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推广风险防范.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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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信用卡推广风险防范-推广人员篇,目录,一、信用卡伪冒与推广伪冒概述 二、推广风险行为的分类及解析 三、推广风险行为的严重后果 四、推广风险行为出现的主要原因 五、推广风险行为的防范要求 六、给各位推广人员的箴言,一、信用卡伪冒与推广伪冒概述,伪冒:(1)伪造申请:申请人通过虚构自身相关信息及资料,骗领信用卡的行为。(2)冒名申请:不法分子冒用盗用他人信息资料,骗领信用卡的行为。危害性: 申请人不符合申办所需收入财力条件,消费偿还能力存疑,或以恶意侵占为目的,极易导致发卡银行资产损失,上述行为属于信用卡诈骗犯罪。,一、信用卡伪冒与推广伪冒概述,推广伪冒:伪冒案件中,同时存在信用卡推广人员参与或不

2、尽职的行为。危害性: 在推广前端及审核后端互信配合机制下,推广人员主观参与或存在不尽职行为,增加伪冒案件的隐蔽性,极易造成虚假申请件得以蒙混过关,进而对发卡银行造成损失。因此,本行及同业普遍将推广伪冒作为严重的推广违规行为予以严格控制。,二、推广风险行为的分类及解析,违规推广行为,本行界定的推广风险行为,其他不可取的违规推广行为,推广伪冒行为,不实推广行为,二、推广风险行为的分类及解析,推广伪冒行为:1、推广人员冒(代)签,或授意他人代申请人签名; 2、推广人员篡改、编造申请人申请表栏位信息; 3、推广人员伪造、变造申请人检附资料,或授意申请人及他人伪造、变造申请人检附资料;4、推广人员截留、

3、私自获取申请人个人信息及证明文件,虚构申请本行信用卡;5、推广人员主动收取或勾结“非法信用卡中介”进件。,二、推广风险行为的分类及解析,案例一: 某分行推广人员杨某勾选“亲见申请人” 、“亲见申请人签名”、“亲访申请人单位并确认工作”三项,经卡中心查核,申请人任某表示之前曾申请过我行卡片,表示卡片已收到,之后再无申请,推广人员承认私自填写申请表冒名代客户再次申请我行信用卡。案件类型:推广人员冒(代)签,或授意他人代申请人签名。危害性分析: 申请表是约束发卡银行及持卡人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合约, “非亲签”将造成相关权责关系的断裂,导致后续债务追偿及问题处理的困难。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即使客户有

4、申请我行信用卡意愿,且知悉相关规定,进而授权推广人员代为签名的行为亦属于严重推广伪冒行为。,二、推广风险行为的分类及解析,案例二: 某分行推广人员余某勾选“亲见申请人”,“亲见申请人签名”,“亲见身份证原件”,“亲访工作单位并确认工作”四项,经卡中心查核,9位申请人均非申请单位员工,申请表所填工作信息均为推广人员在明知申请人真实工作的情况下私自篡改。本案涉案金额达4万余元。案件类型:推广人员篡改、变造申请人申请表栏位信息。危害性分析: 申请人各项信息(包括申请人手机、住址、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职务、收入、联系人信息等)的真实性不仅是核实判断申请人申请资格的重要依据,更是后续客户服务及贷后管理的

5、重要保证,篡改或虚构行为不仅将直接影响申请人的正常审核处理工作,更将为客户的后续经营管理埋下风险隐患。 此外,业内时有发生的“推广人员截留客户卡片,冒用盗刷”类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也多与“篡改申请人联系电话、卡片寄送地址”行为有关。,二、推广风险行为的分类及解析,案例三: 某分行推广人员黄某勾选“亲见申请人”,“亲见申请人签名”,“亲见身份证原件” 三项,卡中心通过外部渠道与申请单位核实,4位申请人工作均不真实,且申请人表示工作证明为推广人员提供。后经卡中心查证,推广人员确系伪造团体工作证明文件,并向申请人收费提供。本案涉案金额达3万余元。 案件类型:推广人员伪造、变造申请人检附资料,或授意申

