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治中国建设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摘 要 法治中国建设对于科技化、现代化、全球化发展的今天十分重要,只有当人治彻底转换为法治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走向法治中国的最终建设道路上,同时,中国法治建设也与国家治理体系以及治理能力的发展有着重要关系,只有达到法治中国建设和国家治理体系以及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统一结合,才能使得法治社会得以建设,进而能够发展。国家治理体系以及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发展现阶段是主要围绕在政府行政、市场综合、社会关系三方面的治理与发展上,是国建治理能力的敲门砖,也只有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上进程,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完善发展的前提下,才能真正实现法治中国的建设目标。在目前
2、现代化的综合环境大前提下,中国必将走向法治建设的道路,这才能成为一个更好的中国。 关键词 法治中国 国家治理体系 国家治理能力 作者简介:唐淑尧,西南科技大学。 中图分类号:D6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5)10-133-02 一、中国法治历史进程 纵观漫漫历史长河,中国有几千年的封建历史,为中国文化扎下了坚实的基础,也埋下了根深蒂固的弊端。追溯我国法的起源,具体可以追溯到古代的西周时期,甚至是夏商时期。一路走来,法律的发展史是十分的坎坷与曲折。直至今日,提出新的法律思想依法治国。 在夏商时期,以神权来维护皇权的统治。西周时期主要统治思想是“礼治” 。而在秦朝时
3、期,主要治国思想是“法治” ,严刑峻法。在两汉时期,其主张治国思想是“以德治国” 。而在后来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其主要治国思想是将道家、法家、儒家他们所主张的“礼治” 、 “法治” 、“德治”三者杂糅在一起,形成新的综合的治国思想。 当今中国于 1997 年 9 月,中共十五大首次提出了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方法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务,社会事务,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即法治中国建设,而法治,即依照宪法和法律来治理国家。 二、国
4、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要想实现国家法治化,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密不可分。随着世界科技的发展,国与国之间距离也愈加缩小,世界以地球村的崭新形象示人。在此基础上,代表人民利益与权力的国家法治化显得尤为重要,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国家的基本政策的落实和发展将决定中国的法治形成方案,也只有当国家法律能够占领上风,成为法治的标杆,成为法治的风向标时,从而进一步落实和发展中国法治建设,加强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才能够发展当今中国,才能使得中国在现今激烈的国家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才能使人民信任国家,才能使人民发展国家。只要治理理念占了上风,便可以成为对旧式统治风格来说的另一种前景
5、光明的现代化发展。 (一)国家治理体系 国家治理体系包括规范在行政方面、市场方面以及在社会行为等方面的一系列的制度和程序,同时在社会关系上、经济市场上、政府民生上有着明显的调控作用。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进程中少不了他们的存在。因为它不同于单独的政府治理,单是由政府下达政策,而执行又另行分开;又不同于单独的市场治理,经济决定上层建筑,经济上的改变与缺失与市场治理息息相关,但仅是靠经济市场的微小调整,影响不了中国全体的社会法治思想;也不同于单独的社会治理,社会的发展需要人民的支持与进步,但仅仅依靠人民也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国家治理体系的提出对中国法治建设有着重要的纲领解决意义,只有在政府、市场、社
6、会的综合治理下,才有可能实现中国法治社会的建设。 (二)国家治理能力 国家治理能力是指国家在政治、经济、民生等各个方面,利用国家的最高管控能力,在处理对内和对外事务上的综合能力,包括对外对内、对上对下、对国家、对公众等不同方面。而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就是指国家治理手段、治理方法同时代发展相一致,同科学进步相一致,同全球一体化相一致。中国以其独特的历史背景、地理环境、人文氛围、经济发展造就了其独特的国家治理能力,但要实现中国法治建设,这无形中也加大了难度。 (三)加快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现今中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高速变化阶段,从而在这种快速变化的时期,中国将面对各种各样的严峻考验。包括
7、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不完整、不集中,没有相关单位的统一监管和实施;也包括国家治理能力中的琐碎性、短暂性、部门主义、地方主义,在面对民众提出的问题时,我国的治理方法总倾向于处理表面忽视内在的处理模式,既不能带给老百姓以实惠,同时也极端反映了我国治理水平的低下。正是这些弱点,成为加快我国治理体系以及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的罪魁祸首。 三、法治中国建设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机结合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地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中心任务。我国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其道路艰险曲折且源远长久。其必须以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市场经济稳定发展、社会和谐统一、政法体制改革
