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00(J64-2000 )主编部门: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1 年 04 月 01 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 北京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的通知建标2000302 号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九年工程建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 (建标1999309 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的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经审查,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 JGJ55-2000,自2001 年 04 月 01 日起施行。原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T55-
2、96)同时废止。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工程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0 年 12 月 28 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1999309 号文关于印发“一九九九年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对原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T55-96)进行了修订。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符号;3、混凝土配制强度的确定;4、混凝土配合比设计中
3、的基本参数;5、混凝土配合比的计算;6、混凝土配合比的试配、调整与确定;7、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配合比设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设计术语和符号标准 (GB/T50083)的要求,修改了有关符号和术语;2、与 1996 年以后颁布的相关标准进行了协调配套,并借鉴了国际先进经验;3、在全国六个大区进行了大量的水泥和混凝土强度试验的基础上,与实施的水泥新标准相适应,修改了混凝土强度公式中的回归系数 a(A)和 b(B ) ;4、增加了混凝土配合比使用过程的调整和重新进行配合比设计条件的规定;5、增加了采用快测强度或早龄期强度推定 28d 强度等规定。本规程由建设部建筑工程标准
4、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归口管理。授权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解释。本规程主编单位是: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 30号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邮编 100013) 。本规程参加单位是: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混凝土公司、沈阳北方建设集团、上海徐汇区建工质量监督站、上海建工材料工程有限公司、山西四建集团有限公司、中建三局建筑技术研究设计院、北京住总构件厂、深圳安托山混凝土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和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是:韩素芳、许鹤力、艾永祥、路来军、张秀芳、徐欣、丁整伟、陈尧亮、佘振
5、阳、魏荣华、韩秉刚、朱艾路、杨晓梅、陈社生、李玮、刘树财、白显明。1 总则1.0.1 为统一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方法,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确保混凝土工程质量且达到合理,制定本规程。1.0.2 本规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及一般构筑物所采用的普通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1.0.3 普通混凝土的配合比应根据原材料性能及对混凝土的技术要求进行计算,并经试验室试配、调整后确定。1.0.4 进行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时,除应遵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2 术语、符合2.1 术语2.1.1 普通混凝土:干密度为 20002800kg/m3 的水泥混凝土2.1.2 干硬性混凝土:混凝土拌
