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汇编2018年8月 修订1目 录1.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工作条例 .22.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主要环节质量标准 .53.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条例 .94.马克思主义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岗位职责 .115.马克思主义学院系(部)主任岗位职责 .126.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务员岗位职责 .137.关于教材选用和评估的规定 .168.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工作提醒制度 .189.马克思主义学院领导听课制度 .1910.马克思主义学院听课制度的规定 .2011.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督导组工作实施办法 .2112.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计算机规范使用的规定 .2313.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课堂录像
2、资料放映管理规定 .2414.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调(停)课的管理规定 .2515.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课堂行为规范 .2616.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2917.马克思主义学院模拟面试实施办法 .3118.马克思主义学院师范生粉笔字专项技能训练实施细则 .3419.马克思主义学院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实施办法 .3820.马克思主义学院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4121.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教育实习纪律 .4222.师范专业学生教育实习成绩考核评分标准 .4323.马克思主义学院毕业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4524.马克思主义学院毕业论文格式规范要求 .4825.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毕业论文抄袭、剽
3、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 .5126.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进一步提高教学及考试文档质量的规定 .5327.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档案保管制度 .5428.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 .552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工作条例一、总则第1条:为确保我院教学质量的提高和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现参照学校有关规定,特颁布本条例。第2条:本条例适用我院在编教师和承担学院课程教学的教辅人员。第3条:本条例包括:(一)日常教学工作的规定;(二)实践教学工作的规定;(三)课程考核工作的规定。二、日常教学工作的规定第4条:各课程任课教师须优先选用被要求或推荐的国家级或省级优秀教材。第5条:教师在新学期正式上课前,应确
4、认本学期授课任务,打印教学日志、授课班级学生名册、课程教学进度表,并核实授课时间和地点。第6条:教师在开学2周内,应将本学期所授课程的教学进度表填写完毕,交教务员。第7条:教师上课不得迟到、缺席,不得随意调(停)课。教师因工作或其他原因需要调课,应办理学校规定的调课手续(包括:在教学网站,提前填写调课申请并和教务员预先协调,再由教学副院长批准,任课教师提前通知学生详细调/停课信息)。第8条:教师上课前应检查并记录学生的出勤情况,学生的出勤率可作为学生课程成绩评定的一个组成部分。学生出勤情况在其成绩评定中所占比例,参照该课程教学大纲的规定。第9条:教师所授课程须有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进度安排、教案
5、等必备材料,教师每学期至少检查学生知识点掌握情况23次,并将检查结果记入平时成绩。第10条:教师在实施所任课程的教学过程中,应贯彻课堂讲授和学生3自学相结合、传授知识和培养智能相结合的原则,改革传统的教学方法,采用混合式教学模式,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学生独立获取知识的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第11条: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应尽可能使用各种现代化教学手段。第12条:教师在上期末复习课时,不得透露与试题有关的内容。三、实践教学(实验、实习、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工作的规定第13条:有实验教学的课程应制定相应的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学计划,担任实验课的教师应根据实验教学计划组织和实施实验
6、教学。第14条:实验过程中,任实验课的教师应进行巡回检查并指导,引导和启发学生独立思考和独立操作。学生完成实验后,教师应对学生实验结果进行检查,对实验不合格的学生,教师应安排其重做。第15条:任实验课的教师必须根据实验教学大纲要求对学生进行考核,并按一定比例计入该门课程的总评成绩。独立开设的实验课要有独立的考核成绩。第16条:学生校外集中实习指导工作由学院指派经验丰富、认真敬业的教师负责;学生分散实习的监督、指导工作主要由班主任负责。第17条:教师在指导学生毕业论文的过程中必须尽职尽责。在学生选择论文题之前,教师应对学生进行选题指导;在学生初步确定论文选题后,教师应指导学生收集资料和阅读相关文
