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政策评价及改进建议摘要:本文在分析 20072013 年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统计数据以及过去 7 年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相关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发展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政策的新思路。同时立足于国家政策思路与框架,针对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现状以及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通过比较省级相关政策和问卷调查,给出促进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未来发展的政策改进建议。 关键词:高新技术产业;产业政策;政策比较;政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862X(2014)04-0094-005 由于各级政府的职能不同,各地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速度与水平存在差异,因此不
2、同层次的政策重点和具体措施也有所不同。1中观与微观层面的政策应在宏观政策框架下使政策实施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安徽省在 20062012 年间先后出台 40 多项配套政策和实施办法。但是,相关政策的具体实施、落实效果以及政策的有效性需要进一步认真思考,通过改进政策,可使政策在原有基础上更具有可行性和竞争力,更有利于推动国家和地方经济、科技和社会全面发展。 一、政策改进提出的依据 自 2006 年以来安徽省制定并颁布了一系列科技政策和地方经济发展政策,这些政策的实施有力推动了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传统产业技术2改造、科教文卫等各项事业的发展进步,取得了显著成就。特别是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
3、验区建设大大带动了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在自主创新能力、产业规模、人才队伍建设多方面迈上新台阶。 2013 年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统计公报显示 2013 年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实现总产值 12053.1 亿元,扣除价格因素按可比价计算与 2007 年相比增长 3.1倍,年均增长 26.3%;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 3013.2 亿元,与 2007 年相比增长 2.8 倍,年均增长 24.7%。高新技术产业占 GDP 比重从 2007 年的9.2%稳步上升到 2013 年的 15.8%。2 统计数据充分说明高新技术产业已成为安徽省不可或缺的新的经济增长动力,未来安徽省经济社会发展依然依赖一批高新技术产业
4、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兴起和拉动。 (一)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现状 高新技术产业属于人才、知识、技术高度密集型的产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不仅有利于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而且还可生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从此角度而言,高新技术产业始终面临技术、人才和市场的激烈竞争。通过对安徽省人才、技术和资本等要素以及市场竞争力等方面分析发现,全省高新技术产业结构虽有所变化,电子信息业增加值比重从2007 年的 6%上升到 2013 年的 23%,但两极分化依然十分严重。如光机电一体化和新材料领域所占比重较大,2013 年两大领域增加值占全省高新产业增加值比重分别为 50.8%与 16.0%,而现代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内发展
5、潜力巨大的生物医药、新能源和高新技术服务业等领域所占比重较低,分别为 4.6%、2.5%和 2.8%,生物医药与新能源产业比重还分别低于 20073年的 6.2%和 4.9%,高新技术服务业略高于 2007 年 0.7 个百分点。3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并不均衡,传统产业发展起来的汽车、电子信息等领域优势明显,而一些新兴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相对滞后,如生物医药和高新技术服务业等。 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与经济发达省市相比,特别是与北京、上海等人才集中区域相比,无论是技术水平还是产业规模都有较大差距。而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当的中部地区相比,安徽省内强势的高新技术产业在中部仍处于领先水平,如汽车、光电和新材料
6、等行业;新能源与高效节能领域也较好,电子信息产业处于中等水平,但医药行业则处于较弱位置。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区域内产业规模偏低,关键核心技术研发能力较弱,具有竞争力的自主创新和自主品牌产品较少,科技成果转化程度以及由科技成果而形成的产业集中度较低,这些不利因素制约了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乃至经济整体水平的提高,因此如何有针对性地解决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扩大高新技术产业占经济总水平比重以及提高高新技术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与技术水平,是未来政策改进的着眼点。4 (二)国家政策与地方政策的相容与互补性分析 高新技术产业宏观政策是国家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规划及相应对策,2006
7、 年颁布的高新技术产业配套政策中的 60 条政策参考建议,是一种国家层面上的宏观指导意见。而中观与微观政策则是省、地市级政府根据本地区高新技术产业的现状、基本条件、产业优势及发展规划4所制定的政策以及具体措施。5因此,中观与微观层面的相应政策实际为国家宏观政策的具体化和明晰化。比如中观层面的税收优惠政策是在坚持“统一税法”原则基础上给出具有激励性的政策,其不能违背国家层面的基本税法条例。同理,与宏观层面相对应的中观层面政策,也需微观层面更为详细的措施和办法予以补充,例如 2008 年安徽省为支持合芜蚌试验区创新体系建设,省级财政预算安排 20082012 年每年 1 亿元创业风险投资引导专项资
8、金,支持自主创新(200871 号) ,该政策文件只赋予了资金的使用原则,而具体使用办法则另行制定颁布。 (三)地方政策的竞争性分析 前文已述高新技术产业竞争激烈,这不仅体现在技术、项目和市场上,更体现在人才培养和人才团队建设方面。尽管各地方政府在制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政策时,已经考虑或兼顾到其竞争性特点,但由于各地区经济基础和自然条件不同,这些难以避免的差异将影响到政策设计,而政策设计上的差异往往又影响到政策的竞争力。比如,安徽省和江苏省几乎同时设立了相类似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 (皖政办201119 号和苏政办2012172 号)67,资金管理办法均对资金支持的原则、支持项目遴选的标准、范围和条件作出了明确类似规定,但在对项目投资的规模要求存在差别,安徽省与江苏省要求的项目投资规模分别为 1 亿元和 5000 万元,安徽省对项目投资额度要求明显高于江苏,这一要求可能影响安徽省项目引进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