6、合物的坍落度小于 10mm 且须用维勃稠度(s)表示其稠度的混凝土。2.1.3 塑性混凝土: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为 1090mm 的混凝土2.1.4 流动性混凝土: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为 100150mm 的混凝土2.1.5 大流动性混凝土: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等于或大于 160mm 的混凝土2.1.6 抗渗混凝土:抗渗等级等于或大于 P6 级的混凝土2.1.7 抗冻混凝土:抗冻等级等于或大于 F50 级的混凝土2.1.8 高强混凝土:强度等级为 C60 及其以上的混凝土2.1.9 泵送混凝土:混凝土拌合物的坍落度不低于 100mm 并用泵送施工的混凝土。2.1.10 大体积混凝土:混凝土结构物实体
7、最小尺寸等于或大于 1m,或预计会因水泥水化热引起混凝土内外温差过大而导致裂缝的混凝土。2.2 符合fcu,0-混凝土配制强度(MPa)fcu,k-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MPa)fce-水泥 28d 抗压强度实测值( MPa)fce,g-水泥强度等级值(MPa)mwa掺外加剂时每立米混凝土中的用水量(kg)mco-基准配合比混凝土每立方米的水泥用量(kg)mgo-基准配合比混凝土每立方米的粗骨料用量(kg)mso-基准配合比混凝土每立方米的细骨料用量(kg)mwo-基准配合比混凝土每立方米的用水量(kg)mc-每立方米混凝土的水泥用量(kg)mg-每立方米混凝土的粗骨料用量(kg)ms-
8、每立方米混凝土的细骨料用量(kg)mw-每立方米混凝土的用水量(kg)mcp-每立方米混凝土拌合物的假定重量(kg)c-水泥强度等级值的富余系数-外加剂的减水率(%)s- 砂率(%)c-水泥密度(kg/m3)g-粗骨料的表观密度(kg/m3)s- 细骨料的表观密度(kg/m3)w-水的密度(kg/m3)-混凝土的含气量百分数c,t-混凝土表观密度实测值(kg/m3)c,c-混凝土表观观密度计算值(kg/m3)-混凝土配合比校正系数3 混凝土配制强度的确定3.0.1 混凝土配制强度应按下式计算:fcu,ofcu,k+1.645式中 fcu,o-混凝土配制强度(MPa)fcu,k-混凝土立方体抗压
9、强度标准值(MPa)-混凝土强度标准差(MPa )3.0.2 遇有下列情况时应提高混凝土配制强度:1、现场条件与试验室条件有显著差异时;2、C30 级及其以上强度等级的混凝土,采用非统计方法评定时。3.0.3 混凝土强度标准差宜根据同类混凝土统计资料计算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计算时,强度试件组数不应少于 25 组;2、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为 C20 和 C25 级,其强度标准差计算值小于 2.5 MPa 时,计算配制强度用的标准差应取不小于 2.5 MPa;当混凝土强度等级等于或大于 C30 级,其强度标准差计算值小于 3.0 Mpa 时,计算配制强度用的标准差应取不小于 3.0 Mpa;3
10、、当无统计资料计算混凝土强度标准差时,其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04)的规定取用。4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中的基本参数4.0.1 每立方米混凝土用水量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干硬性和塑性混凝土用水量的确定;2) 、水灰比在 0.400.80 范围时,根据粗料的品种、粒径及施工要求的混凝土拌合物稠度,其用水量可按表 4.0.1-1、 4.0.1-2 选取。表 4.0.1-1 干硬性混凝土的用水量(kg/m3)拌合物稠度 卵石最大粒径(mm) 碎石最大粒径(mm)项目 指标 10 20 40 16 20 401620 175 160 145 180 170 15
11、51115 180 165 150 185 175 160维勃稠度(s )510 185 170 155 190 180 165表 4.0.1-2 塑性混凝土的用水量(kg/m3)拌合物稠度 卵石最大粒径(mm) 碎石最大粒径(mm)项目 指标 10 20 31.5 40 16 20 31.5 401030 190 170 160 150 200 185 175 1653550 200 180 170 160 210 195 185 1755570 210 190 180 170 220 205 195 185坍落度(mm) 7590 215 195 185 175 230 215 205 1
12、95注:1、本表用水量系采用中砂时的平均取值。采用细砂时,每立方米混凝土用水量可增加 510 kg;采用粗砂时则可减少 510 kg。2、掺用各种外加剂或掺合料时,用水量应相应调整。2) 、水灰比小于 0.40 的混凝土以及采用特殊成型工艺的混凝土用水量应通过试验确定。2、流动性和大流动性混凝土的用水量宜按下列步骤计算:1) 、以本规程表 4.0.1-2 中坍落度 90mm 的用水量为基础,按坍落度每增大 20mm 用水量增加 5 kg,计算出未掺外加剂时的混凝土的用水量;2) 、掺外加剂时的混凝土用水量可按下式计算:mwa=mwo(1-)式中 mwa-掺外加剂混凝土每立方米混凝土的用水量(k