6、请人及他人伪造、变造申请人检附资料。危害性分析: 伪造、变造申请人证明文件将严重蒙蔽、扰乱卡中心对申请人工作、收入、财力等情况的准确判断,致使不具备申办资格,或以侵占为目的人员冒领、骗领信用卡的目的得以蒙混过关,进而危害发卡银行资产安全。其中,伪造、变造工作收入证明的行为亦将引起被冒用单位的困扰及较大争议。,二、推广风险行为的分类及解析,“伪造变造客户证明文件”的推广伪冒行为,并不仅指在客户工作不真实的情况下,为其伪造、变造工作收入证明文件或在客户资质不达标的情况下,为其伪造财力证明文件,在客户工作真实或在客户真实拥有财力却无法提供的情况下为客户制作非官方的工作收入证明或财力证明文件的行为亦属

7、于推广伪冒行为。 授信政策之所以设置“工作证明”、“收入证明”及“财力证明”等多种不同检附资料的目的并不是在于“多此一举”,而是希望籍由证明文件,更刻客观地证明申请人的真实情况。,二、推广风险行为的分类及解析,案例四: 某分行推广人员高某勾选“亲见申请人”,“亲见申请人签名”,“亲见身份证原件” 三项,经卡中心查证,推广人员从其朋友处收取客户寇某的个人资料,该资料确认被高某的朋友所盗取。由于高某经济状况不佳,急需用钱,不惜铤而走险,虚构申请信息冒名申请,同时,为掩盖其非法行为,以同组另一推广人员彭某的名义交件。其后,高某截留卡片并盗刷7000余元。案件类型:推广人员截留、私自获取申请人个人信息

8、及证明文件,虚构申请本行信用卡。 危害性分析: 随着民众法律及自我保护意识的提高,公民个人信息资料安全已日渐成为一项敏感的问题,冒用客户信息资料申办信用卡,极易引发严重的客户投诉。从过往此类投诉案件的处理情况来看,不仅客户抱怨较大,安抚难度及成本较高,且客户极易诉诸法律或媒体,对本行品牌声誉的危害性极为严重。我国已将外泄及冒用公民信息纳入违法犯罪行为。,二、推广风险行为的分类及解析,案例五: 卡中心接到举报称某分行陈某、吴某等多名推广人员存在收取“非法信用卡中介”进件的情况。经卡中心排查,吴某等共计8名推广人员名下共计16家单位、130余张卡片确认为“非法信用卡中介”代办。经分行核实,上述申请

9、件多为摆摊设点收件或他人转介绍收件,在收件地点上,多为餐馆等公共场所。本案涉案金额高达80余万元。案件类型:推广人员主动收取或勾结“非法信用卡中介”进件。危害性分析: “非法信用卡中介”通过揣测发卡银行授信政策标准,伪造变造工作证明,极力“包装”客户,利用银行推广人员单纯为了追求业绩的心理,使一些不具备发卡资格的申请人成功骗取信用卡,对我行银行资产安全的危害性极大。,二、推广风险行为的分类及解析,不实推广行为: 对于申请人或他人虚假或冒名申请案件,推广人员在申请表“已核实内容”栏位勾选内容与实际核实情况不符的违规推广行为。,二、推广风险行为的分类及解析,申请表“已核实内容”栏位勾选规范:栏位1

10、:“亲见身份证原件”推广人员曾亲眼查看过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申请人相貌特征与身份证照片比较未见明显不符,并确认申请人最终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与该原件一致。栏位2:“亲见申请人”栏位3:“亲见申请人签名”栏位4:“亲访申请人单位并确认工作”推广人员亲自到过申请人单位所在地,申请人单位确系存在,并在申请人单位工作场所见到申请人,且核对其单位地址与申请人在信用卡申请表中所填写的单位地址一致。栏位5:“确认申请人家庭状况”推广人员曾到访过信用卡申请表当前住址栏位列明的申请人住宅;或我行系统中已经存储的客户住址与信用卡申请表当前住址栏位信息一致;或近3月申请人家庭的水、电、煤气缴费单、往来函件

