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论我国公司制度对差序格局的回应【摘 要】作为传统社会的基本特征,差序格局既包括以自我为中心的“差” ,又包括刚性的等级化的“序” 。差序格局不仅影响了国人的行为准则,还使公司制度具有显著的语境特点。解决中国的问题必须考虑本土文化对制度的消解,单纯的制度引进很难起到理想的效果。 【关键词】差序格局;有限信任;差序人格;等级秩序 一、差序格局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基本特点 差序格局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典型特征,最早由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提出,对应的是西方的团体格局。概括来说,差序格局是以“己”为中心,从“己”到“天下”一圈一圈推出去,形成由无数私人关系搭成的并富于伸缩性的网络。差序格局具有两个层次:一是横
2、向的社会关系格局,其特点是具有弹性的以自我为中心的“差” ;二是纵向的社会结构格局,其特点是刚性的等级化的“序” ,是一种缺乏平等观,必须要时时事事由己推人的自我,以及通过人伦纽带将自我联系在一起的上下有序的等级化格局。差序格局是在儒家的道德体系中衍生而来的。大学中讲:“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 ”传统社会中,人们首先在“家”里领略和学习人与人相处的基本规则,然后再把这些规则一层一层地向其他关系较远的人推出去,逐步在自己的思想意识中构建出一个无形的差序格局以规范自己的行为。 从清朝晚期出现由华商附股的中外合资公司开始,公司在我国出现已逾百年,然而,在法律本土化或民族化的过程
3、中,传统文化潜移默化地影响了公司制度。笔者将分两个层次分析中国公司制度对差序格局的回应。 二、自我主义、有限信任与公司法的回应 传统社会的人际关系是由“己”到家,由家到国,由国到天下。其中波纹最深、与每个人最切身、而且最被看重的是每个人“己”的利益。费正清称之为“中国式的个人主义” 。需要注意的是,差序格局的伸缩性源于“家庭”的边界是不清晰的, “家庭”具有“伸缩能力” ,自家人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可伸缩的。人际关系在这种同心圆的结构中必然随着“家庭”边界的伸缩来调整关系的亲疏远近,形成了信任的差序格局分布。这与典型的西方基于契约所界定的权利与义务观念相当不同,因为这种信任是主观的。 第一,自我主
4、义与股东会中心主义。公司组织始终面临着由所有权与经营控制权分离而带来的委托代理问题。公司法理论尝试通过法律和章程对股东会和董事会进行合理分权以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但法律章程的规定毕竟有限,如何分配剩余权力成了公司治理的核心。针对该问题,英美公司法将股东会的权力限定在法律和章程的范围内,剩余权力属于董事会,董事是公司的权力中心。但这种结构在以“自我主义”为核心的差序格局的中国社会遇到了困难。差序格局中,股东希望“己”的公司能够受“己”掌控,公司的组织形式只是以“已”为中心的同心圆结构的特殊表现形式,所以股东普遍表现出对董事的不信任。因此,中国公司很难会出现股东对公司经营层监督的漠视,我国公司实践
5、和立法都倾向于“股东会中心主义”的治理结构,股东致力于对公司的控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中国家庭伦理下的“诚信义务”观,并且受到社会公众的普遍认可。所以在国美控制权争夺案中,陈晓难免会遇到公众“背信弃义”的指责。 第二,有限信任与关系主义公司结构。在差序格局中,关系程度决定信任程度,中国社会文化普遍存在着对关系的依赖,关系对经济行为以及其他社会行为都有深刻的影响。进而,我国的公司治理结构也具有关系化的特征。比如,中国家族企业存在着因交往熟悉程度不同而产生的信任差序格局分布,家族企业主往往更信任家族高层管理人员,对职业经理人有着天然的排斥心理,经理人关系主义明显。 三、差序人格与公司法的回应 差序格
6、局在纵向关系上表现为刚性的等级化的“序” 。费孝通先生认为传统文化最讲究人伦, “人伦”之所以能说明差序,在于“伦”规定了差序格局的内容,即差等。这个差等严明的纲纪或人伦强调的是纵向的、上下尊卑等级分明的一面。这种尊卑上下的差等先于个人而存在,并对个人产生强制性的约束力,即传统礼治秩序所要求的亲亲、尊尊、长长、男女有别。差序格局否定了人格平等的可能性,不承认权利义务之间的平衡,最终导致差序人格的产生。 第一,差序人格与“厚大薄小” 。差序人格影响了国人对事物的看法,在公司法规范上体现为“厚大薄小”的政策倾向。首先,无论是公司法还是证券法 ,都存在着对大型国有公司的优惠,在国人开来,大型国有企业
7、代表着国家的经济命脉,是抗衡跨国公司的主力军,是支柱产业的重要支撑,以至于中国制定公司法的主要动因是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其次,大公司拥有更广泛的融资和交易渠道。比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和债券的主要条件就是企业规模的大小。 证券法第 16 条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能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能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最后,公司经营范围的取决于公司的经营规模,大公司往往可以获得更广泛的经营范围。比如, 公司法第 26 条规定投资公司不同于普通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数额。 第二,等级秩序与大股东控制。在等级化的差序格局下,位在上者因其对于精神物质资源的垄断,似乎更容
8、易掌握话语权和控制权,也更容易巩固其手中的资源垄断。差序人格发展衍化成国人的权威主义人格,下级将服从权威视为社会期许的行为。在“人伦”与“纲纪”的影响下,我国在公司治理结构中有着大股东控制的倾向。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比较集中,在集中的股权结构中大股东成了差序格局的“位在上”者,成了“君子小人之辨”中的“君子” , “位在下”的小股东只有接受教化和服从大股东支配的义务,而且广大投资者认为大股东的“掌舵”是秩序稳定的关键,并且使企业走向成功的保证。这就是为什么黄光裕在国美控制权争夺事件中即使面临着利益输送的指责仍能获得多数股东支持的社会和文化原因。实证研究甚至表明,黄光裕每一次的表态都能带动国美股
9、票价格的上涨。 四、结语 差序格局与团体格局之间存在的是社会结构原则的差异,是基本价值观的差异。因此,经济发展自身不会改变差序格局,相反,经济发展还有可能有赖于差序格局。换言之,只要社会尊卑有序的价值观和社会现实不变,差序格局和差序人格就会继续存在。我国公司组织和公司立法的制度性回应在短时间内不会消失,相反,二者可能会发展深化成适用于儒家文化深刻影响的东方文明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体系。这将是一个漫长而又富有意义的过程。 参考文献: 1费孝通.乡土中国与生育制度M.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2阎云翔.差序格局与中国文化的等级观J.社会学研究,2006(4). 3陈俊杰,陈震.“差序格局”再思考J.社会科学战线,1998(1). 4许秋红.基于熟悉程度的中国家族企业多维度信任的差序格局J.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报,2011(3). 5蒋大兴.谁需要证券交易所J.证券法苑,2010(2). 作者简介:王春蕾(1990-) ,女,北京大学法学院 2012 级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法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行政法、教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