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境保护局 2018 年度工作总结 5 篇【篇一】 2018 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聚焦二次创业和争先进位,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认真完成年初各项目标任务,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2018 年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主要约束性指标达到规定要求 全年没有发生重大环境安全事件及核与辐射安全事件,无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没有被主流媒体曝光事件和上级挂牌督办案件,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和减排项目全部完成。 (二)环境质量目标得到有效控制 大气污染防治 pm10 控制指标由 1 月底的 167 微克/立方米降至 12 月底的 112 微克/立方米,大气环
2、境质量持续改善;过境河流水体出境水质普遍优于入境水质,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为 100%;各类区域土壤总体处于清洁或尚清洁等级,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二、主要措施 (一)建立环境保护工作新机制 为适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新要求,县委、县政府出台了xx 县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试行)、xx 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和xx 县环保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主任,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 xx 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一年来认真组织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动全县环境保护工作。按照县委的要求,重新规
3、范了机关股室和二级机构,撤消了内部增设机构,清理了混编、混岗人员和超职数配备的干部,解聘了临时工。强化单位制度建设,修订完善议事规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各项制度,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及时公开上报。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日常考核与监督管理,有效助推各项工作的落实。树立了清风正气,传递了正能量。 (二)扎实开展环保大检查 按照“全覆盖、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要求,全面排查、迅速整改环境违法行为。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600 余人,车辆 900 余台次,对 500 余家企业和 91 处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现场排查,共梳理违法企业 367 家,立案查处 190 余家,下达责令改正违
4、法行为决定书170 余份,查封燃煤锅炉 19 家。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对 88 个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采取针对性措施集中整治。 (三)认真做好中央和省环保督察迎检工作 对中央和省环保督察组转办的环境信访投诉案件,坚持“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严肃查处,严厉问责,严格依法依纪依规进行处理”原则,按照“分析研判、及时交办、迅速查办、强力督办、反馈信息、交办上报”流程,责成相关单位立行立改,并做到该整改的坚决整改、该停产的坚决停产、该关闭的坚决关闭;对整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该约谈的马上约谈,该通报的立即通报,该追责的严厉追责,并将调查问责情况及时上报市协调联络组。2018 年 4 月 30 日至
5、 6 月 6 日,共接到中央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 24 批次 61 件(其中协办 2件:淮北矿业集团 1 件;淮北市水务局 1 件),属实 50件,不属实 11 件,已全部办结,反馈我县突出环境问题8 件,办结 7 件,剩余 1 件正在办理中,反馈我县意见问题 15 件,办结 6 件,剩余 9 件正在办理中,中央环保督察中,我县取缔企业 100 家,责令整改企业 11 家,立案处罚 8 家,罚款金额 41.907 万元,约谈 37 人次,问责 13 人次;省督察组交办的信访案件 14 批次 193 件,属实 176 件,不属实 17 件,已办结 156 件,剩余 20 件(涉及 8 个环境问题)
6、正在办理中。反馈我县环境意见问题 36 件,办结 14 件,剩余 22 件正在办理中,省环保督察处罚企业 10 家,问责 6 人次。 (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现历史性突破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多次召开全县秸秆禁烧工作会议,成立了领导小组,印发了“指导意见”,并与各镇(园区)签订秸秆禁烧工作目标责任书。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落实禁烧各项措施,全年实现了卫星监控零火点的记录;2019 年 1 月 11 日-13 日省第三方绩效评价组认为我县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项目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合理、政策宣传到位、创新工作内容、群众满意度高、评价为满分。 (五)污染防治“
7、三大战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1.大气污染防治 (1)加强燃煤锅炉淘汰力度。按照“主体移位,切断连接,清除燃料,注销手续,不再复用”的标准,拆除我县建成区及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长期停用和弃用燃煤锅炉、超标排放且拒不治理的 10 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 160 台,建成区内及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 10 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已基本杜绝。 (2)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开展了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摸底调查,确定了 25 家涉及挥发性有机物的企业。其中淮北高罗输送装备有限公司等 6 家企业已完成项目治理工作,对未能落实治理设施的 19 家企业采取停产限产措施,督促整改。 (3)加强扬尘污染专项整治。一是加
8、大城区道路洒水降尘频次,对县城建成区及省道 s202 共计 29 条线路及临时指定点位进行车辆洒水和雾炮作业,每天洒水 71车次,洒水量 710 吨/天,洒水(雾炮)时间延时至次日凌晨 2 点。加大高空降尘力度,县政府拨专项资金购买两辆雾炮车。二是针对建筑工地、拆迁工地、重点工程工地、混凝土搅拌站等防治扬尘措施不到位、扬尘污染严重的问题,要求全部停工整治,严格执行建筑工地 10项整改要求和混凝土搅拌站 8 项整改措施。三是加强道路及进城车辆管控,划定(渣土)运输车辆行车路线,严禁(渣土)运输车辆无覆盖上路,对 4 个进城道口实施车辆冲洗措施,严禁灰车、土车无洁净进城。 (4)完善非煤矿山治理,