11、上列明的住址与其信用卡申请表当前住址栏位信息一致。推广人员确认上述3项内容任一,方可勾选该项核实内容。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有关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预防和打击银行卡犯罪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信用卡推广人员必须在推广过程中执行对申请人的“亲访亲签”,即做好前3项核实工作。,二、推广风险行为的分类及解析,案例六: 某分行推广人员项某勾选“亲见申请人”,“亲见申请人签名”,“亲见身份证原件”,“亲访工作单位并确认工作”四项,经卡中心核实,客户郭某曾经遗失过身份证,其个人资料被他人冒用申办我行信用卡,并被盗刷金额4万余元。案件类型:不实勾选申请表“已核实内容”栏位。危害性分析: 虽然“不实勾选”有别于主观参与的

12、推广伪冒行为,但从行为上分析, “不实勾选”是推广人员不实反馈或虚构推广收件过程的不尽职行为,对此推广人员负有责任。基于推广前端及审核后端的分工互信机制,“不实勾选”极易扰乱信审人员对申请件的准确判断,致使各类伪冒申请件得以蒙混过关,因此,从造成的后果来看,“不实勾选”与其他“推广伪冒”行为所带来的风险隐患是相同,甚至更高。,二、推广风险行为的分类及解析,针对“不法分子冒用客户资料先后多次申办多家银行信用卡”的伪冒活动新动向 ,推广人员应当予以关注。对于“亲核亲访”中“亲见申请人及亲见身份证原件”的操作执行要求,推广人员应切实做到“亲眼查看过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且申请人相貌特征与身份证照

13、片比较未见明显不符,并确认申请人最终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与该原件一致方可勾选相应选项”的操作要求后方可进行勾选,避免出现推广人员见到身份证原件后用相机“一拍了事”的情况。,二、推广风险行为的分类及解析,其他不可取的违规推广行为:买卖信用卡申请件及客户申请资料留存客户各类资料信息伪造“推广核访照相”影像申请件填写无效推广资格代码(已注销代码、非卡中心核准代码)、推广资格代码信息与卡中心登记的推广人员信息不符或实际推广人与申请表填写的推荐人信息不符泄露客户信息,三、推广风险行为的严重后果,经济处罚失去工作逐出行业身陷囹圄民事赔偿人生污点,困居于铁窗之内,刑拘时日夜饱受审讯及劳头狱霸欺压之苦,衣

14、不蔽体食不充饥,再也没有做人的尊严。,为了几时至多几百的业绩奖励,付出成百上千的代价,不但没有侥幸多拿奖励,反而把自己规规矩矩做来的业绩全部赔进去。,再找一份工作固然可以,但真的这么容易么?,实际情况是,很难再去同业谋生了,也很难在银行业继续打拼,要转行,我们有足够的经验与技术么?,从此背上行满释放人员的污点,难以被主流社会再次接纳,并由此沉沦,毁掉人生。,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背上沉重的经济负担,对年迈的父母年幼的子女极度不负责任。,三、推广风险行为的严重后果,经济处罚,失去工作,三、推广风险行为的严重后果,“中国银联风险信息共享系统 ”风险推广人员信息:,逐出行业,三、推广风险行为的严重后果

1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式发布了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相关信用卡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伪造一张信用卡即可构成犯罪,推广人员不得使用他人身份证或伪造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第一条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伪造信用卡”,以伪造金融票证罪定罪处罚,即复制他人信用卡,将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写入磁条介质、芯片或者以其他防范伪造信用卡1张以上的。,第二条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数量较大”,即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5张以上不满50张的。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使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即违

16、背推广人员意愿,使用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的,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的。,三、推广风险行为的严重后果,推广人员不得泄漏、买卖客户信息资料用于伪造信用卡,推广人员不得伪造、变造申请人检附材料,第三条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足以伪造可进行交易的信用卡,或者足以使他人以信用卡持卡人名义进行交易,涉及信用卡1张以上不满5张的,以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定罪处罚。,第四条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为信用卡申请人制作、提供虚假的财产状况、收入、职务等资信证明材料,涉及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

