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北京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房山区整改落实方案 北京市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于 2017 年 6 月 29 日至 7 月 28日对房山区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于 2017年 12 月 12 日向我区反馈了北京市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房山区反馈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决策部署,切实将北京市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按要求整改到位并进一步强化监管,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以党建为魂、转型为要、整治为先、创新为源、惠民为本为指导, 坚持 党建引领、压实责任、强化整改、确保目标。整改落实坚持“四不 原则”,即不查清问题不放过、不厘清责任不放过、不整改到
2、位不放过、不建立长效机制不放过,确保摸排无死角、整改见实效、监管有力度。 二、总体目标 以 北京市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中涉及我区五大方面问题为导向,切实整治一批突出环境保护问题,并举一反三,强化对类似问题的排查整治;切实提高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建立责任明晰、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切实加大对大气、水、土壤环境的监督管理力度,切实加大对环境保护违法违规问题的依法处罚力度,全面改善辖区环境质量,为全面建设“ 一区一城 ” 新房山 奠定良好的 生态基础 。 三、整改措施 2 (一)加快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严格落实市区两级“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和“秋冬季攻坚行动”工作要求,加
3、快清洁能源替代、产业转型步伐,加大扬尘、“三烧”和餐饮油烟等污染的管控整治力度,进一步核实完善空气重污染应急减排清单,有效应对空气重污染过程,确保空气质量不断改善。 (二)加快改善水环境质量。 严格落实市、区两级“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及村级污水处理站建设,确保有效运行、发挥环境效益。进一步加快推进大石河流域各项水污染防治工程,尽快改善大石河水环境质量。加快 生活垃圾和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消除水环境隐患。进一步加大对已建成污水、污泥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维护、运营和监管工作力度。加大畜禽养殖监管力度,加快推进治污设施建设,消除环境隐患。 (三)强化固废污染防治
4、。 严格落实市、区两级“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人居环境、农产品质量和饮用水水质安全为重点,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污泥处置设施建设,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 (四)加大自然保护区监管力度。 进 一步完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制,严格履行各级履行职责,严厉查处自然保护区内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推动自然保护区内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五)加强压力传导。 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要求,压实各级党委、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3 强化各乡镇(街道)责任落实,着力推进网格化管理
5、和河长制,解决压力传导不均衡等突出问题。 (六)加大督考问责力度。 严格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强化监督检查,压实各级党委 、 政府环保主体责任,坚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 作局面。将整改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对推进整改工作措施不力、推进缓慢的,严肃追责问责。 (七)开展“回头看”。 对反馈问题逐条开展“回头看”,逐件落实责任,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杜绝反弹。进一步加强重点环境问题的中期督查和后督查,一旦发现反弹,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推动北京市环
6、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成立由区委书记、区政府区长任组长,区政府主管副区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分管相关工作的副区长任副组长的北京市环境保护督察房山区 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 32 个委办局、 24 个乡镇(街道)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协调办公室和督查办公室:协调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环保局局长担任,负责与市级环保督察组办公室的沟通、对接,以及对市级要求的传达、部署等工作;督查办公室设在区委党校,由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和区环保局组成,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督查室主任担任,负责全区市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跟踪调度、督查检查、发函督办、问题移交以及按要
