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金融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障碍与对策摘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特殊属性决定其发展需要金融部门的大力支持。事实上,市场的力量和政府强有力的政策支持正在推动金融部门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结合。但是,由于我国金融供给的市场失灵、金融结构的不合理、风险投资功能的偏离、适合战略性新兴产业特点的金融技术和产品的缺乏,使得我国金融体系在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过程中还面临较多障碍。因此,要通过完善市场机制、优化金融结构、推进股权投资的理性回归、创新金融技术或金融产品,来实现金融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有效结合。 关键词:战略性新兴产业;金融支持;障碍;市场化 中图分类号:F83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
2、7-7685(2013)01-0094-04 一、文献回顾 从现有文献来看,国外由于对战略性新兴产业还没有通行论述,所以关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国内学者。同样,金融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研究也主要集中于国内学者。如,梅兴保、王昌林、刘志彪等学者分析了现有金融工具或金融服务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和障碍;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特征以及现有金融体系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问题,辜胜阻、顾海峰、肖兴志等学者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提出要构建多元化主体参与、完备高效的金融支持2体系思路。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特殊产业,对于其与金融支持之间关系的研究,需要深入挖掘两者结合的异质性和内在性
3、。与一般性产业相比,战略性新兴产业突出的战略性地位、新兴发展阶段等属性,使得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金融约束更加严重,迫切需要针对性、系统化、多层次的金融支持体系。本文基于我国金融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障碍的分析,探究适合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对策。 二、金融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面临的障碍 国家“十二五”规划已正式将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列入其中,并提出要通过政策支持和引导,将其培育成先导性、支柱性产业。在政策刺激和市场力量的双重驱动下,我国金融体系的各构成主体正在探索着逐步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但从总体上看,我国金融体系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支持还处在探索阶段,面临着较多的障碍。 (
4、一)金融资源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市场配置失灵 目前,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多处于初期发展阶段,产业领域内的衍生企业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其在金融界的形象和信誉还未建立起来,市场失灵使得新兴企业与金融资本不能实现有效结合。主要表现在: 1.金融供给市场自身走向分割使得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融资需求得不到满足。受历史传统、自身经营理念等多重因素的影响,金融机构在自然演进过程中可能走向分割,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金融资源配置市场,对新兴企业和中小企业实施歧视性政策,出现信贷配给现象,使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融资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 2.多种定价管制机制使战略性新兴产业市场的资金供给动力不足。3在较长时间里,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
5、革尤其是贷款利率市场化定价机制改革滞后,使银行发展新兴企业和中小企业信贷缺乏定价空间,直接导致银行服务的利益动机不足。同样,在 A 股市场存在的首次公开募股(IPO)价格市盈率上限管制,导致一批得不到合理定价的优秀创新型企业不得不进行海外上市,降低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市场对潜在资金供给者的吸引力。 3.市场交易成本过高直接影响金融主体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结合。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新兴和风险较高的投资领域,很容易造成金融主体与企业主体信息不对称,使金融机构承担更高的调查工作成本,甚至需要掌握更专业的行业技术知识。同时,我国体制因素导致的一些突出问题也人为地提高了融资市场交易费用,从而影响双方的市场交易行
6、为,导致战略性新兴产业融资市场的萎缩。 (二)金融结构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主体特征不匹配 从我国金融结构的现实情况看,以银行金融机构为主的间接金融占绝对主导地位(20012011 年占比基本在 70%以上) ,以股票为主的直接金融占比较低。其中,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在银行体系中又占据主导地位。同时,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底部的场外交易市场建设非常缓慢。这些问题都显示了我国金融结构的不合理性,且与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大量科技型中小企业构成主体不匹配。 1.大型国有银行主导型结构与科技型中小企业构成主体不匹配。在大型国有银行主导型结构下,信贷资金过多地投放于大型企业,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很
7、难获得这些银行的支持。林毅夫指4出,大银行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时,单位资金的平均信贷审批成本以及信息与风险控制成本相对比较高,很难与中小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紧密的合作关系,所以它们往往会忽视中小企业。显然,我国大型银行主导结构与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构成主体不匹配,使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中大量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需求得不到满足。据相关资料显示,我国商业银行出于风险规避的考虑,当前阶段的信贷投放仍然集中在传统产业领域,尤其是国有大型银行的信贷投放,约有 50%以上的公司贷款分布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传统领域,且“贷大、贷长、贷集中”情况较为普遍,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信贷投放占比仍然偏低。另外,作
8、为贯彻国家意志的政策性银行对投资对象也有资质的要求,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金融支持也以大型企业为主。 2.现有资本市场结构使大量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股权交易需求得不到满足。一是我国现有股票市场在筛选上市企业时依然存在“重大轻小”的规模歧视和“重公轻私”的所有制歧视。如,中小企业板的主板化明显,企业上市发行的平均规模比该板块的上市基本标准要求高;创业板对净利润、企业规模、存续时间以及成长性等要求高于大多数海外创业板市场的门槛。二是场外交易市场建设的进程缓慢。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也称“新三板” )目前仅在北京中关村、上海张江等少数高新区试点,没有实现快速扩容,市场活力和吸引力不够,这直接限制了其功能的发挥,
