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治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为更好地保障长治市“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适时调整建设用地布局,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山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下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指标,结合本本市实际,编制长治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调整方案以 2005 年为规划基期年,以 2015 年为调整基期年,以 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调整范围为长治市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一、规划调整背景(一)自然与社会经济概况1.地理位置长治市地处黄土高原东部边缘,北纬 354
2、93708,东经 1115811344,东与河北、河南两省为邻,南与晋城市相连、西与临汾市相依,北与晋中市接壤。全市土地总面积约为 13955.22 平方公里(即1395522.40 公顷)。2.自然条件长治市四周由太行山、太岳山环绕,地势从四面逐渐向中间下降,由丘陵过渡为山间盆地,平川、丘陵和山地区面积分别占到土地总面积的15.9%、33.4%和 50.7%。全市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适中,冬长夏短,四季分明,雨热同期,光热资源充足,年平均温度为 9,降水量为 600 毫米,无霜期为 180 天,日照时数为 24182616 小时;全市分属黄河、海河两大流域、主要河流有浊漳
3、河和沁河两大河流,水资源比较丰富,河川径流量较大,地下水源充足,是山西省水资源相对较丰富的地区之一,水资源总量达 17.95 亿立方米,为全省平均数的 1.5 倍。全市土壤资源的数量和种类都较为丰富,包括 5 个土类、12 个亚类、65 个土属、220 个土种,有机质含量在 716.9g/kg;植被属北温带落叶阔叶林地带的一部分,随着海拔高度和土壤湿润程度的不同,植物种类有所变化:在太行山和太岳山都有多种松林、灌木和草本植物以及天然群落,在盆地平川区主要树种有杨、柳、榆、椿和刺槐等(其中刺槐占优势)。全市矿藏种类达 40 多种,煤、铁藏量尤为丰富,素称“煤铁之乡”。已开发利用的矿产还有石灰岩、
4、铝土矿、石膏、耐火粘土、高铝粘土、硫铁矿、砖瓦粘土、水泥粘土、陶瓷粘土、硅石、白云岩、花岗石、大理石、建筑砂、矿泉水、红石板、石棉、蛭石等 20 多种。3.社会经济条件(1)行政区划和人口全市现辖 2 个市辖区(城区、郊区)、1 个县级市(潞城市)、10 个县(长治县、襄垣县、屯留县、平顺县、黎城县、壶关县、长子县、武乡县、沁县、沁源县)。2015 年,全市总人口为 342.04 万人,其中:城镇人口 171.09万人、农村人口 170.95 万人,城镇化率 50.02%。(2)主要社会经济指标2015 年,全市生产总值 1195.1 亿元,比上年下降 2.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 58.4
5、 亿元,增长 1.4%,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 4.9%;第二产业增加值611.1 亿元,下降 7.5%,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 51.1%;第三产业增加值 525.6亿元,增长 6.1%,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 44.0%。全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96.4亿元,下降 29.3%。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11095 元,比上年增长 7.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6407 元,比上年增长 7.5%。(二)2015 年土地利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1.2015 年土地利用现状根据长治市 2015 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全市土地总面积1395522.40 公顷,其中:农用地 928560.95 公顷,占
6、全市土地总面积的66.54%,沁源县、长治县、长子县和屯留县农用地分布比例较大,均可达到全县总面积的 70%以上;建设用地 99834.47 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 7.15%,城区和郊区作为长治市主城区所在地,建设用地分别占全区总面积的 77.23%和36.80%;长治县、潞城市和襄垣县建设用地比例较大,均可达到全县总面积的10%以上;其他土地 367126.98 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 26.31%,黎城县、武乡县、平顺县和沁县境内未利用地分布较广,均达到全县总面积的 30%以上。各类土地利用现状情况为:(1)农用地农用地面积为 928560.95 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 66.54
7、%。其中:耕地:面积为 358492.27 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 38.61%。耕地约有 62%分布在太行山南段山区和太岳中条山山区,其中,水浇地 369998.22 公顷,占耕地面积的 10.32%;旱地 321494.05 公顷,占耕地面积的 89.68%。全市约有 94%的水浇地分布在长子县、屯留县、长治县、黎城县和潞城市。园地:面积为 12675.23 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 1.37%。其中,果园9704.62 公顷,其他园地 2970.61 公顷。主要分布在平顺县、武乡县、长子县和黎城县,其余县(市、区)也有分布,面积较小。林地:面积为 496695.77 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 53
8、.49%。其中,有林地 340379.64 公顷,灌木林地 78967.12 公顷,其他林地 77349.01 公顷。各县(市、区)均有分布,且面积较大,上党盆地范围内林地分布较少,市区所在的城区和郊区林地面积不到总面积的 10%。牧草地:面积为 2599.22 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 0.28%。其中,天然牧草地 2547.71 公顷,人工牧草地 51.51 公顷。主要分布在沁源县,沁县、潞城市和黎城县有零星分布。其他农用地:面积为 58098.46 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 6.26%。其中,设施农用地 1838.51 公顷,农村道路 13359.62 公顷,坑塘水面 669.04 公顷,沟渠
