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治政府建设提高政府公信力的探索研究摘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是国家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也是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必然需要,是现阶段执政面临的最重要的课题之一。而建设法治政府的公信力,则体现了政府的信用能力,反映了公民对政府的信任程度,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的指标体现。 关键词:法治政府;建设;提高;公信力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3)09-0242-02 一、引言 2012 年 12 月 4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 30 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谈到:“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注
2、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这个目标要求,必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法治不仅推动着经济的发展,更关系到人民幸福、社会的公平正义。法治政府既是法治社会的基础,也是法治国家的关键。2013 年的 3 月 17 日,李克强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闭幕会后的答记者问上强调, “要把法律放在神圣的位置,任何人、办任何事,都不能超越法律的权限,我们要用法治精神来建设现代经济、现代社会、现代政府。 ”党中央已经吹响了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嘹亮号角,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正当其时。 二、加快法治政府的建设的几个重要方面 (一)建设法治政府的前提是以
3、宪治国 1 各个政府部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有宪法意识,应加强宪法意识的培养、培训。宪法的诞生本身就是民主法治的必然结果,宪法本身最大的特点就是是国家权力法制化,政府的任何权利都要具备合法性,没有代议制程序的法律授权,政府便没有相应的权力,政府的权力来源于宪法、法律的授权。 2 各级人大要加强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审查。虽然全国人大于 2000 年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合同立法法 ,规定了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批准、备案审查制度,但有些地方人大的审查制度需要进一步加强。国务院制定的法规规章备案条例中备案效力的规定比立法法更加具体,对于不报送规章备案的,由国务院法制机构通知制定机关
4、在一定期限内报送,逾期仍不报送的,给予通报并责令限期改正。但无论是限期报送还是通报、责令限期改正的决定都缺乏应有的法律约束力,如何增强制定机关的备案责任意识与自觉意识都显得非常重要。再者,现行法律、法规没有将备案与法规、规章的生效密切联系起来,也就是说不备案,法规、规章的效力并不受到相应影响,使得制定机关认为备不备案并不重要。因此,一方面要加强备案的审查制度,另一方面要加强备案法规的专项审查制度,做到有案必查。 (二)政府人员应具备法治思维和法治习惯 2010 年 10 月,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中提到,要高度重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领导干部要带头学
5、法、尊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是要带动我们的政府养成一种全面的法治思维和法治习惯,让“工作办事合不合法”成为政府领导干部和行政人员的惯性思维,通过依法行政的培训学习,自觉地养成依法办事和运用法律思维和手段解决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 (三)依法行政,让政府做“有限的”政府 政府带头遵守法治,在其框架内行使职权,不能越权、更不能违法,这是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又一重要的关键点。一方面,政府依照法律规定,对该管的事务进行管理,这是职责所在,不容疏忽和懈怠;另一方面,对于在法律范围外,不该管理的事项,政府应适当放权,将不属于
6、自身职能的权利交给市场和社会手中。 在今年的国家政府工作报告中可以看到,为进一步明晰政府权责,政府进行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五年中分批次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 498 项,国务院各部门取消和调整审批项目总数达到 2497 项之多。依照现有的法律法规,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推进了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继优化结构、明晰责任之后,我们的政府能更加职能科学、廉洁高效的为百姓服务。 (四)政府自律、规范权力,监督是保障 依法行政是对权力的运行进行规范,是对政府的限制和约束。法制政府建设和改革任重道远,最大的阻碍也来源于政府的不愿“放权” ,不敢“放权”上。从现在国家的法治
7、形势上,政府影响不可避免地深入到社会各个领域、各个层面,没有政府的法治化,就不可能有社会的法治化。自由、平等、公正是人类深层次的基本追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将法治与自由、平等、公正并列,这是对法治重要性认识的一次升华。就政府建设而言,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当前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必然选择。然而行政权力更容易膨胀和滥用,对其运作必须加以规范制约。温家宝总理政府工作报告提到了三个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 执法行为也是服务群众的过程,必须自觉接受法律、群众、社会舆论的监督。表面上看政府的权力是缩小了,但正因为法律代表的是大多数人的正当利益,依法行政就等于是维护了
8、大多数群众的利益,所以实质上这样的政府更加能够赢得群众支持并且提高自身的公信力。法律监督是最为重要的一支监督力量,主要指人大监督和检察监督。除此之外,畅通群众舆论渠道,推进政务公开,听取来自社会各个层面的反映,把群众的满意不满意作为行政效能的标尺,确保政府工作作风更加扎实、各项工作更加富有成效。 三、提升政府公信力 政府公信力是政府通过自己的行为得到社会公众信任和认可的能力,是提高政府影响力和号召力的有力保障。提高政府公信力同时也是政府建设中的一个重大课题,不仅关系政府工作的权威性和有效性,而且涉及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和信任度。尽管我国政府的公信力总体上还是很好的,但在个别地区还是存在政府失
