、名望、品质,还有文化成就太丰富了,已经到了不必细谈的地步。所以选中她们,主要基于三点,其一,三对有情有意的恋人中间,女性都称得上是货真价实的绝世佳人,她们的美名盖世,足以倾国倾城;其二,这些美丽女子,都有足以匹配的丈夫,名重一时,无可替代;其三,他们都曾遇到过轰动一时的“婚姻危机” ,差别只在于,有的破裂,有的没有破裂。这样一来
2、,作为研究对象,就有了某种“恒定性” ,也称得起“一致性” 。同时,也具备了某种“非恒定性” ,又称“差异性” 。恐怕只有这样的研究,才有学理上的价值。 为了下面叙说与分析的方便,还是要将这三个人的基本情况,还有他们各自的丈夫与情人的基本情况,扼要地介绍一下: 第一组:林徽因、梁思成、金岳霖。 林徽因(19041955 年):北京“培华女校” 。宾夕法尼亚大学美术系学士。诗人,建筑史学家。 梁思成(19011972 年):清华学校。宾夕法尼亚大学建筑系硕士。著名建筑史学家。 2金岳霖(18951984 年):清华学校。哥伦比亚大学政治学博士。著名哲学家。 第二组:陆小曼、徐志摩、翁瑞午。 陆小
3、曼(19031965 年):北京圣心学堂。前夫王庚。 徐志摩(18971931 年):北京大学。哥伦比亚大学政治学硕士。剑桥大学研究院肄业。著名诗人。 翁端午(18991961 年):典型的世家子弟。上海著名的“推拿医师” 。 第三组:王映霞、郁达夫、许绍棣。 王映霞(19082000 年):浙江女子师范学校。有“杭州第一美人”之誉。当过小学教员。 郁达夫(18961945 年):日本帝国大学经济学部学士。著名小说家。 许绍棣(19001980 年):复旦大学商科。任浙江省教育厅长多年。在夫妇之外,无论男女,其中一方又与异性发生感情纠葛的,现在叫“第三者插足” 。想想并不妥当。这个词儿,是从“
4、插足其间”衍化而来。原来的意思是,主动涉及到某一事件中。现在用于婚外情这样的特定事件中,给人的感觉是,两人正亲热着,忽然一只脚插了进来,太恐怖,也太不道德了。 这三个“粘连组合” ,以其后果的平和与否而论,最优的是,林徽因与梁思成的组合;次之,是陆小曼和徐志摩的组合;最差的是王映霞跟3郁达夫的组合。若以后果的惨烈而论,则反之。为了能更好地说明,或者说为了听讲的朋友能更好地理解这三个组合所说明的社会现象,还是从王映霞组合说起,继而是陆小曼组合,最后是林徽因组合。 现在,应该假定现代人对他们的“本事”这是借用史学上的一个术语,不是指“能耐” ,而是指的原本的史实都是知道的,纵然不是多么详细准确,大
5、致脉络该是了然于胸,不待含糊吧。 (一)郁达夫碰上王映霞 王映霞和郁达夫,因为私人感情闹翻之后,彼此都说了很多非常狠毒的话。请看郁达夫:“在此光天化日之下,竟也曾有这样一个包了人皮的走兽存在着。 ”这自然是因为郁达夫发表了毁家诗纪 ,将一个女人弄得颜面无存,声名扫地。 诗纪中对王映霞伤害最大的一句是:“九州铸铁终成错,一饭论交自成媒。 ”(十二 )看看他的自注不难明白:“映霞失身之夜,事在饭后,许君来信中(即三封情书中之一) ,叙当夜事很详细。 ” 郁达夫的自贬,最厉害的是:“欲返江东无面目,曳尾涂中当死。 ”同样意思的句子还有:“禅心已似冬枯木,忍再拖泥带水行。 ”意思都一样,就是说,我已经
