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论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必然性【摘 要】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指导原则,同时又是由自己的历史和现实条件所决定的,适应了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和现实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 【关键词】民族区域自治;历史根源 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是指在统一的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内,聚居的少数民族行使当家做主、管理本民族内部地方性事务的权利,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地位,保证各少数民族按照自己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发展经济文化事业,促进民族发展和繁荣,巩固祖国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 一、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历史因素 (一
2、)国家的长期统一 自古以来中国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统一是中国历史发展的主流。即使是在短暂的分裂时期,社会内部仍然潜伏和积聚着统一的力量,待条件成熟便又走向统一,而且是更大的统一。两千多年来,不论封建王朝如何更迭,也不管哪个民族是统治民族,中国基本上作为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而存在于世界,即使近百年来遭受帝国主义的侵略,国运日衰,也不能竭止各民族振兴中华、争取祖国最终形成为一个主权完整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历史步伐。这是中国历史发展固有的逻辑,2也是今天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历史根源。 (二)历代的民族政策 从我国历代民族政策来看,尽管历代中央王朝都无一例外地施行民族征服和民族压迫政策,但他们的某
3、些措施,在客观上又对各民族之间的交往、联系提供了若干有利的条件。历代封建王朝的这些民族政策虽然是为巩固其统治服务的,在旧的社会制度下各民族之间不可能形成现代意义上的平等关系,民族间也不可避免地发生矛盾、冲突甚至战争,但是中国历史上统一多民族国家的长期存在,极大地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交流,不断增进民族对中央政权的向心力和认同感。(三)大杂居、小聚居的民族格局 “大杂居”是指中国各民族的居住形态不是区划整齐的,是相互介入的。不仅在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少数民族之间也同样存在这种情况。所谓“小聚居” ,是指各民族在全国的民族大格局中大都拥有各自不同规模的聚居区,各民族都以或大或小的聚居区
4、与汉族地区或其他民族地区交错穿插,构成全国多民族大杂居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各民族的分布是大分散中有小集中,大杂居中有小聚居,在散居状态中又有相对的小集聚。我国各民族这种分布情况,是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空间要素。 (四)各民族相依共存的经济文化联系 各民族对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都作出过贡献,各民族的共同努力,不断地把中国历史推向前,并在这个过程中建立了密切不可分割的3联系。各民族经济生活往来密切,特别是经济的发展要求各民族接近和统一,适宜实行统一国家内的民族区域自治。由于各种原因,汉族和少数民族在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和所在地区拥有的资源等方面存在着差异。各个民族自由互相支持,互相帮助,才能
5、共同繁荣。 (五)各民族与共同敌人斗争中形成体戚与共的关系 近代的中国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遭受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压迫,中国各民族都处于被压迫的地位。中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长期的武装斗争,在全国建立了包括少数民族地区在内的农村革命根据地,走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最后取得了中国人民革命的胜利。在共同的革命斗争中,我国各民族人民进一步团结起来,结成了牢不可破的兄弟情谊。正是我国各族人民前仆后继的团结联合、共同战斗,才使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了伟大的胜利,实现了大统一,创建了统一的多民族社会主义共和国。 二、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现实因素 (一)国内外的政治环境 中国当时受到列强的侵略
6、,对内有军阀的混战,而实现中华民族的独立需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来推翻帝国主义的压迫、军阀的混战、封建专制的压迫。因而,提出要把西藏、新疆、蒙古从帝国主义的压迫下解放出来,才能实现民族独立。随着资本主义进入帝国主义时代,民族问题已经越出了国家范围,成为世界性的民族和殖民地问题。当时的中国没有实行联邦制的客观现实条件,也不符合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只有实现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下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才有利于实现和保4证国家的统一。 (二)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的指导 马列主义坚持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理论成为指导各国无产阶级政党处理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和纲领。解决民
7、族问题有赖于各民族平等的联合,在一切权利完全平等的基础上,自愿地联合和团结起来,而实现平等联合的途径和形式是由不同情况所决定的。中国共产党在领导我国革命的过程中,创造性地运用了这个理论,成功地解决了中国的民族问题的关系问题。 (三)中国共产党根据国情的长期探索 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的长期实践和探索中,几经曲折,终于找到了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方法。可分为以下三个时期:中国共产党成立到1931 年“九一八”事变,设想和提出过按联邦制形式建国的方案,对民族区域自治的思想则处于朦胧认识阶段。 “九一八”事变到 1938 年中国共产党中央六届六中全会,党对民族区域自治的认识变清晰,由比较选择到最后确立,是
8、中国共产党开始形成适合中国国情的民族政策的时期。党的六届六中全会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期,是中国共产党开始把民族区域自治理论付诸实践的时期。 参考文献 1 杨小云.论新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历史必然性J.政治学研究,2003,02. 2 易清.论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历史必然性J.湖南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3,04. 53 陈夕.新中国民族区域白治制度的形成和发展J.当代中国史研究,2009,5(9). 作者简介:李言(1989.07- ) ,女,河南人,新疆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在读,行政管理专业;毛莉(1990.08- ) ,女,重庆人,新疆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在读,行政管理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