9、信现象,一些政府官员缺乏民本意识,不关心群众疾苦,不顾民力和财力搞政绩工程与形象工程;一些地方政府的政策朝令夕改,缺乏连续性、稳定性,公共政策价值取向与民众意愿相违背;一些地方政府信息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被忽视或有意模糊,恶意封堵政府信息;一些政府部门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力和利益,扩大自身的收费、处罚和许可权,使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利益法制化,严重侵害了公民权利;一些政府官员滥用权力、贪污腐败,造成恶劣影响等等。都会使政府的公信力下降,从而削弱政府的执政基础。 努力提高政府公信力、建设信用政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迫任务。当前,提高政府公信力需要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各级政府领导干部及行政人
10、员应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是“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府是实现人民主权的工具,其一切活动都围绕为人民服务而进行。我国政府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也是我党的根本宗旨。我们的政府干部必须以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在群众面前树立起良好的诚信形象。加强行政人员的行政伦理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至上的理念,增强荣誉感和使命感,为提高政府公信力创造良好的思想文化条件。行政人员不能满足于按章办事,而应主动热情地为老百姓提供服务,以诚信的言行去树立自己的
11、形象同时维护维护政府的形象。 2 政府要全面履行职能,特别要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政府要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更加重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努力提供更多优质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解决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等方面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需要与公共服务需求。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危害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违法案件,维护公共利益和经济社会秩序,认真执行行政许可法。政府对社会的承诺要适度,不能开空头支票,要切切实实为民众谋福利。各级政府都应该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发展的速度、改革的力度、群众可
12、承受的程度有机统一起来,认真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经济和社会问题及突出矛盾。要加快建立健全各种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社会安全与秩序的公共产品,保障公民财产和生命安全。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着力将社会矛盾与纠纷解决在基层,切实解决基层困难群众的生活难、就业难、就学难、看病难、行路难、办事难等问题。 3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政府应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增强公共政策制定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信息公开是政府的法定职责,是政府提高公信力的正途。各级政府要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对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
13、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进行公开,对信息公开的范围、时间等信息作出具体而明确的规定,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微博、微信等现代信息传播手段,向社会广泛的公布,并接受违责监督。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都要从不同途径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或者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加以规范,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4 要坚持依法行政,加强行政问责制,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政府的行为不能违法,政府不能滥用权力,这是对政府公信力的基本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必须带头维护
14、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全面实施依法行政纲要,继续加强行政立法,努力健全行政责任体系,强化政府法律责任机制。要合理而明确地界定行政责任,理顺政府部门职责分工,健全岗位责任制,依法规范问责主体行为,依照法规,落实对政令执行不力,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对损害群众切实利益行为,对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不力的责任追究。 要改革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努力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制定涉及全局性、长远性和公众性利益的重大行政事项,都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措施的要求和规定的权限、程序进行决策,必须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把公众
15、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加以规范,确保政府的每一项决策不偏离一切为了人民的宗旨。 5 在行政诉讼中政府应摆正心态,积极应诉。我国行政诉讼的发展历史较短,在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的过程中,存在诸多障碍,现行司法体制应加强对行政诉讼案件的司法管辖,政府也应转变观念,政府成为被告影响不好的观念应该转变。并且在政绩考核当中剔除行政诉讼案件的不利影响,反而突出政府积极应诉作为评价的一条标准。 参考文献: 1孙中林,增强责任感提高执行力J,天津人大,2011, (8) 2马涛,浅谈政府公信力建设J,企业导报,2011, (9) 3李晴,浅谈我国政府公信力问题J,中国集体经济,2010, (13) (责任编辑:陈丽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