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集中“ 是顺利推进“ 三化“ 的必由之路来自苏州的经验 【内容提要】 近年来,苏州市所实行的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小区集中和土地向种田能手集中的做法,符合工业化、城市化 农业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工 业化要求生产要素在空间上集中,以产生聚集效益;城市化要求人口在空间上的集中;农业现代化则要求规模经营,土地适当集中。“三集中”成功化解了前一时期工业化、城市化、农业现代化中人口、土地和其他 产要素 过于分散的问题,有利于提高“三化”的质量,使它们协调推进,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合理空间格局。【关键词】 三集中;工业化;城市化;农业现代化;空间格局最近几年,在苏州市的城乡一体化发展过程中,“三集中”(
2、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小区集中,土地向种田能手集中)是一个重要内容和成功经验。到 2010 年,苏州市累计已有 82%的农村工业企业进入工业园区,35%的农户进入集中居住区,61.3%的土地实现了规模经营。 通过“三集中”,成功地化解了全市“三化”(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中的诸多问题,使“三化”得以顺利推进。一“工业向园区集中”反映和适应了工业化的本质要求工业化是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逾越的必经阶段。通过工业化,实现了从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的转变,从而使产业结构有了一个质的飞跃。苏州市也不例外,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工业化突飞猛进,取得了很大成绩,是我国重要的加工业基地,号称“
3、世界工厂”。2010 年,苏州市实现工业销售产值 29000 亿元,在全国 20 个重点城市中居第二位。然而,同全国工业化一样,苏州市工业化初期中一个很大的问题和教训在于,工业布局过于分散,缺乏聚集效益,从而导致工业化整体效益大打折扣。工业与农业不同,农业由于其基本生产要素土地的分散,很难在空间上集中进行,因此,农业生产活动在空间上一般是分散进行的。而工业不仅有可能,而且有必要在空间上集中进行。工业所需土地较少,在一块较小的土地上,就可以容纳大量的人口和资本,从而使集中成为可能。在工业生产过程中,需要有大量的基础设施,企业之间还要进行分工协作,产生大量的交换与运输活动。如果企业在空间上集中,就
4、会大大降低平均分摊的这些成本,此即聚集效益。因此工业经济在本质上是要求集中进行的。在“三线”建设时期,我国曾经违背工业布局规律,按照“山、散、洞”原则布局,造成了极大的浪费。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允许农民参与工业化,乡镇企业蓬勃兴起。苏州市是我国乡镇企业的主要发源地之一,是“苏南模式”的主要代表。但是,限于当时的认识,乡镇企业的空间布局却是“满天星”式的,村村冒烟,户户办厂。这种布局不仅缺乏聚集效益,企业投资成本过高,而且带来土地浪费、环境污染等诸多问题。这是苏州市工业化走过的一段弯路,其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1992 年,党的十四大提出了把乡镇企业发展同中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的战略思想,由此,苏州市
5、也开始了乡镇企业从分散走向集中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各类工业园区应运而生,成为乡镇企业、外资企业以及其他新办企业的空间载体与平台。十多年来,苏州市新建的工业园区和其他类型的开发区达数十个,其中,国家级 8 个,省级 9 个,例如苏州工业园区、苏州新区、昆山开发区和张家港保税区等都是非常成功的,在国内外享有盛誉,对于推进全市工业企业集中、提高工业化效益发挥了重要作用。17 个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以占全市 7%的土地,创造了 1/2 的地方预算收入,2/3 的地区生产总值、3/4 的注册外资和 4/5 的进出口总额。 特别是按照产业分类,对工业园区和开发区进行分类,进而实现了更高层次的相同产业在空间
6、上的集聚,使不同的工业园区各具特色。苏州市的这些经验是值得肯定和推广的。二、“农民向小区集中”反映和适应了城市化的本质要求城市化是与工业化相伴而行的。在工业化过程中,随着人口和其他生产要素在空间上的集中,逐渐产生了城镇,并进而发展为城市,实现了整个社会结构的变化,由农民社会变为市民社会。因此,城市化的本质是以人口为龙头,各种生产要素从农村向城市的集中过程。在苏州市乡镇企业的发展初期中,与工业布局的分散相对应,人口也呈现分散状态,“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使农民的职业转换与空间转换相分离,工业化与城市化相脱节,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在工业迅速发展和比重提高的同时,从事工业的劳动力仍然分散在农村,城
7、市人口的比重没有相应提高。由此导致农村人口居住分散,土地浪费严重,而且造成在农村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通煤气、通自来水、通公共汽车、通电话和修建医院、学校、文化站等公共设施时,没有规模效益,成本过高。另外,苏州市也有相当数量的创业者和农民工,他们外出创业或打工,甚至举家外迁,农村家庭的房屋闲置,造成“空壳家庭”甚至“空壳村”。这部分房屋和土地资源闲置,造成另一种形式的浪费。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如果不加区分地对这些家庭和村庄的房屋进行翻建,无异于缘木求鱼。因此必须把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结合起来,具体途径就是让农民集中居住,而对原有的房屋和土地进行整理和用途转换,由此可以解决上述诸多问题。最近几年