7、求向市督察办公室梳理上报进展情况等工作。 4 (二)加强任务分解。 各牵头部门、各乡 镇(街道)按照本方案要求,以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成立市级环保督察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机构,并指定至少一名联系人;逐条梳理房山区整改措施清单(附件),制定本单位整改落实分方案,切实履行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切实整改落实市级督察反馈的问题,切实做到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切实建立长效机制严防反弹,切实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牵头部门及各乡镇(街道)联系人及整改落实分方案于 2018 年 2月 9 日前报督查办公室备案;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每月 1 日前上报整改落实进展情况至督查办公室。
8、 (三) 加强跟踪督办。 督查办公室要严格按照北京市环境保护 督察办公室关于调度市级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函(京环督察办函 2018 1号)开 展全区督察整改落实工作;建立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环保局三方联合督办机制,采取“清单化”调度机制,定期召开会议、调度进展情况,不定期现场抽查,掌握整改落实工作的进展情况、完成情况,针对进展缓慢或预判无法如期完成的项目,由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联合发函督办。 (四)加强整改实效。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及管行业必须管环境保护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 建立“上账 、督查、销账”闭环管理模式 ,逐项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做到一个问题
9、、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加强跟踪督办,能立即解决的要立行立改并建立长效管控机制,不能立即解决的要制定方案、倒排工期、限时整改,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到位、见到实效、形成机制。 5 (五)加强宣传报道。 区委宣传部、区环保局严格按照北京市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关于做好市级环境保护督察宣传报道工作的函(京环督察办函 2017 21 号)要求加强宣传报道。一是充分利用“一台一报一网”宣传报道和按时公开督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情况,并通过新媒体等载体进行 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报道;二是制定舆情应对预案,做好信息公开后的舆情监控工作,妥善处置负面舆情和上报重要舆情;三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强化市级环境保护督
10、察整改工作的社会监督;四是加强对环境保护亮点工作、典型案例、长效机制以及能够体现人民群众获得感内容的宣传报道,营造人人参与、全民共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严格责任追究。 区监察委要针对北京市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问题及移交的 7 条责任追究问题线索认真深入调查,逐 一厘清责任,并将问责摆在此次整改工作的首要位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以及北京市贯彻落实 实施细则等有关要求,严肃处理、严格责任追究,具体处理结果要及时按要求上报及向社会公开。督查办公室采取重点督查与日常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督查各部门整改工作落实情况,一旦发现在环境保护工作及市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方面
11、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情况,坚决及时按有关程序移交区监察委严肃调查处理。 附件:房山区整改措施清单 6 附件 房山区整改措施清单 一、大气污染治理方面 (一)进一步加快清洁能源替代步伐 1.存在问题: 2016 年,房山区 燃煤总量仍高达 158 万吨,居全市 16 区之首,占全市总燃煤量的 18%,燃煤污染问题依然突出。 整 改目标: 全力推进清洁能源改造工作,进一步压减燃煤总量。 整改措施: ( 1)成立组织,加快推动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农村煤改清洁能源、污染企业退出等工作,基本实现燃煤锅炉“清零”和平原地区无煤化, 2017 年压减燃煤 110 万吨。 ( 2)强化散煤监管,全面取消
