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05 年校内津贴分配意见泰医人字200551 号为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教职工积极投入迎评工作,按照“ 按劳分配,优劳优酬 ”的分配原则,在 2004 年度校内津贴分配办法的基础上,特制定 2005 年度校内津贴分配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 坚持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和完善符合我校实际情况的分配制度和运行机制。(二) 坚持有利于稳定高层次人才、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的原则,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三) 引入激励机制,按照“ 按劳分配,优劳优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和向 优秀人才、关 键岗位倾斜的
2、原 则,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相应拉开分配差距,逐步建立固定工资和校内津贴双轨运行的分配机制。(四) 2005 年校内津贴投放总额在 2004 年度的基础上略有提高。(五) 学校对校内津贴实行宏观调控,实行教学院部系及各部门按照分类、二级管理分配。二、校内津贴的分类和发放范围(一) 校内津贴的分类校内津贴主要包括岗位津贴(含责任津贴)、课时津贴(业绩津贴)、特殊奖励津贴(含博士、硕士学位津贴)。其主要来源为学校统筹、院部系自筹。2005 年度将目前职工工资中按人发放的全勤奖和目标管理奖2140 元、同城岗位津贴纳入校内津贴范畴。(二) 校内津贴发放范围教学科研人员、党政管理人员、教育教学科研辅助
3、人员(指专职从事图书、实验、工程、档案、出版、卫生、会计等人员)、工勤人员。后勤实体人员的校内津贴,待学校审计后,按照本意见、 后勤社会化改革总体方案和泰医总字20011 号文件研究发放标准和办法。 三、校内津贴发放办法(一)校内津贴属于学校统筹划拨的部分,由学校根据人员编制、岗位、职务和完成的工作量,一次性整体划拨至各院部系和部门。(二)学校成立“ 岗位职责审核工作小组”,负责教学、科研、管理、工勤等岗位人员岗位职责与任务完成情况的审核、校内津贴档次的确定以及有关执行情况的说明。教务处负责审核教学岗位人员教学时数完成情况和教学研究论文情况;研究生部负责审核硕导指导研究生情况;科研处负责审核论
4、文与科研任务完成情况;组织部负责审核干部(含正、副处级调研员,正、副主任科员)聘任及岗位职责完成情况;其他人员的岗位职责和任务考核、岗位津贴档次由人事处负责。人事处负责全校人员校内津贴的管理工作。四、校内津贴计算及发放标准(一) 课时津贴专任教学科研人员根据授课时数计算课时津贴。各教学单位根据2005 年教学工作量津贴计算办法(附件一)和学校核拨课时津贴总额 ,一次性分 别划拨至院部系,各教学部门再按工作量、专业技术职务、考核等进行具体分配。3教职工科研工作量折合为课时津贴发放。由科研处组织有关专家按照2005 年科研工作量津贴计算办法(附件二)的标准计算,科研课题所得津贴核发至主持人。硕导补
5、助工作量折合为课时津贴发放。由研究生部按课时核发至导师组成员。为鼓励教学院部系所属人员全力投入教学迎评工作,学校按教学部门所承担教学工作量课时津贴数额的 5%匹配下拨教学院部系统一分配。(二) 岗位津贴以科员津贴标准为岗位津贴基数,按照受聘职务,适当拉开档次管理人员实行职级岗位津贴,津贴系数为: 科员、办事员 1.0;副科长 1.4; 科长 1.8;副处级组织员 2.0;副处长 2.4;正处级组织员 2.6;主持工作的副处级 2.7(含主持工作的正处组织员);处长 2.9;副院级 3.8;院级 4.6 。非领导职务干部的津贴系数,分别比下一级领导职务高0.1个系数,即副主任科员1.1;主任科员
6、1.5;助理调研员1.9;调研员2.5。教育教学科研辅助人员、党政群团机关及附设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实行技术职务(等级)岗位津贴,津贴系数为:一般干部、工勤人员1.0;中级职称1.4;副高级职称1.8;正高级职称2.4。 各教学单位和部门具体核定每位专职实验技术人员校内津贴时,校内津贴原则上按专业技术职务级别(60% )、实验人时数(30%)、技4术难易度(10%)合并计算。(三) 特殊津贴国务院特贴、国家级、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优秀教师、教学名师,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院级拔尖人才100元/月;教师节补贴1000元/人;博士后50000 元/5年;博士30000 元/5 年(指新
