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西商帮:以末起家 以本守之(下)集忠、义、勇于一身的关羽,不仅是山西商人敬奉的财神,而且是他们崇拜的偶像和心中永远的图腾。凡是山西商人集中的地方,就会有关羽的塑像。 封建社会后期,商业资本发展的道路,在西方一般都转化为产业资本,但明清时期中国商人的资本大都仍然遵循“以末起家,以本守之”的传统观念购置土地。这是封建商人普遍的一个特点,它在山西商人身上表现得尤为突出。 早在明代,山西蒲州商人范世逵经商西北, “义而资益巨,占良田数百亩” 。入清后,山西商人购置土地更是普遍。乾隆时,浑源、榆次二州县富商大贾“且多置买田地” 。 一百多年前,在北京、上海、汉口这样一些晋商做生意的地方,曾流传过一首民
2、谣:“山西人大褥套,挣钱还家,买房置地养老少” 。这是在挖苦晋商,把他们看作土财主,有了钱只想急急忙忙回到乡下,盖起一座座体面的宅院。 离山西省会太原大约六十公里,有一个叫乔家堡的小村子,村子中坐落着一处气势不凡的深宅大院。由于过去的院落主人姓乔,所以现在的人都管它叫乔家大院。 乔家大院是由乔氏家族的六代人,经过三次大规模的修建才最终落成。它动工的时间最早可以追溯到清朝乾隆年问,也就是公元 1750 年左右。它最后一次扩建是在 1937 年,工程刚刚开始,就因为抗日战争爆发而被迫中断。 晋商修建起的深宅大院并不止这一处。仅乔家大院所在的山西祁县,占地面积超过一千平方米的院落就有十七座。据粗略统
3、计,山西境内保存基本完好的深宅大院大概有一千多座。 这些古老的院落虽然散落在山西各地,由不同的家族在不同的年代修建而成,但它们却具有一些共同的特点。其中最突出的是十分庞大的建筑规模。曹家三多堂建筑占地 6700 平方米,房屋 276 问。常家大院占地面积超过十万平方米,房屋 1500 余问,在大院之内,仅两层的砖木结构楼房就有 40 多座。王家大院虽然地处吕梁山区,但它的规模并没有受到地形的限制,相反由于大院依山而建,看上去更加雄伟。 不论是占地面积,还是宅院的规模,目前散落在全国各地的明清民居建筑,似乎都比不上晋商修建的这些深宅大院。 对于国人来说,落叶归根是每一个游子心灵深处的愿望。浪迹天
4、涯,忙碌辛劳,就是为了能够有朝一日荣归故里,而这其中最显赫的标志就是在自己的土地上,盖起属于自己的宅院。 晋商之所以在修造住宅时,做得比别人更投入,更加不惜工本,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是所有离乡背井的游子中,走得最远,漂泊时间最长的一群人。他们中许多人从十几岁就离开家去当伙计,学生意。不论你走到哪里,商号里的伙计制度是三年才允许回家探亲一次。如此计算,当一个六十岁的山西商人告老还乡时,他在外飘零的时间大约是四十二年。 晋商在商场上规规矩矩地做生意,经商致富之后回到乡下再修造起一座座规规矩矩的高墙大院。在岁月的轮回中,一代又一代的晋商周而复始地重复着相同的事情。 明清时期的晋商,在商业领域取得辉煌
5、的业绩,自然有他们商业制胜的法宝和秘密武器,其经营之道有如下几点。 诚实忠厚 守信不欺 山西商人认为,诚信不欺是经商长久取胜的基本因素,所以把商业信誉看得高于一切。他们认为经商虽以营利为目的,但凡事又以道德信义为标准,经商活动属于“陶朱事业” ,须以“管鲍之风”为榜样。 集忠、义、勇于一身的关羽,不仅是山西商人敬奉的财神,而且是他们崇拜的偶像和心中永远的图腾。凡是山西商人集中的地方,就会有关羽的塑像。 山西商人对待顾客、商家,无论大小,都以诚相待。销售商品,绝不缺斤短两,货真价实,童叟无欺。如发现货质低劣,宁肯赔钱,也绝不抛售。他们深知,只有讲信用,重然诺,不欺不诈,人们才乐与他们交易。商业盈