12、劣质散煤,非平原地区民用散煤全部实现优质型煤(兰炭)替代。 ( 3)建立“月报、月督、季反馈”工作机制,定人、定期报送任务进展,实时掌握压减燃煤工作情况。建立压减燃煤 工作会商督办工作机制,督导督察任务进展,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确保任务按时推进。 牵头单位: 区城市管理委 责任单位: 区发改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经济信息化委、区农委、区环保局、区财政局、区质监局、房山工商分局、房山规划分局、房山国土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人武部、相关乡镇 7 (街道)、区燃气中心、房山供电公司 完成时限: 2017 年底前 2.存在问题: 按照房山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要求,应于 2015 年完成的六环路内
13、 10 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有 9 家未按时完成;应于 2016 年完成的大安山煤矿燃煤锅炉 清洁能源改造任务未按期完成。 整改目标: 完成工业系统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 整改措施: ( 1)六环路内 10 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已于 2016 年年底前完成燃煤锅炉改造。 ( 2)督促大安山煤矿停止使用燃煤锅炉, 2016 年年底前已将燃煤锅炉拆除, 2017 年已完成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 ( 3) 加大对工业企业检查力度,确保工业企业不使用燃煤锅炉。 牵头单位: 区经济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 区环保局 完成时限: 2017 年底前 3.存在问题: 按照房山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任
14、务分解要求,应于 2016 年完成的建设 11 个瓶装液化气配送换瓶站 任务未按期完成。 整改目标: 完成建设 11 个瓶装液化换瓶站。 整改措施: ( 1)倒排工期。 2017 年年底前已完成设计和勘查招标,将勘查资料交与图纸设计单位,以及完成正式施工图纸等工作。 2017 8 年 12 月至 2018 年 3 月完成施工、监理招标等施工前期准备工作,2018 年 4 月至 12 月完成施工。 ( 2)加强调度。定期召开调度会,听取项目进展、存在问题、需协调的事项,扎实推进 11 个瓶装液化气换瓶站的建设工作。 ( 3)加强督查。建立“月报、季报”工作机制,定人、定期报送任务进展,实时掌握
15、11 个瓶装液化气配送换瓶站建设的工作情况。 牵头单位: 区城市管理委 责任单位: 区发改委、区农委、区燃气中心 完成时限: 2018 年底前 4.存在问题: 应于 2016 年完成的更新 130 辆清洁能源客车任务未按期完成。 整改目标: 督促北京公交集团按照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完成更新清洁能源公交车任务。 整改措施: ( 1)区国资委牵头尽快将北京凯捷风客运公司 489 辆公交车过户至北京公交集团。 ( 2)区交通局牵头,通过致函等方式督促其尽快完成 130 辆清洁能源公交车的更新车辆任务。 牵头单位: 区交通局 责任单位: 区国资委、北京公交集团 完成时限: 按照北京公交集团更新 计划完成
16、5.存在问题: 按照房山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要求, 9 应于 2016 年完成的新增 200 辆电动出租车任务未按期完成。 整改目标: 完成新增 200 辆电动出租车。 整改措施: ( 1)督促房安出租公司完成新增电动出租车任务。 ( 2)积极对接市交通委下达车辆配置指标,加快推进车辆登记手续办理、购车、投入运营等工作。 牵头单位: 区交通局、区国资委 完成时限: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6.存在问题: 北京市房山区 2016 年农村地区“减煤换煤、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责任书要求完成的 75 个村煤改电、 19 个村煤改气任务,因涉及拆 迁等问题,各有一个村未按规定时间全部完成。 整改目标:
17、加快推进马各庄村拆迁工作;完成大高舍村煤改清洁能源工作。 整改措施: ( 1)城关街道加快推进马各庄村的拆迁工作;马各庄村属于浅山区村,目前使用优质型煤取暖。 ( 2) 2017 年取暖季前完成窦店镇大高舍村煤改清洁能源工作 。 ( 3)加大燃煤监管工作力度,严禁出现使用劣质燃煤问题。 牵头单位: 区农委 责任单位: 城关街道 完成时限: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7.存在问题: 2017 年仍有个别计划实施煤改清洁能源的村已 10 列入拆迁计划,但由于各种原因年内无法实现拆迁,且截至督察时尚无替代方案,应抓紧谋划,确保完成平原地区无煤化任务。 整改目标: 基本实现平原地区无煤化。 整改措施: (
18、1)相关乡镇(街道)加快推进拆迁工作;对于未完成拆迁工作的,确定资金补偿等工作措施,确保 2017 年取暖季实现无煤化目标。 ( 2)加强平原农村地区无煤化工作检查,加强散煤监管工作力度,严禁出现燃煤复烧问题,基本实现平原农村地区无煤化的目标。 牵头单位: 区农委 责任单位: 平原地区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8.存在问题: 督察期间发现西潞、拱辰、长阳等区域存在使用小煤炉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 为。 整改目标: 全面取缔辖区范围内经营性小煤炉。 整改措施: ( 1)委托第三方公司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全面排查。 ( 2)根据第三方排查的结果及时向各乡镇(街道)进行通报,要求有关乡镇(街道)立即清理取缔,并建立长效管控机制。 ( 3)组织开展针对重点地区、高发点位的督查检查,确保乡镇(街道)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有效防止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