8、、民主思想为首,以及人民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和普遍道德发展概念不断提高为前提条件,以符合社会主义的权力运行机制、独立的权威司法系统、高素质的司法队伍、健全的律师制度、普及的人民法律思想意识为其完备法律体系、法律制度的基本条件,以法律至上、权利平等等观念为其法律理念条件,并严格执行才能达到社会主义法治的要求。 (一)法治中国建设的全面性 发展中国法治建设是全面进行的,是需要各个阶层、各个民族、各个地方的统一协调调动的,是需要现代化的国家治理体系和现代化的国家治理能力的。这一切都是需要进行全面调控的,全面掌握中国法治建设是必备可少的。中国的政法系统、经济调控、政治基础、文化建设、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
9、都应实现依法治理,杜绝人情,重视法理。依法治理,是具有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瞻仰性,而这一方针只有通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才能得以实现。通过一个更加懂法、守法、依法的中国法治社会,使人民对国家的认同感、归属感的得以提升,同时,也是对国际形象的一大突破,再次以更加民主的姿态示人。 (二)法治中国建设的整体性 发展中国法治建设是需要有整体协作能力的,中国地广人多,既有经济法治发达的地区,同样也有经济贫乏落后的地区,如何使两者达到综合的平衡,使两者达到整体的合作,是需要法治建设加快脚步的。法治中国建设是一项国家性质的综合实力发展方案,是需要各级进行调控的,也是需要中国现代化的国家治理体系
10、,同样也需要中国现代化的国家治理能力,缺一不可。从上层到底层,从中央到地方,从产业到零售,各个方面都应在法律的统一治理下。上下呼应,实现立法、执法到守法、学法的统一结合。实行依法治国,它是中央的事情,也是基层的事情。要达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只有两手一起抓,才能达到平衡和谐发展的根本目的。 (三)法治中国建设的目的性 发展法治中国建设是众望所归的事情,是全国各族人民所共同期盼的事情,是国家得以强大发展的目的。中国法治的发展是和现代化分不开的,只有当现代法治国家的体系得以健全,能力得以提升,才能够尽快发展法治。从古至今的含义几经变迁,从以前的为维护君主贵族的统治到现今的为维护人民群众
11、的基本利益。 (四)法治中国建设的长期性 发展法治中国建设的道路是长远的,中国的建成和发展说明了中国必须开展自己特色的社会体系以及社会制度才能进一步发展。这是一个长远而值得追求的事情,当今的世界越来越小,联系越来越紧密,民主意识逐渐提高,是需要法治来规范人民的思想和行为的。而实现真正的法治发展往往十分困难,也往往需要无数人为之努力,为之奋斗。中国的法律还不完善,而法律又带有滞后性,要想方方面面的照顾到中国每一个公民,显然是不可能的,但也正因为如此才需要加倍的努力。不断去发展,也是不断去修复的过程,弘扬其优点,弥补其缺点。同时中国法治建设也和中国这个社会主义整个国家的整体性发展密切相关,与这个国
12、家的现代化进程紧密联系。当今社会是一个现代化、科技化、全球化的整体型社会,需要的是人民对于法治的现代化理解,以及领导阶层对于法治现代化的加大投入和带动作用,同时,纵观我国漫长的发展历史可以知道,封建统治对于我国的重要历史影响性,并且我国经历了痛苦的侵占历史,因此人们对于法治的认识也需要时间来消化。要想达到中国法治化建设,还是一个长期努力的发展史,少不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对其经济上、政治上、理念上的现代化长期投入。 四、法治中国建设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积极作用 中国实行依法治国,而中国作为典型的社会主义国家,法治道路的建设也同其他资本主义国家截然不同。首先,我国结合自身国情,形成
13、了现当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可避免的是法治体系建设和法治能力的现代化发展,如何保证法律的立法公正以及法律有效实施成为了我国法治建设道路上的“拦路虎” 。其次,法治中国的建设应该是基于宪法和法律,最大程度否定人治,实现法高于人的特点,排除人为因素导致的滥用职权、收受贿赂、徇私枉法、藐视法律等规避法律责任的不良后果,以期望达到依法治国,而不是因人治国。 同时,现代化进程的核心环节包括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普遍守法和有效监督四个方面,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则是实现这些环节的根本保证。 第一,有利于提高我国人民普遍的法律观念,使全国人民充分参与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加强人民群众对于国家、社会的
14、普遍认同感,实现法治的民主化。 第二,有利于形成完备的、良性的、高效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制度,为人民群众造福,当人民群众遭遇不平时,可依靠的是中国法治社会的发展所带来的硕果,减少冤假错案,降低人民群众诉讼负担,能够得到公平公正的解决方案。 第三,有利于保障宪法和法律的最高权威性,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共产”思想的集中体现,为国家的根本制度以及中心指导思想的不动摇打下坚实基础。 第四,有利于国家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形成良性循环,防止权力被滥用,制约公权被私役, 使“以法治国”的根本制度得到有效保障。 第五,有利于在司法和行政活动中人权得到普遍尊重,不再是以人治国是对人的盲目崇拜或轻率判断而导致的人权的丧失、民主的衰落,而是实现人权、法治的相互作用,相互制约,更有利于中国现代法治建设。 看清楚新形势,弄明白新任务。只有中国实现全面的依法治国手段,加强完善中国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逐步提高中国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才能为发展更美好的中国做出努力。只有中国共产党更加团结,更加强大,更加为民着想,人民群众也会更加信任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发展,法治社会才能得以实现。从而形成一个严密的法律实施、坚定、保障多位一体的现代化体系,才能为中国法治现代化建设打下坚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