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治视角下的网络反腐摘 要 随着微博、博文等大众化,通过网络工具揭发、曝光贪污腐败的问题已经屡见不鲜。近日,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等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和新浪网、搜狐网、网易网等主流商业网站在 4 月 19 日同步推出了网络举报监督专区,鼓励广大网民依法如实举报违纪违法行为。这一举措,更是把网络反腐推向高潮。但网络反腐毕竟只是在制度反腐缺失情况下的一种“呐喊” ,在大众依靠上访、诉讼等方式反腐受挫以后,不得不借助于网络的优势和特点,行使监督权。在法治社会,网络反腐处于什么样的地位?又暴露出什么样的问题?需要哪些制度作为支撑?本文基于这些问题,进行试探性研究。 关键词 网络反腐 制度反腐 法治 中图
2、分类号:D63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6-156-02 一、网络反腐概述 (一)网络反腐存在的原因 网络反腐,即各种监督主体通过网络技术及所引起的社会舆论效应对政府行为、权力的监督和约束,从而达到有效预防、遏制、惩戒腐败行为的一种全新方式,是反腐败事业的方式。从 2003 年 10 月,网络舆论监督第一人李新德创立“中国舆论监督网”到现在,网络反腐已历经10 年,慢慢走向高潮。网络反腐之所以如此盛行,是有深刻的客观和主观原因的。 从客观上看,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网络的普及,为网络反腐提供物质基础。2013 年 1 月 15 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在京
3、发布第 31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报告显示,截至 2012 年 12 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 5.64 亿,互联网普及率为 42.1%,保持低速增长。 制度反腐的缺失是基础性的客观原因。公民进行监督反腐的方式很多,例如上访、向上级举报、游行示威等等,但因种种原因,其效果不尽人意,被“截访” 、被“报复”屡见不鲜。而网络的隐蔽性、扩散性、及时性等特点,大大提高了公民行使监督权的效率,也取得较好的效果。更是形成一人网络报料,众人舆论跟进,最终司法介入“的新型反腐模式具备现实可能。 从主观上看,公民法治意识的觉醒极大的推动了网络反腐的发展。宪法第 41 条确定了公民的监督权,以防止公权
4、力的滥用,这为网络反腐提供正当性及权渊,也为研究网络反腐提供研究前提。随着法治进程的发展,公民越来越注重权利的实现与运用,在尊重法律的前提下,运用法律来解决问题。著名政治哲学家阿克顿勋爵曾说过“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 ,权力必须得到监督,而公民“自下而上”的监督是众多监督方式中最有效的一种。人都是理性自私的,更何况掌控公权力的官员,因而在不受监督的情况下必然会公权私用、贪污腐败。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不断的要求将权力关进笼子里,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网络反腐正是基于这种意识不断发展,成为公民行使监督权的重要方式。 (二)网络反腐的定位 网络反腐与制度反腐的关系可以用辩证的观点去看待,
5、在目前中国的法治环境下,相关制度的缺失,网络反腐肩负着反腐的主要重任。从最近几年的反腐事件来看,公民总是走在官方行动的前面,公民揭发、曝光相关事件后,官方介入调查,最后严惩腐败分子。网络反腐往往打头阵,从而引起反腐行动。事物是运动变化发展的,法律制度及相关配套设施也必将完善。这时,制度反腐已经能独当一面,网络反腐起辅助、补充作用。 将这两种情况综合起来看,不难看出,不论何时,网络反腐都需要以制度反腐作为支撑,制度反腐将最终实现腐败问题的解决。所以,制度反腐是基础性的,网络反腐是辅助性的。 二、网络反腐中存在的问题 网络反腐基于网络的隐蔽性、扩散性、及时性等特点快速发展,但也基于这些特点,而暴露
6、出很多问题。 首先,由于网络现在是非实名制,即网络的隐蔽性,正是有人利用这一点, “无中生有、道听途说、举报不实、造谣中伤、或在网络上发表带有强烈情绪化和煽动性的言论,故意夸大歪曲事实,进行诽谤谩骂以及人身攻击干扰普通民众的判断” 。网民的道德素养、文化程度、理性分析能力均不相同,容易受主观情绪的影响,针对事实难以作出客观评价,也容易被别有用心者操纵。在现实中,种种事例表明,网络反腐中公民的知情权与个人隐私权存在着紧张的关系。 其次,网络反腐有有罪推定的嫌疑。网络反腐中一个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表哥”杨达才的落马。网友通过分析照片,按正常的工资标准,杨达才买不起名表。随后又翻出以往照片,发现其在不
7、同场合带不同的名表,最后被检举揭发。很多网络反腐也是按照这样一个逻辑思维,即先定性为腐败,然后找证据去证明。可见网络反腐带有明显的有罪推定,这与法治社会倡导的“无罪推定”背道而驰,不符合法治精神。这也是彰显出民意与法治的紧张关系。网络反腐彰显的是民意的力量, “民意反腐”所指涉的阶层对立、仇官仇富情结更是借机喷发而出成为一笔巨大的社会成本强迫每个社会成员为其买单。 最后,缺乏相关的配套制度,即制度反腐的缺失。其实网络反腐的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有关机关的态度,如果有关机关对网络反应的问题不加回应,对其置之不理,这些问题最终会石沉大海。这是由网络反腐所处的地位决定的,制度反腐才是整个反腐工程
8、的主导。没有相关的配套设施,也很难将网络反腐纳入到法治轨道。还有就是“徒法不能以自行”的问题,制度需要执行,否则相关的制度也会成为空中楼阁。 三、法治视角下的网络反腐 在神治失据,德治失灵,人治失信的情况下,我们转向法治作为社会的主要治道。既然是法治社会,这就需要把网络反腐这种监督方式纳入法治的进程,也即实现网络反腐的法治化。只有法治视角下的网络反腐,才可能不断改进、不断发展,成功实现公民的监督权。 (一)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强调政府信息公开的问题,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笔者认为再怎么强调也不过分,因为政府信息公开是实现公民知情权的前提。如果知情权无法实现,就无法正常行使监督权,这就直接打击了网