17、,或者涉及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三、推广风险行为的严重后果,案例七: 本行某委外公司推广人员张某成功向某大型加工制造企业多名员工推广本行信用卡,由于该单位盖章出具工作证明不便,推广人员不愿放弃已成功拓展获得的推广业绩,私自刻制该单位公章,并为上述客户出具虚假工作证明。其后,在卡中心与该单位核实工作证明过程中,推广人员伪造公章的行为遭该单位发现,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在推广人员助动车储物箱中起获其伪造的公章,人赃并获。因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即便其行为未造成对方公司实际损失,但仍被判处拘役6个月。,身陷囹圄,民事赔偿,

18、人生污点,推广风险行为与信用卡诈骗犯罪仅“一纸之隔”!,三、推广风险行为的严重后果,推广风险行为对发卡行及推广人员双方均造成不同层面损害,发卡银行,推广人员,推广风险行为,声誉损害,资产损失,监管处罚,经济处罚,职涯损害,法律追究,追责,承责,四、推广风险行为出现的主要原因,针对营销中心信用卡推广人员案例: 某分行推广人员邱某,截留客户卡片并盗刷17980元,经卡中心调查,推广人员邱某曾向客户滕某推广本行信用卡,并使用数码相机拍摄客户身份证等证明文件影像。其后,客户了解到信用卡取现需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后,决定取消申请,并收回了当时已签名的申请表。但邱某未按客户要求将其数码相机中的客户证明文件影像

19、删除,在外打印了客户相关证明文件,购置了不记名的手机卡号,并使用虚构的信息另行编造了一份申请件。为掩盖其伪冒行为,邱某以同组推广人员熊某名义进件。不久,客户收到本行信用卡催款单,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邱某因其冒用客户信息资料的行为已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警方刑事拘留。,四、推广风险行为出现的主要原因,推广人员出现推广风险行为的原因分析: 邱某处心积虑地掩盖作案痕迹,以逃避责任追究的表现反映出其并不是不知道其实施行为的性质及后果,而是未深刻理解推广风险行为后果的严重性,同时,折射出其明显的侥幸心理,错误认为“别人也在做,也没被抓住”、“即便抓住又如何,离职而已么” 。 据邱某所在推广小组主任

20、、熊某(被邱某冒名进件业代)等人反映,邱某在职期间表现较为勤勉,为人正直,与同事关系也较为融洽。虽然邱某与其妻子(当地某医院的护士)收入都不高,家庭并不富裕(邱某案发后其家人无法一次支付2万元取保候审费用),但邱某的父亲去世前已为其购置房产,邱某本人也未见赌博、挥霍、炒股、借债等不良嗜好及行为,其生活尚属稳定。 根据邱某在公安机关的供述,截留盗刷客户卡片套取的资金并未作其他用途,而是吃喝花掉了。结合年初邱某孩子出生的情况分析,在抚养孩子的经济压力骤增,自身可支配的收入骤减的情况下,邱某的生活状态发生了变化,对生活现状的不满及对物质享受的追求,使得其萌生了截留盗用客户卡片用于个人享乐的犯罪动机。

21、,四、推广风险行为出现的主要原因,案例: 某分行推广人员樊某勾选“亲见申请人”,“亲见申请人签名”,“亲见身份证原件”,“亲访工作单位并确认工作”四项,推广进件的客户李某申请表填写单位未在工商局注册,且通过外部查证该单位系“黑中介”,可以为他人代办银行信用卡。在卡中心致电该公司调查过程中,该公司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即为樊某本人。该公司为樊某与其朋友所开。经调查核实,客户李某账单地址及手机号码均被更改,且与樊某本人的信息一致。通过联系以同单位名义进件的另一申请人许某,许某表示系本行推广人员前往其真实工作单位办理,但推广人员表示客户所在单位及职务无法办下卡片,因此授意申请人虚构单位、职务及收入信息。

