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沙港口客运码头旅客疏散和救援应急预案长沙市地方海事局2017 年 12 月目录1 总则 .11.1 编制目的 .11.2 编制依据 .11.3 适用范围 .11.4 工作原则 .12 组织体系及职责 .22.1 港口突发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22.2 领导小组办公室 .32.3 应急救援工作组 .32.4 专家组 .43 预警与信息发布 .43.1 监测 .43.2 预警分级 .43.3 预警发布 .43.3.1 预警启动 .43.3.2 信息发布 .53.4 预警行动 .64 应急响应 .74.1 应急响应程序 .74.2 事故报告 .74.3 先期处置 .74.4 分级响应 .94.4
2、.1 级响应 .94.4.2级、级、级响应 .94.5 应急处置 .94.5.1 应急处置要点 .94.5.2 火灾险情时旅客散疏应急处置措施 .104.5.3 自然灾害旅客疏散和救援应急处置措施 .104.5.4 公共卫生事故旅客疏散和救援应急处置措施 .114.5.5 恐怖袭击或威胁时旅客疏散和救援应急处置措施 .114.6 应急结束 .125 后期处置 .136 应急保障 .147 监督管理 .158 附则 .168.1 预案管理与更新 .169 附录 .17附件 1 长沙港口客运企业(码头)基本情况 .181长沙港口客运码头旅客疏散和救援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预防长沙港口客运
3、码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因自然灾害及其他原因引起的旅客滞留事故,以最快速度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故造成的危害,提高对客运码头旅客滞留事故的应对和救援能力,及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降低损失,维护长沙港口的安全和稳定。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长沙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长沙港口客运码头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主要适用于长沙港口水路客运码头、水路客运企业突发旅客滞留事故的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指导旅客疏散和应急救援工作。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2)反应及时、措施果断;(
4、3)统一指挥、分级负责;(4)依法依规、科学决策。22 组织体系及职责2.1 港口突发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市地方海事局成立港口突发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作为长沙港口旅客滞留突发事故的应急指挥机构,负责长沙港口旅客滞留突发事故的应急指挥、组织协调等工作。小组组成:组长:长沙市地方海事局局长。副组长:长沙市地方海事局分管港口工作的副局长(局领导) 。成员:长沙市地方海事局办公室、人事教育处、计划财务处、政策法规处、安全监督处、运输管理处、港政管理处、航道管理处、后勤装备处、执法大队、各地方海事处、工会等处室负责人。港口突发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对长沙港口发生的级突发事故予以对
5、应响应及先期处置。主要职责包括:(1)指导编制港口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当依据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本辖区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面临的事故风险、重要应急资源及预案中其他重要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时提出修订应急预案的要求;(2)督促港口经营人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督促辖区港口经营人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按规定进行备案、按规定开展预案定期演练演习,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3)建立和完善与港口经营人间协调处置突发事故的有关机制;(4)统一组织、指挥、协调长沙港口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工作,3研究、决定长沙港口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工
6、作的有关重大问题;(5)根据港口突发事故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决定或提请启动、终止本预案的应急响应,调集港口应急救援资源;(6)完成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2.2 领导小组办公室略,同长沙港口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2.3 应急救援工作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现场处置组、后勤保障等、事故调查组等若干个应急救援工作组,负责应急处置具体实施,由市地方海事局局内相关处室组建,在领导小组统一协调下开展工作。(1)综合协调组 由局办公室负责人任组长,成员为安监处、港政处、运输处、航道处、后装处、计财处、法规处、相关海事处负责人。主要负责内外工作协调;负责收集、发布信息,汇总、汇报事故及救援情况和工作动态;