9、944.60 公顷,田坎 41286.69 公顷。各县(市、区)均有分布,城区和郊区分布较少。(2)建设用地建设用地面积为 99834.47 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 7.15%。其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 83274.95 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83.41。其中,城镇用地 15890.93 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 19.06%;农村居民点用地 60713.91 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 72.93%;工矿用地 6670.11 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 8.01%。全市各县(市、区)中,襄垣县城乡建设用地面积最大,为 11341.01 公顷;平顺县城乡建设用地面积最小,为 3713.47 公顷。
10、城乡建设用地面积占建设用地面积比例最大的是城区,比例为 96.31%;最小的是郊区,比例为 70.07%,主要是由于市区周边交通网以及漳泽水库多位于郊区,导致城乡建设用地在建设用地中比例较小。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 14708.13 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4.74。其中,交通运输用地 8448.56 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的 57.44%;水利设施用地 6259.57 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的 42.56。全市交通水利用地面积最大的是郊区,面积为 3058.69 公顷;其次是襄垣县,面积为 2263.88 公顷;城区以城乡建设用地为主,交通水利用地面积最小,仅为 61.17 公顷。其他建设用地
11、1851.39 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 1.85。襄垣县其他建设用地面积最大,面积为 458.54 公顷;其次是潞城市,面积 370.47 公顷;沁源县其他建设用地面积最小,面积为 19.32 公顷。(3)未利用地未利用地面积为 367126.98 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 26.31%。其中:水域:面积为 11146.68 公顷,占未利用地总面积的 3.04。河流水面面积 4912.48 公顷,各县(市、区)均有分布,其中沁源县、襄垣县面积较大;湖泊水面面积 1.89 公顷,分布在郊区;内陆滩涂面积 6232.31 公顷,除城区和长治县外,其余各县(市、区)均有分布。自然保留地:面积为 3
12、55980.30 公顷,占未利用地总面积的96.96。其他草地面积 323098.25 公顷,各县(市、区)均有分布,其中沁源县、平顺县、黎城县、武乡县、襄垣县分布较广;沼泽地面积 649.02 公顷,分布在长子县、长治县、郊区、屯留县、沁县和武乡县,其中长治县、长子县和郊区面积较大;沙地面积 112.81 公顷,分布在沁县、潞城市、武乡县、沁源县;裸地面积 32120.22 公顷,各县(市、区)均有分布,其中武乡县、长子县、屯留县分布较广。总之,全市未利用地分布范围广,后备资源较为充足,规划实施后期应进一步加大土地开发力度,以确保完成耕地保有量目标。2.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1)耕地减少数量较
13、大,人地矛盾较为突出在人口继续增加的情况下,耕地大量减少的趋势没有得到有效控制,耕地总量和人均耕地不断下降。20092015 年,全市人口年均增加 2.14 万人,而全市耕地则年均净减少 3409.75 公顷;全市的人均耕地也由 2009 年的 0.12 公顷减少为 0.11 公顷,使得全市人口与耕地的矛盾显得更加突出。(2)利用结构不够合理,土地生态比较脆弱本市土地垦殖率相对较高,而林(果)牧业用地比重偏小,且林地中有林地比例小,林草植被覆盖率较低,土地利用结构不够合理,使得全市的土地综合生产潜力和优势得不到充分发挥;在山地丘陵区,除部分天然林集中区自然植被覆盖率较高外,其他区域水土流失较严
14、重、生态环境较脆弱,影响了全市的土地生态环境。(3)土地利用较为粗放,集约利用程度不高全市现有未利用地约占土地总面积的 26.31%,其中自然保留地约占未利用地的 96.96%;同时,在已利用的土地中,仍然存在土地利用方式粗放、节约集约程度不高的问题。其主要表现为:一是在农用地及其利用方面,中低产田、中低产果园比例较大,加上土地撂荒现象仍比较严重,这直接影响到了农用地的土地产出率和利用效益。二是建设用地仍以外延扩展为主,其内部仍存在一定数量的空闲、闲置土地以及低效利用等存量建设用地,也直接影响到了建设用地的土地利用率、产出率及利用效益。(4)工业生产过程破坏和污染土地较为严重本市矿产资源丰富尤
15、以煤炭为多,以煤炭开采为主的采掘业对土地形成的破坏主要为塌陷、压占和挖损等形式。随着以煤炭为主的资源型产业的快速发展,矿产资源的大量开采严重破坏了土地资源、水资源和植被资源。此外,一些工矿企业生产过程中“三废”(废水、废气、废渣)的不达标排放,加剧了对土地、大气、河流和土壤的环境污染,相应地也加大了全市土地复垦的任务。(三)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期,经济发展全面进入“新常态”,各项改革事业进入“攻坚期”,是落实全面科学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我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
16、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重大思路和要求,加快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全力推动科技创新、金融振兴、民营经济发展“三个突破”。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抢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机遇, 做好煤与非煤两篇文章,深入推进煤炭“六型”转变,加快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积极发展全域旅游,壮大文化旅游产业。深入推进上党城镇群建设,大力实施城乡人居环境改善工程,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步伐。全面完成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任务。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推进漳河、沁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 2020 年 5 个贫困县全部摘帽。(四)现行规划实施成效
