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首都师范大学办公楼及教学楼物业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BJJF-2017-1075招标人:首都师范大学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2017 年 7 月2目 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3第二章 投标须知 .4第三章 对投标单位及投标文件的要求 .8第四章 物业服务技术要求 .14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24第六章 合同 .32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部分) .37商务部分 .37技术部分 .493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1.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受首都师范大学委托,对首都师范大学办公楼及教学楼物业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2.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详见投标须知第 1、2 条。招标文件于 201
2、7年 8月 3日至 2017年 8月 9日 (节假日除外),上午 9时至 11时;下午 13时至 16时(北京时间)在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705室(地址: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 90号)发售,招标文件每套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投标。3.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17 年 8月 23日上午 8:30 至 9: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 8月 23日上午 9时 00分(北京时间)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投标人应按照接受投标文件时间要求,将密封的投标文件按下述地址送至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 44号大康大厦 503A会议室。逾期送达或不符
3、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4.开标时间: 2017 年 8月 23日上午 9时 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 44号大康大厦 503A会议室。5.凡对此次招标提出询问的,请以信函或传真形式与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招标人名称:首都师范大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05号招标代理机构: 开户名: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崇文门支行帐号:1109188167106010000000007地址: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 90号 705室 邮编:100062电话:67178958 传真: 67177764邮箱:联系人:马若莎4第二章 投标须知为进一步提高
4、服务保障质量,现对首都师范大学办公楼及教学楼物业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采取本文件所规定的招标人式进行。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单位:首都师范大学(二)服务内容:首都师范大学内新行政楼、教一教二楼保洁员(室内室外) 、电梯监控值班员、楼宇值班员、会务服务,详见“第四章物业服务技术要求” 。(三)服务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05 号。(四)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五)预算金额:人民币 290 万元 。超出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被废标,请各投标人注意!二、投标报价(一)投标者按本招标文件中的要求,经现场自行踏勘后自定报
5、价。(二)以上报价包括工资、劳务支出、安全保险、劳保福利、住宿、材料、机器及损耗、税收、管理费、社会保险等一切费用。三、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后,招标人按季度支付服务费。四、说明(一)招标人 1、招标人无偿为中标人提供清洁使用的水电,中标人本着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招标人提供存放保洁用品的库房、值班室及就餐场所。若中标人对上述场所进行改造或翻新,需要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施工,费用由中标人自理并承担因改造或翻新过程中导致的一切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2、招标人卫生间使用的洗手液及卫生纸由招标人配备,由中标人安装。其它用于清理卫生所需物料、各种清洁机械、保洁工具、清洁剂、劳动保护用品等,由中标人进
6、行采购及储5备。如:洁厕精、消毒液、不锈钢油、抹布、墩布、垃圾袋、塑料筐等。中标人配合招标人定期对各种物料配备和日常使用情况进行检查。3、招标人负责派人监督承包范围内的清洁服务质量,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中标人,以便处理。4、招标人积极采纳中标人在保洁等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协助处理有关投诉。5、招标人如遇特殊清洁工作需求时,提前通知中标人安排人员。6、招标人有权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以保证中标人按照合同及其它双方议定的标准执行。7、当月业务结束后,招标人对中标人业务完成质量进行确认,经双方确认后方可给付前一个月服务费,如有罚款可在当月服务费中扣除。 (二)中标人1、中标人需按项目要求制定实施细则、工作细
7、则、奖罚措施和人员编制情况及有关管理制度,针对各种突发情况的预案,以及具体工作措施,保障质量措施等。必须指定常驻现场负责人具体安排及全面督导日常服务工作,巡检(分自检和参与招标人联检)现场清洁卫生情况,及时处理招标人投诉,并保持与招标人相关负责人的日常联系,配合、协调各项工作。2、中标人全体人员的住宿、就餐、劳保福利、医疗、工伤、死亡、保险、治安等问题由中标人自行解决,与招标人无任何关系。由于服务方责任在保洁服务过程中造成的服务方员工及顾客(消费者、员工)伤害,承担全部责任。 3、中标人日常所需的服装、胸卡、先进设备、日常的保洁工具及设备、清洁剂、杀虫剂(灭虫、灭蚊、灭蝇)等清洁用品费用,均由
8、中标人自行承担。4、中标人派驻招标人的工作人员,应接受招标人主管的监督和指导,并接受招标人按双方确定的标准对其工作进行检查。5、须向招标人提交所有驻本项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需填写人员在岗登记表,每季度上交招标人,以备检。员工着装整齐,在工作时间内须统一穿着承包方工作服、佩带工作证,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中标人更换人员须经招标人同意,并重新提供新更换6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擅自更改或不到位均属违约行为。6、服从招标人日常临时工作安排,必须保障节假日、上级检查、兄弟单位参观或者大厦内部临时性大型活动的场地布置与保洁工作。7、积极听取招标人对本项目清洁工作的意见,认真配合并完成其他特殊清
9、洁事项。如遇台风、水浸等意外情况,有义务在招标人的统一指挥下参加抢险工作。 (火情、火灾听从消防部门统一指挥) 。卫生疫情的消毒处置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服从招标人的安排进行消毒和擦拭。8、遵守招标人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招标人的财物,维护招标人良好的形象。损坏招标人物品须照价赔偿,对有违法乱纪或违反招标人各项规定的员工,中标人应予以严肃处理。9、中标人现场工作人员有责任向招标人反映公共设施、设备的完好状况,在招标人管辖范围内发现安全隐患及可疑人员时,应及时通知招标人安全保卫部、运营保障部,配合招标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中标人服务人员在现场作业时,对捡拾的物品,无权进行处置,应第一时间上交相关部门。1
