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浅析网络反腐现状及其对策【摘要】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网络技术的进步,在反腐的道路中出现了一种新的反腐形式网络反腐,相别于传统的体制内部监督的反腐形式而言,网络反腐作为一种新型的反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传统的反腐方式的缺陷,为反腐注入了新的活力,因而也备受关注,然而由于网络自身的原因使得网络反腐存在着先天的缺陷,因此,要使网络反腐发挥更大的效力就必须有相关的法律规范进行引导,不断推进网络反腐的法治化和制度化的建设。 【关键词】 网络反腐;制度化;法治化 网络反腐是体制外的各类监督主体借助网络媒介运用网络技术,通过对腐败主体的腐败行为的揭露、传播与讨论,进而形成强大的公共舆论,使得有关问题
2、进入官方反腐机构的反腐程序中,最终达到反腐目的。网络反腐作为一种新的反腐形式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但也存在在先天性的缺陷。 一、网络反腐的优势 CNNIC 发布第 30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调查统计报告显示,截至 2012 年 6 月底,中国网民数量达到 5.38 亿,互联网普及率为39.9%。如此众多的网民数量为网络反腐提供了坚实的群众基础。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上网人数的积聚增加,网络作为一种新兴技术正在改变着我们的生活,同时网络作为一种新型的反腐利器也在改变着传统的反腐模式,从一系列的高官落马的事件中不难看出网络反腐在反腐方面的巨大作用,网络作为一种反腐工具有其独特的优势。 (一)快速高
3、效,证据充分 互联网的出现使我们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世界从此变成了一个“地球村” ,随着网络的发展,网络在反腐过程中因其快速高效而受到了人们的追捧。杨达才事件从 8 月 26 日才在网上曝光,8 月 30 日陕西省纪委介入调查,历时四天;重庆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事件,从2011 年 11 月 20 曝光到 11 月 23 日免职历时 63 小时;山东省农业厅原副厅长单增德因“离婚承诺书” ,在 12 小时后被立案调查等等都显示了网络反腐的快速高效。其次,在举报过程中往往会伴随一些图片或者视频作为举报材料,这就为反腐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充分的物证。 (二)成本低廉,安全隐蔽 网络反腐相对
4、于传统反腐的另一个优势在于其成本低廉。从某种程度上说,当今世界就是一个“指尖上的世界” ,如果你旁边有一台能上网的电脑或者手机,只要你轻轻的一按动鼠标或者是按钮,世界的一切都在你的掌握之中。由于网络反腐没有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举报者只需在网上轻轻按动鼠标就可以达到揭发的目的,因而也就省略了现实社会中的收集资料、整理资料、写检举信等繁琐的活动,从而大大降低了举报成本。另外,网络以其匿名性解决了群众的心理负担。坐在家中,打开电脑,在无人知晓的情况下便可自由地发表自己的观点,检举不法腐败行为,这样就既可以保护自己的同时也达到了举报的目的。 (三)公开透明,受众面广 网络反腐是通过网络这一平台对腐败主体
5、的腐败行为进行揭露、传播与讨论,形成强大的公共舆论,从而使得有关问题进入官方反腐机构的反腐程序中,最终达到反腐目的。由此可以看出网络反腐是通过形成强大的公众舆论压力迫使有关问题进入官方反腐机构的反腐程序中最终实现反腐的目的,在整个过程中有着广泛的群众参与,因而体现了网络反腐的公开透明,受众面广的特点。此外,相对于传统体制内的监督与反腐,网络反腐作为一种体制外的监督可以弥补传统反腐的不足,扩大监督主体的范围,从而可更好的规范被监督主体的行为。 (四)扩大了公民参政渠道,互动性强 纵观表哥杨达才事件、雷政富事件以及单增德事件等等我们可以看出,这些人的举报者都是社会中的普通公民,这说明我国公民的参政