9、不能满足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大量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股权交易需求。三是我国债券市场发展缓慢,特别是企业债券市场的严重滞后阻断了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低成本融资通道。数据统计,我国公司类信用债的余5额不到股票市值的 25%;在公司类信用债券中,交易所市场严重滞后,银行间市场托管规模占比为 97%。 (三)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契合的风险投资功能发生偏离 与其他金融业务相比,以风险投资为主的股权投资期限相对较长,注重被投企业的成长性和创新性,较多活跃在产业前沿,热衷于投资高成长的新兴产业领域。特别是风险投资主要以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等早期发展阶段的风险企业为导向,通过战略指引、经验交流等方式支持所投企业,并进行长期
10、投资。因此,具有筛选培育、风险管理等功能的风险投资是目前处于初期发展阶段、以创新为驱动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最契合融资伙伴,以其独有的“投资+辅育”模式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起着特殊孵化作用。因此,他们之间是一种同源性、共生性的关系。但是,通过研究发现,我国风险投资短视行为较为普遍,投资阶段明显偏向扩张期和成熟期,造成后端投资过度的“拥挤” ,而前端投资则出现更加严重的“贫血” 。我国风险投资机构偏好于成熟期的短视行为主要是由于我国风险投资多为政府机构附属型组织形式,造成产权缺失、善于驾驭风险的专业人才缺乏、社会信用秩序严重混乱、退出渠道不畅等因素导致的。这种逆选择使得我国风险投资趋向于一般性的
11、商业投资,弱化了其对战略性新兴产业进行筛选培育、长期投资的经典功能,显然不利于处于初期发展阶段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壮大。 (四)适合战略性新兴产业特点的金融技术和金融产品较为缺乏 我国目前的金融技术与金融产品,基本上还是以吸纳性和移植性的技术创新为主导,多是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金融技术与产品,原创性金6融技术与产品较少。就目前来看,我国金融技术和金融产品尚不能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需求。 1.适合战略性新兴产业特点的信贷产品较为缺乏。一方面,以不动产抵押贷款为主的银行信贷业务显然不适合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特点。处于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初期环节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中的企业,其资产以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
12、为主,无法采用有效的固定资产抵押等担保方式,银行与企业的对接显然存在较大的障碍。另一方面,银行信贷部门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认识和理解还不够深入,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金融产品创新的能力和动力不足。目前,虽然部分银行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的特点,在原有不动产抵押贷款为主的基础上,推出了各种形式的动产质押类贷款以及自助可循环和整贷零偿贷款等新产品,但拓展的空间和力度还不够。 2.适合战略性新兴产业特点的证券类金融技术和产品缺乏。虽然2007 年以来,我国在固定收益类产品方面推出了中小企业集合债、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和小企业集合债权信托基金等新品种,但覆盖的范围还非常小,产品设计与运作模式还有待继续完善。
13、另外,我国适用于早期发展阶段的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债券产品极为缺乏,无法满足处于初期阶段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需要。 三、金融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对策 (一)进一步完善金融支持体系的市场化运行机制 在当前及今后相当长的时期里,通过培育市场化运行机制以尽快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融资市场是核心任务。为此,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7配置金融资源的作用,让市场力量有效引导金融资源向处于发展初期阶段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配置,特别是让现阶段科技型中小企业主体能够有效竞争国民经济储蓄流和其他金融资源,满足其有效需求。同时,要切实落实和促进企业主体以及金融资源供给主体产权的清晰界定和法律保护,为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
14、难提供政策保障。要加强金融业的对内开放,为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创造更为宽松的条件,并鼓励、引导其发展新型的金融服务机构,强化战略性新兴产业融资市场供给方的竞争机制。 (二)优化金融结构,加快多层次金融体系的建设 就我国金融发展的实际看,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主体的结构与特殊性金融需求相适应,我国金融结构的优化不是讨论何种类型的金融结构的优劣性的问题,最为重要的是加快多层次金融体系的建设,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金融支持的针对性,并最大可能地发挥现有金融体系的优势,推动两种金融支持机制的互补与平衡。为此,一方面,重点推进专门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的政策性银行或科技银行以及众多专业化、区域化和特色化的中小型和新型
15、金融机构的创设,形成金融机构间的合理分工和错位竞争,建立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主体相匹配的多层次金融机构体系。另一方面,重点推进以“新三板”为基础的场外交易市场的建设,完善创业板和中小板市场,大力发展企业债券市场,加快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拓宽战略性新兴产业直接融资渠道。 (三)推进股权投资机制创新 当前,要大力推动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等股权投资的发展,构建完8整的股权投资链,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股权融资的可能性和有效性。要进一步探索天使投资组织化和联盟化的运行机制,通过健全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构建网络和信息平台、优化区域市场环境等措施鼓励天使投资发展。要通过继续扩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试点
16、范围和规模、推广有限合伙制模式、培育一大批职业风险投资家、加快建立全国性的行业自律组织、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税收激励等措施,推动风险投资机构更多地将资金投资于创业和成长初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四)创新适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特点的金融技术和金融产品 一要推动信贷产品和业务创新。要大力拓展各类动产抵押、权利质押、未来收益权质押、科技专利等创新类或知识产权类质押以及产业链融资等信贷产品和业务的创新。二要积极探索非信贷产品创新。要稳步发展中小企业集合债和集合票据,继续开展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试点,推广小企业集合债权信托基金,加快固定收益类产品创新;要稳妥推进证券化技术和产品创新,研究适合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特点的资产证券化项目和产品;探索适用于早期发展阶段的科技创新型企业的私募债券和高收益债券,如研究推出中小企业私募债。三要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细分行业的特点和差异,研究推出具有行业针对性的金融技术和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