7、引进人员,定向培养的博士执行原协议)。 (四) 各教学院部系原则上应拿出不少于本单位教学工作量课时津贴总额的10%(含学校匹配下拨的5%) ,作为职工参与迎评期间工作表现优秀者的奖励,并制定出具体奖励办法和方案,报学校审核批准后发放。(五)学校对年度考核优秀人员进行奖励,标准为每人200元 。(六)本年度引进的硕士、博士,进校的第一学期因课程安排或部门安排其他工作,其教学工作量较少者,所在教学部门可根据其综合表现,从学校所拨教学总经费中,提取一定数额给予补贴,原则上按岗位津贴基数的0.5、0.7、0.9、1.2执行(分别对应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核定此类人员补贴时,按就高原则只享受课时津
8、贴或按系数补贴。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实验室主任、副主任;支部书记、副书记补助发放,由各院部系从学校核拨的教学总经费中自主发放,指导标准分别为: 教研室主任、 实验室主任、支部书记每年600元;相应副职每年补助360元(指专任教师、专职实验人员,其中身兼数职者,以最高5一项计算,不重复累发)。以人事代理方式录用的本科毕业生,按有关协议执行:担任教师者须先完成120学时/ 年的教学任务,再按学校专任教师享受课时津贴;担任专职辅导员者,须承担学工处规定的学生管理任务,方能按学校津贴基数的0.6享受校内津贴;在专职教学辅助岗位者,须完成教学部门规定的实验准备等任务,方能按学校津贴基数的0.6享受校内津
9、贴。非专任教师课时津贴,按同职级专任教师的标准,以实际工作量的50%计发 ,由所在院部系发放。(七)离退休人员的津贴按岗位津贴基数的一定比例发放,离休70%,退休 50%,津贴 核定到离退休工作处,由离退休党总支研究发放。(八)按泰医党字20018号文办理内退、按原国家计生委泰安人口学校(泰校人字199711 号文)办理提前退休的人员,仍分别按原文件规定执行。(九)根据工作需要,经教学院部系推荐,报学校批准的返聘人员,返聘后承担和完成同类在职人员工作任务者,其校内津贴按同类在职人员计算。五、校内津贴发放的有关规定校内津贴根据考勤和考核结果发放。(一)考核不合格者、实行告诫期人员和因处分不定考核
10、等次人员,不享受全年校内津贴(因各种原因当年受学校处分者,处分期间不享受校内津贴)。(二)专任教师全年“零” 课时者,扣发全年考勤 奖和目标管理奖;6扣发第13个月奖励工资;非正当理由全年课时低于40学时者,扣发全年目标管理奖(留存所在教学部门),以后再核减相关院部系的编制。(三)管理人员及教学辅助人员考核、考勤结果的使用按本意见和泰医人字200039号文件执行。(四)事、病、产假期间不享受校内津贴。(五)学校将结合日常部门月报考勤记录和校医院住院记录对2005 年度考勤情况进行复核,不一致者学校将扣发该部门考勤员和部门(党、政)负责人相应校内津贴。六、发放津贴的有关问题(一)本年度退休人员按
11、实际在岗的月份分段计发岗位津贴;(二)调离、擅自离岗人员不再计发校内津贴;(三)为体现学校对高层次人才的重视,经批准读研、公派出国、脱产进修的教师仍享受全勤奖、目标管理奖 、同城补贴。附件: 2005 年教学工作量津贴计算办法 2005 年科研工作量津贴计算办法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7主题词:校内津贴 意见 院长办公室 2005 年 12 月 31日印发(共印 60份)附件一:2005 年教学工作量津贴计算办法一、原则 将教学工作量津贴总额按学时(占总额的 74%)、专任教师职称比例(占总额的 25%)和开课门数(占总额的 1%)三个部分统一划拨到各教学院部系,院部系根据校内津贴发放办法,结合院
12、部系实际情况进行二次分配。二、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一)计算范围每学期由教务处下达的教学计划内的本、专科、研究生理论、实验、见习、实习、毕业环节等教学任务计算课时和教师兼职补助课时。(二)教学工作量统计办法1理论教学(包括备课、讲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命题、阅8卷等教学环节)(1)本、专科一般课程:一个自然班,授课 1 学时0.9二个自然班,授课 1 学时1.0四个自然班,授课 1 学时1.4(2)研究生课程理论授课 1 学时1.4,实验课 1 学时0.8利用周六、周日及假期休息时间讲授的课程,理论授课 1 学时1.6,实验课 1 学时1.0(3)体育课程理论授课工作量计算同本、专科课程。场
