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辩证看待网络时代行政问责的实现路径摘 要 随着网络信息化的迅猛发展,我国民众大体都实现了网络时代的信息化交流,互联网作为一种别于传统三大媒体的传播方式,不仅给我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显著的变化,更使得我们的处世理念发生了很大的改变,最明显的特点就是信息交流变得非常频繁,交流的内容也涉及方方面面,从日常生活到经济增速政治构建,公民的政治生活也悄然丰富起来,与此同时带动了公民这一作为行政问责的异体问责主体的积极性的提高,行政问责一直是我国学者研究的对象,将网络媒体与行政问责结合来推动我国问责制的发展,无疑是社会各界关注的对象,进而催生了网络问责,网络问责在今年来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也对行政问责产生了积
2、极的效应,同时难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网络环境的特点导致的非理性、法律规制的欠缺带来的随意性、主流媒体引导不力下的无序性、问责主体对客体权限不对等导致问责行为的无效性等,本文结合当前我国网络问责的发展态势,参考国内外的相关理论研究,提出解决以上问题的有效措施。 关键词 网络 行政问责 实现路径 基金项目:本项目得到西南民族大学研究生创新型科研项目辩证看待网络时代行政问责的实现路径 ,创新项目编号:CX2016SP40 的资助。作者简介:蒋晓琳,西南民族大学行政管理专业,研究生,研究方2向:公共政策分析;程密,西南民族大学行政管理专业,研究生,研究方向:人力资源开发与公务员制度。 中图分类号:D6
3、30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ki.1009-0592.2016.06.093 我国行政问责制开始于 2003 年轰动一时的“非典”事件,在“非典”事件中,一些卫生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收到了责任追究,接着当局出台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对政府部门的相关人员及行政官员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应尽的职责作出了规定,2003 年 8 月推行的长沙市人民政府行政问责制暂行办法是我国最早的行政问责办法。在十几年的发展中我国行政问责制也发生了很多变化,也暴露出一些不足之处,与此同时,网络平台的发展给行政问责制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网络作为新时期的传播媒介,具有信息海量化、传输高度化和用户匿名化
4、等特点和优势,将网络和行政问责联合起来能大大的提升行政问责的效率和可行性。 一、 网络背景下行政问责的运作模式 网络问责的发展与网络这一大平台的发展变化是有着密切的联系,网络在发展中涌出的新特点会给网络问责增加新的特征,从近期的调查报告得出,我国网民人数呈正增长,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调查显示,截至 2015 年 6 月,我国网民规模达 6.68 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8.8%, 我国网民人数不断增加,移动客户端的网民人数更是创新高,中国社会舆情年度报告(2015)蓝皮书显示,在网民数量提高与权利意识明显攀升、热点话题如雨后春笋般发生、 “全民发声” 、 “结构围观”的3互联网背景下,中国社会
5、舆情呈现出复杂的变化趋势,以具有社会影响力的网络热点事件为标志的社会舆情指数不断攀升。我国公众通过互联网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并通过互联网关注社会状态、发表不同意见、参与公共事务的意识与热情空前高涨,网络推动了社会改革,而相关部门也开始主动尝试新的网络层面的公共管理模式。 网络问责的发生在于形成了公共舆论, “社会公众对于公共事务的议论通过公共论坛的扩散而形成的公共意见,它是民意和众意的反映,是人民的精神、愿望和意志的总和。 ” 公共舆论的形成有赖于传统媒体和网媒的相互作用,传统的三大媒体广播、电视、报刊有自己完善的运作机制和专业的新闻制作水平,能够秉承专业的从业精神对社会关注的
6、事件进行追踪报导,已经在社会公众的视野下树立了威信。网络媒体目前尚不成熟,虽然网络媒体有着传统媒体无可比拟的方便化、互动性等优势,但是网络媒体的公信力与传统媒体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只有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的互动形成优势互补,才能促进共意的形成。 二、 网络背景下行政问责的特点及优势 (一)汇聚网络民意的时效性强并且方式多样化 网络媒体具体的优势在于它一改传统三大媒体中信息单向传播的方式,改为信息互动交流这种能够充分交流的方式。就拿时下流行的微信来说,手机客户端成为仅次于 pc 客户端的信息接收源,当网民看到微信里发送的反映官员作风廉洁的信息时,通过转发到自己的朋友圈或者编辑微信公众号使更多的人知
7、晓,这就是网络问责的第一步,形成一个公众舆论,这个波及群体的速度是之前三大媒体所不能比及的。人们反映4当下的网络问责的事例增加的问题,行政问责事件增多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网络媒介的作用,使得一些事件浮出水面并引起了公众的关注。网络问责的方式多样,从政府门户网站的发帖,跟帖,回帖,微博微信等新兴的信息发布平台的交流等。 (二)外部问责推动内部问责 如轰动一时的“表哥”事件,原中共党员、中共陕西省第十二届纪委委员、中共陕西省安监局党组书记、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杨达才,因“表哥”名表门严重违纪遭撤职和双规。初步调查他至少有 83 块名表,以及家中与私人场所有大量现金和存款,后经网络曝光经司法程序追究其责
8、任。都体现了网络问责的的效用,网络问责本质上归属于行政问责的异体问责也就是外部问责,异体问责与同体问责相比有其自身的优势和不足,最近发生的几起网络问责事件都有一个特点,就是凸显了网络问责的基本运作方式异体问责推动了同体问责的启动,这也就证实了网络问责并非空中楼阁,它有现实的基础,更有解决行政问责问题的直接有效性。 (三) 问责解决的有实效效果明显 “周久耕天价烟事件”在 14 天内得到解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最牛团长夫人”敦煌打人事件 5 天内得到解决,还有许多的网络问责案例都反映了网络问责在解决行政问责问题时表现出的优势快速,一方面是因为网络媒体传播的快速,另一方面也与我国政府反腐的决心相关
