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法》介绍.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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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病防治法介绍,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甘肃省职业病防治院 周雪峰,职业病危害形势,全世界,平均每天有6000人死于与工作相关的事故和疾病。一年总计有超过220万人因工致死,其中,大约有35万例死亡出自工作场所事故,超过170万例死亡是由于工作相关的疾病。每年,迫使工人缺勤三天或三天以上的事故大约为2.7亿起,每年大约有1.6亿例与工作相关的疾病伤害。,由于伤害、死亡和疾病带来的缺勤、治疗、伤残和幸存者救济,使得全世界国民生产总值损失大约4%。 有害物质每年致使43.8万工人死亡,而且皮肤癌患者中大约有10%是由于长期暴露在工作场所的有害物质中。 每年,仅石棉就导致10万例死亡,而且数字还在逐年递

2、增。尽管自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全球石棉产量已经下降,但是在美国、加拿大、英国、德国以及其他工业化国家,每年有越来越多的工人由于过去曾暴露在石棉尘埃环境下而死亡。,全世界每年职业事故情况,矽肺病由于暴露在硅粉尘环境下而导致的一种致命肺病仍然折磨着世界上数千万的工人。在拉丁美洲,37%的矿工都在某种程度上患有这种疾病,对于50岁以上的矿工患病比例上升到50%。在印度,超过50%生产石笔的工人和36%的石匠患有矽肺病,全世界每年职业事故情况,每年,全世界建筑工地上至少发生6万起的死亡事故。也就是说每10分钟就会发生1起致命事故。 每6起因工死亡事故中,有一起来自建筑工地。 在工业化国家,发生在建筑

3、工地上的死亡人数在与工作相关的死亡中占据的比例高达25%至40%,而该行业雇佣的劳动力在全部劳动力中所占比例为6%至10%。 在某些国家,估计有30%的建筑工人患有背痛或其他肌骨骼损伤疾病,全世界每年职业事故情况,全国职业病危害状况(2011年数据),工业企业792.99万个,建筑业9.66万个,乡镇企业2070.9万个,劳动力人口7.06亿人职业危害分布30余个行业,以煤炭、冶金、建材、有色金属、机械、化工等最为突出全国累计尘肺病人55.8万人,其中已死亡13.3万人,新发尘肺每年仍以1.52万例增长重大职业中毒事故呈不断上升趋势乡镇工业82存在职业危害、30职工接触职业危害,职业病检出率4

4、.3,可疑病例检出率11.4,-乡镇职业病危害突出,原卫生部曾对15个省市30个县区的乡镇企业职业病危害情况进行调查,82%的乡镇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职业危害。近30%的乡镇工业企业职工接触尘、毒等职业危害。职业病人检出率4.3%,可疑职业病检出率高达11.4%,是同期我国职业病发病率的8-10倍。,-职业病危害转移趋势明显,职业病危害由境外向境内转移;职业病危害由经济发达地区向欠发达 地区转移;职业病危害由大中城市向乡村转移;职业病危害由大中型企业向中小型企 业转移。,-新旧职业病危害叠加,传统职业危害尚未得到完全控制,新的职业危害不断产生,职业病危害逐渐从开采业、机械制造业、化工业扩展到宝石

5、加工、农业、林业、木业加工、皮革制造、箱包加工、制鞋业、废品收购与处理等行业,-农民工的职业病危害问题突出,大批剩余农村劳动力或乡镇企业就地转移,或是进入城镇异地转移据估计2002年有乡镇企业2133万个,就地转移占70%。2007年农民工已达到2.26亿。,农民工在产业转移过程中急于谋生就业,在供大于求的劳动力市场中属于弱势群体,从业结构职业层次低,工作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建筑业、社会服务业如批发和零售贸易及餐饮业农民工在务工过程中,无合同、无告知、无培训,职业防护农民工从事的职业具有流动性、临时性的特点,职业危害不可预见因素明显增加,-农民工的职业病危害问题突出,-一般估计:,我国职业卫生服