13、地教学 25 人左右,授课 1 学时0.6场地教学 35 人左右,授课 1 学时0.7场地教学一个自然班,授课 1 学时0.82实验教学(包括备课、实验准备、实验操作、辅导、答疑、批改实验报告等实验教学环节)授课人数 25 人左右,授课 1 学时0.5授课人数 35 人左右,授课 1 学时0.6授课人数 55 人左右,授课 1 学时0.73开放实验室 指导 1 学时0.5 (以每学期开学第一周上报的计划表为准,学期末报实验室开放记录等)。4实践教学(包括备课、准备见习材料、带教、批改见习报告等见习教学环节)(1)医学生分组见习课 10 人左右,授课 1 学时0.4;分组见习课25 人左右,授课
14、 1 学时0.5(2)以教师直接为主组织指导的其它实践环节,包括专业见习、生产实习、实验周等,指导教师不仅要认真进行技术指导,而且对学9生的纪律、安全等全面负责。校内见习:每自然班 1 名教师指导,每周计 8 学时;2 名教师,每人每周 5 学时。校外见习:每自然班 1 名教师指导,每周计 14 学时;2 名教师,每人每周 9 学时。(3)毕业设计与毕业论文:每指导一个学生计 6 个课时。以上系数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增减。三、学校教学工作量津贴分配方案(一)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学校以教学工作量津贴的 74%算出节课时费,按照院部系总课时数进行经费划拨。(二)专任教师职称比例津贴计算办法职称系数为教
15、授 2,副教授 1.6,讲师 1.3,助教 1。学校以教学工作量津贴总数的 25%计算出各级职称的津贴数,按院部系在岗专任教师各级职称人数进行核算、划拨。(三)课程津贴计算办法学校以教学工作量津贴的 1%计算出每门课程的津贴数,按开课门数进行核算、划拨。四、教学院部系教师工作量计算及津贴发放指导方案(一)每学期末各院部系参照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计算每位教师承担的教学任务并填报每个教师教学工作量表。专任教师以外的其他人员学时数按 1 学时0.5 计算学 时。(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工作量参考系数助教级:学时数1.0讲师级:学时数1.3副教授级:学时数1.6教授级:学时数2.010(三)教学工作量津贴
16、发放要体现课堂教学质量根据评价成绩排名分为三个档次,档(占 10%左右)按 1 学时1.1 计算; 档(占 85%左右)按 1 学时 1.0 计算;档按 1 学时0.8计算。发生教学事故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四)各教学院部系要拿出不少于 10%的津贴数额作为日常工作业绩奖励,特别是要与迎评期间的工作表现结合起来,奖优罚劣,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五)所有教学工作量津贴已全部划拨到院部系,外聘教师课时费、监考费、双语教学课时津贴均由各院部系从划拨的经费中支出。如有特殊要求,请另行报人事处、教务处审查,报分管院长批准。根据核拨到院部系的津贴金额,按照以上原则,结合本院部系实际,制定出本部门的
17、分配细则。核算出每个教职工的校内津贴数,部系主任审核签字,并报人事处审核备案。五、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附件二: 2005年科研工作量津贴计算办法为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科研积极性,并为发放科研工作量津贴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 承担科研课题工作量计算办法上级计划课题(指我校为主持单位)的科研工作量,应根据课题的经费额和课题级别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W(m/n)k, W为课题工作量(单位为学时);m 为课题经费额(单位为元);n为工作量折算单位,自然科学为60元,社会科学为30元;K为课题级别系数,地市级计划课题为0.5,厅级计划课题为1.0,省、部级计划课题为1.8,国家级计划课题为3.0。上级计划科研课题必须按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