9、。“一时间,许多官员不敢戴名表、不敢抽好烟,不敢到豪华饭店公吃公喝,不敢去娱乐场所公款消费;更有问题官员谈网色变,生怕某一天,5自己的丑行也会被网民晒到网上” 。 三、网络问责发展的不足 (一)网络环境的特点导致的非理性 网络自诞生以来就存在着安全隐患,主要是网络自身的特点匿名化使得网民可以再网络中随心所欲的发表看法和言论,不用考虑到个人的身份问题,这种特点的优势就是网民不用顾及个人与政府之间的壁垒,放下戒备心与高层进行沟通,但这同时也是其非理性的一面,当广大网民在网络上表达自己的不满情绪时,作为情绪宣泄的网络会将这种因素扩大化,一些不法分子就在这个情绪旋涡内滋事,会产生对网民的误导,一些偏激
10、的人肉搜素和网络论战都反映出网络问责的非理性的一面,对行政问责的开展极为不利,危及公务人员的正面形象和社会秩序。(二)法律规制的欠缺带来的随意性 网络的进步给我国政府增加了新的议题,即政府部门相继起草并发布了关于网络的相关法规、政策、文件等,但截至目前,我国仍然没有一部专门针对网络的法律。有关网络的法律诸如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 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 、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 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等,都能给我国管理网络违规行为提供一些参考,当网络失范行为之所以大行其道,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没有法律这一硬约束,一些犯罪行为游走在法律的边缘而不能绳之以法,当
11、没有必要的法律约束时,网络无疑成了犯罪因子的滋生地,问责的关键也在于最后的判决处罚过程,问而不罚或者责而6不咎都会使问责失去了其最本质的作用。 (三)主流媒体引导不力下的无序性 目前我国的网络媒体业发展尚不成熟,网民本身的素质参差不齐,文化水平和知识结构各有千秋,那么在网络这个大杂烩里必然需要一些主流媒体对网络的走向进行把握,现存的网络主流媒体似乎并没有做到这一点,在利益驱动下,主笔者会写出误导社会大众的文章,没有判断能力的网友在接受信息时被感性认识推动,最终形成一个扭曲的公众舆论,这无疑是失效的甚至是负面的网络问责行为。可见于微信朋友圈转发的信息,当转发量达到一定规模的时候,其形成的效应不容
12、小觑,但当转发的信息是凭空捏造或者无须有的时候,后果将十分严峻。 (四)问责主体对客体权限不对等导致问责行为的无效性 目前我国有 6 亿多网民,在这些网民中能够真正利用网络发表看法的是一部分,这部分网民在一定程度上并不能完全反应大多数人的意见和看法,问责主体之间存在不平等性。另一方面,尽管中央领导提出“通过互联网来了解民情、汇聚民智,是一个重要的渠道。 ”越来越多的领导干部开始关注网上的动态,通过网络传递信息,听取民众的建议和意见,但同时一些官员却做出与之相抵触的反映,由于网络传播的广泛和便捷性,一些官员谈网色变,对于网络上曝出的有损自身形象的言论进行打压和销毁,对网民的看法置之不理,对网民的
13、问责回应不到位,就意味着有可能忽视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 四、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的对策 (一)完善法律规制 7法律规制包括完善政府内部的责任结构,这样才能使网络问责所指向的问责对象明确,才能判定具体属于谁的失职行为,否则可能产生错误问责。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法律是针对网络建设,也就意味着我国网络问责发展没有一个最基础的标准线,近几年网络犯罪现象层出不穷,网络本就是一个犯罪率高发的集合地,网络问责以网络为阵地,一些没有辨别标准的公众不免混淆是非,甚至充当了犯罪分子的助推者,因此相关法律规制的完善是网络问责开展的基础。 (二)实现充分的信息公开 许多官员引咎辞职的原因并不在于受于组织内部的纪律和自身
14、的道德约束,而是因为社会舆论的强大压力,但公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的发挥,是建立在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充分了解的基础之上,这也就是说,公民参与网络问责就得要求政府的信息做到足够的透明。我国政府颁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这标志着我国政府开始探索行政信息公开的模式,但从公众知情权充分发挥的角度考察,信息仍然没有完全公开,在这方面,我国政府可以借鉴国外政府的做法,将行政权力作用的过程曝光于公众的视野下,既有利于提高我国政府的民主化形象,听取公众的有利建议,又能将违法行为扼杀在摇篮中。 (三)提高主流媒体作业的水平和带动舆论的能力 网络媒体在我国信息传播总量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与此同时其所承担的责任也
15、逐渐递增,人民群众理应对对网络媒体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主流媒体网站必须负起责任、竖起旗帜、提供框架,应发挥主流媒体专业优势,提供一个信息发布的大框架。对虚妄、危机网络安全的非8法传播活动行为进行监管,从主流媒体应具备的道德准则标准出发来进行传播,根据网络舆论关注的重点议题,将网络信息主动纳入主流媒体报道框架之内;进而占领网络舆论阵地,为网络舆论提供模范。以上所说的是一种积极的探索,具体的网络问责的行使千变万化,需要各界在运作过程中不断探索总结规律。 注释: CNNIC 发布第 36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http:/www.cac.gov. cn/2015-07/23/c_1116018119.htm. 程世寿.公共舆论学.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3.14. 2008 网络问责事件震动官场问题官员无所遁形.httP:/news.sina.eome 川 c/ sd/2009-02-10/164817186213. shtrnl, 2009-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