6、务仅覆盖了1020%的劳动力人群,发达国家职业卫生服务覆盖了50以上的劳动力人群。,我省职业病发病形势,截至2012年底 :全省有尘肺病患者1万余例,2012年新发职业病病例141例,其中新发尘肺病例121例我省累计尘肺病发病人数11536例,存活11409例 急、慢性职业中毒20例,2012年,全省取得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上报开展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逾6万例 据统计,全省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人数大约为1314万人(保守统计)至2012年底 ,全省取得职业性健康检查机构资质的单位136家,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单位22家,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出台背景,严峻,2007年8月开始

7、咳嗽,医院做了胸片检查,发现双肺有阴影,诊断为尘肺病,张海超,河南省新密市刘寨镇老寨村村民,2004年8月至2007年10月在郑州振东耐磨有限公司打工,2009年9月16日,张海超已获得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各种赔偿共计615000元。,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新密市卫生防疫站等单位被通报批评;撤销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樊梅芳、王晓光、牛心华等3人尘肺病诊断资格证书。给予新密市卫生局副局长、卫生防疫站站长、卫生监督所所长耿爱萍撤职处分。,云南返乡农民工罹患职业病事件,19,2009年3月16日,网络上出现有关云南省昭通市水富县向家坝镇三个村外出到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官沟乡务工返乡人员患“怪病”12人死

8、亡的报道,2009年3月17日至20日,云南省卫生厅组织安排返乡存活的63名外出务工人员进行了职业病诊断。,诊断结果显示:12例死亡病例中,确诊矽肺2例。63名外出务工返乡存活人员中,诊断为矽肺的有30例,2,20,毒苹果,河北省高碑店市农民工苯中毒事件,21,高碑店市白沟镇全国最大的箱包集散地。共发现25名苯中毒人员,其中因苯中毒死亡5 人。,查处涉嫌劳动安全事故罪21人,其中,已被高碑店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人。,福建省仙游县外来农民工患职业病事件,22,工作在恶劣环境下的工人,据对18个曾在福建省东湖村务工的贵州籍农民工死亡案例进行调查,其中9人被确诊为矽肺病患者,1人为典型矽肺并发

9、症状。,对从东湖村务工返乡的89名贵州籍农民工进行身体检查,其中46人确诊患矽肺病。,福建省仙游县东湖村有63户石英粉(砂)加工作坊,加工设备简陋、工艺落后,除2户是手工湿式作业外,其他61户均为干式生产,修改职业病防治法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总体思路-1,目前我国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形势总体还比较严峻;与职业病相关的事件时有发生,在社会上产生了不好的影响,个别的还演变成了群体性事件。这些事件暴露出部分用人单位不履行法定的职业病预防义务,职业病诊断难,职业病待遇、主要是“老工伤”待遇落实难等问题还比较突出。关于用人单位不履行职业病防治义务问题,主要是由于法律执行不严格和不到位,应当通过加大执法力度、严

10、格依法监管加以解决;同时,监管体制不顺也是原因之一。,2010年10月8日,中央编办公布了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0104号),明确了国家一级的职业卫生监管体制,监管体制问题正在逐步解决。关于职业病待遇问题,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修订了工伤保险条例,职业病病人可以享受的待遇得到进一步提高;2011年1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又专门研究了“老工伤”问题,明确分阶段将“老工伤”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至此,职业病预防、待遇问题都有了比较完善的制度性安排;而职业病诊断问题则凸显为职业病防治工作相对薄弱的环节。,修改职业病防治法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总体思路-2,完善的职

11、业病诊断制度既可以为劳动者顺利、便捷地进行职业病诊断,尽快落实职业病待遇提供法律保障,也可以通过合理分配职业病诊断过程中的各方义务来有效引导甚至倒逼用人单位依法落实各项职业病预防措施,从而真正实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修改职业病防治法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总体思路-3,但在实践中,职业病诊断难,主要就难在劳动者无法提供职业病诊断所需资料以及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这些资料有争议时诊断机构无法作出判断。尽管这两种情况涉及的劳动者在职业病诊断中所占比例不大,但不能及时进行职业病诊断对身患职业病的劳动者权益所造成的损害,是其不能承受的;同时,这些个案还容易引起舆论关注,引发群众不满,影