6、戴上“绿帽子” ,成了一个“大王八” 。这世上,哪个男人愿当“王八” ,而我却不能不承认自己是个“大王八” ,为什么呢,因为我的妻子让我戴上了“绿帽子” ,戴上了“绿帽子” ,那我就是个“大王八” 。这一招是很毒的,有此一通自残,王姬罪无可逭矣。 附带说一下,所谓“王姬” ,原本是郁达夫对王映霞既感自得,又饱含歧视的一个称呼。在诗纪中亦有体现,如十五的原题即是:4重入浙境,情更怯矣,酒楼听流娼卖唱,又恐被人传为话柄,向王姬说也 。再如十三手稿第八句下注:“姬企慕官职以厅长为最大荣名” 现在要弄清的是,王映霞究竟有没有“红杏出墙” 。 关于王映霞“失身”的证据,近年来发现的最有力的证据是汪静之死
7、后,她女儿发表的汪氏遗稿,名为汪静之为郁达夫鸣冤 。现在,国内已能见到,最早刊于泰国的华文报纸亚洲日报 ,时间在 1998 年 8月。其中说,郁达夫赴徐州前线劳军期间,王映霞曾恳请汪静之假扮丈夫,陪她去医院打胎。汪静之觉得言之成理,也就陪上去了。至于奸情,汪静之曾说了这样一件事,此后不久,他去郁达夫家,郁已从徐州前线劳军回来,正在与王映霞吵架。郁达夫说:“这个不要脸的女人,她居然和人家睡觉!”汪静之以为是打胎事,帮王掩饰,说:“不会的,你不要相信谣言。 ”郁达夫马上说:“那里是谣言,她的姘头许绍棣的亲笔信在我手里!”一边说,一边痛哭,泪流满面,汪静之从来没有见过一个男人这样号啕大哭,万分伤心痛
8、苦的样子。 这里有一个症结:一个女人怀上孩子,不管是谁的,若想打掉,只要常跟丈夫在一起,且丈夫有此能力,似乎不必瞒着丈夫。相反,若提出打掉孩子,会引起丈夫质疑我不在,怎么会怀上孩子呢。进而问责这个孩子是谁种的。如此,担负责任的一方就要刻意隐瞒,往往会趁丈夫不在,悄然打掉孩子了。 现在来推算一下,王映霞有没这样做的必要。据郁达夫年谱与王映霞自传记载,郁达夫与王映霞,此前的接触是这样的: 51937 年“八一三”上海战事初起,王映霞便带同老母与儿子避难富阳。恰在此事,郁达夫有公干赴上海,返回福州任所时,曾来富阳看望妻子,数日后离去。紧接着,王映霞即乘朋友提供的汽车,到了金华,旋即转赴浙江省政府所在
9、地丽水,住燧昌火柴公司楼房。 “新鳏”中的许绍棣,也住此楼。身为教育厅长,权力还是有的,对王映霞家多方关照该在情理之中。时间当在同年 9 月。 转年 3 月 9 日,郁达夫离开福州,来到浙江丽水,拟去武汉,就任军委会政治部第三厅设计委员。这个时间,是王映霞自传里的说法。在毁家诗纪里,郁说到这次的丽水之行,时间要早一些, “1938 年 1 月初,果然大雨连朝,我自福州而延平,而龙泉、丽水。到了寓居的头一夜,映霞就拒绝与我同房,因许君这几天不去办公,仍在丽水留宿的缘故。 ”第二天亦未同房。第三天下午六时,许绍棣去碧湖游玩,王映霞随车同去,留宿一晚,第二天始归。过了两天,即与郁达夫一起来到武汉。4
10、 月中旬,郁达夫去徐州、台儿庄一带劳军。5 月上旬返回。 如上所述,从 1937 年 9 月,王映霞到丽水与许绍棣有接触算起,到第二年 4 月中旬,郁达夫去徐州劳军,共有 7 个月的时间。怀孕四个月就急着打胎,那么可以推测,三个月期间,王映霞腹部的迹象已相当明显。这恐怕就是郁达夫到丽水,而王映霞接连两天,不愿与他同房的真正原因。 郁达夫以为许绍棣在丽水,王映霞就不愿意与丈夫同房,显然不足凭信。哪个女人也不会丈夫在侧,而对他人这么忠贞。到了第三天,实在无可搪塞,宁愿冒着与许绍棣一起“月夜游湖”的非议,也不愿意与6丈夫同房。若不是腹部迹象明显,实在没有第二种解释。三个月不能同房,四个月,刚好有个机
11、会郁达夫去劳军。怀着的胎儿,当然就要匆匆打掉了。 因此,王映霞“红杏出墙” ,怕是“铁案难移” 。 他们的结局是,再后来两人到了新加坡,协议离婚。王映霞到重庆,两年后另嫁他人,白首偕老。1945 年 9 月,郁达夫在印尼某地,被日本宪兵杀害。 (二)徐志摩邂逅陆小曼 再看陆小曼这个组合。 陆小曼原是王赓的妻子,徐志摩苦苦追求,才与王赓离婚,与他结合。1926 年 10 月,他们正式结婚。两年后,即显感情裂痕。起因当是,陆小曼奢靡无度,又染上大烟瘾,引起志摩的厌恶。1928 年春节前后,徐志摩写有日记,其中一则是:“爱的出发点不一定是身体,但爱到身体就到了顶点。厌恶的出发点,也不一定是身体,但厌