22、本案共涉及12张卡片,涉案金额近9万元,四、推广风险行为出现的主要原因,推广人员出现推广风险行为的原因分析: 推广人员樊某与银行外部不法分子沆瀣一气,参与“非法信用卡代办中介”活动(接听电话做“假口供”、擅自篡改或授意申请人填写不真实信息等),并实施作案。从被篡改后信息与樊某本人信息一致的情况来看,樊某不仅是为了骗取发卡奖励,更是以非法占有并盗刷客户卡片为目的的推广伪冒行为。 在央行持续调控信贷规模的背景下,民间借贷利率大幅飙升,各类融资中介公司纷纷把信用卡作为套取银行信贷资金的一种主要方式,非法信用卡代办异常火爆,对发卡银行正规信用卡发卡推广渠道的侵蚀渗透日益加剧。同时,由于一二线城市信用卡

23、市场日趋饱和,竞争日益激烈,信用卡推广人员生存环境出现恶化,“非法信用卡代办中介”正是利用推广人员急于“出产量、出业绩”的心态拉拢法道德法律意识不强、意志薄弱的推广人员从事“不法勾当”。 此外,信用卡推广人员的身份为这些人员提供了掩护,使得作案更具有隐蔽性,这点亦成为推广人员不惜铤而走险的原因之一,但在严密的发卡审核及用卡监控中,最终皆会“原形毕露”。,四、推广风险行为出现的主要原因,针对分支机构员工案例: 某分行支行网点员工龙某勾选 “亲见申请人”,“亲见申请人签名”,“亲见身份证原件”,“亲访工作单位并确认工作”四项, 经卡中心核实,客户彭某为某单位法人,其个人资料系被该单位某地区分公司负

24、责人袁某冒用,申办并盗刷我行信用卡,涉案卡片额度30万元,已被全额盗刷,并产生逾期费用,共计36万余元。 我行员工龙某在未亲见申请人本人、未上门核访单位的情况下,仅通过袁某拨打的电话确认“申请人”办卡意愿,即勾选“四项核实”推荐进件,由于申请额度较大,分行为“申请人”出具特殊客户分行推荐及初审表。目前,袁某已携款潜逃,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欠款至今仍未追回。,四、推广风险行为出现的主要原因,分支机构员工出现推广风险行为的原因分析: 分支机构员工出现的推广风险行为主要集中在不实推广(不实勾选)方面,大多错误认为“已核实内容”栏位无关紧要,可随意勾选或者是诸如申请件转交人、客户介绍人、申请人本人、单

25、位财务人员等值得信赖(如亲戚、朋友等),为图方便,可将其描述情况作为进行勾选的依据。其实,像这样未经“亲核亲访”而盲目勾选的行为已构成了“不实推广风险行为”。另外,在客户办理其他业务同时(或之后),员工在未向客户充分说明办理信用卡事宜的情况下,直接为客户代填代签,办理本行信用卡的行为亦是推广风险行为,且性质更为严重。 在对分支机构推广风险案件的调查中,调查人员经常会听到涉案员工充满悔意的表达:“当时不该轻信*,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没想到自己的错误操作会给分行、给自己带来那么严重的后果,如果当时做好核访工作就好了”能够发现,“未掌握推广风险行为的要义,未深刻理解推广风险行为的严重后果”是造成

26、分支机构员工出现推广风险行为的主要原因。,五、推广风险行为的防范要求,严于律己,不参与推广风险行为提高警惕,不无视伪冒申请行为尽职履行核访,规范进行核访照相掌握基本的风险辨识技能,拒绝非法信用卡中介利诱,五、推广风险行为的防范要求,“推广核访照相”可确认申请人真实办卡意愿和过程,能够更客观、更直接地反映推广人员“亲核亲访”的执行情况,是推广人员切实执行核访工作的证据,亦是推广人员自我保护的方式。,业代工牌与客户身份证交叉拍摄,业代与客户合影,业代在客户单位留影,五、推广风险行为的防范要求,“非法信用卡中介”特征介绍-掌握基本的风险辨识技能 “黑中介”一般指的是未经发卡银行授权,通过伪造、冒用客