6、利靠商品的质量和服务态度来取得,永保信誉,才能成功。一旦信誉丧失,商业必然招致失败。 山西商人在经商活动中,总结出了许多有关经商诚信的谚语,如:“宁叫赔折腰,不让客吃亏” ;“买卖不成仁义在” ;“售货无诀窍,信誉第一条” ;“秤平、斗满、尺满足” 。可见,诚信不欺,利以义制,是山西商人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循的一个信条。 在山西商人中,讲信誉的商人和商号比比皆是,如盂县人张炽昌,“贸易关东,与人然诺,坚如金石,一时侪辈推为巨擘” 。祁县富商乔致庸把经商之道排列为一是守信,二是讲义,三才是取利。 清末,乔家的复盛油坊曾从包头运大批胡麻油往山西销售,经手伙计为图暴利,竟在油中掺假,事被掌柜发觉后,立即
7、饬令另行换售,代以纯净无假好油。这样商号虽然蒙受一些损失,但信誉昭著,近悦远来,商业越发繁盛。 祁县“大德通”票号存款户以山西本省最多,放款却多在外省。1930 年蒋、阎、冯中原大战后,晋钞大幅度贬值,约 25 元晋钞才能兑换1 元新币。当时“大德通”如果对存款户以晋钞付出,票号可以趁晋钞贬值之机发一笔横财。可是“大德通”票号没有这样做,并且不惜动用历年公积金,不让存款户吃晋钞贬值之亏,使票号信誉益著。 山西商人无论在经商还是在为人之道上,均表现诚实忠厚的一面。他们认为“和气生财” , “和为贵” ,凡事不做过分,不做法外生意,讲求以诚待人。 盂县商人张静轩说:“(经商)结交务存吃亏心,酬酢务
8、存退让心,日用务存节俭心,操持务存含忍心。愿使人鄙我疾,勿使人防我诈也。前人之愚,断非后人之智所可及,忠厚留有余” 。 洪洞人王谦光经营山东盐时,不少商人“率辄心计,尚诈伪,由是术辄倍息,独君异其趣,人咸谓君长者,多倚为重” ,后“累致万金”。 史籍中有关晋商忠厚待人的记载很多。如明代临县人王子深以开客店为生,有客商住宿后遗金一袋,王收金待客,后客商啼还,王验证给之,客以分其半,拒之,客商叩恩而去。 清代泽州人王文宇, “贸易保定府完县,与葛东岗友善,东岗有子弗立,惧其毁败,阴以白金 800 两付文宇,不令子知,东岗死,文宇督其子,俾其成立,将东岗所遗金还之” 。 清代汾阳人崔崇于, “以卖丝
9、为业,往来张垣、云中,一岁折阅十余金,其主人偶有怨言,崔恚愤,以刃自剖其腹,肠出数寸,气垂绝,曰:吾拙于贸易致亏主人资,我实有愧,故不欲生” 。 由于山西商人主张行商不欺诈,为人诚恳忠厚,故人皆愿与之共事。寻求靠山 背靠大树 中国的传统社会是一个官本位的社会,各级官员被看作是支撑社会的柱石。那个时候,商人社会地位低下,往往被人瞧不起。 由于存在着这种等级差异,所以官和商之间的关系就显得十分微妙。大清国的官员虽然从内心中看不起山西商人,但又或多或少有些忌妒山西商人的财富。当他们把大笔公款交给山西票号汇兑的时候,就不免带有恩赐的意味。他们并不认为山西商人的汇兑业务能使“天下之财可以流通” ,而是只
10、看到了票号通过汇兑官银发了大财,所以清朝的各级官员都自然而然地想从山西商人手中分得各种利益。 对晋商来说,紧紧依附于朝廷不仅仅是一种最有效的生财之道,而且也是保障自己安全的最可靠的办法,正是在这种想法的支配下,山西商人和朝廷的关系越走越近。 山西商人和政府关系,和官吏关系极为密切,像大家所知道的左宗棠、李鸿章、岑春煊、端方甚至于庆亲王奕劻,山西商人和他们关系甚密,消息相当灵通。 1900 年八国联军攻陷北京,慈禧、光绪仓皇出逃。当慈禧的车驾即将进入山西境内时,最早知道这个消息的不是山西的官员,而是一位山西商人,大德通票号的大掌柜高钰。 那一年的八月,高钰接到了一封密信,写信的人是跟随慈禧、光绪
11、西行的内阁学士桂春。桂春在信中写道“銮舆定于初八日启程,路至祁县,特此奉闻,拟到时趋叩不尽” 。接到信后,高钰做了他一生中最好的一次投资。他不仅把大德通大加装饰一番,作为慈禧、光绪的临时行宫,而且筹措银两,为慌乱出逃、行囊羞涩的慈禧准备了一笔不小的旅费。 1900 年八月初十,大清王朝的最高统治者走进了大德通的大门。由于他们的到来,山西的这家票号暂时成了整个帝国的中枢。第二天一早离开这里时,山西商人的接待,给那一对落难的帝后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 慈禧皇太后给山西商人留了个大人情,一笔是由各省督府解缴中央的款项,全部由山西票号来经营。另一笔是将庚子赔款连本带息,约十亿两白银交由山西票号来经营。