12、恶到了身体也就到了顶点。 ” 纵然如此,徐志摩仍为陆小曼辩护。有传言说,陆小曼与翁瑞午同榻抽大烟,志摩不相信,说烟榻上只能谈心,不能做爱。然而,陆小曼慵懒的生活,确实让徐志摩沮丧。先是出国躲避,继而去北平教书。不及一年,便因飞机失事而亡。两人由相恋到私通,由结婚到厌倦,再到徐志摩暴亡,不过八年时光。徐志摩所以难下离婚的决心,固有其为人忠厚的一面,也有不愿背“始乱终弃”骂名等顾虑。 徐志摩活着的时候,陆小曼的表现不是上佳,而徐志摩去世后,陆7小曼却表现了一位现代知识女性的优秀品质。当然,也不是没有可非议的地方。最大的非议是,徐志摩去世后数年,她与翁瑞午公开同居。有人据此认为,陆小曼是个没有廉耻的
13、女人。 很多人并不这么看。陆小曼的毛病肯定是有,但不在这上头。恰在这件事情上,可看出对徐志摩的忠贞。徐志摩去世的这一年,陆小曼只有 28 岁,还是个少妇,打她主意的达官贵人,不知凡几。而她不为所动,立誓不再谈婚嫁二字。长年素服,不施粉黛,也绝不出入娱乐场所。家中供着徐志摩的遗像,像下摆放鲜花,四季不败。 既已立誓不再谈婚嫁,又与翁同居,能说不是一种婚嫁?此同居,非彼同居也。寻常同居是一种婚姻关系。比如,许广平和鲁迅,许广平就不说他们是结婚,而说是同居。陆与翁确是同居,但不是婚嫁关系,各人保持各人的名分,即陆小曼仍是徐志摩夫人,而不是翁瑞午的如夫人。嫁给别人,她的身份就变了,而与翁同居,翁能理解
14、她,供养她,又不勉强她。这也就是她宁愿与翁没有名分地同居,而不愿意另攀高枝的原因。 (三)梁思成巧遇林徽因 最后看林徽因这个组合。林徽因与梁思成怎样才子佳人,怎样门当户对,不必说了,现在,还是来说“感情危机” ,这跟徐志摩的粘连,可说事出有因,查无实据;不过,跟金岳霖的来往,怕就不能这么说了。 实据是,梁思成晚年,与林洙结合后,林洙有一次“问起金岳霖终身不娶的事,梁思成笑了笑说:我们住在北总布胡同的时候,老金就住在我们家的后院,但另有旁门出入。可能是 1931 年,我从宝坻调查回来,8徽因见到我哭丧着脸说,她苦恼极了,因为她同时爱上了两个人,不知怎么办才好。她和我谈话时,一点不像妻子对丈夫谈话
15、,却像个小妹妹在请哥哥拿主意。听到这事我半天说不出话,一种无法形容的痛苦紧紧地抓住了我,我感到血液也凝固了,连呼吸都困难。但我感谢徽因,她没有把我当一个傻丈夫,她对我是坦白和信任的。我想了一夜该怎办?我问自己,徽因到底和我幸福还是和老金一起幸福?我把自己、老金和徽因三个人反复放在天平上衡量。我觉得,尽管自己在文学艺术各方面有一定的修养,但我缺少老金那哲学家的头脑,我认为自己不如老金。于是,第二天,我把想了一夜的结论告诉徽因。我说她是自由的,如果她选择了老金,祝愿他们永远幸福。我们都哭了。当徽因把我的话告诉老金时,老金的回答是:看来思成是真正爱你的,我不能去伤害一个真正爱你的人。我应该退出。 从
16、那次谈话以后,我再没有和徽因谈过这件事。因为我知道,老金是个说到做到的人,徽因也是个诚实的人。后来,事实证明了这一点,我们三个人始终是好朋友。我自己在工作上遇到难题,也常去请教老金,甚至连我和徽因吵架,也常要老金来仲裁 ,因为他总是那么理性,把我们因为情绪激动而搞胡涂的问题,分析得一清二楚。 ” 现在需要探究的是,这一晚之前,林徽因与金岳霖的感情,发展到什么程度。这一晚之后,林徽因、梁思成和金岳霖之间,怎样处理这场感情危机的。 这一晚之前出了什么事,不好推测,敢说的是,林徽因与金岳霖的感情,已到了谈嫁论娶的程度,或者说,到了与丈夫摊牌的程度。后来9的发展,若不是金氏的疾流勇退,梁思成将成为另一