12、响社会稳定。为此,有必要对现行职业病防治法特别是职业病诊断制度作出修改,增加关于资料获取、争议解决途径等的规定。,修改职业病防治法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总体思路-4,在修改职业病防治法过程中,在总体思路上主要把握了以下三点:一是进一步强化用人单位在职业病诊断中的责任,通过具体制度倒逼用人单位自觉履行提供职业病诊断所需资料进而落实预防措施的义务。二是按照方便劳动者、简化程序的总体要求,区别情况,运用劳动仲裁、行政判定等方式解决职业病诊断所需资料的争议问题。三是通过制度设置向保护劳动者权益倾斜,有针对性地解决劳动者在职业病诊断中可能遇到的困难。,修改职业病防治法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总体思路-5,修改职业

13、病诊断制度 进一步强化用人单位在职业病诊断中的责任,通过具体制度倒逼用人单位自觉履行提供职业病诊断所需资料进而落实预防措施的义务按照方便劳动者、简化程序的总体要求,区别情况,运用劳动仲裁、行政判定等方式解决职业病诊断所 需资料的争议问题。 通过制度设置向保护劳动者权益倾斜,有针对性地解决劳动者在职业病诊断中可能遇到的困难,修订后职业病防治法试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总 则,前期预防,生产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规范用人单位,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技术服务,标准与技术规范,职业病防治法配套规章框架,职业病防治法配套规章,职业病危害分类危害项目

14、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目录作业场所管理作业管理,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鉴定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危害评价职业卫生监测,职业卫生标准工业企业设计接触限值诊断标准检验方法放射卫生防护听力保护规范,事故处理监督程序处罚办法,修正案调整重点内容,职业病防治监管相关职责法定化; 强化用人单位依法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的职责,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强调地方人民政府在职业病防治中的监管责任; 完善职业病诊断鉴定制度,进一步方便劳动者; 加大了监督处罚力度。,修正案调整重点-明确监管主体,将之前的“负责 工作 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部门”的条款,明确表述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管主体得到确立,有利于防止

15、卫生、安监部门相互推诿,提高安监部门的责任意识,从而加大预防力度。,修正案调整重点-强化诊断程序,新增“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需要了解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时,可以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现场调查,用人单位不得拒绝、阻扰。这增强了诊断资料的调取力度。,修正案调整重点-增强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在政府责任方面,对于违法操作的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部门的责任人员,新增加了行政处分规定,填补了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中的一个重大空白。,在刑事责任方面,明确规定了“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几条改进和义联的建议也是相契合的。,修正案调整

16、重点-关注历史遗留的职业病劳动者,新增:对于用人单位已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可以对地方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关于职业病的案例,例1:某石英砂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含游离二氧化硅97以上的石英砂,采用当地出产的矿石经粉碎、分离、水洗制成成品。该厂于1996年投产后一直采用干法生产工艺,石料经破碎后直接筛分。当时采用的设备有密闭装置,并在矿石破碎、筛分工序设置有除尘器,但防尘措施效果不佳,粉尘逸散情况严重。该厂大部分现场作业人员系雇佣当地农民工,少数正式职工基本担负管理岗位工作该厂对正式职工每两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但从未对农民轮换工进行过健康检查。2002年,某

17、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在该石英砂有限公司工作过的63名破碎工(均为农民轮换工)进行了职业病检查、诊断,检出矽肺病患者14人(矽肺期5人,矽肺期9人),矽肺观察对象(矽肺0)9人,关于职业病的案例,例2:某夫妻3年前自南方某地来我市,租赁门店后开设皮鞋加工店。店面狭小,临街摆设陈列柜,其后即为皮鞋加工场所及生活起居场所。皮鞋加工过程中频繁使用“粘鞋胶”。今年年初店主陈某自觉乏力、皮下出血就诊至某医院,被诊断为“苯中毒”。,关于职业病的案例,例3:同前例:某夫妻3年前自南方某地来我市,租赁门店后开设皮鞋加工店。店面狭小,临街摆设陈列柜,其后即为皮鞋加工场所及生活起居场所。皮鞋加工过程中频繁使用“粘鞋胶

