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旧个人所得税制度对比思考摘要:2011 年 6 月 30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个人所得免征额提高到 3500 元,将超额累进税率中第 1 级由 5%降低到 3%,超额累进基数由原来的 9 级变为了 7 级,取消了 15%和 40%两档税率,扩大 3%和 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自 2011年 9 月 1 日起施行。基于此,对个人所得税改革进行思考,通过新旧个人所得税制度进行对比,说明税制改革应该坚持减税的思想,个税改革应真正实现藏富于民。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减轻税负 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
2、013)09-0197-02 个人所得税是我国税收体系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税种,其收入比例占国家财政收入越来越大;在组织收入与调节社会、经济方面的作用将越来越明显。但随着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居民的个人收入水平正在逐年提高,通货膨胀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个人所得税的分类征收模式已不能适应当前经济的发展。因此,新的个税模式应运而生,能更好地适应较快发展的国民经济。 一、个人所得税概念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个人所得税是以自然人取得的各类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是政府对个人收入进行调节的一种手段。也可以说是国家对本国公
3、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外取得所得的,以及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均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它是以个人的纯收入为计税依据的,所以计税时以纳税人的收入报酬总和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作为计税依据。个人所得税的征税项目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
4、征税的其他所得等。 二、2011 个人所得税法制度的实施意义 1 增加了中低薪劳动者的收入 据上表数据显示可以看出,个人月收入在 5000 元以下,3500 元以上的劳动者少缴税金呈现上升趋势。比如月收入 3500 元一个人可能过得很舒服,但同时要考虑家庭负担,如果有孩子、父母就会过得艰难。则新个税制度针对中低薪层的劳动者来说,月收入在 3500 以下的劳动者,根本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即使月收入在 3500 以上也是得到了减税。因此,这一数据可以表明,将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 3500 元,纳税人的纳税负担普遍减轻,工薪收入者的纳税面由目前的约 28%下降到约 7.7%,纳税人数由约 8400 万
5、人减至 2400 万人,则在 3500 元以下薪层(即免税)的劳动者基数增加,促使了在这一薪层的劳动者的收入增加。 2 减轻纳税负担和拉近贫富差距 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目的之一就是减轻贫富差距。按照进一步加强税收对收入的分配调节作用的要求,切实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缩小收入分配的差距,维护社会公平。适当降低最低档税率,拉大低档次税率级距,避免中低收入者的税负累进过快,维持最高档税率不变,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税负变化水平,避免出现较高收入者的减税幅度高于较低收入者的减税幅度,防止税负增减幅度倒挂的现象,税负变化平滑,避免出现税负猛升猛降的凸点现象。在上表中可
6、以看出,少缴纳的税金在工薪月收入的不断增加下呈正态分布。这里并没有收入在 3500 元以下的收入者。也就是说,贫富两方,富的一方,虽然减少了应交税金,但是对于他们原来的需要缴纳的税金来说,基本没有改变;贫的一方,随着起征点的提高,免缴个人所得税的人员基数在不断地变大。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举措。这方面来看,调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有利于调节过高收入,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纳税负担,对于减轻贫富差距起到了促进的作用。 3 促进社会和谐和刺激经济的发展 这一个人所得税改革使更多的可用资金掌握在收入者的手里。所谓的消费者,就是使用产品消耗产品的人,在得到收入后,为个人的目的购买或使用现有产
7、品进行消费,因此消费者收入的增加可以促进对产品消费。产品消费量的增加,直接影响了生产量的发展,这就是所谓的供求平衡。居民收入是影响消费水平的主要因素,消费对生产具有反作用,收入则是消费的前提和基础。一方面新个人所得税制度考虑到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增长变动的实际情况,在保障居民生活水平的同时,增强居民的消费能力,全面拉动经济发展。另一方面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将会减少国家的个人所得税收入,影响到国家财政收入的增加。这也充分说明了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个税的分配政策是影响财政收入的重要因素。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调整,体现了税收具有固定性,说明国家在征税之前以法律形式预先规定了征税对象
8、和税率。对个税的起征点和税率结构的调整,充分体现了个人所得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纳税人所得越多,税率越高;所得越少,税率越低。这说明个人所得税是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的有效手段。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个税制度的改革,有利于维护人民利益,促进社会和谐,有利于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三、新个人所得税的四个变化 按照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对收入分配调节作用的要求,切实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有必要对个人所得税做出修改,20
9、11 年 6 月 30 日,全国人大常委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的决定。新税法变化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归纳如下:变化一:个税免征额提高到 3500 元。新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 3500 元后的余额,为应纳所得额,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比起旧个税制度提高了 1500 元。这是自 1994 年现行个人所得税实施以来第三次提高减除费用标准。2006 年,减除费用标准从每月 800 元提高到 1600 元;2008 年,减除费用标准从 1600 元提高到2000 元。自 2011 年 9 月份,此次修改涉及的减税额是最大的一次,即减除费用标准从 2000 元/月提高到 3500
