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和完善个人所得税的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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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改革和完善个人所得税的研究【摘要】个人所得税作为调节个人收入,缩小贫富差距的重要税种。在进行二次收入分配的调节过程中,未能完全发挥其功效。究其原因,是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的设计还不完善,征管手段不先进。本文就这两方面的问题开展探讨。 【关键词】税制模式 费用扣除标准 信息共享 近几年来,收入分配改革的呼声越来越大,因此个人所得税作为调节个人收入的一种良税也越来越受到公民的普遍关注。虽然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每年持续增长,但是个人所得税流失却非常严重。这些流失的个人所得税不仅影响了国家的财政收入,也削减了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作用。因此,改革和完善我国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我国个

2、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 (一)税制模式不合理 目前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采用分类制、分类综合制、综合制。国际上大多数发达国家实行的是综合所得税制,因为综合所得税制能够体现横向公平的原则,相同能力的人能够缴纳相同的税。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分类所得税制,使得税基过窄,而且不能体现相同能力的人缴纳相同多的税,对于收入相同的人来说,取得来源集中的比取得来源分散所缴纳的税收明显要多。例如, 有 A、B,C 三个纳税人, A 每个月的收入为4000 元,由 3200 元的工资和 800 元的劳务报酬组成,B 每个月的收入也为 4000 元,由 3000 元的工资和 1000 元的劳务报酬组成,C 每月工资仍为 400

3、0 元,只由工资薪金组成。按照新颁布的个人所得税法, A 本月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B 取得同样多的收入却必须为其劳务报酬那块支付 4元的个人所得税。C 所取得的 4000 元中必须就其取得薪金收入那部分缴纳 15 元的个人所得税。我们可以看出,同样的收入由于来源不同,税负却不同。因此,分类所得税制采取的不同项目计征办法不同,使得一些来源渠道多,总体收入高的纳税人会利用税法的漏洞,分解收入或者享受多次费用扣除,以此达到不交税或少交税的目的。相反,对于我国的工薪阶层,收入来源单一,使得其税负相对较重,这也是我国个人所得税工薪阶层占到较大比例的原因之一。鉴于以上种种分析,分类所得税制难以实现总体上的

4、税负公平。 (二)费用扣除标准设置不合理 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标准采用的是定额与定率相结合。如上例工资薪金费用扣除标准 3500 元,劳务报酬低于 4000 元的扣除 800 元,高于 4000 元的定率扣除 20%。一方面会造成高收入者利用社会地位优势转移或分散收入以达到减少纳税的目的,从而使得高收入者未能实现多缴税,个人所得税未能起到“劫富济贫”的作用。同时,由于各个地方的经济发展程度以及消费水平不一致,一刀切的免征额未免过于武断,3500 元对于经济发展比较落后的地区确实可以起到调节收入均衡的效果。但是对于沿海发达城市,3500 元则仅仅能满足基本的生活需要,而这部分纳税人却还要缴纳个人

5、所得税,违背了整体公平原则。另外,费用扣除标准没有考虑到物价指数,一部法律或暂行条例的修订周期较长,而单一的费用扣除标准模式随着时间的变化,已不再能够准确衡量未来取得报酬现阶段所必须的生计水平。 (三)税率设置不合理 我国个人所得税主要来源于工资薪金所得,这有违于个人所得税用以调节高收入的导向和初衷,表现为税率设计不合理。如对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动报酬所得实行分相差别课税,工薪所得与劳动报酬所得同是劳动所得,在税收上本应同等对待,却实行差别税率,这显然有失公平。又如对工薪所得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实行不同的超额累进税率,而对、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等非劳动所得采用 2

6、0%的比率税率,从高边际税率来看,显然前者高于后者,有重课勤劳所得的倾向。这不仅与实行累进税率和减少累进级次的世界个人所得税制的发展趋势相悖,不利于缓和现阶段收入贫富悬殊的状况。我国目前现行个人所得税实行是分类所得税,其核心就是让个人所取得的类型不同的收入,适用的税率不同,以利于特定政策目的的实现。对劳务报酬和工资薪金等要付出体力或脑力劳动才能获得的所得课以较轻的税;对偶然中奖、中彩这些仅凭运气获得的不包含体力或者脑力劳动的所得课以较重的税,便达到了目的。但实际上,出现的却是与政策目标相违背的现象,即劳动所得的税负有时还会还高于非劳动所得的税负,出现了税收惩罚现象。另外,税率级次太多,无疑会增

7、加征管和扣缴的难度,降低税收行政效率,增大征税费用和纳税费用,级次过多的复杂税率与我国简化税制、提高税收效率的改革方向相悖。 (四)个人所得税信息化监管手段落后 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收入来源比较广泛,且透明度不高,因此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监管。而我国税收征管的信息化存在两方面的问题。第一,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信息不对称。纳税人无法准确理解个人所得税设置原理,导致运用不准确。另外,税务机关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收入的全部信息。第二,税务机关内部信息的不对称。如个人所得税对取得两处所得的要合并征税,而纳税人或代扣代缴义务人一般不会主动申报,此时就要求税务机关加强征管手段,利用内部信息共享,合并此种类

