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际贸易实务教案教案说明第一章 国际贸 易术语第二章 合同的标的物第三章 国际货物运输 第四章 国际 货物运输保险第五章 进出口商品的价格第六章 国际货款的收付第七章 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第八章 出口合同的商订与履行第九章 进口合同的商订与履行第十章 国际贸易方式(自学)参考资料教 案 说 明 本教案根据国际贸易实务教学大纲、教材和课程管理规程制定,适用于经济管理类相关专业。专业不同则课程地位不同(如专业骨干课、学科基础课或专业选修课),导致课时量不同,本教案以 54 课时设计。课程以国际贸易买卖合同内容为基础,以进出口合同签订履行的业务操作程序为轴心,形成二元主体结构体系。此体系主要反
2、映三个方面的知识与技术能力模块:一是对国际买卖条件的把握与运用,讲授 34 学时,辅助训练 4 学时;二是整个贸易过程的操作方法与技术,讲授 6 学时,辅助训练 4 学时;三是防范贸易风险与处理贸易纠纷的能力,包含在以上两模块当中,讲授 4 学时以上,辅助训练 2 小时以上。此外还有模拟实验课及毕业实习等。三大知识模块构成了本课程的三个方面的重点,即国际买卖业务内容,也即合同条款;进出口贸易程序;以及含于前两项之中的风险防范。难点为贸易惯例和价格术语解读,以及对贸易内容的动手操作能力与过程。重点难点的解决途径是三种教学方法的组合:一是课堂精讲,辅以讨论和答疑,目的是使学生准确掌握知识点;二是案
3、例教学,培养进出口业务中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四是模拟仿真教学,通过传统的业务填单方式或微机模拟环境,使学生足不出户即对进出口业务进行操作,目的是培养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这套方法组合可有效实现知识向动手能力的转化,为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知识与应用相结合、思考与操作相结合,提供了完整的教学模式。教材、教学大纲及电子教案在内容的结构(宽度、深度、重点)上相对接;依电子教案在多媒体教室讲授实务知识和操作要领,同时分三个阶段进行知识点考核;学生不少于 2 周的实验室模拟操作,并进行操作考核;在电子题库中抽取综合试卷进行综合考核,评定总成绩。该教学内容的组织方式,能有效地实现教学内容向业务操作能力的转
4、化,达到培养动手能力强的应用型人才的目的。教案采用纵横结构,纵向以 10 章内容顺序展开;横向依九项要素展开,即采用教材、教学目标、计划学时、重点难点、教学方法、教学工具与手段、教学内容与学时分配以及作业训练等。这样根据每章的特点,通过立体化教学,使本教案形成了不同的教学内容、教促方法、教学工具和教学手段的组合。第一章 国际贸易术语 【使用教材】国际贸易实务黎孝先主编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0 年10 月第三版。【教学目标】通过对贸易术语内涵、作用、出口货物价格构成、作价原则与方法、计价货币的选用与折算、成本核算、各种价格之间的换算以及价格条款内容的教学,达到准确合理地选用贸易术语;精于
5、出口报价和还价核算;熟练运用和填制价格条款内容的目的。【计划学时】8 学时【重点与难点】常用的贸易术语及选用 【教学方法】案例导课,分析引出内容,课堂精讲,提供2000 年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原件。安排复习与训练内容及方法:每 4 课时6 课时,批改作业一次,辅导答疑一次。每 3 章进行一次测验(知识点)。【教学手段与教具】大纲、教案、讲稿、投影或挂图【教学内容要点及学时分配】本章导读从案例一来看,采用 FOB 贸易术语,卖方按时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船上即履行了交货义务,货物的风险已从卖方转移到买方。至于买方货物受损,如果属于保险公司承保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则应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卖方可协助办理。从案
6、例二来看,CIF 合同决定了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的象征性交货性质。从案例三来看,贸易术语的使用,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合同的性质,但是还要兼顾合同中是否还有与该贸易术语相抵触的条款,如果有它就可能改变合同的性质。从案例四来看,CFR条件卖方遗忘了装船通知,等于货物风险没有转移给买方,由此导致的货物损失,卖方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可见,贸易术语是对外磋商和订立合同不可缺少的专门用语,它表明了价格的构成,确定了买卖双方在交接货物过程中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涵盖了价格、运输、保险、通关手续、单证提交等内容,它的使用影响着合同的性质及风险的划分界限。此外,从案例五来看,出口价格核算是外销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技
7、能和业务素质,一个好的报价蕴含着业务员对作价原则和方法、货币的选择、汇率的折算以及对价格整体核算的深刻领会,作价出错会导致无法避免的损失。因此,为了明确买卖双方各自的责任和风险、费用的归属(以避免贸易争端),解除价格核算中的疑惑,提高经营效益,本章将就下列问题展开讨论并辅以相应的训练:1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2各种贸易术语的选用。第一节 国际贸易术语与国际国际惯例(1 学时)一、贸易术语(一)贸易术语(Tradeterms)又称价格术语或交货条件,它是用一个简短的概念或三个字母的缩写来说明价格的构成及买卖双方有关责任、费用和风险的划分,以确定买卖双方在交接货物过程中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例如“装
