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建设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十三五” 脱 贫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515 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建设等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 9 号)和中共贵港市委员会关于实施“五年攻坚战、共圆小康梦”六大行动坚决打赢“十三五 ”脱贫攻坚战的意见 (贵发201517 号)文件精神,建设全市统一高效的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有力支撑,制定本方案。一、目标任务依托扶贫开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改善扶
2、贫信息化建设应用基础环境,建成全市统一、数据集中、服务下延、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动态管理的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实现市、县、乡、村四级高速接入。2016 年,配合自治区完成扶贫开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建设,完善扶贫信息业务系统功能。全面采集29.6322 万贫困人口、360 个贫困村的基础数据,实现扶贫系统数据大集中。到 2017 年,完成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扶贫机构网络全接入,实现扶贫业务相关部门之间网络高速连接,全市所有建制村接通符合国家标准的宽带网络;配合自治区,开发完成脱贫 2 攻坚大数据应用子平台 11 个应用模块,实现与扶贫业务相关部门之间数据交换共享,为脱贫攻坚提供有力数
3、据支撑。到 2019 年,完成脱贫攻坚大数据服务子平台建设,向相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提供扶贫信息查询、投诉举报、信息互动、政策导航等服务,提高公众对扶贫工作的参与度,进一步提升扶贫工作的透明度。二、工作措施(一)加强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1.建设市级脱贫攻坚数据信息系统。对自治区扶贫开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二次开发,建立贵港市脱贫攻坚信息系统,争取建成全市统一、数据集中、服务下延、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动态管理的脱贫攻坚数据管理平台,实现市、县、乡、村四级高速接入,对全市 29.6322 万贫困人口、360 个贫困村的基础数据,可以进行实时录入、清洗、更新、汇总、统计。依托贵港市脱贫攻坚数据信
4、息系统,把农业、交通、水利、教育、人社、民政、卫计等相关业务部门之间的信息数据整合起来,实现扶贫业务相关部门之间数据交换共享,为全市脱贫攻坚提供有力数据支撑。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2.建设支撑子平台。依托电子政务外网数据中心资源,共享云计算、云存储等服务,运行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及相关数据库;依托数字证书、安全邮箱、安全防护等应用服务,有效保障平台 3 数据安全;共享电子政务外网数据中心的运行维护队伍资源,采用部分外包等方式,对大数据平台进行维护,确保平台稳定运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扶贫办)3
5、.建设共享交换子平台。制定扶贫数据资源管理办法,明确扶贫业务相关部门之间数据共享的范围边界和使用方式,统一扶贫数据交换标准和接口标准,构建标准化的扶贫数据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充分利用我市现有的人口基础信息库、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宏观经济信息资源库等基础信息资源,采集税务、民政、交通运输、金融、信用、健康、就业、社会保障、统计、城乡建设、水库移民等扶贫业务相关领域信息,建设全市统一的扶贫数据信息资源库。 (责任单位: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4.建设应用子平台。加快建设应用子平台 11 个应用模块,即精准识别贫困户贫困村信息管理模块、帮扶需求对接模块、扶持生产发展
6、模块、转移就业发展模块、移民搬迁安置模块、低保政策兜底模块、医疗救助解困模块、教育资助扶持模块、社会扶贫模块、扶贫资金管理模块、扶贫项目管理模块。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不断完善模块功能,做到系统功能与业务同步发展。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5.建设服务子平台。整合扶贫开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已有资源,建设面向扶贫相关机构和扶贫对象的脱贫攻坚大数据服务子平台,向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信息查询、投诉举报、信息互动、政 4 策导航等服务,扩大扶贫开发的社会参与面,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全方位的信息化支撑服务。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二)强化网络基础设施建
7、设。加快实施“宽带广西” 行动战略,扩大宽带网络覆盖范围和规模,提高基层宽带网络质量和服务应用能力。大力发展应用3G、4G 等移动通信技术、新一代广播电视网等技术,丰富贫困地区获取扶贫信息的手段,促进脱贫攻坚大数据应用服务多样化、高效化、便捷化,为大数据平台建设夯实网络设施基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中国移动贵港分公司,中国电信贵港分公司,中国联通贵港分公司)(三)强化资金保障。统筹相关财政资金,协调扶贫、发展改革等部门加大项目资金保障力度,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为大数据平台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扶贫办)(四)
8、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平台建设和管理协调机制。平台建设、管理工作在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重点协调项目立项、财政资金支持、部门之间数据采集共享、数据动态管理等工作事项。各单位落实 1 名分管同志、1 名信息化工作人员负责对接工作。建立数据动态管理机制,对大数据平台实行动态管理,各级 5 扶贫业务相关部门需及时录入、更新、维护与本部门相关的扶贫业务数据,确保平台数据全面、真实、精准。严格责任追究制,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格问责,确保平台建设顺利推进、平台建成后高效运行。 (责任单位: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强化人才支撑。围绕将广西扶贫信息
9、中心打造成脱贫攻坚大数据信息枢纽,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市、县、乡、村五级扶贫信息员队伍。到 2017 年,市、县、乡三级均需落实 1 名信息管理责任人及 1 名以上专职信息员,每村至少有 1 名会进行信息系统操作、会进行系统动态管理的信息员。加强信息员队伍培训,提高信息员队伍专业化水平。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检查验收(一)开展项目验收。在平台建设期间,市扶贫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等部门,根据自治区有关要求,每 6 个月对大数据平台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资金使用、项目进展、工程质量等。平台建设完成后按照相关规定配合