8、型的收入,而不仅仅限于整个市内收入的合并或者由于权限纷争不能合并收入进行管控。第三, 我国税务部门未能实现与海关、银行、财政、工商、政府等的信息共享,造成了税务部门无法准确判断税源,造成了大量税款流失。 二、完善个人所得税的对策建议 (一)实行混合课税制度 我国个人所得税制首先应遵循同等课税、公平税负的原则。现有的分类所得税制对收入项目采取正列举式,使得税基过窄。再就是同样的劳动所得不实行统一的征收办法,容易产生纳税人税负不均等,基于以上种种现象,我们必须考虑税制模式的转换。由于分类所得税制有诸多缺陷,而综合制虽能体现公平税负,但还不适合我国目前的国情,我国现阶段对个人所得税课税不仅要体现公平

9、原则,量能纳税,而且要服务于某些社会政策目标的实现,体现政府对不同性质所得的调节意图。基于此,我们应该针对现阶段现有的税制加以完善,实行具有中国特色的混合课税制度。具体而言,我们可以比较容易掌握税源和费用交易扣除的收入进行综合纳税,如工资薪金所得,生产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这些劳动所得合并计算税额。对税源不易控制和没有固定的费用扣除标准的非劳动所得继续实行分类征收,如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股息、利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继续按国家规定分类征收;稿酬所得虽然既可以源泉控管,也有扣除费用,从理论上讲应并入综合收入,实行综合征收,但考虑综合征税全面申报工作量大,所以目前也可实行分项征收,

10、在支付稿酬时代扣代缴。 (二)费用扣除设置应该指数化 费用扣除设置的原则应该满足了生存和发展所必须的生计费。为更好地体现量能负税、公平合理原则,结合我国现状,在设计费用扣除标准时,可据费用扣除标准的宽泛程度进行调节,在全国范围内确定一个基本标准,然后依据各地区经济差异划分,确定各自适用的免征额系数。此外为避免通货膨胀对税负的影响,免征额的扣除标准要与物价指数挂钩,以增强个人所得的弹性,消除通货膨胀所带来的实际税负加重的问题。我们可以借鉴美国从 1981 年开始实行税收指数化调整,以实现自动消除通货膨胀对实际应纳税额的影响。 (三)合理设计税率,减并税率级次 目前国际上个人所得税的改革趋势为逐步

11、减少税率级次,降低边际税率。我国目前税率级次过多与简化税制的要求不符。另外根据偷税模型,如果适当降低税率,会有助于税款的征收和缴纳。鉴于此,我国应将税率级次简化为 4 档,档次的级距可适当扩大,税率可适当调低,以能够覆盖大多数收入较低的纳税人,从而体现普遍的纳税精神。其中最高税率设为 35%为佳,这样比较符合当前现状并且更能发挥所得税调节收入差距的作用。同时,在税率设置上我们可以考率借鉴外国的“指数法” ,此举措一是弹性调整各个级次所适用的计税所得,二是通过费用扣除标准指数化,使个人所得税能随物价上涨而灵活调整,而不改变税率结构,从而消除导致个人税负加重的通货膨胀因素,真实反映纳税人的纳税能力

12、,以保证课税的合理性。通过扩大级距、减少级次、降低税率,照顾低收入者的实际利益。 (四)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 目前,我国虽然普遍采用了计算机联网缴税,但是税务部门的计算机网络基本上只供内部使用,没有实行数据共享。在以后的信息化建设中应该做到:第一,建立全国统一的纳税编码。具体做法是:我们可以将身份证代码作为每个纳税人的纳税编码,对于纳税单位,可以参考其工商登记号或者税务登记代码,纳税人的全部的经济活动必须通过此代码,这样税务机关便可以全面的掌握纳税人经济活动的全部信息,便于税务机关从税源上进行管理,这也是实现税源管理信息化全国共享的基础。第二,升级税收缴纳软件。我国税务方面的软件可以考虑与财务软

13、件相接轨,即既可以把税务软件作为一个单独的软件开发,也可以把其作为一个会计电算化软件的一部分进行设计。通过应用这些软件,纳税人在处理会计账务时能够自动编制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这样可以根据准确的财务信息电脑计算出准备的应缴税款,改变了传统的需要重新填写个税申报的方式,不仅减少差错,也提高了效率。第三,建立税务与外部数据共享机制。众所周知,在整个经济体系中,不止税务部门掌握着与纳税人税源相关的信息,而且工商管理部门,公安部门,海关,金融机构,房产部门及土地管理部门等众多部门与机构也都掌握着大量的经济税源信息。通过与工商部门实现信息共享,这样可以了解纳税人基本信息,扩宽税源;与银行部门信息共享,可

14、以了解账务支出情况以及税收征管中难以控制的采用现金收付的交易;与海关信息共享,可以加强对外籍个人出入关境的情况,加强对外籍个人所得税的征管;与财政部门信息共享,可以对重点税源的收支情况加以了解和掌握。此外,我们还应该加大与公,检,法部门的信息共享,以此更好的进行税务稽查。 参考文献: 1乔仁红.个人所得税征管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措施J.中国农业会计,2004, (7). 2薛文宝.浅谈如何完善个人所得税制J.江苏商业会计,2011, (5). 3张紫函,侯志香.浅谈目前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实践与探索,2000. 4宋风轩,蒙广林.提高个人所得税征管水平的建议J.经济论坛,2010,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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