13、g) ;mwo-未掺外加剂混凝土每立方米混凝土的用水量(kg)-外加剂的减水率(%)3) 、外加剂的减水率应经试验确定。4.0.2 当无历史资料可参考时,混凝土砂率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坍落度为 1060mm 的混凝土砂率,可根据粗骨料品种、粗径及水灰比按表 4.0.2 选取。表 4.0.2 混凝土的砂率(%)卵石最大粒径(mm) 碎石最大粒径(mm)水灰比(W/C) 10 20 40 16 20 400.40 2632 2531 2430 3035 2934 27320.50 3035 2934 2833 3338 3237 30350.60 3338 3237 3136 3641 35
14、40 33380.70 3641 3540 3439 3944 3843 3641注:本表数值系中砂的选用砂率,对细砂或粗砂,可相应地减少或增大砂率;只用一个单粒级粗骨料配制混凝土时,砂率应适当增大;对薄壁构件,砂率取偏大值;本表中的砂率系指与骨料总量的重量比。2 坍落度大于 60mm 的混凝土砂率,可经试验确定,也可在表 4.0.2 的基础上,按坍落度每增大 20mm,砂率增大 1%的幅度予以调整。3 坍落度小于 10mm 的混凝土,其砂率应经试验确定。4.0.3 外加剂掺合料的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GB50119) 、 粉煤灰在混凝土和砂浆中应
15、用技术规程(JGJ28) 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 ( GBJ146) 、 用于水泥与混凝土中粒化高炉矿渣粉 (GB/T18046)等的规定。4.0.4 长期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时,混凝土的最大水灰比和最小水泥用量应符合表 4.0.4 中的规定。4.0.5 长期处于潮湿和严寒环境中的混凝土,应掺用引气剂或引气减水剂。引气剂的掺入量应根据混凝土的含气量并经试验确定,混凝土的最小含气量应符合表 4.0.5 的规定;混凝土的含气量亦不宜超过 7%。混凝土中的粗骨料和细骨料应作坚固性试验。表 4.0.5 长期处于潮湿和严寒环境中混凝土的最小含气量粗骨料最大粒径(mm ) 最小含气量(%)40 4.52
16、5 5.020 5.5注;含气量的百分比为体积比。表 4.0.4 混凝土的最大水灰比和最小水泥用量最大水灰比 最小水泥用量(kg)环境条件 结构物类别素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素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干燥环境 正常的居住或办公用房屋内部件 不作规定0.65 0.60 200 260 300无冻害 高湿度的室内部件室外部件在非侵蚀性土和(或)水中的部件0.70 0.60 0.60 225 280 300潮湿环境有冻害 经受冻害的室外部件在非侵蚀性土和(或)水中且经受冻害的部件高湿度且经受冻害的室内部件0.55 0.55 0.55 250 280 300有冻害和除冰剂的潮湿环境经受冻害和
17、除冻剂作用的室内和室外部件0.50 0.50 0.50 300 300 300注:1、当用活性掺合料取代部分水泥时,表中的最大水灰比及最小水泥用量即为替代前的水灰比和水泥用量。2、配制 C15 级及其以下等级的混凝土,可不受本圾限制。5 混凝土配合比的计算5.0.1 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计算时,其计算公式和有关参数表格中的数值均系以干燥状态骨料为基准。当以饱和面干骨料为基准进行计算时,则应做相应的修正。注:干燥状态骨料系指含水率小于 0.5%的细骨料或含水率小于 0.2%的粗骨料。5.0.2 混凝土配合比应按下列步骤进行计算:1、计算配制强度 fcu,o 并求出相应的水灰比;2、选取每立方米混凝土
18、的用水量,并计算出每立方米混凝土的水泥用量;3、选取砂率,计算粗骨料和细骨料的用量,并提出供试配用的计算配合比。5.0.3 混凝土强度等级小于 C60 级时,混凝土水灰比宜按下式计算:W/C=a*fce/(fcu,o+ a*b*fce) 5.0.3-1式中 a*b-回归系数fce-水泥 28d 抗压强度实测值(Mpa )1、当无水泥 28d 抗压强度实测值时,公式(5.0.3-1)中的 fce 值可按下列确定: fce=c*fce,gc -水泥强度等级值的富余系数,可按实际统计资料确定;fce,g-水泥强度等级值(Mpa)2、fce 值也可根据 3d 强度或快测强度推定 28d 强度关系式推定得出。5.0.4 回归系数 a 和 b 宜按下列规定确定;1、回归系数 a 和 b 应根据工程所使用的水泥、骨料,通过试验由建立的水灰比与混凝土强度关系式确定;2、当不具上述试验统计资料时,其回归系数可按表 5.0.4 采用。表 5.0.4 回归系数 a、b 选用表系数 石子品种 碎石 卵石a 0.46 0.48b 0.07 0.335.0.5 每立方米混凝土的用水量(mwo)可按本规程第 4.0.1 条的规定确定。5.0.6 每立方米混凝土的水泥用量(mco)可按下式计算:mco=mwo/(w/c)5.0.7 混凝土的砂率可按本规程第 4.0.2 条的规定选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