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增权视角下浅论打工妹权益保护问题【摘 要】近年来,随着流入城市的打工妹人数的不断增加,她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事件也频频曝光。以深圳新洲打工妹中毒事件为例,探讨打工妹权益保护问题,得出结论:必须在打工妹的个人充权、人际增权和政治赋权的三重作用下保护打工妹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增权视角;打工妹;权益保护 2002 年 2 月,深圳一私营小厂的 10 名打工妹在工厂食堂就餐后相继发病,后被诊断为磷酸三甲苯酯中毒。 而老板何培全却百般拖延两个多月,不予积极治疗。据了解原老板已将工厂“转让” ,企图非法逃避债务。4 月,他们被送到广东省职业病防治医院救治。一年过去了,如今,欠下 50 多万元医药费
2、无着落,他们随时可能被扫地出门。医院方面表示这 10 个人是食物中毒,不是职业病,医院没义务免费医治。再不交钱,医院随时可能要他们出院。他们写下血书呐喊:谁来管管我们 根据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2000 年 4 月 5 日发布施行)第十二条规定: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在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的,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可以比照因工负伤处理。 为 10 名打工者提供法律援助的深圳律师吴元生,表示有关部门不作为,大踢“皮球” 。记者电话接连采访宝安区卫生防疫站劳动卫生科等有2关部门。但就是就这样兜了一个圈,没有得到明确答复。 一、案例分析 增权,又称“赋权”
3、、 “充权” 。指社工针对案主所采取的一系列活动的过程,旨在减少基于污名群体的成员的负面评价而形成的无力感。增权在三个层次进行。 (一)个人层次。案例中 10 名打工妹无力负担巨额的医药,求助政府和有关部门,但都没有得到切实有效的帮助,这让她们绝望又无力地写下血书。从增权视角看打工妹这一群体,可以清晰界定她们是“无权”的群体。无权是表示能力和资源缺乏的一种状态。对打工妹这类弱势群体来说,生活的困难、个人资源和社会资源的匮乏、被社会排斥和被边缘化的客观事实,导致了他们对自我、对群体的消极评价。他们时常感到自己无能、缺少自信自尊、自责、自我贬值,更不相信自己有足够的力量和权利去改变他们自己的生活。
4、这些负面的自我概念或消极的自我价值,经常被内化,使得他们现实生活中的无权状态更趋恶化。由此“无权事实 ”使得弱势群体生成了无权感,而无权感反过来又使得他们实际上更无权。要改变这种无权状态和无权感,使弱势群体变得有足够强大的力量,来控制会对他们生活造成影响的生活事件,增权过程就显得十分重要了。 (二)人际层次。案例中这 10 名打工妹仅靠她们 10 人的力量在维权道路上显得孤立无援,在政府和有关部门不作为的情况下,她们可以求助谁呢?似乎她们没有意识到像工会、妇联、女性社工机构等组织可以为她们伸张正义。她们可以借助社会工作者的中介作用积极地跟妇联3等维护妇女权益的组织联系,取得这些机构的支持,获得
5、一定的社会资源。同时完善工会制度,特别是加强维权方面的工作,为维护和争取打工妹的合法权益提供一个有效的组织保障。由工会和女工组织代表女职工与企业进行交涉,力争把企业女职工的劳动权益和特殊权益保障写入集体合同,并由工会或女工组织组织她们学习劳动保护和妇女权利保护的法律法规,增强她们依法自我保护的能力。 (三)政治层次。案例中 10 名打工妹中毒事件按照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是能够被认定为职业病的,但是医院方面却不承认,让她们自费医疗,以至于欠下 50 多万的债。既然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那为什么就不能认定中毒事件为工伤呢?如果能认定为工伤,就直接解决了这 10 名打工妹的最大现实困难
6、。但是,现实没有那么简单,这说明法的执行受到诸多非理性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在实践中,法的合法性主张与事实有效性之间存在着张力,表现为法的字面条文与社会作用之间的断裂。这警醒政府应加快行政执法建设,必要时需要进行体制改革,改变目前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行政执法环境。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维护法律的尊严。 二、结论与讨论 通过上述案例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从增权视角论打工妹权益保护问题,应在个人充权、人际增权和政治赋权的三重作用下保护打工妹的合法权益。 (一)个人层次。打工妹要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认识到自己应有的合法权益,从观念上改变无权感。并积极挖掘周围可利用的资源,开4发潜能。只
7、有让打工妹真正实现“自我充权” ,打破无权的恶性循环,消除无力感,才能使打工妹自觉主动并且自信地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 (二)人际层次。所谓众人拾柴火焰高,打工妹要善于与他人合作。积极取得工会、妇联、女性社工机构等可支援打工妹维护合法权益的组织的支持。同时也可以通过大众传媒(例如微博) ,争取社会大众的舆论和实际支持。以增加社会资源,并提升自己的形象,争取公平的社会环境,以促成问题解决。 (三)政治层次。1、政府要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法 、 劳动合同法等关乎打工妹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并净化行政执法环境,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树立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2、完善工商管理条例 ,尤其是提及对女工的特殊保护以及员工因工致残后企业的法律责任。3、建立有利于打工妹增权的社会参与制度、机制和渠道,并建立帮助像打工妹这样的弱势群体增权的专业机构和队伍,让处于弱势地位的打工妹来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和参与社会资源的分配。 参考文献 1 李淑芹.打工妹权益受侵害的问题不容忽视J.Native voice,2000(6). 2 栗阳.打工妹权益保障问题研究以河南省为例J.法制与经济,2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