6、议政意识的提高,而网络正好为公民的参政议政提供了一个良好渠道,在网络反腐过程中,每个公民都可以就腐败主体的腐败行为发表意见,而被举报者也可以通过网络这个平台为自己进行辩护, 同时相关部门也可以通过这个平台听取群众的意见以及适时向群众汇报相关情况,通过这网络这一平台就能够实现多方良好的沟通,也保证了公民的参政议政的权利,推动了反腐的进程。 二、网络反腐的缺陷 网络反腐作为一种新型的反腐形式,由于它的快速高效、成本低廉、互动性强等特点迅速受到人们的追捧,但网络反腐作为反腐的一把“双刃剑” ,我们也不能忽视其存在的缺陷,网络反腐只能借助网络这一平台才能实现反腐的目的,但由于网络本身虚拟性的特点就使得
7、网络反腐的效力在一定程度上大打折扣。 (一)侵犯隐私 网络反腐主要是通过对相关责任人的违法信息进行披露以达到举报的目的,但在揭发过程中被举报者的其他隐私却往往被无限的挖掘,这不仅严重影响其生活与工作而且也殃及到周围无辜的人。如“周森锋事件”就是最典型的案例。就举报者而言,自己是站在道德的高度进行审判,他们认为为了正义的斗争任何手段都可以实施甚至是不择手段更不用说个人隐私了,对举报者而言被举报者的“隐私”只是有待被发现的“犯罪证据” 。因此在网络这个平台上再加上网民力量的强大,任何个人隐私都可能会暴露大庭广众之下,这就使得网络反腐具有先天的缺陷。 (二)非理性行为 在中国,社会民众对官员的腐败是
8、深恶痛疾的,因此只要一出现腐败事件民众就会“群起而攻之” ,但在网络世界中由于信息的不对称的原因一些善良的网民往往会被一些不法分子或是恶意分子所利用,他们利用了网民对腐败的痛恨,于是在网上发布一些不真的信息以激其网民的情绪最终达到个人目的,而在网络反腐中的大部分网民也只是从网络上提供的部分信息来作出片面的判断,从而出现了不分黑白的一边倒,由于网络的虚幻性,很多信息的真实性也就值得人们商榷,而很多网民却盲目跟风,所以针对此类事件如果能控制还好如果控制不当就有可能上升到暴力事件。 (三)效果有限 网络反腐作为一种体制外的反腐方式其效果是有限的。网络反腐是通过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促使有关部门有所行为最
9、终实现反腐。因而可以看出,网络反腐作为一种体制外的自下而上的反腐方式只能通过体制内的自上而下的方式才能达到反腐目的,如果网络上所反映的事件没能进入到反腐部门的反腐程序中,那也就不能达到反腐的效果。 其次,大众对于某一事件的热情可能只是暂时的而不能形成长远的影响,他们可能会随着另外一件事的兴起而将注意力转向另外一件事从而放松了对前一事件的深度追踪,因而很多事因此就有可能不了了之。 最后就是网络反腐具有偶然性,像表哥杨达才事件就是因为一个叫“JadeCong”的网友无意之间发现他在处理事故中面带微笑,从而引发后来的一系列的事件,从此可以看出网络反腐具有偶然性,因此没有制度的保障和体制的护航网络反腐
10、也只不过是制标不制本而已。 三、建设法治化、制度化的网络反腐模式 网络监督与造谣诽谤、言论自由与人身攻击等,没有明确的法规界定,相关法制建设如跟不上网络的发展,网络监督、举报等就不能在法制轨道上运行,没有法律制度的规范每个人都可能突破道德底线而每个人都可能成为被攻击的对象,如此,网络反腐也将走向尽头。因此要使网络反腐在反腐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就必须建立网络反腐制度,制度的建立并非是限制而是引导,并非是为干预而干预,而是尊重民意的基础上通过有效的引导达到自治,只有在相关法律制度规范的引导下充分发挥网络在反腐方面的积极作用最终使得外部监督与内部自律相得益彰。(一)完善并加强网络反腐方面的立法与执法
11、 无规矩不成方圆,没有明晰的法律界定,就不可能形成良好的秩序。网络反腐虽然作为一种高效的反腐手段却凸显着无序,并一次次的碰触法律的边界。网络反腐应坚持法治原则,在法律的轨迹中发挥网络反腐的效益,其目的在于既充分保护公民的监督权、知情权以及言论自由又不会造成网络反腐的失控从而避免负面影响。有了完善的法律制度作保障,政府和网民都应该知法、懂法、守法,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去年“两高”出台司法解释划定网络言论界限便是对网络反腐法治化、制度化建设的重大贡献,通过量化标准明确是否发生违法行为,有效的避免的了司法模糊的现象,不但打击了网络非法言论更保护了正常的言论自由。 (二)建立健全网络反腐平台与途径