27、户信息资料或向客户收取费用从事代办信用卡业务的非法企业、团伙及个人。“黑中介”主要依靠向“客户”收取代办手续费、向推广人员收取客户介绍费、向“客户”收取套现手续费、及截留盗用“客户”卡片等四个方面赚取不法收入,能够接受其服务的对象绝大多数为不具备信用卡申办资格且急于获取甚至恶意侵占银行资金的群体,对银行资产安全的危害性极大。 从查获的伪冒案件情况来看,涉嫌“黑中介”代办案件约占全部伪冒案件的三分之一,是目前发卡推广环节主要面临的风险问题之一。从相关案件调查情况来看,“黑中介”多以“空壳”公司为背景,以团伙形式作案,一方面通过网络、报纸“豆腐块”广告、短信等方式“营销”获取“客户”;另一方面通过

28、渗透发卡银行正规进件渠道,实施伪冒申请,形成了“营销获取客户”、“虚假包装申请”、“渗透进件”、“应对银行审查”、“代偿养卡”及“套现服务”等“一条龙”式的“经营链”。,五、推广风险行为的防范要求,主要作案手法及渗透模式:主动邀约推广人员上门办卡常见的情形:“黑中介”设有相对固定的办公地点,相比早期较为多见的以“投资咨询”类公司作为伪装,目前“黑中介”所注册的“空壳”公司有向 “服务中介”、“信息科技”、“文化发展”、“商业贸易”变化的现象,“黑中介”往往将“客户”伪装成本单位员工,在现场接受推广人员办卡,以满足“亲访亲签”条件,蒙蔽推广人员。主要存在的破绽:公司注资低、办公场所面积小、多位于

29、商住楼甚至民宅、办公设施简陋、同一地点存在多家公司,却拥有与之不对称的员工数量及职位设置,现场员工无法准确描述公司主营业务及自身工作内容,员工之间也存在互相无法确认对方职务的情况。推广人员防范应对的方式:注意观察,注意询问,即便无法有效判断,尽职做好包括单位留影的“核访照相”,以便后续有效证明自己的合规操作行为。,五、推广风险行为的防范要求,拉拢推广人员建立长期代理合作关系常见的情形:多见以手上有众多企业、个人客户资源,要求推广人员提供申请表、定期前来收件,甚至有偿反向收购推广人员推广的客户信息资料等利诱方式,所提供的申请件涉及的行业类型广泛、复杂。推广人员防范应对方式:自觉自律、恪守亲核亲访

30、操作规范,拒绝“天上掉馅饼”的诱惑。带领申请人前往分支机构营业网点现场办卡常见的情形:除信用卡专业推广队伍外,“黑中介”分子往往也会利用分支机构员工信用卡风险防范意识较弱的特点,陪同“客户”携带真实的身份证件及虚假的证明文件前往营业网点办卡,以满足“亲访亲签”条件,蒙蔽分支机构员工。推广人员防范应对方式:根据有关规定,分支机构员工除需利用营业网点身份识别设备及联网查询系统对主动上门申领信用卡的客户做好身份审查外,还需填制柜台拜访进件情况说明表,做好客户各项情况的必要核对工作,并在申请表“推荐人联系电话”做好专门注记标识,便于卡中心有针对性地开展审核,识别可能存在的涉“黑”申请。,六、给各位推广

31、人员的箴言,防范推广风险行为并不难,要的是你的自律和自我保护意识,确实没有能力做好发卡推广工作,你还有正直清白的品格,还有大把行业与职位向你敞开着大门,人生同样可以是丰富多彩的;但是,如果以不诚信、不道德乃至违法的手段去获取业绩,当你将申请件交出的一霎那,也许你人生已经成为了一部了无生气的“黑白电影”。 天上不会白白掉馅饼,收到他人转交的申请件,若是亲自去核实一下,有可能真是捡到了馅饼,但如果不亲自去核实,而是贸然送交,那十有八九是一颗“炸弹”。 别人实施推广伪冒行为,结果平安无事,决不代表你如法炮制后一定也会平安无事。 发现同事有推广伪冒行为而不去制止,甚至还帮着串供隐瞒,绝对不是哥们义气,而是害人不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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