9、严格执行省环保督查组对我县 4 家非煤矿山下达的整改要求,督促项目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落实整改措施。 (5)全面清理物料堆场、非法石料加工和粘土砖瓦窑厂,共清理物料堆场 78 个,非法石料加工场点 59 个,取缔粘土砖瓦窑厂 98 家。 (6)加大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全县 46 家油品经营单位已全部落实治理工作。 2.水污染防治 (1)强化工业水污染防治。全县 12 家煤矿矿井水及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稳定。2 家纸厂污水处理后部分回用。开发区排水企业废水经预处理后进入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2)强化城镇水污染治理。加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xx 县第一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运行稳定。百善污水处
10、理厂基建基本完工,正在进行管网铺设。污水收集率得到进一步提升。五沟镇污水处理厂试运行。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下降到 16%,达到城市节水评价标准ii 级节水标准。 (3)强化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完成全县禁限养区划定工作,依法关停或搬迁畜禽养殖场 130 个,全年完成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建设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达到 9 个,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效果显著。 (4)强化水资源节约保护。县委、县政府把节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印发年度万元gdp 用水量下降指标考核评分办法等文件,全力保障县水资源节约与保护。 (5)强化水生态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推进,开展黑臭水体治理,封堵老
11、濉河排污口 5 个。开展不达标水体治理工作,保障水体达标。开展全县镇、园区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保障饮用水安全。全县在用镇级及以下水源 106 个,均为地下水型水源;取水量达 3217.6 万吨/年,服务人口 128.8万余人。县级饮用水源 1 个,日取水量为 17 万吨/日,服务人口为 11 万人。完成 11 个加油站的防渗工作,保障地下水安全。 3.土壤污染防治 (1)印发了xx 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xx 县 2018 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和xx县土壤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2)认真开展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空间位置遥感核查工作,经调查,35 家企业被列入土壤污染重
12、点企业。严厉打击各类土壤违法排污行为,保障环境安全。 (3)签订目标责任书。县政府与安徽理士电池电源有限公司、安徽力普拉斯电池电源有限公司等 4 家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目前,正在开展土壤质量板块摸排,完成全县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工作,通过省级审核。(六)总量减排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2018 年确定重点减排项目 22 个,其中农业源项目9 个,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2 个,清洁能源替代项目 8 个,vocs 治理项目 3 个。 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全县 15 家企业申领到了排污许可证。2018 年,共消减 cod 排放量 415.352 吨、氨氮排放量 38.056 吨、二氧化硫排放量
13、3368.97 吨、氮氧化物排放量 1589.01 吨,四项指标及 vocs 治理项目提前完成治理任务。 (七)优化项目服务环评审批管理得到进一步深化 加强对企业环境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登记台账。严格把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 127 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 1 件;完成建设项目现状评估报告备案 11 件,登记表备案 278 件;出具“三同时”竣工验收批复 61 件,出具各类审查、初审等文件 38 件,出具项目环评变更文件 17 件。接待来人咨询 80 多人次,来电咨询 100 多人次。 (八)环境应急工作及时迅速 1.完善了应急体系建设,完成xx 县环保局公共安
14、全形式分析报告,编制xx 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通过县政府备案,组织了南坪镇香山村、韩村镇马店村危废倾倒事件应急调查。 2.严格落实限产、停产等超常规措施,对 23 家(建筑工地 15 家,企业 8 家)项目单位实施限产、停产等超常规措施,12 月份启动两次重污染天气 iv 级响应工作,指导公众做好健康防护措施。 3.开展了危险废物在线申报登记工作,2018 年登记65 家(其中工业企业危废申报 29 家,医疗废弃物申报36 家),处理危废 2.64 万吨(其中工业固废 2.61 万吨,医疗固废 0.03 万吨),全部完成了申报登记工作。2018年有 49 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通过审核
15、并备案。 (九)环境监管执法逐步规范 全面实施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实行逐级负责制,将工业企业日常环境监察、“双随机”抽查检查与后督察紧密结合,按月制定监察执法计划,确定监察重点,明确监察人员,落实环境监察执法网格化、分类化、流程化、痕迹化、模板化、智能化进一步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等法律法规,组织环保执法“零点”行动 56 次,严格执行“双随机”抽查制度。抽查一般源企业 60 家,重点源企业 12 家,发现问题要求企业立即整改。 (十)环境监测能力水平得到提升 1.围绕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任务,以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为重点,以常规监测为基础
16、,积极开展各类环境监测工作。对全县在册污染源实施全面监测,进一步提高对重点污染源的监测频率,全年共完成污染源监测任务 60 余家(次),减排企业季度监测 80 家(次)。对 8 条主要河流共 20 个监测断面进行了枯水期、平水期、丰水期的常规监测,开展每半年一次的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地下水的监测,完成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 17 家。对 55 起水污染事故进行了应急监测,对 26起噪声扰民投诉开展了噪声监测。 2.通过加强环境质量变化规律分析、环境质量变化原因分析和总量分析,为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提供全方位服务。 3.通过加强污染源监测质量管理为切入点,严把监测质量关,提升监测队伍水平,从
17、而确保数据真实可靠,为环境管理提供准确科学的监测数据。 4.积极配合市环境监测站完成辖区国、省控企业监督性监测,按照市站指导,在保证完成常规监测任务的前提下,每月都采取走出去或请进来的方式,集中组织监测技术人员进行监测技术培训,通过培训与学习,进一步提高了监测人员的业务水平。 (十一)环境宣传工作力度不断加大 以“5.22”生物多样性日、“6.5”环境日、低碳日和环保志愿者招募活动为契机,通过环保法律法规、环保专业知识培训、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展板、挂横幅、发送环保短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环保知识宣传活动。发放环保宣传册和环保法律法规读本 2000 余册,环保宣传袋 2000 个,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