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息化环境下新型刑罚执行工作初探自司法部发布全国监狱信息化建设规划以来,信息技术在监狱各项工作中的应用日益广泛,全国监狱信息化工作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福州监狱抓住机遇,从实际工作出发,在福建省内率先开发“罪犯考核评估管理系统” ,利用信息化手段改进刑罚执行工作,提高执法水平,取得了显著成效。 传统刑罚执行工作的瓶颈 规范化、制度化的刑罚执行工作是每位监狱管理者所追求的一种臻境。为了达到这个目的,管理者制定了堪称严密的律法规条与实施细则。但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常常会受到一些人为因素的影响和干预,这成了刑罚执行标准化的最大瓶颈。 一、低效繁杂的工作流程让监狱民警湮于冗繁的档卡工作。以一名普通服刑人员的
2、减刑呈报卷宗为例,需要准备的卷宗内容含起诉书、判决书、执行通知书、裁定书、入监登记表、入监体检表、 “三课”教育成绩单等,需要制作的表格有监区研究表、监狱研究表、案件管理流程信息表,需要撰写的文书有减刑建议书、案件审理报告、裁定书。管教民警准备减刑材料的时间远多于分析、考察服刑人员的改造表现的时间。一份份厚厚的卷宗消耗着管教民警的大量时间和精力,频繁的重复性工作也滋长了民警的倦怠情绪。 二、难以避免的执法随意性在影响执法公正性的同时也埋下了监狱民警执法的风险性。在监狱管理中,存在执法自由裁量权被滥用的情况,如在计分考核上的随意性、在执法中的重实体轻程序等。同时,服刑人员减刑假释的办理依赖于人工
3、审核。如果遇到经办民警对适用的法规条款理解存在偏差,执法的公正性就必然受影响。 三、对刑罚执行监督的相对滞后使监督难以深入刑罚执行工作的全过程。对于刑罚执行的监督,尽管监狱外部设有驻监检查室、内部设有纪检监察部门,但是,监督工作多属于事后监督,只能在执法行为发生后对其结果进行监督。由此造成的现实问题是,原因倒查也好,责任追究也罢,执法行为已经发生,修正它需要付出巨大的行政成本,甚至有部分执法行为的结果成为既定事实。在传统刑罚执行方式下,监督难以深入刑罚执行工作的全过程。 信息化条件下新型刑罚执行工作模式 信息化改造给监狱民警带来了新的工作方式。在服刑人员考核评估管理平台全面应用后,服刑人员的奖
4、扣分、月考核、减刑假释呈报等一系列刑罚执行工作必须通过管理平台运行,极大地提高了民警的工作效率,推动了监狱管理工作上新台阶。 一、信息化带来的高效率减轻了民警的工作负担。整理减刑卷宗的繁琐,先不提法律文书的撰写、考核奖惩材料的核对,仅起诉书和判决书的复印就足以蚕食民警有限的工作时间。服刑人员考核管理平台不仅提供了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服刑人员的筛选,考核分自动汇总、制表,还能按服刑人员的基本信息和在服刑期间的表现情况自动生成减刑建议书草稿。管教民警经过简单的核对修改,就可以完成内容完整、格式合规的减刑建议书。同时,简单易用的电子文档管理系统保存了监狱所有服刑人员的法律文书扫描件,随时可以将副本打印
5、。信息化带给监狱管理工作的高效率也让卷宗错误更少、文书更规范,管教民警可以把宝贵的时间投入对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中。 二、信息化推动刑罚执行工作更趋标准化、规范化。服刑人员考核奖惩的提请、审批权限和程序等都已编入考核系统,每位民警拥有自己的登录账户,每个登录账户按照职务不同而拥有不同的权限,执法只能按照设定的权限和流程进行。在对服刑人员违纪行为进行处理时,系统能直接提示扣罚依据和扣分幅度,既杜绝超范围扣分,也防止讲人情扣分“打折扣” 。以往受到时间和空间的限制,纪检监察部门和检察机关难以实现的同步监督,在信息化条件下已成为现实。 三、在日常执法工作中实时完善服刑人员信息库。过去的服刑人员信息库是
6、静态的,民警调阅服刑人员信息时可以看到服刑人员的基本信息,但无从得知服刑人员在服刑过程中改造表现的变化。福州监狱考核评估系统实现了与服刑人员狱政管理信息系统的无缝对接,服刑人员的劳动改造情况、奖扣分、月考核、年评审,都在系统数据库中有详尽记录。可以说,服刑人员考核管理系统把服刑人员的改造表现量化成数据储存起来,实时、真实地记录着服刑人员改造的全过程。通过对服刑人员数据的研判,也可以为民警制订循证矫治方案提供依据。 信息化环境下的刑罚执行工作新要求 监狱信息化建设的目的是“提高监狱执法、安全防范、服刑人员改造等工作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利用信息化条件改进刑罚执行工作,要适应信息化工作环境的新要
7、求。 一、接受新观念、新知识,适应信息化条件下的工作新方式。信息化是一种管理变革活动,它赋予监狱管理者及时获取和处理信息能力的同时,也要求监狱管理者主动学习,掌握新的技能。在应用服刑人员考核管理平台过程中,福州监狱针对部分民警不熟悉计算机操作的客观情况组织多次业务培训;梳理规范服刑人员考核工作流程,严格杜绝先执法、后补手续的做法;明确了各级领导的审批权限并将其编入系统数据库。通过这些举措,监狱民警提高了适应信息化条件下新工作方式的能力,也提高了执法水平。 二、从促进监狱全面工作角度出发,着眼监狱长远发展趋势。监狱信息化建设的主要任务包括“建设一个平台、一个标准体系、三个信息资源库、十个应用系统
8、” 。刑罚执行工作的信息化是监管和执法管理系统的一部分,不是孤立的,和教育改造系统、生产管理与劳动改造系统、狱务公开系统相互联系、互为补充,并实时更新服刑人员信息库。监狱管理者在利用信息化手段改进刑罚执行工作的同时,也要为监狱其他应用系统升级预接口。随着服刑人员改造工作的不断科学化、精细化,未来还可能通过对服刑人员信息进行数据挖掘,分析提高服刑人员改造质量的规律。 三、与时俱进,及时应用信息技术领域的新技术、新成果。信息化条件下的新型刑罚执行工作仍然需要不断改进。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 ,监狱管理者应当主动借鉴信息技术在其他领域应用的新成果,比如已经获得政府认可的电子签章技术、在公安执法中已经广泛应用的“警务通”设备等。 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进一步发展,监狱执法工作日趋复杂,监狱管理者面对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对于可以提高刑罚执行工作效率、对规范执法带来正面积极影响的新思维、新平台,应当敢于借鉴、尝试和推广。 (作者工作单位:福州监狱刑罚执行科)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 2013 年 12 月下半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