7、负责宣传报道工作。(2)现场处置组由港政管理处负责人任组长,成员为安监处、运输处、航道处、后装处、计财处、法规处、相关海事处负责人。主要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救援方案,组织开展事故现场处置。(3)后勤保障组由后勤装备处负责人任组长,成员为办公室、港政处、安监处、运输处、航道处、计财处、相关海事处负责人。主要负责应急设备和物资的供应、应急车(船)的调度、受灾人员的转移安置等后勤保障工作。(4)事故调查组4由安监处负责人任组长,成员为港政处、法规处、人教处、相关海事处、工会负责人。主要负责事故调查处理、原因分析;负责事故善后处理。2.4 专家组略,同长沙港口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3 预警与信息发布领导小
8、组办公室应整合信息监测、预警资源,建立健全港口旅客滞留突发事故监测制度,通过多种途径收集可能导致旅客滞留的相关信息。3.1 监测预警信息来源一是公众信息部门(气象、水利、地震、卫生、公安等)或上级部门提供的有关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故、社会安全事故信息;二是客运码头、船舶、旅客、公交接驳系统等提供的可能诱发突发事故的信息。3.2 预警分级客运码头旅客滞留事故预警级别分为一般(级) 、较大(级)、重大(级)和特别重大(级)四级,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标示。3.3 预警发布3.3.1 预警启动当发生以下情况时领导小组应启动预警:(1)在元旦、清明、劳动、国庆等客运高峰时期的客运码头旅客或
9、靠港客船上发生骚乱,有可能引发公众事故;(2)有关公共信息部门已经发布或通报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5故预警信息;(3)客运码头或在港船舶附近存在生产安全隐患或已经发生了生产安全事故,但尚未对旅客的安全造成直接影响;(4)其它可能对旅客安全造成影响的情况。3.3.2 信息发布(1)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警信息核实,初步判定预警级别,及时报告领导小组确认预警级别。(2)确定和发布预警信息的同时,立即向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其中级蓝色预警由领导小组发布和解除,级黄色预警、级橙色预警、级红色预警由领导小组报请市人民政府发布和解除。(3)预警发布后,领导小组应及时向可能受到损害或影响的单位、各应急救援工作组成
10、员通报,接到预警信息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应立即采取预警预防行动。(4)港口旅客滞留突发事故预防预警信息包括:滞留事故发生的地点、起始时间、可能滞留人数、预警级别、应对措施、群众自防自救措施、发布机关等。(5)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以新闻发布会、电视播放、电台广播、报纸刊登、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等方式进行,必要时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63.4 预警行动步骤 执行部门 /人 行 动 要 求1 港口经营人 立即向局应急值班室报告,并应按本企业预案采取防范措施。 启动企业相应的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收到旅客滞留突发事故的预警报告信息后,迅速搜集相关辅助信息,分析潜在风险,并及时向领导小
11、组报告。2 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企业启动相关预案,认真做好防范措施。注意与企业现场负责人或公共信息相关部门保持实时沟通。根据实际组织人员到现场检查港口经营人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必要时组织外部力量支援。3 领导小组根据预警信息,通报有关单位,通知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做好应急准备,并准备好相应的应急资源。必要时,通知领导小组成员集结待命,协调社会专业救援队伍,随时准备启动应急响应。74 应急响应4.1 应急响应程序旅客疏散和救援应急响应及处置程序如图 4-1 所示。4.2 事故报告发生大量旅客滞留码头事故时,客运码头企业应第一时间向局应急值班室报告(接报电话:0731-82528110) ,值班室立即通
12、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首次信息报告内容应主要包括:(1)事发地位置、事故发生时间,事故性质、原因、滞留人数、发展态势、现场已采取的措施;(2)事故造成的破坏、损失、人员伤亡等情况;(3)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急措施,需要外界提供的应急救援行动。4.3 先期处置(1)事故一旦发生,港口经营人应立即向局应急值班室报告,同时启动企业应急预案并组织疏散和救援,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人员伤亡,尽可能控制事态,避免事故升级。(2)经分析判断事故可能对少数旅客造成伤害(旅客滞留于码头可能超过 6 小时) ,领导小组启动本应急预案,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参与应急救援,了解事态并收集现场信息。在先期应急处置过程中,现场处置人员应实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处置情况、事故发展趋势等,以便领导小组决定下一步的应急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