18、”。今年年初店主陈某自觉乏力、皮下出血就诊至某医院,被诊断为“苯中毒”。2年前因定制皮鞋顾客较多,陈某聘用我市一名下岗女工刘某为其打下手,主要负责刷胶、粘底等工序。陈某就诊后,刘某自觉有类似症状,也就诊,被诊断为 “苯中毒”,关于职业病的案例,例4:某铅锌冶炼企业工会干部靳某,自20余年前参加工作后一直从事工会等管理岗位工作,极少进入冶炼工作现场。靳某业余喜好无线电修理工作,经常下班后在家进行小电器装配、修理,期间频繁使用焊锡。近1年来,靳某自觉疲乏、牙龈易出血并偶有腹部绞痛感,就诊于某综合医院消化科,未查明病因。后就诊至职业病科,经化验血铅含量并结合临床表现综合分析后,诊断为“慢性中度铅中毒

19、”,关于职业病的案例,例5:某监狱狱警张某某10余年来常年在井下监督服刑人员,三月前例行健康体检时发现其患有“肺结核”,经抗结核治疗2月后未见明显好转,上月底转入省职业病防治院,被诊断为“尘肺病”。,问题:,前述5例中,哪几例属于“职业病”?,职业病定义及适用范围,修前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修后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原则,修前职业病防治工作坚

20、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修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分类管理,是指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性质、毒性、危害程度及对人体健康造成的损害后果确定类别,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主要内容有: 建设项目分类管理;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对从事放射、高毒、高危粉尘等作业实行特殊管理;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综合治理,是指在职业病防治活动中采取一切有效的管理和技术措施,如立法、行政、经济、科技、民主管理和社会监督等,并将其纳入到法制化统一监督管理的轨道,对职业病危害所

21、进行的治理。包括政府的规划管理与组织领导,以及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分工监督管理、用人单位自律管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会组织的督促及劳动者的民主监督等。,职业病防治相关部门监管职责(法律),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职业病防治

22、相关部门监管职责(法律),第二条(第三款):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 定、调整并公布。 第十六条(第三款):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调整并公 布。,职业病防治相关部门监管职责(法律),第十六条:国家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第十七条(第三款):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

23、理部门制定第十八条(第二款):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安全监管总局的职责-1,起草职业卫生监管有关法规,制定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管相关规章。组织拟订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中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工程控制、职业防护设施、个体职业防护等相关标准。 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督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安全监管总局的职责-2,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负责监督管理用人单位职

24、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依法管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工作。负责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安全监管总局的职责-3,负责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相关职业卫生检查等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健康损害与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 负责汇总、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健康监护监管信息,向相关部门和机构提供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情况。,-卫生部门的职责-1,负责会同安全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门拟订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职业病防治规划

25、,组织制定发布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负责监督管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和专项调查,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研究提出职业病防治对策,-卫生部门的职责-2,负责化学品毒性鉴定、个人剂量监测、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等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审批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并进行监督管理,规范职业病的检查和救治。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建设,-卫生部门的职责-3,负责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负责职业病报告的管理和发布,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科学研究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职业人群健康促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能,

26、负责劳动合同实施情况监管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依据职业病诊断结果,做好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工作,-工会职能,负责代表职工反映诉求,参与调查,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有关部门要在国务院职业病防治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框架下,协调配合,共同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工会组织在职业病防治中的地位,第四条(第三款):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工会组织应当督促并协助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有权对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代表劳动者与用

27、人单位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与用人单位就劳动者反映的有关职业病防治的问题进行协调并督促解决,强化用人单位职责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 )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 )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 )建立