12、 网络为民众诉求利益要求提供了一条快捷高效的通道,它使民众摆脱了传统诉求的复杂程序,为民众方便快捷的获取信息以及交流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网络反腐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反应了传统反腐的缺陷,由于传统反腐的复杂程序与高昂的成本使得很多民众对参与反腐望而却步,因此,建立健全、高效、规范、便民的网络反腐平台与途径,是互联网时代下对党和政府打好长期反腐攻坚战的必然要求。 (三)建立信息透明公开制度,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首先,建立党政信息与官员财产信息等公开制度,一方面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是对民主权力的尊重;另一方面将权力关进了制度的笼子,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可以很大程度上避
13、免腐败。相关信息不公开或公开不及时都有可能会造成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不信任,腐败案件越大越敏感、百姓关注程度越高、而因为信息的原因导致的负面影响也越严重。 党政信息以及属于官员个人隐私的信息应依法给予保密,对泄漏相关信息的人应依法予以追究。此外,对举报人而言,为了使举报人没有后顾之忧,免遭被举报人打击报复,网络反腐的制度必须严格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保密,尽快建立举报人信息保密制度,如规定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均为国家机密,此信息没有经过举报人或者有关领导的严格审批不予公开,对泄漏举报人信息的当事人追究其法律责任等。 (四)建立网络反腐倡廉宣传平台、培养专业网络人才 网络反腐宜疏不宜堵,党和政府应该顺应信息时
14、代潮流,将网络建立成反腐倡廉的主要阵地,从而加强人们关于社会正能量,打击丑恶,消除违法乱纪行为的认识,有关部门可成立专业的网络宣传部门,建立网络宣传平台,培养一批思想正、专业强、能力好,水平高的网络宣传员、网络警察等网络反腐人才,从而正确引导网络舆论,澄清事实,打击谣言,始终使网络反腐不失控、有序化,紧密同党中央反腐政策保持高度一致。 四、总结 网络反腐作为一种新兴的反腐手段是一条打击违法乱纪,消除腐败毒瘤的新路子,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却出现了偏离法制轨道的倾向。波普尔曾说过“公众舆论作为趣味的仲裁者是危险的,作为真理的仲裁者则是不可接受的。 ”如何使网络反腐规范运行已是迫在眉睫,相关部门应该就
15、网络反腐的法制化与制度化建设进行深入研究,使网络反腐与传统的制度反腐相结合,更好的打好反腐倡廉这场持久战。 参考文献: 1马立智.反腐倡廉网络舆情制度化现状分析J.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报,2012(1) 2徐建飞.新时期网络反腐研究综述J.克拉玛依学刊,2013(1) 3冯制.网络反腐-问题与对策J.唯实,2011(Z1) 4李佳.网络反腐问题研究J.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学报,2013(1) 5陈潭.网络反腐的限度及其优化J.探索与争鸣,2013(5) 6毛蔚兰.完事网络反腐监督机制的思考J.理论探索,2010(5) 7齐杰发.网络反腐的政制学思考J.政制学研究,2013(1) 8王世谊.网络反腐-权力监督的新形式J.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