10、元/月,纳税人纳税负担普遍减轻。据有关专家介绍,工薪收入者的纳税覆盖面经过调整后,由目前的约 28%下降到约 7.7%,纳税人数约 8400 万人减至约 2400 万人,这就意味着经过这样的调整,有约 6000 万人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经过计算。减除费用标准由 2000 元调高至 3500 元以后,应纳税收入在 8000 元到 12500元之间的纳税人受益最多,可少缴纳个人所得税 480 元。这样看来,提高减除费用标准大大的有利于增加中低工薪收入者的收入。全国人大代表、广东三友集团董事长张国权也表示:“个税起征点调得越高越好,5000、6000,甚至 10 000 更好,让 60%以上的普通
11、劳动者都不用打税。因为现在很多人工资都有五千以上,我们起征点定得高一点,让少数高收入的人来纳税,让大多数人不用交税,这有助于体现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 ” 变化二:超额累进基数由原来的 9 级变为了 7 级。新税法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结构,由 9 级调整为 7 级,取消了 15%和 40%丽档税率,将超额累进税率中最第一档的税率由 5%降为 3%。除了以上三项调整以外,新税法还适当扩大了低档税率和高档税率的适用范围,即 3%和 10%这两档税率,这两档税率所适用的人群和原来 9 级情况下相比有很明显的扩大,体现了低税率向大部分纳税人倾斜的政策,也体现了这次个人所得税修改的重点是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纳税负
12、担。在工资、薪金所得适应的第一级税率上,将 5%的税率降到 3%。据统计,有 70%的纳税人集中在第一级税率缴税。也就是说,从 5%降为 3%,将大了对工薪所得纳税人中较低收入人群的减税力度,这符合这次修改个人所得税的方向,即尽量减低中低收入特别是低收入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同时也应注意,新税法通过税率级距的调整,这使中低收入的纳税群体进一步减税。同时,通过税率结构的调整,也增加了部分收入较高的纳税人的纳税负担,这与调节收入分配,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向导是一致的。个人所得税增减的临界点也从以一审时的 19000 变为 18600 元。按照本次通过的新个税方案计算,月收入在临界点 38 600
13、元以下的人群,税负将比旧个税方案降低。月收入 38600 元以上的高收入人群,税负则增加。这次,新个税还扩大了最高税率 45%的覆盖范围,将原适用 40%税率的应纳税所得额,一起并入 45%税率,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 变化三:纳税期限由 7 天改为 15 天。新税法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打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应当在次月 15 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义务人在次月 15 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申报表。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
14、院规定。原来的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的申报期只有 7 天,其他税款的申报期一般是 15 天,由于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间不一致,造成了一些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在一个月内要办理两次申报缴纳税款手续,增加了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的办税负担。为方便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办税,此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将扣缴义务人、纳税人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限由现行的次月 7 日内延长至 15 日内,与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等税种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间一致。 变化四:工薪所得项目税率级次级距调整。新税法中,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此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综合考虑个
15、体工商户与工薪所得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负水平的平衡问题,在维持现行 5 级税率级次不变的前提下,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表的各档级距做了相应调整,如将生产经营所得税率表第一级级距由年应纳税所得额 5000 元以内调整为 15000 元以内,第五级级距由年应纳税所得额 50000 元以上调整为 100000 元以上。经过上述调整,减轻了个体工商户和承包承租经营者的税收负担年应纳税所得额 6万以下的纳税人平均降幅约 40%,最大降幅是 57%,由此可见,新个税的实施有利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和承包承租经营者的发展。 四、对比思考 个人所得税的改革,一方面对中国现有的中低薪
16、层有着明显的减税甚至免税有着直接的作用,对这些中低薪层的劳动者来说,这确实是福音,这个举措会得到广泛的支持,促进了社会和谐健康地发展。另一方面,此次个税改革有利于减少国内贫富差距,有利于增加中低薪层劳动者的收入,有利于刺激目前经济的发展,恢复金融危机后造成的经济衰退。中国当前真正需要的是减税,为经济发展提供足够激励。据财税学者研究,按照最保守的计算,目前中国各级政府的整体收入约占中国 GDP的 34.5%。这意味着,各级政府拿走了每年 GDP 的 1/3 还要多。因此,税制改革应该坚持减税的思想,个税改革应真正实现藏富于民。 参考文献: 1贾康,梁季,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问题研究J,经济学动态,2010, (3)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税法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 3王富鹏,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初探M,金融经济,2011, (7) 4杨志勇,降低个税税率,培育中等收入群体N,中国税务报,2011, (6) 5潘琳娜,关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看法与建议J,财税天地,2011, (7) (责任编辑:袁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