9、络反腐的积极性。作为社会公共事务的组织者和管理者,政府长期以来掌握着垄断性的信息资源,公众的信息获取量相对政府而言极度不对称。据统计,我国有用信息的 80%由政府掌握,而这 80%中又有 80%没有被公开和利用。 政府依靠所掌握的信息,运用公权力以达到管理社会的目的。前面已经论述过权力容易滋生腐败,必须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就要求政府要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便于公民的监督。政府通过一系列举措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步伐,为群众知晓政府并监督政府提供了平台,保证公民知情权得到实现,才能使网络反腐败机制更加畅通。 (二)官员财产公示 “房姐” 、 “房叔”的出现把公民要求官员财产公示的呼声推向高潮。其实,我
10、国关于这方面也一直在探索。从 1994 年起,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财产收入申报法正式列入立法规划,但未能实际进入立法程序,到 2012 年 7 月,中共淮安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发布关于同步公示拟提拔干部财产的暂行办法 (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 ,决定自 2012 年8 月 1 日起,对淮安市、县两级拟提拔乡(科)级以上干部全部实行财产申报公示,但内容暂不对公众公开,只在内网公示。今年十八大之后,更是掀起要求官员财产公示的高潮。财产公示的进程如此缓慢,是因为其中涉及的利益很广,阻力自然也大,正如李克强总理说的那样“触动利益比触动灵魂都难” 。但法治化进程中,进行官员财产公示是必然要求,这只是时间的
11、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和官员财产公示都是为了保护公民的知情权,以便于公民对公权力进行监督。这也可以有效避免网络虚假消息的传播,公民根据客观情况,有自己的理性判断,从而做出理性决策、发表理性言论、正当行使权力。这些又推动网络反腐的健康良性发展。 (三)完善网络建设 在 2013 年 4 月 19 日,各大网站设置了网络举报监督专区,但笔者发现网络举报专区并不好找,处于不太明显位置。例如新浪网的举报监督专区,灰色字体、字还小,不认真找真的很难发现。点击进入专区以后,在网上举报须知里有两项内容:一是受理举报范围;二是注意事项。从举报范围里看出,有 5 种举报类型;注意事项里主要强调的是要实名举报、如实
12、举报。 这些措施均是响应党的十八大号召,有进步。但其中也存在不少问题。例如,网络反腐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可以不用担心遭到报复的问题,如果实名举报,却没有相关的保护措施,公民很难继续坚持监督、坚持网络反腐。再基于制度反腐缺失的情况,反腐工程很难继续进行下去。 针对以上提到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在已有资源上加以改动,既节约资源,又可以达到效果。目前,各市级及以上政府均有政府网站,可在市政府网站上设置网络举报专栏。市级政府负责网络举报县级及县级以下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违法乱纪行为,省级政府负责网络举报市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违法乱纪行为,以此类推,中央纪委和组织部负责国务院及相关部门的违法乱纪行为,还负责涉案
13、范围广、在全国又重大影响的案件。司法部门的违法乱纪行为,可以设专门网站进行管理,这是由司法部门的独立性决定的。各站点应分派专门和专业人员及时分析和反馈公民所反应的问题,促使问题尽快得到解决。即与网络举报专栏形成遥相呼应的层层反馈机制。 关于如实举报的问题,笔者认为是应该如实举报,这便于取证及后续行动的开展。而且如实举报,也能降低虚假举报的概率。但如何保护举报人是一个重大的问题。网络反腐之所以盛行,是因为公民在看到其他途径,如上访、诉讼等,阻力太大,欲告无门,才选择网络反腐。网络反腐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不考虑人身安全问题。公民在公权力面前是如此的渺小,必须为保护举报人而设立相关制度。推行举报人保护法
14、 ,这不失为一个良策。政府信息公开、官员财产公示和举报人保护法可以说是网络反腐的三部曲,也是不可缺少的三个步骤。将这三种制度一一执行到位,让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公民的知情权、监督权自然而然就可以实现,网络反腐的弊端也得到解决。 最后就是虚假举报的问题。如果确实存在虚假举报,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对有关违法和犯罪行为进行惩处,以保证社会的正常秩序。 四、总结 回首网络反腐这 10 年的历程,可谓跌宕起伏。其所发挥的作用,更是其他监督手段所不能相比的,推动廉政建设,将权力关进笼子里。但事物总有两面性,有优点,就必有缺点。面对网络反腐出现的主要问题,我们可以通过弥补制度反腐的不足而进行改正,实现网络反腐的法治化发展。通过“自下而上”的网络反腐和“自上而下”的制度反腐相结合,共同完成反腐的大工程。 参考文献: 1陈欢.网络反腐“双刃”效应剖析.人民论坛.2013(1). 2胡大伟.网络反腐的法治考量.廉政文化研究.2010(1). 3李尚旗.从民间到政府:网络反腐的路径分析.理论探索.2010(3). 4张千帆.宪政原理.法律出版社.2011 年版. 5高鸿钧.现代法治的出路.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 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