7、献资料;在学生初步形成论文写作大纲时,教师应在论文布局,观点的论证,行文的规范等方面进行指导;在学生形成论文的初稿后,教师还应就论证的精炼,结构的紧凑和文字的通顺等写作技巧等方面给予指导。当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后,教师应审阅并写出评语,作出等级评定。四、课程考核工作的规定第18条:教师所授的每一门课程都应有平时成绩及其书面记录。学生课程总评成绩中,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各占一定比例,鼓励教师通过过程性考核的方式评定学生成绩。4第19条:课程考核形式分考试和考查两种。学位课程一般采取闭卷形式,非学位课程考核形式由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考试或考查的形式可根据本门课程的特点,采取笔试等不同形式。考试时
8、间一般为2小时。第20条:教师应按教学大纲命题。凡采取笔试形式考核的课程,如有试卷库原则上使用试卷库,无试卷库的笔试考核课程必须同时出具A、B两卷(含参考答案),由教学副院长抽取其中一份进行考试。A、B两张试卷中,相同试题的覆盖量不得超过三分之一。第21条:教师出完考卷后,经课程专业所属系主任签字后方可付印。系主任应仔细检查试卷内容、形式以及题量(不超过120分钟)以及是否同时出好A、B卷。系主任命题的试卷经教学副院长签字后方可付印。为保证考试的正常进行,考卷印完后必须妥善保存在教务办公室。第22条:每一门课程的监考人员应按教务员排定的监考表准时到位。监考人员须在专业课考前15分钟(公共课考前
9、30分钟)带好考卷进入考场,否则按教学事故论处。监考人员在监考过程中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包括向学生宣读监考指令、查处作弊现象、填写“考场记录表”等。监考人员在监考过程中不得有坐下、看书、聊天、视线长时间离开监考对象以及中途离开考场等与监考无关行为。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立即将试卷及填写好的“考场记录表”交学院教务办公室。第23条:期末考试完毕后,每一位任课教师应认真完成阅卷、学生总成绩的评定和学生总评成绩的登录工作。教师在登录学生总评成绩时,应按百分制在课程成绩单上记载,并将有关文件打印,用黑墨水笔签名,不得涂改。如需对登记成绩进行修改,教师须在修改成绩旁签名。第24条:教师在阅卷时须将每一类大
10、题目的得分记入题尾的小格内,最后将小格内的分数相加得出总分。第25条:教师应在试卷批阅并登陆成绩后,及时将试卷按学号顺序排列,连同填写完毕并打印后的相关材料一并交给教务员。第26条:当学生遇到对考试成绩有疑问时,本着对学生负责的精神,教师有义务为学生复核。如发现错误应及时修正。5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主要环节质量标准为提高教学质量,明确教师工作职责和要求,增强教师的事业心、责任感,促进教学与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标准。一、教师基本素质要求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和敬业奉献。2刻苦钻研业务,提高教学水平,主动承担教学任务,精心组织教学,积极参加教
11、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治学严谨,勇于创新,团结协作的教风优良。3把德育贯穿和渗透到教学的全过程中,教书育人,尊重学生,关心学生,了解学生,教育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对学生严格要求,严格考核,严格管理,培养学生成才。4重视个人思想品格、道德风范和仪表举止对学生潜移默化的熏陶作用,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作风正派,品行端正,以自己的楷模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5善于对自己的师德表现、业务水平、教学效果和工作实绩及时做出总结分析和自我评价,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改革创新,不断提高教学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二、教学计划的制定教学计划是学校培养人才、进行教学的纲领性文件,科
12、学的教学计划是教育思想、目标、模式的集中体现和人才培养方案的总体设计。教学计划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影响到所培养学生的质量,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是保证教学质量的第一关。在制定教学计划时应反复组织经验丰富的教师进行讨论,精心制定出有利于人才培养的教学计划。在制定专业教学计划时,应确定各门课程的周课时数、学分数、开课学期、考核方式、课程代码等。三、教学大纲的制定6教学大纲是实施教学的基本文件。课程教学大纲应指出该课程的教学目的和要求,教学内容与学时分配情况,建议使用的教材和参考书等。教学大纲经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批准报教务处备案。各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教学大纲,不得轻易变动教学大纲具
13、体内容,如确需变动,应提出申请,经系主任审核、教学副院长批准,报教务处备案方可实施。四、教材选用标准教材的质量直接影响本科教学的质量。各系(部)在开课前一学期,要组织任课教师依据课程教学大纲以及教材内容体系的教学适用性、科学性、先进性等方面的要求,选定教材。各主要课程必须选用国家教育部推荐或获省部级以上奖或公认水平较高的教材,并积极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任课教师应指定与教材匹配的必读书目、辅助教学用书和参考资料,以便学生课外学习。五、备课质量标准1各教研室在每学期结束前,应讨论并决定下一学期学科教学的基本要求和重点、难点,任同门课程的教师,讲课纲要和难点应基本一致。2每学期前两周,教研室必须
