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生态畜牧业发展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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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磐政办2014 9 号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磐安县生态畜牧业发展规划(20142020 年)的通知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磐安县生态畜牧业发展规划(20142020 年)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2014 年 3 月 17 日- 2 -磐安县生态畜牧业发展规划(20142020 年)为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有效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和有效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浙政发2013

2、39 号)有关要求, 编制本规划。一、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一)畜牧业发展现状1养殖规模稳定发展。2013 年全县生猪存栏 3.28 万头,出栏 4.8 万头,家禽存栏 22 万只,出栏 25 万只,牛存栏 1620 头,出栏 780 头,山羊存栏 1.08 万头,出栏 1.02 万头。肉类总产量4593 吨, 禽蛋产量 1952 吨; 全县畜牧 业产值 1.63 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 10.75%,畜牧业已逐渐成为我县富民增收的特色产业。2生态养殖步伐加快。充分利用山区资源优势,积极推广农牧结合生态养殖模式,逐步实现了传统粗放养殖向适度规模标准化养殖转变,建立了一批“园林土 鸡” 、“猪-沼-

3、种”、 “猪沼林” 等种养结合的生 态养殖模式示范基地,现代养殖设备设施及排泄物治理设施建设日趋完善,设施化水平明显提高。3畜禽产品特色明显。坚持将山区生态条件转化为畜禽产- 3 -业发展优势,突出原生态特色,不断提升畜禽产品的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我县土鸡、土鸡蛋、山羊肉、农家火腿、土蜂蜜等畜禽产品因无污染、安全、营养、 “土” 味浓郁,已在省内外有一定知名度。磐安土鸡(蛋) 通过无公害畜禽产品认定,多次荣获省市农博会金奖,被评为金华市名牌农产品。4动物防疫能力提升。通过建立县级兽医实验室,完善乡镇畜牧兽医站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建成了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动物检疫监督、动物防疫物资保障等系统,提

4、升了动物防疫检疫水平,增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反映能力。建立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体系、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全县未发生确诊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没有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有效地保障了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促进了社会稳定。(二)畜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1产业层次水平不高。尽管近几年我县的规模养殖发展势头良好,但总体仍处“ 低、小、散” 经营格局, 具有一定带动能力的规模化养殖企业较少,规范化运作的合作社占比较低,实力不强,难以适应产业化发展要求。2养殖布局不尽合理。部分原有中小规模畜禽养殖场由于选址不当,分布在城镇、村庄、主干道路周围,而一些可承载消纳畜禽排泄物的种植业基

5、地边或山区土地资源没有得到很好的利用。3环境污染依然存在。部分养猪场由于存栏规模较小,生产- 4 -环境较差,业主环保意识不强,缺乏应有配套的治理设施,农牧结合不够紧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周边生态环境与村民生活。4动物防疫形势复杂。随着极端和异常气候增多,病原发生变异现象增大,加上畜禽产品调入频繁,疫情发生和传播的风险增加,疫病呈多样化、常年化态势,重大动物疫情形势越来越复杂,防控难度不断加大。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高效生态、优质安全、特色精品” 的产业发 展目 标,充分利用我县 山区资源优势,因地制宜,科学规划,优化布局,大力发展农牧结合、

6、生态友好型畜牧业,实施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发展农牧结合的标准化养殖基地,构建与秀美乡村建设相适应、田园风光特色鲜明的生态畜牧业发展格局,努力培育现代生态畜牧业产业体系。(二)基本原则1坚持总量控制原则。养殖区域畜禽总量和排污量严格控制,养殖场(户)实行定额管理;禁养区全面退出养殖,限养区养殖量只减不增。2坚持保护环境原则。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发展畜牧业,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发展畜牧业,重点发展生态型畜牧业,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及生产条件,实现畜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建设“双赢” 的目标。- 5 -3坚持生态循环原则。强化政策扶持引导,大力营造生态循环畜牧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山区自然

7、条件和生态资源优势,按照养殖排泄物与消纳平衡原则,科学配比种养基地,优先发展具有农牧结合生态循环型畜禽养殖业,正确处理“环 境保 护 和产业发展” 关系。4坚持科学规划原则。在科学分析各类土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基础上,按照“ 荒坡山地、旱地、园地、林地、耕地” 顺序选择,合理规划畜牧业区域布局,科学划定畜牧业重点发展区块,严格依法做好畜牧业用地审批管理。(三)发展目标 1. 控制养殖规模。至 2020 年末,全县生猪饲养量控制在 8.5万头(其中存栏量 3.2 万头以内);以土鸡为重点的家禽饲养量60 万羽,比 2013 年增长 25%;山羊饲养量 2.5 万头,比 2013 年增长 20%;蜂

