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绵城市建设总体情况汇报1 海绵城市建设背景城镇化是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引擎,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也是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必然要求。然而,快速城镇化的同时,城市发展也面临巨大的环境与资源压力,外延增长式的城市发展模式已难以为继,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明确提出,我国的城镇化必须进入以提升质量为主的转型发展新阶段。为此,必须坚持新型城镇化的发展道路,协调城镇化与环境资源保护之间的矛盾,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
2、位”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的讲话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2013 年 12 月,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要求, “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 。在此背景下 2014 年 11 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了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 。同年 12 月,住建部、财政部、水利部三部委联合启动了全国首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申报工作。2 海绵城市的理念与内容2.1 建设理念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 ,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海绵城市建设
3、应遵循生态优先等原则,将自然途径与人工措施相结合,在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实现雨水在城市区域的积存、渗透和净化,促进雨水资源的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在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应统筹自然降水、地表水和地下水的系统性,协调给水、排水等水循环利用各环节,并考虑其复杂性和长期性。图 1 海绵城市转变传统排洪防涝思路海绵城市是实现从快排,及时排、就近排、速排干的工程排水时代跨入到“渗、滞、蓄、净、用、排”六位一体的综合排水,生态排水的历史性、战略性的转变。海绵城市的建设途径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对城市原有生态系统的保护。最大限度地保护原有的河流、湖泊、湿地、坑塘、沟渠等水生态敏感区,留有足够
4、涵养水源、应对较大强度降雨的林地、草地、湖泊、湿地,维持城市开发前的自然水文特征,这是海绵城市建设的基本要求;二是生态恢复和修复。对传统粗放式城市建设模式下,已经受到破坏的水体和其他自然环境,运用生态的手段进行恢复和修复,并维持一定比例的生态空间;三是低影响开发。按照对城市生态环境影响最低的开发建设理念,合理控制开发强度,在城市中保留足够的生态用地,控制城市不透水面积比例,最大限度的减少对城市原有水生态环境的破坏,同时,根据需求适当开挖河湖沟渠、增加水域面积,促进雨水的积存、渗透和净化。2.2 主要内容海绵城市建设统筹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及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低影响开发雨水系
5、统可以通过对雨水的渗透、储存、调节、转输与截污净化等功能,有效控制径流总量、径流峰值和径流污染;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即传统排水系统,应与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共同组织径流雨水的收集、转输与排放。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用来应对超过雨水管渠系统设计标准的雨水径流,一般通过综合选择自然水体、多功能调蓄水体、行泄通道、调蓄池、深层隧道等自然途径或人工设施构建。图 2 海绵城市构建体系2.3 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2014 年 11 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了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 ,对海绵城市中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进行了总体阐述,用于指导各地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推广和应用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
6、2.3.1 概念低影响开发(LID)指在场地开发过程中采用源头、分散式措施维持场地开发前的水文特征,也称为低影响设计或低影响城市设计和开发。其核心是维持场地开发前后水文特征不变,包括径流总量、峰值流量、峰现时间等。图 3 低影响开发水文原理示意低影响开发指在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采用源头削减、中途转输、末端调蓄等多种手段,通过渗、滞、蓄、净、用、排等多种技术,实现城市良性水文循环,提高对径流雨水的渗透、调蓄、净化、利用和排放能力,维持或恢复城市的“海绵”功能。表格 1 海绵城市与低影响开发的关系与区别2.3.2 构建途径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需统筹协调城市开发建设各个环节。在城市各层级、各
7、相关规划中均应遵循低影响开发理念,明确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结合城市开发区域或项目特点确定相应的规划控制指标,落实低影响开发设施建设的主要内容图 4 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途径2.3.3 控制目标构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规划控制目标一般包括径流总量控制、径流峰值控制、径流污染控制、雨水资源化利用等。各地结合水环境现状、水文地质条件等特点,合理选择其中一项或多项目标作为规划控制目标。鉴于径流污染控制目标、雨水资源化利用目标大多可通过径流总量控制实现,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可选择径流总量控制作为首要的规划控制目标。图 5 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将我国大陆
8、地区大致分为五个区,并给出了各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的最低和最高限值,即 I 区(85%90% ) 、II 区(80% 85%) 、 III 区(75%85%) 、IV 区(70% 85%) 、 V 区(60% 85%) ,如图 3-3 所示。各地参照此限值,因地制宜的确定本地区径流总量控制目标。图 6 我国大陆地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分区图2.3.4 技术选择低影响开发技术按主要功能一般可分为渗透、储存、调节、转输、截污净化等几类,往往具有补充地下水、集蓄利用、削减峰值流量及净化雨水等多个功能。通过各类技术的组合应用,可实现径流总量控制、径流峰值控制、径流污染控制、雨水资源化利用等目标。实践中,应
9、根据城市总规、专项规划及详规明确的控制目标,结合不同区域水文地质、水资源等特点及技术经济分析,按照因地制宜和经济高效的原则选择低影响开发技术及其组合系统。表格 2 低影响开发设施比选一览表2.4 海绵城市与智慧城市海绵城市建设可以与国家正在开展的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相结合,实现海绵城市的智慧化,重点放在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显著的领域,以及灾害应对领域。智慧化的海绵城市建设,能够结合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实现智慧排水和雨水收集,对管网堵塞采用在线监测并实时反应;对城市地表水污染总体情况进行实时监测;通过暴雨预警与水系统智慧反应,及时了解分路段积水情况,实现对地表径流量的实时监测,并
10、快速做出反应;通过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智慧水污染控制与治理,实现雨水及再生水的循环利用等等。3 海绵城市试点概况3.1 试点城市申报2015 年 1 月,财政部发布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简称通知 ) 。 通知称,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海绵城市建设” 的讲话精神和近期中央经济工作会要求,经研究,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决定开展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根据通知 ,中央财政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给予专项资金补助,一定三年,具体补助数额按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 6 亿元,省会城市每年 5 亿元,其他城市每年 4 亿元。对采用 PPP 模式达到一定比例的,将按上述补助基数奖励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