28、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5 )建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 )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 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 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或组织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职业病防治管理目标和责任制 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制度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制度 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 职业病防治教育培训制度 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与职业病诊疗制度 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个人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检查与奖惩制度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

29、预案 职业病防治档案管理制度(职业卫生档案、健康监护档案) 劳动合同管理、劳动用工、工伤保险参保制度,-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2,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总局令47号),用人单位应建立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检测及评价管理制度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职业病防治经费测算,1、

30、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或组织的工作经费; 2、生产车间改造; 3、生产工艺改进; 4 、防护设施建设、维护、更新; 5、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6 、工作场所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7 、职业健康宣传培训; 8、职工健康监护(上岗前、岗中、离岗); 9 、职业病病人诊断、治疗; 10、警示标识; 11、建立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2、工伤保险,-职业病防治管理台帐,1、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 2、职业病防治经费; 3、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和检修记录; 4 、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使用记录; 5、用人单位自身职业卫生检查和处理记录; 6、职业卫生监督意见和落实情况资料; 7、其他,强化用人单位

31、职责 (法律),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该用人单位承担,职业卫生-基本概念,职业卫生学是研究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的卫生问题。即研究工作条件与劳动者健康的关系,以及防治职业病危害的对策。劳动条件:包括生产过程、劳动过程、生产环境。职业卫生学研究的内容涵盖劳动者接触的各种可能产

32、生不良健康影响的工作环境,包括:生产性毒物,粉尘,物理性有害因素,生物性有害因素,不良气象条件,职业性伤害,不良体位,劳动组织安排和管理等。,职业卫生-术语,职业病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 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职业病-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卫生-术语,职业禁忌证-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

33、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职业卫生-术语,高危人群-是指在职业活动中易遭受工作有关疾病、职业病和伤害的人群和(或)接触高浓度(高强度)职业性有害因素的人群。工作地点-劳动者从事职业活动或生产管理而经常或定时停留的岗位和作业地点。工作场所-劳动者进行职业活动、并由用人单位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所有工作地点。,职业卫生-术语,密闭空间-也称有限空间,指与外界相对隔离,进出口受限,自然通风不良,足够一人进入并从事非常规、非连续作业的有限空间,如:炉、塔、釜、罐、槽车以及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地下仓库、

34、地窖等。,职业卫生-术语,空气监测-指在一段时间内,通过定期(有计划)地检测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浓度,以评价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状况和劳动者接触有害物质的程度和可能的健康影响。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指一个具有预防职能和技术水平的服务机构,通过向用人单位、劳动者提供技术服务,帮助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创造一个安全与健康的工作环境,以促进劳动者体力与脑力健康,使工作适合于劳动者的生理特点。,职业病的特点,有明确的病因有特定的发病范围有剂量-反应关系大多数职业病缺乏特效治疗早发现、早诊断、早处理,预后较好,法定职业病,各国根据技术、经济水平,对职业病赋予立法意义,即国家规定的职业病。我国的法定职业病名单,煤

35、炭生产的工艺流程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煤炭生产行业常见职业病病种分析,煤炭生产行业职业危害及常见职业病病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煤矿开采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分布在煤炭开采、矿井系统、选煤、装车及辅助配套设施(如供排水处理、锅炉房、变电所、矿灯房等)的各生产系统生产性粉尘可产生于矿井生产的各个环节,如打眼、爆破、采煤、支护、放顶,以及运输、提升、喷浆砌暄和地面洗选等生产过程中,煤矿产生尘肺的主要作业领域,矿山开采 煤矿的掘进和采煤 金属矿山开采矿石和煤炭的粉碎、筛分和运输,煤矿企业常见的职业病,尘肺局部振动病噪声聋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职业中毒,矽 肺,矽肺是由于长期吸入大量游离二氧化硅粉

