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外*籍医学专家人才柔性引进工作实施方案为充分发挥在外*籍医学专家的专业和技术优势,鼓励、支持和引导他们为家乡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作贡献,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建立与在外*籍医学专家长期稳定的联系沟通和承接帮扶机制,引导在外*籍医学专家以己所学,以己所能,竭诚为家乡出谋划策,为家乡的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贡献力量。通过开展学术交流、专家坐诊、进修培训和带徒带研等方式,帮助建设一批重点医学学科,培养一批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业务技术骨干,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促进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二、工作内容(一)定期开设专家门诊。邀请在外*籍专家返乡开展专家坐诊,专家门诊每个月开展
2、 1-4 次,并根据需要请专家现场会诊、病例讨论和手术带教。对日常诊疗活动中遇到的疑难杂症问题,可将患者资料上传给专家,实行网上远程会诊,切实让*患者在当地享受到全国一流权威的医疗服务。(二)开展业务培训讲座。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定期邀请在外*籍专家来*举办 2-4 次不同学科的业务知识培训或讲座。(三)名师带学徒。利用专家进行“一对一” 或“一对多”进行“ 传 ”“帮”“ 带”,培养*本地的业务技 术骨干,提高县域医疗技术水平。(四)安排人员进修培训。每年选送一批技术骨干由专家联系安排进修培训。通过进修,培养一批医疗学科带头人,帮助医院开展新技术和新项目建设。(五)医疗质量业务指导。成立在外*
3、籍医学专家医疗质控小组,每年 1-2 次对县级医院、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质量进行专项督查和业务指导,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六)开展学科建设。在外*籍医学专家带头或以培养学科带头人的方式支持 2 家县级医院重点学科建设。(七)担任医学顾问。选择一批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在各自专业领域从业经验丰富且成绩显著的省内外医学专家担任政府卫生事业发展顾问,为我县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医学科技创新、医学人才培养、重大项目建设、危急重症抢救和疑难病症处理等提供智力支持、技术支撑。三、承接方式(一)建立在外医学专家库。通过多种途径收集在外*籍医学人才情况,摸清其工作单位
4、、专业、职务职称、主要成就、联系方式等资料,建立在外*籍医学专家库。对每位在外医学人才信息进行动态跟踪,掌握其学术研究动态,搭建起长期、稳定的信息联通平台。(二)做好动员部署。召开在外*籍医学专家人才柔性引进工作启动仪式,向在外*籍医学专家颁发*县卫生事业发展顾问聘任书,签订名师带学徒协议。(三)搭建服务联络平台。成立在外*籍医学专家联谊会,定期组织开展联谊活动。根据大多数专家意见,每年选择在杭州、温州等地举办一次专家联谊会。经常性对在外*籍医学专家进行走访慰问,并通过不定期的座谈、交流等形式,加强沟通,互通信息,增进感情。(四)落实承接单位。中心院以上各医疗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医疗事业发展需求,
5、在认真分析现有人才队伍知识结构和技术水平的基础上,制定发展规划,确立相应的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和需培养的相关卫技人才梯队,积极与现有的在外*籍医学专家建立对口承接帮扶关系。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至少要各确定 4 个以上重点医学学科进行建设。四、保障措施(一)成立领导机构。成立在外*籍医学专家人才柔性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府办工作联系副主任、县委组织部分管领导、县卫生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人才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材料收集、联系沟通等,金显锋兼办公室主任。(二)落实保障
6、措施。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不少于 100 万元的资金,用于保障在外*籍医学专家人才柔性引进工作经费,不足部分再另行追加。对在外*籍医学专家还乡开展帮扶活动,要按有关规定落实各项待遇。在经济上,要让专家得到适当的报酬,按副高职称 1000 元/天、正高职称 1500元/天的标准给予劳务补助;交通费实行定额包干,包干标准为:市内每人往返一趟补助 200 元,市外省内每人往返一趟补助 500 元,省外每人往返一趟补助 800 元。用人单位可根据邀请到专家的具体情况,结合各自实际,在不低于县补助政策的前提下,采取更加优惠的政策。在政治上,对能积极参与返乡帮扶的医学专家,可以授予其“ 荣誉市民” 称号,并
7、可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推荐其为政协委员,提高其在家乡政治参与热情和政治地位。尤其对为我县医疗卫生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应纳入有关人才奖评选范围,由政府给予表彰,确保每位专家在*工作顺利,生活舒心。非*籍医学专家参照执行。(三)加强宣传报道。新闻媒体要加大对在外*籍医学专家“ 情系家 乡、助医帮扶 ”活动的宣传 力度,特别是加强对专家的动态帮扶活动和典型事迹的宣传报道,努力营造爱惜、尊重在外各类人才的良好氛围,鼓励更多的在外专家返乡帮扶。各受援单位要加强与帮扶专家的联系,密切配合,要通过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对专家的坐诊时间和诊疗科目,要及时进行宣传,引导群众合理就诊,积极创造条件配合专家开展诊疗、技术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