12、 山西商人一步步迈向了财富的顶峰。大德通票号在光绪十四年,即公元 1888 年,每股分红 850 两,到光绪三十四年,即 1908 年,每股分红达到 17000 两。据当时的户部档案记载,到光绪三十二年,户部有三分之一的银两存在各家山西票号之中。 在那个时期修建的许多山西商人宅院中,都可以看到一种龙兽头。据山西民间的说法,张嘴的龙代表官,闭嘴的龙代表商。当两条龙都盘聚在同一座屋顶上时,对院落的主人来说,很难一下子看清楚是福还是祸。 强化本帮 相得益彰 山西商人在经营活动中很重视发挥群体力量。他们用宗法社会的乡里之谊彼此团结在一起,用会馆的维系和精神上崇奉关圣的方式,增强相互间的了解,通过讲义气
13、、讲相与、讲帮靠,协调商号问的关系,消除人际问的不和,形成大大小小的商帮群体。 山西商人这种商帮群体精神,首先来源于家族中的孝悌和睦。如明代曲沃人李明性,青年时常感慨:“夫为弟子壮不能勤力,将坐而食父兄乎?”于是“挟资贾秦陇问” ,由于他在商场上“精敏有心计”而致富,又“内行周慎,孝睦于父兄。仲兄卒,无子,以己次子后之。治家甚严,族子甲出钱收息过当,召而责之,手裂其券,自是举宗凛凛” 。 山西商人在发扬群体精神中,还注意量才使用,各尽所能。明代山西大同人薛伦, “其家世力田,兄耕弟贾,业盐于淮。 ”蒲州人王冕, “早卒而遗孤二人,家无应门之仆,王冕妻张氏奉姑抚孤,誓志不二。二子长大后,命长子服
14、贾。曰:孤而无助,将门户是赖;授次子以儒业,日良人有志而未成,其负荷在是也。后长于克拓前产,次子以明经为诸生,卒立厥家” 。 随着山西商人活动区域和业务范围的扩大,商业竞争也愈来愈激烈,于是山西商人从家族到乡人间,逐渐形成“同舟共济”的群体。如明代蒲州人王氏, “其闾里子弟,受钱本持缗券,以化居于郡国者,肩相摩趾相接也” 。由此可知,从王氏那里得到资金的子弟很多。 在亲缘集团的基础上,晋商又逐渐发展为地缘组织。清朝乾隆末年,在典当业中已出现了所谓“江以南皆徽人,曰徽商;江以北皆晋人,日晋商”的说法。 “晋商”这一名称的出现,说明清代山西商人已逐步形成一个地域性的商帮。清后期,山西票号在国内 8
15、0 多个城市设立了分号,从而形成了一个汇通天下的汇兑网络,也是以乡人为主体形成的山西商人群体。 山西商人的商帮群体精神在商业经营中的表现有三种形式: 其一,从朋合营利到合伙经营。这是最初的群体合作形式。朋合营利就是一方出资,一方出力,有无相资,劳逸共济。而合伙经营是一个人出本,众伙而共商,也就是财东与伙计合作经营,它与朋合经营不同之处是,一个财东可有许多伙计,故“估人产者,但数其大小伙计若干,则数十百万产可屈指矣” 。显然,伙计制比朋合制规模大,伙计制是在朋合制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这一制度就其规模组织而言,在中国商业史上实无前例。不过,无论朋合或伙计制,尚是比较松散的商人群体。 其二,按地区形成商帮。这一种形式是在朋合营利和伙计制基础上,以地域乡人为纽带组成的群体。山西商人在各地设立的会馆,就是这一地方商帮形成的重要标志。这种地域帮以山西商人来说,统称为晋帮。但在山西内部又按省内各地区形成不同的商帮,如泽潞帮、临襄帮、太原帮、汾州帮等。清代票号兴起,又形成平遥、祁县、太谷三大票号商帮。 其三,以联号制和股份制形成业缘群体组织。联号制是由一个大商号统管一些小商号,类似西方的子母公司,从而在商业经营活动中发挥了企业的群体作用。股份制是山西商人在经营活动中创立的很有特色的一种劳资组织形式。 股份制的实行,劳资双方均可获利,极大地调动了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在商业企业经营中充分发挥了群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