36、尘所引起,以肺部广泛的结节性纤维化为主的疾病。矽肺是尘肺中最常见、进展最快、危害最严重的一种类型。据全国尘肺流行病学调查,我国每年有为2万例左右的尘肺新患者出现。因此,尘肺的防治是一项艰巨的工作。,疾 病 病 因,矽肺发病与下列因素有关: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越高,发病时间越短,病变越严重。矽肺发生病变程度与肺内粉尘蓄积量有关蓄积量主要取决于粉尘的浓度、分散度、接尘时间和防护措施粉尘浓度越高,分散度越大,接尘工龄越长,防护措施越差,吸入并蓄积在肺内的粉尘量越大,越易发生矽肺,病情越严重,矽肺病的预后,矽肺患者一旦确诊,即应脱离粉尘作业,并给予积极综合治疗,寿命有望达到一般人平均寿命,但其劳动力

37、会有不同程度的丧失。矽肺的致死原因并发严重肺结核、自发性气胸和呼吸衰竭。目前全世界尚无根治矽肺(尘肺)的有效方法,矽肺病的预防,控制或减少矽肺发病,关键在于防尘。工矿企业应抓改革生产工艺、湿式作业、密闭尘源、通风除尘、设备维护检修等综合性防尘措施加强个人防护,遵守防尘操作规程。对生产环境定期监测空气中粉尘浓度,并加强宣传教育。做好就业前体格检查,包括线胸片。,洗煤厂跳汰机,水泥厂、发电厂球磨机,噪声源,声 级 计,噪声聋,噪声对人体的影响主要是听觉系统。听觉系统主要表现为听力下降或听力损失。接触强噪声后,听力下降、听阈升高,脱离噪声环境,短时间内能完全恢复的称为听觉适应,是正常生理性保护功能;

38、如果接触强噪声的时间长,听力的恢复可能需要十几或几十个小时,属于听觉疲劳对噪声性耳聋目前还没有有效的治疗方法,控制噪声来源 这是最积极最根本的办法。在建筑厂房、安装机器时就应采用各种隔音、防震、吸声的措施,如噪声车间与其他厂房隔开,中间种植树木;车间的墙壁和天花板装吸音材料;机器安装密度宜稀散些;机器与地基之间,金属表面与表面之间用适当的充填材料;管道噪声用包扎法防声、气流噪声可用消音器或扩大排气孔等,使噪声缩减到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8590dB)以内,噪声聋的预防1,减少接触时间 如在隔音室里进行工间休息,或减少每日、每周的接触噪声时间,也可降低发病率。还可根据实际情况轮换工种,亦可降低听力

39、损害。青少年使用随身听、MP3、MP4欣赏音乐时,注意不要把音量放得太大,听的时间不要太长。,噪声聋的预防2,耳部隔音 戴用耳塞、耳罩、隔音帽等防声器材。一般在80dB噪声环境长期工作即应配用简便耳塞;90dB以上时,必须使用防护工具。简便者可用棉花塞紧外耳道口,再涂抹凡士林,其隔音值可达30dB卫生监护 就业前应检查听力,患有感音神经性耳聋和噪声敏感者,应避免在强噪声环境工作。对接触噪声者,应定期检查听力,及时发现早期的听力损伤,并给予妥善处理,噪声聋的预防3,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煤矿井下工人由长期强烈的压迫和摩擦引起的创伤性滑囊炎。是煤矿工人的多发病、常见病。滑囊多位于肌腱与骨面相接触处,

40、具有促进润滑、减小摩擦、增强运动灵活性的作用,滑囊炎,滑囊炎的预防,避免长期关节摩擦及关节感染。 注意卫生:加强劳动保护,养成劳作后用温水洗手的习惯注意休息:休息是解决任何关节疼痛的首要方法,所以应让关节得到很好的休息冰敷:如果关节摸起来很烫,可以使用冰敷的方法。以10分钟冰敷,10分钟休息的方式交替。只要关节仍是热的,就不要用热敷,冰热交替:假如急性肿痛减弱,且热已消除,就可以冰热敷交替的方法来治疗,即冰敷10分钟后热敷10分钟,如此反复地作。 摆动疼痛的手臂:如果疼痛的部位在手肘或肩膀,建议将手臂自由地摆动,以疏解疼痛。,滑囊炎的预防,职业病的三级预防原则,一级预防:从根本上使劳动者不接触