17、个王赓,林徽因将成为另一个陆小曼;金岳霖呢,将成为另一个为他所不齿的徐志摩。 不能不说这一晚之后如何。梁思成是第二天告诉林徽因的,林徽因当天就会告诉了金岳霖,这样才有了金岳霖明确的表态。以情理论,此后三人之间,还会有一次交谈,此事才能说有始有终。现在要弄清楚的是,三人之间达成了怎样的共识,从而成功地度过了这场感情危机,并使这种“感情黏连” ,平衡地持续地发展下去,成为中国现代知识分子感情史上的一个奇观。 对这件事,局外人不能说什么过头儿的话,只能是有一分事实,说一分话;有八分事实,不说十分话。事实是,金岳霖没有搬出去另找地方居住,可说是从此之后,过起了游牧民族的生活。游牧民族是“逐水草而居”
18、,他则是“逐林木而居” 。只要林徽因和梁思成走到了哪儿,他就跟到哪儿;林徽因住到哪儿,他就住到哪儿。万一分开了,也要利用假期时间,到林徽因那儿住上一段时间。 且看具体事实。 “七七事实”之后,梁思成家先离开北平,辗转到了长沙。在此期间,奉教育部之命,清华、北大、南开三校南迁,在长沙组成临时大学,清华教授金岳霖,也就随之来到长沙。这可说是“时势之功” 。 后来,梁思成家到了昆明, “营造学社”恢复后,没有图书,无法开展工作,只能依附中研院史语所,驻扎在昆明东北郊的麦地村。随后,联合大学迁往昆明,改名为西南联合大学,校舍就设在昆明城内。 1940 年春天,梁思成和林徽因二人,在离麦地村大约两华里的
19、龙泉镇龙头村,建起了自己的住房,还有个不大的院子。龙头村距昆明十五10六华里,交通也还方便。就在房子将要建成之际,一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这就是,金岳霖自己出钱,在正房朝北的西侧,续接了一间“耳房” ,比正房稍矮些,房门直通梁家客厅。 建房一事,林徽因给美国朋友费慰梅的信上,是这样说的:“这个春天,老金在我们房子的一边添盖了一间耳房。这样,整个北总布胡同集体就原封不动地搬到了这里,可天知道能维持多久。 ” 建筑师林徽因一书中,有一篇文章叫梁思成、林徽因昆明龙头村旧居简介 ,附有梁、林旧居测绘图 。稍有识图常识的人,比如,买过房子、见过住宅平面图的,一看图上的标识,就知道在这个耳房与正房之间,即正
20、房的西墙上,有个可开阖的小门。进去就是梁家的起居室,起居室的东侧,就是梁家的主卧室。这样一来,这三间房子就构成了“一明两暗”的建筑格局:中间是客厅,一边是老金的卧室,另一边是梁、林的卧室。 是不是老金住在这儿,生活起来就很方便呢。现代人是这么想的。实则并不尽然。林徽因在给费氏的信中,曾说过老金住在这儿去城里上课,是怎样的情形:有时走上十几里地,去了市内,还没上课,就响起了警报,只好钻进防空洞,警报解除了,上课的时间也过去了,又往走上十几里地回到龙头村。一天连顿饭也吃不上。老金住在这儿,除了不会遭到空袭外,只能说,再苦再累,他就想住在这儿。没有别的解释。 前面引用的信中,有个词,大可玩味,那就是:“北总布胡同集体” 。同时在龙头村建房住的,还有钱端升、陶孟和两家。初次读到这儿,我以为这个“集体” ,应当包括了钱、陶两家,细细品读这段文字,方知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