8、存 栏 15000 群;肉类总产 4800 吨,禽蛋总产 2500 吨。2整治提升畜禽养殖场。到 2014 年 3 月底,全面完成禁限养区内 125 家养殖场的关停任务,完成 84 家保留规模养殖场的生态设施化改造;2015 年底前,完成所有规模养殖场贮肥池及管网利用设施建设,达到“用地规范、品种 优良、技术先进、设施完备、管理规范、生态循环、产品安全”的要求。3全面推行农牧结合养殖。至 2015 年末,按照“农林牧配套、生态循环” 要求,通 过土地流转、林地流 转或不同主体间签订协议等方式,落实排泄物生态消纳地,实现就近就地利用。2014 年底前,落实生猪年出栏 500 头以上规模养殖场的生

9、态消纳地;- 6 -2015 年全面落实畜禽养殖生态消纳耕地 3.5 万亩以上(畜禽存栏量折合猪单位 7 万头),基本实现农牧结合或清洁化生产。4提升动物防疫能力。逐步建立科学高效的动物疫情预警预报、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动物防疫监督以及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机制,全面提升我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的技术水平和综合管理能力。三、发展重点和主要任务(一)发展重点我县畜牧业发展的重点是生猪产业、土鸡产业、山羊产业、蜜蜂产业。 1稳定发展生猪产业。以生态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为抓手,大力推广生态养殖技术,包括健康生态养殖、无公害生产、动物疫病防治、种养结合、循环利用、清洁生产等技术,加

10、快推进养殖场现代化设施设备改造,提升生产水平,提高生态化、标准化水平,推广“猪-沼 -种”, “猪-沼-林” 等种养结合模式,实现生猪产业清洁化生产。2优先发展土鸡产业。利用连片茶、桑、果、竹园及山地资源,引进仙居鸡等优质地方鸡种,采用全自然的放养生产,以生态规模养殖为基础,打响磐安土鸡品牌。以培育专业合作组织为载体,提高土鸡产业的组织化程度及抗风险能力。具体做到三个提升: 一是标 准提升,修订磐安土鸡生产 地方标准;二是品质提升,通过推广标准化、生态化生态养殖技术,抓好源头投入品管理,提升土鸡(蛋)品质;三是品牌提升。- 7 -3适度发展山羊产业。充分利用山区丰富的牧草资源,继续引进推广波尔

11、山羊等优良品种,加快本地品种选育和品种杂交改良,提高出栏率和产肉量。推广山羊生态养殖技术,着力推动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和设施化建设。4加快发展养蜂产业。开展中蜂改良,扩大中蜂养殖规模;组建规范蜂业合作组织,提高蜂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加蜂农收入。(二)主要任务1强化污染治理。对不同层次、不同规模的养殖场(户)采取分门别类的治理对策。对年出栏 1000 头以上猪场实行“一场一策”治理措施,由相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落实专人联合抓好综合治理和动态监管。对年出栏 100 头-1000 头生猪规模场实行分类治理,着力完善畜舍生态化改造和三沼综合利用设施、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对散养户,实行萎缩

12、性管理,由乡镇、村监督或村规民约限制约束,减少散养户,或者通过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将散养畜禽排污纳入生活污水管网处理。探索建立养殖排污许可制度。2推进生态养殖。因地制宜推广“猪- 沼(肥)-果”、“ 猪-沼(肥)-茶” 、“猪-沼(肥)-菜” 、“猪-沼(肥)-林” 等以沼气工程为纽带的立体生态模式,以及“ 家禽- 园地”、“山羊-林地”直接消纳利用种养模式。按照每百亩种植业用地配套养殖 200 头存栏猪(猪单位)标准,落实规模养殖场生态消纳地。采用干湿分离及雨污分流工艺,推广节水养殖技术,逐步淘汰传统的猪栏冲洗,从源头控制- 8 -养殖污水量。开展排泄物处理综合利用设施配套建设,夯实废弃物