41、有害因素,对工人的文化教育和对企业管理者预防观念的教育,生产过程的自动化和合理化,如改革工艺,可减少或消除职业危害,又有利于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与企业发展的终极目标是一致的。一级预防的主要方法是进行“三同时”设计审查,职业病的三级预防原则1,二级预防:在一级预防达不到要求时,应设法早期发现病损,采取补救措施。采取有效的工程技术措施和个体防护措施。对新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有职业禁忌症的要及时调离;定期对接害人员进行健康监护(职业健康查体),早期发现异常,及时处理。,职业病的三级预防原则2,二级预防包括:通风、排毒、除尘、个体防护。定期健康查体。工业防尘八字方针:革、水、密、风、护、管、教、

42、查。个体防护措施主要有:增强自身抵抗力;及时配戴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防毒口罩、防噪耳塞、防振手套、防护眼镜(防弧光、紫外线、红外线)、防高温服装等。,职业病的三级预防原则3,三级预防:对已发生职业病的作出正确诊断,及时处理,防止恶化和并发症,促进康复。,职业病的三级预防原则4,综合预防增强自身抵抗和预防职业病的能力,1、多学习职业病防治知识和其他一些健康知识,保持心理平衡2、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如不穿工作服回家,不在车间吃东西,职业病的三级预防原则5,常用防护用品,防护服防护面罩和眼镜防护呼吸器(防护口罩)防护手套护耳器,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1,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职

43、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领导机构,负责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规划、年度计划和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经费落实等工作,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领导。 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职业危害防治日常管理工作。,煤矿企业应建立职业危害防治机构,负责企业职业危害因素监(检)测与评价、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治疗康复等工作;不具备建立条件的,必须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为其提供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服务。,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2,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3,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职业危害告

44、知制度 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 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 职业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4,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度。,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5,煤矿企业应将煤矿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治专篇、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及时报送建设项目所在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煤矿企业应指定专职或兼

45、职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人员,配备足够的监测仪器设备,按照有关规定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日常监测。监测人员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持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上岗。 煤矿企业应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一次检测评价,并将其结果报告所在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同时向从业人员公布。,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6,煤矿企业要积极依靠科技进步,应用有利于职业危害防治和保护从业人员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坚决限制、逐步淘汰职业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和产品。 煤矿企业要通过优化生产布局和工艺流程,使有害作业和无害作业分开,尽可能减少接触职业危害的人数

46、和接触时间。 煤矿企业应按照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501)规定,为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并指导和督促其正确使用。,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7,煤矿企业应强化劳动用工管理,切实履行告知义务,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将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防护措施和相关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载明。 煤矿企业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说明。,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8,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应接受职业危害防治知识

47、培训。 煤矿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9,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煤矿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随访,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煤矿企业承担。,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10,接触职业危害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周期应当按照下表执行: 接触有害物质 体检对象 检查周期 煤尘(以煤尘为主) 在岗人员 2年1次 观察对象、期煤工尘肺患者 每年1次 岩尘(以岩尘为主) 在岗人员、观察对象、期矽肺患者,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11,噪声在岗人员 1年1次 高温在岗人员 1年1次 化学毒物在岗人

48、员 根据所接触的化学毒物确定检查周期 接触职业危害作业退休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12,煤矿企业应为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从业人员离开煤矿企业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煤矿企业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应由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对已确诊的职业病人,应及时进行伤残度等级鉴定,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赔偿。,-工伤与职业病待遇,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保险待遇作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工伤医疗期间待遇、因工伤残待遇和因工死亡待遇工伤医疗期间待遇 包括停工留薪期待遇、工伤医疗待遇和其他待遇。 职工在工伤医疗期间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即国家规定的原工资福利不变。条例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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