10、0、若因中标人承包范围内的清洁服务质量达不到标准而受到有关部门(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环卫、市容、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的批评或处罚,由中标人承担罚金等全部责任。11、如遇突发状况,其中一包中标人需要紧急支援,另一包中标人应服从甲方统一安排无条件的全力支援。12、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并分解到各月,每季度组织一次满意度调查,如遇工作调整须及时通知招标人。13、做到:每月 28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下月作业计划,每月 10 日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上月月度工作总结及整改措施,并接受招标人关于计划的合理建议和要求。已制定的月度作业计划如需修正或调整须及时通知招标人。五、其它1、中标人不得转包,不得降
11、低质量要求。73、如有临时任务,中标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的工作开始时间派遣服务人员到位,并正常开展工作。4、投标人看到招标文件后,应认真审阅,如有疑问要及时与招标人联系。5、招标人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承诺书均为签定合同的依据及合同组成文件。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1、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12、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4、调整后的数据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七、参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整顿招标投标收费的通知 (计价格2002520 号)规定和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 ,在合同签订时,中标人需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八、在招标项目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 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项目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8第三章
13、 对投标单位及投标文件的要求一、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等。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
1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1、具有物业服务壹级资质证书且为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 2016-2017年度物业服务定点政府采购项目中入围单位。12、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二、 招标文件的说明1、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包括本“招标文件”及在此之前、之后发出的与本次招标活动相关的各种书信、变更通知书、补充文件等文件。 投标单位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如果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内容未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有权将该“投标文件”作为废标。92、招标文件的修改
15、招标人可以使用“ 变更通知书 ”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变更通知书” 将以书面方式发给各投标单位,“变更通知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对投标单位具有与“ 招标文件 ”同等的约束作用。书面方式包括函件、传真等方式。三、 投标报价1、投标单位按本招标文件中的要求,经现场自行踏勘后自定报价。2、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以上报价包括劳务支出、工资、安全保险、劳保福利、住宿、材料、机器及损耗、税收、管理费、社会保险等一切费用。招标人不保证最低价中标。3、报价应以“ 包干制” 的方式详细说明各种管理费用的构成(包括支出项目名称和单价、取费标准,及注明服务人员
16、的数量)。4、如有其他特约服务项目,投标单位须提出特约服务项目内容和报价。四、 投标的相关规定1、投标保证金(1)投标单位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人民币 3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招标代理公司。(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代理机构代收)。(2)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应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开户名(全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崇文门支行;帐号:1109188167106010000000007。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
17、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日内退还。2、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0(1)投标文件应胶装成册,每份装订成一册,均须左册装订,装订须牢固不易拆散。投标单位须编制“正本”投标文件壹份,“副本”投标文件肆份,电子版 1 套(光盘)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封面均必须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填写或打印、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的,投标人代表须将书面形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招标文件格式填写)原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于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内递交至开标地点。投标文件正本和副
18、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3)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识(1)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封袋上正确标明“正本”和“副本”。(2)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招标项目名称以及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3)所有“正本”与“副本”必须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4)如果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原封退还给投
19、标单位。2、投标截止日期(1) 投标单位应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 9:00 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 44 号大康大厦 503A 会议室。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将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未得到招标人书面同意而撤回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此时,按本章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招标代理人要求修改投标文件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3)超过投标截止日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4)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文件密封包装以外,单独提交一份“法人代表授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