13、资源化利用基础,通过就地结合、就地利用,异地结合、综合利用,分散处理、集中利用等不同方式,变废为宝,实现干粪作有机肥、肥水还田园、污水零排放,促进畜禽粪污转化为清洁能源和优质肥源,推动畜牧业与种植业、农村生态建设有机结合、协调发展。3调整布局结构。明确禁养区、限养区、宜养区划分及范围,实施畜禽养殖场规范整治,依法关停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控制并逐步削减限养区内畜禽养殖规模,保留并生态化改造非禁养区规模养殖场。按照“ 畜牧进山,养殖上山 ”发展思路,尽量利用闲杂地、荒山荒坡等非农用地,充分考虑周边种植业对畜牧粪便的消纳吸收能力,在远离城镇、村庄、公路主干道、干流、水源的区域布点,发展融种养结合、生

14、态循环于一体,养殖、环保、旅游观赏相和谐的生态循环型畜牧业。4优化产业结构。畜牧业增长方式由数量增长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充分发挥我县多山多林、饲草及农作物秸秆丰富的优势,在稳定发展生猪产业的基础上,积极发展以“金华两头乌” 为重点的生态养猪,优先发展优质土鸡,适度发展牛羊及特种养殖业,加快发展蜜蜂产业,打造磐安生态畜牧业、精品畜牧业,打响磐安特色精品畜禽产品品牌,提升市场竞争力。5实施示范引领。以生猪、优质土鸡、山羊为重点,从农牧结合生态循环饲养设施、排泄物处理设施设备、先进养殖设施设备、健康档案信息管理等方面入手,加强生态畜牧业示范场建设,- 9 -引领建设布局合理、建筑规范、生产清洁、管理

15、科学的生态循环畜牧业。到 2020 年,在全县建设 20 个以上生态畜牧业示范场。6推进兴牧富民。挖掘传统农业和闲置劳力资源,利用本地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在较为偏远山区,推广实施“我的幸福计划” ,采取 “传统养殖+ 现代经营 ”模式,发展特色精品畜牧养殖业,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致富。7加强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摆在防疫工作的首位;坚持预防为主,防控关口前移,把握工作主动性;遵循动物疫病发展规律,加强科学指导,实现科学防控;坚持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提高防控能力;切实加强检疫检测,强化畜产品安全监管。四、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及产业布局(一)畜禽养殖区

16、类型及划分根据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的决定(浙人大常2013 5 号)、省政府关于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浙政发2013 39 号)等文件规定及“五水共治”总 要求,结 合我县土地功能定位、 拥有量和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等实际情况,科学规划禁养区、限养区和宜养区,并实行严格的分区管理。 1禁养区。指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建立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的区域,对已经建成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限期搬迁或关停禁养。主要包括工业园区(开发区) 、城镇居民区、以及人口集中中心村的规划区范围;生活饮用- 10 -水源及备用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各风景名胜

17、区及大盘山自然保护区范围;文物保护单位规划范围;以及其它禁止畜禽养殖的区域。2限养区。指限定畜禽养殖数量,严格控制养殖规模,实行畜禽养殖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区域,原则上不再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对符合生态养殖、适度规模及当地环境承载量要求,通过部门联合论证认可的,可给予审批。现有规模养殖场应按照排泄物“ 减量化、无害化、 资源化” 要求,完善或提升改造配套 设施,开展限期整治,对治理后仍未达标排放的畜禽养殖场一律限期搬迁或关闭。主要包括城市、城镇规划禁养区外延 500 米以内的区域范围;村庄规划住宅区及周边 300 米以内的区域范围;大盘山自然保护区、各风景名胜区规划区域外 500 米范围内;交通

18、主干道、旅游通道及主要河道两侧 200 米范围区域;各地表水体两侧100 米范围区域;因地形地势不适宜发展的山地区域;以及其它应当限制养殖的区域。3宜养区。除禁养区、限养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原则上作为畜禽宜养区。宜养区内新建、改建和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必须符合生态养殖、适度规模及当地环境承载量允许的要求,并通过部门联合论证认可。同时,按照适度规模、种植业与养殖业结合的原则,鼓励发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生态养殖小区,优先发展生态型和资源综合利用型的畜禽养殖场。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 ,坚持“ 三同 时” 制度,即 污染治理设施及畜禽排泄物 资源化综合利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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