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视角下的泸州市技能型人才培养现状及问题研究【摘 要】 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产业结构的升级,泸州市作为一个典型的工业城市,其对技能型人才有了更高层次的需求。从政府的角度而言,泸州市技能型人才培养存在着人才分流引导机制不合理、对技能培训机构市场的管理混乱、对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扶持机制效率低、产业结构调整对劳动力的再分流明显、技能型人才流失严重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针对政府的相应的对策建议,提升泸州市技能型人才供给的数量和质量。 【关键词】 技能型人才 培养现状 泸州市 泸州市是四川省内较为典型的工业城市,化工、酒类制造、机械制造、能源等传统产业较为发达,本地的经济发展较为依赖这四类本地支柱型产
2、业,其经济增速在四川省位列前茅。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产业结构的升级,泸州市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量越来越大,质量要求越来越高,技能型人才的培养问题受到广泛的关注和重视。 一、泸州市技能型人才培养的特点 职业院校体系较为健全、院校规模可观。泸州市本地职业院校数量较多,在校生规模较大;涉及到的专业类型众多,层次丰富,具有中等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本科等多个层次,个别专业还具备有硕士点。2011 年至 2014 年期间,泸州市中等职业院校年招生规模占高中阶段教育比例基本上保持在 56%左右,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广大的职业院校为本地劳动力市场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和供应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为当
3、地经济发展储备了一定数量和质量的技能型人才。 政府部门在社会培训和企业培训的主导作用明显。由于泸州市本地劳动力市场机制尚不完善,泸州市政府在本地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过程中既充当了扶持者的角色,又充当了市场供需调节者的角色。一方面,政府部门通过向民办社会培训机构购买服务的方式向企业和个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向企业提供政策支持和专项补贴等对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培训及企业培训进行支持;另一方面,政府部门在劳动力市场供需信息传递和调节的作用,通过计划和行政的手段向当地职业院校提出培养工种和规模的要求。政府部门在技能型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强势主导对调动企业和劳动者提升技能的积极性起到了正面作用。但从另一方面看,由于企
4、业还没有真正建立起自我培养所需要的技能型人才的动力机制,尤其是中小微企业更是缺乏系统性培训的条件,一旦政府在技能型人才的培养方面的主导性作用减弱,则整个地区的技能型人才培养工作就会随之退步。 技能型人才的培养与泸州市本地产业发展需求的关系密切。泸州市劳动力市场中技能型人才类型的供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地优势行业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泸州市经济的发展对工业的依赖性明显,形成了酒类制造业、机械制造业、化工产业、能源行业四大传统行业,对技能人才的大量需求大部分集中于这四大行业之中,且主要是对生产性技能人才的需求。因此,泸州市本地的职业教育体系对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形成了重工业、重生产性技能、重优势行业的特点
5、,机械制造及维修、化工、能源等专业招生规模较大,企业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与职业院校的供给发展趋势较为一致,这使得泸州市职业教育具有明显的地方特色。 二、泸州市技能型人才培养现状及问题 人才分流引导机制不合理。与全国其他地区相比,泸州市职业教育体系相对完善和发达,但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等因素的影响,泸州市 2011至 2014 年高中阶段整体招生规模从 6.82 万人下降到 6.13 万人,这意味着进入到中职教育序列的学生虽然比例高于进入普通高中教育序列的学生,但其绝对数量还是在下降的。因此流入职业教育体系的学生数量还是低于劳动力市场对技能型人才需求的数量。另一方面,虽然泸州市中等职业院校招生规模略大
6、于普通高中,但这两个教育体系的地位并不对等,普通教育体系被看作是“主流”教育体系,职业教育被看做是“次级” 、 “备选”教育。同时,由于泸州市职业院校培养工作本身的一些问题,如职教特性不强,尤其是一部分中等职业院校仍然沿袭普通教育的思维和方式进行学生培养工作,其实质与普通高中的教学并无二致。这导致了学生虽然是以中职生的身份从学校毕业,但一部分的学生仍然是以进入普通教育体系为目的,实质上并没有接受任何技能学习,这使得泸州市技能人才培养的数量规模“虚高” 。另一方面,由于在生源获得的序列方面普通教育获得了优先选择的权利,学历能力较强、相对较为优秀的学生绝大部分都进入了普通教育序列,职业教育只能招收
7、到学习能力相对较差的学生,在招生质量上加剧了生源分配的不平等。 政府部门对社会培训机构市场的管理混乱。泸州市政府部门对社会培训机构“多头监管,监而不管” 。开办教育培训机构涉及到当地的教育、工商、税务、消防、质监、安监、物价等多个部门,因此这些机构都负有监管权。由于监管部门众多,反而出现多头监管,监而不管,导致部分职业培训机构的办学条件、管理水平和培训质量等没有得到客观评估,运营成效无法得到有效管理,一些培训机构内部管理混乱、培训质量低下、甚至虚假办学等问题也时有发生。 政府部门对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扶持机制效率低。首先,政府部门提供的技能培训服务形式化。泸州市政府相关部门(就业局、工会、妇联等)
8、对技能型人才的培训基本上以一种较为固定的模式进行,例如每年春节后的一个月就业局组织开展“春风行动” ,对返乡农民工进行基本技能培训,妇联在三八妇女节对当地未就业妇女提供一定的技能培训等,培训的形式固定,内容单一,导致劳动者对这一类的技能培训的收益预期不高,虽是政府出资免费进行技能培训,但劳动者仍然对投入时间成本没有太大积极性。其次,技能人才培养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低。这体现在资金浪费和补贴力度不足两个方面。泸州市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责任部门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总工会、商务局、农业局、妇联等多个部门。各部门每年均有专项资金用于技能人才的培养,其中包括市本级预算资金、省或国家级转移支付基金