8、运港船上交货” 或用英文字母表示的 “FOB”,就具有特定的责任、费用和风险的归属要求。“责任”是指因交货地点不同而产生的租船订舱、装货、卸货、投保、申请进出口许可、报关等项事宜;“ 费用 ”是指因货物的移动而产生的运杂费、保险费、仓储费、码头捐等;“ 风险” 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货物被盗、串味、锈蚀、水渍、灭失等危险。(二)贸易术语的作用1明确责任,规范、简化手续2它影响着买卖合同的性质3具有法律作用二、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一)2000 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形成(二)2000 年通则的主要内容2000 年通则对 13 种术语做了解释,按其共同特征归纳为 E、F、C、D 四组,E 组属
9、于启运术语,F、C 组属于装运术语,D 组属于到达术语(表 31)。2000 年通则将买卖双方的义务各用 10 个项目列出,相互对应,标准、规范,便于比较、检查(表 52)。各种贸易术语都有其特定的风险和费用划分点。F 组术语的风险划分点与费用划分点是相同的。例如:FOB 术语的风险划分点和费用划分点均在装运港买方指定的轮船船舷。C 组术语的风险划分点与费用划分点则是不同的,即风险划分点在装运地,费用划分点在目的地。例如:CIF 伦敦,风险划分点以货物在装运港有效越过船舷为界,费用划分点则延伸到目的港伦敦。第二节 2000通则中的六种主要贸易术语(4 学时)一、FOBFree On Board
10、 (named part of shipment)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是指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卖方即完成交货。这意味着买方必须从该点起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根据2000 年通则,买卖双方的主要义务及其注意事项如下:1.卖方的义务(1)约定期限内,在装运港将货物装上船,并向买方发出交货通知。(2)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承办出口的海关手续。(3)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4)提供商业发票和证明货物已经交到船上的通常单据或电子讯息。2买方的义务(1)支付价款。(2)租船或订舱,支付运费,并船名、装船地点和交货时间通知买方。()自费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
11、,承办进口和过境海关手续。()负担货物越过船舷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收取货物,接受与合同相符的单据。3注意事项(1)对船舷为界的理解。(2)船货衔接。(3)装船费用的负担问题。FOB 班轮条件(FOB liner terms),指装船费用如同班轮运输那样,由支付运费的一方(买方)负担;FOB 吊钩下交货(FOB under tackle),指卖方将货物置于轮船吊钩所及之处,从货物起吊开始的装船费用由买方负担。FOB 包括理舱(FOB stowed),指卖方负担将货物装入船舱并支付理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FOB 包括平舱(FOB trimmed),指卖方负担将货物装入船舱并支付平舱费在内的装船费
12、用。(4)美国对 FOB 术语的特殊解释。在 FOB 和港名之间加上“Vessel” 字样,即FOBVesselNewYork 以示区别。另外,该修订本采用 FOB 术语时,风险划分的界限在船上不在船舷;买方办理出口证件并支付税捐和费用,而不是由卖方办理。二、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是指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卖方支付货物运至目的港的运费和必要的费用,但交货后货物的风险及由于各种事件造成的任何额外费用由买方承担。卖方还须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1卖方的义务(1
13、)约定期限内,在装运港将货物装上船,并向买方发出通知。(2)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承办货物出口海关手续。(3)租船或订舱,支付运费。(4)办理运输保险,支付保险费。(5)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6)提供商业发票、保险单和运输单据或电子讯息。2买方的义务(1)支付价款。(2)自办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承办货物进口和过境海关手续。(3)负担货物越过船舷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4)收取货物,接受与合同相符的单据。3注意事项(1)CIF 合同属于 “装运合同”。(2)租船或订舱的责任。(3)办理保险的责任。(4)卸船费用的负担问题。CIF 班轮条件( CIF liner te
14、rms),指卸货费用按班轮条件处理,由支付运费的一方(卖方)负担。CIF 舱底交货 (CIF ex ships hold),指买方负担将货物从舱底起吊卸到码头的费用。CIF 吊钩交货( CIF ex tackle),指卖方负担将货物从舱底吊至船边卸离吊钩为止的费用。CIF 卸到岸上( CIF landed),指卖方负担将货物卸到目的港岸上的费用,包括驳船费和码头费。(5)象征性交货。CIF 是一种典型的象征性交货,即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属于单据买卖。至于货物在途中损失或者货到后发现质量不符合要求,买方可根据情况分别向船方、保险公司或卖方提出索赔。(6)习惯做法。实际业务中,CIF 也常
15、被用于路运和空运。如 CIF 香港(陆运),FOB 上海(机场),CIF 巴黎(机场)。三、CFRCost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也称运费在内价,是指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卖方即完成交货,并支付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和必要的费用。但交货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各种事件造成的额外费用,则转移到买方。CFR 与 CIF 的不同之处在于,货运保险由买方办理。卖方装船后应毫不延迟地通知买方,以便买方购买保险。一旦卖方没有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致使买方未能投保,由此产生的损失均由卖方承担。案例四装船通知的遗忘