14、制定教学进度表,一式二份,一份交系,一份交任课教师。教学过程中,系主任检查、调整教学进度情况。3备课前要做好备课准备工作。备课前要熟悉教学大纲,掌握其中的教学基本要求,钻研教材,阅读足够数量的同类教材与相应的参考资料,明确教学重点、难点;了解本课程与相关学科的联系、学生的学习基础、前期课程的教学情况和后续课程的安排,处理好课程间的衔接,合理安排教学内容;选定恰当的教学方法,注意采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注意因材施教,提出对不同层次学生的分类辅导措施。4教师上课前,必须备好详细的教案。教案和讲课内容须与教材内容基本一致,应不断吸收本学科新的科学研究成果。5提倡集体备课。担任同一课程的教师应该集体备课
15、,集思广益,取长补短,统一教学基本要求和进度,切磋教学方法,保证教学效果,提7高教学质量。6上重复课的教师必须对教案进行及时的修改和补充,特别要注意吸收本学科新的科学研究成果。7教师的教案,要接受学院、系(部)的随机抽查,抽查的结果将纳入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内容。六、课堂教学质量标准1教师上课应提前到达教室,按时上课、下课,不占用学生的课间休息时间。2师生必须衣冠整洁,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课堂。3课程第一堂课,教师应以适当方式作自我介绍,增进师生了解;扼要介绍本课程的教学计划;着重说明本课程在整个课程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说明本课程教学过程中的课外作业、测验及考试等要求和方法,以及各自在评分中的比重
16、,使学生对学习本课程有较全面、准确的了解。4每次上课,教师必须清点学生人数,学生人数较多时,可以抽查点名;学生请假须由班级考勤人员出示经过批准的请假条,否则,教师不予承认。上课时,学生突然生病,来不及向班主任请假时,任课教师可视情况准假。5教师对学生上课迟到、早退、打瞌睡、干课程以外的事要提出批评。学生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上者,按旷课1学时计入考勤。6教师授课时应观点正确、内容科学;做到概念明确、条理清晰、重点难点突出、论证严密、逻辑性强;既要有科学的严密性,又要注意表达的生动性;将基本内容讲得清楚、明白,理论联系实际,有一定的信息量,不照本宣科。要采用启发式教学方法,积极运用现代教学技术手段
17、,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7教师每次上课都必须有明确的教学目的,要围绕教学目的进行教学,不得讲授与教学目的无关的内容。8凡教学需要又有条件做演示实验的,教师都应在课堂上做演示实验。9实验课教师对学生实验操作程序应严格要求,不成功的应要求学8生重做。10提倡采用多媒体等现代教学技术手段进行教学。11课堂讨论前,要有针对性地选择好讨论题,并列出参考资料和参考书,指导学生作充分准备;讨论时要积极引导,特别重视那些具有创新精神的见解,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探索真理的精神,培养学生表达自己独立意见的能力和胆识;课堂讨论结束时,教师要归纳总结,引导学生得出明确结论。12纳入授课计划的习题课,要明确讲授
18、要求,认真备课;习题讲授要注意为基本概念服务,具有典型性,能够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对学生习题中的错误要进行分析,对于带有普遍性的错误,要进行有针对性的辅导和强化训练。13教师课堂教学情况应接受其它教师的随机听课,抽查的结果将纳入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内容之一。七、课程作业质量标准1根据课程特点确定作业量。2各任课教师在实施教学的过程中,根据作业量要求布置相应的作业。作业的内容既要密切联系课堂教学的内容,又要有利于加强学生的思维训练,提高其分析能力;既要促使学生勤写多练,又要防止负担过重。3批改作业要认真、仔细。作业应全部批改,教师对学生按时交作业、补交作业和缺交作业要区别登记,对批改的作业要记载成绩
19、,对不合要求的作业应要求学生重做。对作业中出现问题的学生,要在适当时进行讲评。4教师布置和批改作业的情况,要接受学院的随机抽查,作为对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内容之一。八、课后辅导质量标准1根据课程特点、学生情况和教师工作量情况等因素确定课程的课后辅导次数。2课后辅导包括指导学生制订自学计划,培养他们有计划、有目9的、有步骤地学习;指导学生理解教材的重点和难点,回答学生的提问;指导学生阅读参考书;指导学生对所修课程进行阶段小结和总结;指导学生查阅文献资料;指导学生掌握学习规律和科学的学习方法,合理安排时间,提高学习效率等。教师应重视对学生课外学习的辅导和答疑,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九、课程考核标准1教师
20、应认真、严格地考核学生,考核形式为平时测验、作业、期末考试等。各专业班级每学期考试的专业课程原则上不少于三门。2笔试评定学生成绩一般采用百分制。一般期末考试占80%,平时成绩占20%(含作业、测验、学习态度),具体分值比例依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规定。3考试题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以及教师讲授的基本内容,一般由主讲教师拟定或由任教同一课程的教师共同拟定,经系主任审定后报教学副院长批准使用。试题内容一般包括认知、理解题,分析、综合、运用题,既有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考题,又有测试学生的能力和创新思维考题;试题应难易得当、份量适当、分布合理。有试卷库的期末考试课程,原则上从试题库抽卷测试。无试卷库的课程考试须出A、B卷备选。4教师对学生进行考试,必须严格要求,不允许将试题内容在考前透露(或变相透露)给学生;考试时严格执行考场纪律,发现学生舞弊,应及时处置。5教师要在规定阅卷场地,按照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认真细阅卷评分。任同年级同一课程的教师要分题阅卷。试卷评阅后,任课教师要写出试卷分析报告。评阅后的试卷要按考场进行规范装订存档。6教学副院长、教学督导组成员应抽查试卷,了解考试和评卷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