9、。由于各部门补贴资金申报条件存在重叠,在资金监管中难免有重复享受补贴的现象,浪费财政投入。另一方面,泸州市对技能型人才的补贴力度不足。政府部门推出针对企业的岗前培训直补政策,但补贴标准较低,对于制造业中如数控、化工等一些对场地、操作设备、师资力量投入要求高昂的工种是不够的,如果对技能型人才进行培训,企业仍然承担了大部分的培训成本,这也造成了一部分对该类工种有需求的中小型企业对技能型员工进行岗前培训、技能等级提升培训的积极性不高。 泸州市产业结构调整对劳动力的再分流。到目前为止,虽然泸州市经济的发展主要还是依靠第二产业拉动,但随着经济结构的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三次产业之间的收入水平存在着差异会引导
10、泸州市劳动力逐渐从第二产业转移到第三产业。2014 年泸州市制造业平均工资水平在统计的 19 个行业中处于 13 位,增长率也处于 13 位;第二产业各行业平均水平和增长率相比于第三产业较低。根据泸州市 2013 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显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虽然绝对数量最大,但增速减缓。与 2008 年泸州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相比,这几个行业的从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重由 2008 年的60.9%下降到 58.4%;从业人员增长幅度为 33.7%,低于了第三产业 49.8%的增长速度。这说明泸州劳动力向第三产业转移的趋势已经形成,这更加重了包括制造业在内的泸州工业发展的人才短缺。 技能型人
11、才流失严重。泸州市虽是四川省经济发展增速较快、工业基础相对发达的地级市,但与东部经济发达省份地区以及四川省内成都市相比而言仍是一个中小型城市,经济水平相对较低,整体经济体量较小,技能型人才的平均工资水平也相对较低。同样技能水平的人才在经济发达地区获得的报酬更多,尤其是技能水平较高的这一部分人才在经济发达地区的报酬预期更高,造成本地技能型人才的流失。以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数量为例,泸州市常住人口规模一直小于户籍人口规模,从2011 年至 2014 年,两者差额基本稳定在 81 万左右,从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出泸州市整体劳动力流出的现状,而这其中有很大部分劳动力属于具有一定人力资本的、掌握专业操作水平
12、的技能型人才,对于本地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而言,技能型人才向外地的转移加大了本地招工的难度,对本地企业的发展造成了不利的影响。 劳动力输出地区与输入地区政府对技能型人才培训的权责利不对等。我国东部地区经济较为发达,中西部地区经济相对落后但具有相对丰富和廉价的劳动力资源。泸州市每年有相当规模的农村劳动力在向城市转移、向东部发达地区输送,而对于这些劳动者进行技能培训的任务往往由劳动力输出地进行。劳动力输出地区政府对劳动者进行技能培训,但劳动者直接流向了经济更为发达的地区,导致了本地技能型人才的流失。劳动力输出地去政府在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过程中投入量大收益率低。反之,劳动力输入地区凭借自身经济发达、
13、对技能型人才具有更大吸引力的优势回避了技能培训的成本。双方政府在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权责利上并没有处于公平和对等的位置,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了劳动输出地区培养技能型人才的积极性和培训质量。 三、泸州市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政策建议 由满足充分就业需求向满足产业调整升级的需求转随着产业的调整升级。就业政策的目标也应从满足劳动者充分就业的角度转向满足产业升级需求,因此技能型人才的培养目标不仅仅是实现就业,而是满足产业转型升级对技能型人力资本的需求。技能型人才培养体系需要从培养简单的初级技能型人才转变为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的,实际操作和动手能力更强、具备创新能力的技能型人才,满足制造业对中高级技能型人才的生产需求
14、。 完善企业用工制度,稳定劳动关系。降低技能型人才的流动性是完善企业用工制度需要达到的首要目标,一个稳定的内部劳动力市场是技能型人才培养和发展的前提。技能型人才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需常态化,明确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以法律的方式培养双方的“契约精神” 。 完善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人才培养分流机制。提高职业教育院校招生比例,适当缩减普通教育招生规模;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在招考方式上区分,通过不同的考试项目和评判标准划分生源;畅通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间的流动渠道,增加学生自主选择的可能性。 转变对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扶持方式。政府部门以准公共产品的形式向社会提供准入型初级技能培训服务。准入型初级技能培训
15、主要针对劳动力市场中受教育水平较低或技能水平较低而无法就业的初级劳动者,包括大部分农民工、失地农民、下岗再就业人员、失业人员等,政府通过购买社会培训机构服务或自身开展技能培训等方式,以劳动力市场的需求为导向,向此类人员提供类似“从业资格”性质的技能水平培训,使其具备进入某一行业、某一岗位的基本的就业能力,起到“兜底”的社会保障作用。 对于大量农村转移劳动力的人才培养投入应由劳动力输入地区政府承担,以保障权利和义务的基本对等。劳动力输入地区以区域优势聚集了大量转移劳动力,为当地创造了可观的社会财富,也正是由于劳动年龄人口的大量流入维持了这些地区的“人口红利”优势。另一方面,劳动力输入地区意味着当地企业对各种类型技能型人才存在着需求,劳动力输入地区政府对本地技能型人才数量、种类、技能水平等级更清楚,相对于劳动力输出地区来说,由劳动力输入地区政府对转移劳动力进行技能培训,动机更为合理。 【参考文献】 1 泸州市统计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Z.(2011-2014). 2 泸州市统计局.泸州市职业鉴定中心统计数据.2014. 3 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Z.(2011-2014). 4 泸州市统计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Z.(2011-2014). 作者简介:马杰,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经济所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