17、及存在的问题1.现行规划基本情况(1)主要规划目标/指标情况长治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现行规划)于 2011 年 7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实施期间,根据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水利工程项目规划指标的通知(晋国土资函2015235 号),黎城县原安排吴家庄水库规划指标经调整后节余指标 80 公顷(其中耕地 48.53 公顷),调剂给沁河河道治理工程及小水库更新 34.08 公顷(其中耕地 10.93 公顷),其余指标45.92 公顷(其中耕地 37.60 公顷)收回省里,统一安排。指标调整后,全市规划的耕地保有量目标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均保持不变(仍分别为 343997.4
18、6 公顷和 295600.00 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调整为97512.73 公顷(减少 45.92 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保持不变(仍分别为 77460.95 公顷和 24166.90 公顷);规划的新增建设用地调整为 20707.53 公顷,其中上级下达新增建设用地为 14454.08 公顷,均相应减少45.92 公顷;规划的新增建设用地占耕地调整为 14563.73 公顷,其中上级下达新增建设用地占耕地为 9862.40 公顷,均相应减少 37.60 公顷;规划的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调整为 18800.30 公顷,其中上级下达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调整为12192.40 公
19、顷,均相应减少 37.60 公顷。(2)主要规划目标/指标情况规划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根据现行规划,到 2020 年,全市上级下达耕地保有量保持在 343997.46 公顷以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 295600 公顷。规划的建设用地规模及人均用地控制目标根据现行规划,到 2020 年,全市规划的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分别控制在 97512.73 公顷、77460.95 公顷和24166.90 公顷以内。到 2020 年,全市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135.80 平方米,比 2005 年的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149.20 平方米减少 13.40 平方米。规划的
20、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根据现行规划,规划期内,全市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14454.08 公顷以内,占耕地 9862.40 公顷。其中:新增城镇工矿用地指标 7420 公顷,占用耕地 5500 公顷;新增村庄用地指标 1300 公顷,占用耕地 850 公顷;新增交通水利用地指标 5004.08 公顷,占用耕地 3062.40 公顷;新增其他建设用地指标730 公顷,占用耕地 450 公顷。另外,各县(市、区)规划安排了“挂钩类”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共6253.45 公顷,占用耕地 4701.33 公顷,按项目类型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4999.14 公顷,占用耕地 4024.17
21、 公顷;矿业存量土地整合利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548.50 公顷,占用耕地 373.52 公顷;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705.81 公顷,占用耕地 303.64 公顷。按指标类型分:新增城镇工矿用地指标 4803.49 公顷,新增村庄用地指标 1089.70 公顷,新增交通水利用地指标 351.74 公顷,新增其他建设用地指标 8.52 公顷。中心城区规划指标到 2020 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为 6691 公顷,人均建设用地 103.5 平方米。各组团的规划建设用地规模(2020 年)为:主城区 5011 公顷,马厂区838 公顷,故县区 842 公顷,分别比 2005 年增
22、加 1342 公顷、172 公顷和 323 公顷。规划期内,中心城区发展新增建设用地合计为 1837 公顷。规划的土地整治目标根据现行规划,规划期内,全市土地整治规模共 141080.96 公顷,补充耕地 18800.30 公顷。其中:建设用地复垦规模 12598.96 公顷,补充耕地8627.90 公顷;土地开发规模 128482 公顷,补充耕地 10172.40 公顷。另外,各县(市、区)规划安排“挂钩类”建设用地复垦规模 8170.96 公顷,拟补充耕地 6607.90 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规模6350.85 公顷,拟补充耕地 5236.90 公顷;矿业存量土地整合利用复
23、垦规模1006.05 公顷,拟补充耕地 689.72 公顷;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复垦规模 814.06公顷,拟补充耕地 681.28 公顷。2.规划实施情况(1)规划主要目标实现情况耕地保有量目标执行情况根据 2015 年土地变更调查资料,全市现有耕地面积为 358492.27 公顷,比规划上级下达 2020 年耕地保有量多 14457.21 公顷,实际执行阶段目标的103.93%,实际执行规划目标的 104.22%,执行情况良好。根据全市历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统计分析,20062015 年间,耕地面积由于二调回退基期数据与 2005 年变更数据的差异增加 15884.75 公顷,因建设占用减少了 5764.36 公顷,因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耕地减少 3850.43 公顷;土地整治补充耕地 7061.74 公顷;增减相抵,全市耕地面积净增加 11606.64 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