16、就属于这种情况,卖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四、FCAFree Carrier (named place)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是指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并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完成交货义务。若卖方在其所在地交货,应负责装货;若在其他地点交货,则不负责卸货。五、CPTCarriage Paid To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向其指定的承运人交货,并支付运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买方承担卖方交货之后的一切风险和其他费用。六、CIPCarriage Insurance Paid To (named place of
17、destination)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向其指定的承运人交货,支付货到目的地的运费,办理货物在途中的保险并支付保险费,承办出口清关手续。买方承担卖方交货之后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该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因此有人称之为“复合运输 CIF 条件”。七、六种主要贸易术语的异同FCA、CPT、 CIP 和 FOB、CFR、CIF 相比,既有相同之处又有区别。1相同点(1)均属装运合同。卖方保证按时交货,并不保证按时到货。(2)责任划分的基本原则是相同的。2不同点(1)运输方式不同。前者适用各种运输方式,后者适用水上运输。(2)交货和风险转移的地点不同。前者均在货交承运人,而后
18、者均在装运港船舷。(3)装卸费用负担不同。在租船运输的 FOB 合同中,应明确装货费由何方负担,在租船运输的 CFR 和 CIF 合同中,则应明确卸货费由何方负担;在 FCA 合同中若在卖方所在地交货,则装货费用由卖方负担。在 CPT 和 CIP 合同中,由于卖方支付的运费已包含装卸费,因此不存在装卸费用由谁负担的问题。(4)运输单据不同。FOB、CFR、CIF 术语中,卖方应提交已装船清洁提单。而在 FCA、CPT 、CIP 术语中,卖方提交的单据应根据运输方式不同而定。如陆运、空运或多式联运方式下,可分别提供铁路运单或承运货物收据、航空运单或多式联运单据。第三节 2000 通则中的其他七种
19、贸易(2 学时)一、EXWEx works (named place)工厂交货(指定地点),是指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的地点(工厂、仓库等)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二、FASFree alongside ship (named port of shipment)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是指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到船边,即完成交货。三、DAFDelivered at frontier (named place)边境交货(指定地点),是指卖方在边境的指定交货地点,将尚未卸下的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办妥货物出口清关手续,但不承办进口清关手续,即完成交货。四、DESDelivered ex
20、ship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是指卖方在指定目的港船上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不办理进口清关手续,即完成交货。五、DEQDelivered ex quay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目的港码头交货(指定目的港),是指卖方在指定目的港码头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不办理进口清关手续,即完成交货。卖方承担货物卸至目的港码头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六、DDUDelivered duty unpaid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在指定目的地将货物交给买方,不办理进
21、口手续,即完成交货。七、DDPDelivered duty paid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在指定目的地的约定地点,办理进口清关手续,将货物交与买方,完成交货。第四节 贸易术语的选用(1 学时)出口业务中使用 CIF 及 CFR 术语,目前,买方要求采用 FOB 术语成交日益增多。进口业务中,大多采用 FOB 术语。目前,集装箱船、多式联运被广泛采用,有必要扩大选用 FCA、CPT、CIP 术语,以替代仅适用于水上运输的 FOB、CFR、CIF 术语。本章小结1贸易术语表明价格的构成,确定了交接货物时买卖双方的责任、费用和风险
22、的划分,明确了买卖双方在交接货物中应尽的责任和义务。2三个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包括1932 年华沙牛津规则、1941 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和2000 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这些贸易惯例一旦被商人采纳,对买卖双方就具有约束力。3十三种贸易术语及其使用注意事项是业务员必须掌握的常识,其中有三种主要贸易术语(FOB、CFR、CIF)在实际业务中被经常采用。贸易实习与训练一、解释下列名词贸易术语、装运港船上交货、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成本加运费加保险费(指定目的港)二、翻译下列英文名词1FOB Trimmed Qing Dao 2CFR N.Y三、解释下列条款四、解答下列问题1常见贸易术语有那几个?它们的共同点与区别何在?五、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