10、自治区进行竣工验收。(二)加强项目应用效果检查。市扶贫办定期对平台数据进行检查,主要内容为平台数据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按规定进行动态管理、动态更新,是否存在迟报、错报、漏报等现象。对检 6 查中发现的问题,视情节追究相关单位、工作人员责任。脱贫攻坚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 7 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十三五” 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515 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建设等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 9 号)和中共贵港市委员会关于实施“
11、五年攻坚战、共圆小康梦”六大行动坚决打赢“十三五” 脱贫攻坚战的意见(贵发201517 号)精神,推进我市贫困地区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统筹推进全市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 360 个贫困村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剩余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完善优先通达路线窄路面公路拓宽改造,推进通 20 户以上自然村(屯)公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及危桥改造,完善农村县乡联网公路建设,推进农村公路路基、路面提级改造,提高农村公路通行能力。改善建制村通班车条件,加快便民候车亭建设,推动农村公路客运发展。督促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巩固公路建设成果。二
12、、政策措施(一)继续实施通建制村沥青(水泥)路建设。完成 80 公里建制村通硬化路工程,同步建设便民候车亭,到 2016 年实现剩余建制村通硬化路目标。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8 (二)全面推进通自然村(屯)公路建设。实施通自然村(屯)公路建设,实现所有具备条件的 20 户以上自然村(屯)通公路。支持特色优势产业基地、乡村旅游扶贫道路建设。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发展改革委、水库移民管理局、民族宗教委、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通行能力。实施约 200 公里优先通达路线窄路面公路拓宽改
13、造,其中 2016 年 22 公里,2017 年 58公里,2018 年 60 公里,2019 年 30 公里,2020 年 30 公里;约 100公里县乡联网路提级改造工程,其中 2016 年 7 公里,2017 年 33公里,2018 年 20 公里,2019 年 20 公里,2020 年 20 公里。统筹推进 800 公里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及危桥改造,消除现有农村公路临崖、临水、急弯等危险路段,其中 2016 年 44 公里,2017 年 265 公里,2018 年 159 公里,2019 年 157 公里,2020 年175 公里。改善县乡道大、中桥危桥,基本完成贫困地区乡道及以
14、上公路安全隐患治理,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安全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四)逐步建立城乡客运管理体系。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逐步实现城乡道路客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优化农村客运线网,提高农村客车通达率,逐步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运班车。加强“十三五”全市 162 个未通行客 车贫困村的开通工作(桂平市 65 个;平南县 26 个;港北区 22 个;港南区 29 个;覃塘区 20个),通过开展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具备条件 9 的,采取变更、延伸、新开等多种方式开通客运,不具备条件的,待条件完善后开通。采取分阶段推进,2016 年组织开展 44 个贫困
15、村通行条件审核(原定 72 个贫困村,经核准有 28 个村已通行客车);2017 年组织开展 50 个贫困村通行条件审核;2018 年组织开展 35 个贫困村通行条件审核;2019 年组织开展 20 个贫困村通行条件审核;2020 年组织开展 13 个贫困村通行条件审核。桂平市、平南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贫困村客运班线开通许可工作;港北、港南、覃塘区人民政府负责对本辖区贫困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进行核实,完善道路通行安全设施;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三区贫困村客运班线开通许可工作,监督指导桂平市、平南县和三区开展贫困村通客车工作。如具备开通条件的贫困村,因客源少,无客运企业申请投放动力,由各县(市)
16、区政府制定激励措施或补助办法,力争开通。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加强项目资金筹措与实施管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分类制定项目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严格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明确资金使用管理及项目施工图设计或项目审批表(以奖代补项目)等前期工作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整合资金并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多方筹措建设资金,积极争取一切可能的社会资金来源,探索使用银行信贷资金、地方政府债券等多种资金投入形式,鼓励受益企业、机构参与投资,形成国家补 10 助、地方筹措、社会捐助、部门帮扶、企业助力、群众参与的资金投入模式。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六)因地制宜规范
17、建设。注重工程建设与生态环保相结合,贯彻绿色、生态理念,重视对原有生态环境的保护。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原则上采用公路工程建设标准规定的四级公路以上标准,其中:县乡联网沥青(水泥)路、通建制村公路路基宽度不小于 6.5 米,路面宽度不小于 4.5 米;通自然村(屯)公路路面不小于 3.5 米,并合理设置错车道;有条件的可建设停车场所。建设公路,应同步建设及完善道路排水系统,合理设置安全防护及交通标志等设施。便民候车亭统一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便民候车亭建设标准及要求建设。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七)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转变农村公路重建轻养的观念,建立健全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为主体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理顺农村公路的管理和养护机制,强化农村公路建设管护法律责任。引导制定农村道路管理的村规民约,合理划分各村、屯的养护任务,确保建成验收投入使用一条,落实一条。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实现民路民建、民管、民养、民享。县、乡镇人民政府落实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等技术指导,促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一体化协调全面发展。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八)创新项目建设方式。充分挖掘当地人力资源,积极探索以专业队为主导、农民投工投劳,能人带头、村民参与,村民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