8、,在苏州市的城乡一体化发展过程中,引导农民群众集中居住是一个重要内容,特别是一些经济发达的镇、村,拿出大笔资金,建设了一批高标准的小区,不仅有住房,而且商店、学校、娱乐设施等一应俱全,功能完善,环境优美,受到农民群众的热烈欢迎。然而,在全国其他一些地方,让农民集中居住却受到来自一些方面的批评,被指责为农民“被城市化”或者“被集中”。的确,在有些地方,农民并不愿意集中居住,他们或者已经习惯于祖祖辈辈在四合院式的房屋中居住和生活,或者留恋于在院落周围种植蔬菜瓜果,饲养家禽,打井取水,满足家庭生活需要,贴补家用,降低生活成本,或者家中还需要有储藏室,用于存放粮食、农具,等等。在进小区、上楼居住之后,
9、这些便利通通没有了,带来了新的问题。这些批评有一定道理,它提醒我们在农民集中居住问题上,必须要有条件。从苏州市的经验看,在让农民集中居住时,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保护他们的利益不受损失。对于原有住房,按照“拆一补一”的原则,进行补偿,往往每户农民可以得到 2-3 套、总面积在 200-300 平方米的公寓房,房屋有土地证和房产证,可以交易和继承。这些农民家庭往往自己住 1-2 套,剩余房屋用于出租,可以获得一笔稳定和不菲的收入,占到家庭三分之一甚至二分之一的收入,完全可以抵消用水、买菜等方面增加的支出,收入和生活水平不仅没有下降,反而提高了。粮食和农具存放问题,则可以通过集中建设仓库等方式解决
10、。所以,在这种方式下,农民并不是被强迫集中居住,农民是欢迎和期待着集中居住。在一些经济条件较差的村,由于不具备这些条件,因此农民集中居住应该缓行。还要看到,作为一项巨大的社会变迁工程,农民变市民并不是仅仅通过集中居住就可以在一朝一夕内完成的了,它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特别是对于中老年农民来说,要使他们在短时期内改变长期形成的观念和生活习惯,是不可能的,类似于在小区内打井、毁草种菜、拉绳晾衣服等生活习惯问题,经过一段时间的示范与适应之后,是有可能转变过来的。三、“土地向种田能手集中”反映和适应了现代农业的本质要求工业化和城市化并没有取消和消灭农业,相反,它们要求农业更好更快地发展,以满足更多的非农业
11、人口对于生活资料和休闲旅游、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需求,使农业的功能进一步拓展,这就是现代农业。 与传统农业的一家一户小规模分散经营不同,现代农业要求必须实行规模经营,“目前,欧盟地区农业户均经营面积达 20-30 公顷,美国家庭农场经营面积更是达到 250-300 公顷。与欧美地区不同,东亚地区的农户经营面积要小得多,尽管如此,随着农村和农业人口的持续减少,农户户均耕地面积也有所扩大,韩国户均耕地面积从 20世纪 60 年代的 0.8 公顷提高的目前的 1.39 公顷,农业的规模经营和机械化程度不断得到提高。因此,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农业规模经营的强化是一条普遍规律。” 现代农业之所以必须实行规模经
12、营,是因为:从农业产业化的要求看,只有实行规模经营,才能降低成本,增加利润,提高经济效益;从农业专业化要求看,只有实行规模经营,各个地区的农业生产才能统一规划,集中种植某一种或某几种农作物,例如育种或者蔬菜、水果等;从农业机械化要求看,只有实行规模经营,才能扩大地块面积,以便统一使用大型农业机械进行耕作、收割、脱粒、烘干、防治病虫害、兴修水利道路等农业基础设施,等等。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苏州市也和全国各地一样,实行了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推动了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但是,当时的农业还基本上是传统农业,以手工劳动为主,市场化程度很低,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是适合这种生产力
13、的发展要求的。进入新世纪以来,苏州市在全国率先开始了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这与超小规模的家庭经营之间产生了尖锐的矛盾。苏州市人口稠密,人均耕地不到一亩,户均也仅有 2 亩左右。在这种经营规模的基础上,不仅无法发展现代农业,而且也很难提高农民收入,无论如何精耕细作,土地的亩均收入和农民的人均收入都无法大幅度提高。因此,为了发展现代农业,必须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基础上,实现土地向种田能手的集中。正是为了解决农业现代化与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之间的矛盾,苏州市在近年积极探索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形式,通过土地股份合作社等形式,实现了土地经营权的集中,并向本地或外地的种田能手集中流转,从而实现了土
14、地的规模经营,取得了明显效果,对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和生态的现代农业和增加农民收入,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四、“三集中”是构建城乡空间新格局的重要途径工业化、城市化与农业现代化的正常结果,应该是形成合理的城乡空间结构,即适应产业分工的需要,城乡在空间形态上应该有明显区分,城市更像城市,农村更像农村。这里的“像”,不仅仅是指形似,而更应该是神似。在乡镇企业发展初期,由于囿于“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限制,苏州市的城乡空间结构很不合理,农村中分布着大量工厂,使农村不像农村。而一些小城镇人口太少,集中度不高,功能不全。正所谓“走过一村又一村,村村像城镇;走过一镇又一镇,镇镇像农村”。与此同时,在城市化
15、快速扩张过程中,由于拆迁安置成本太高等原因,一些城市郊区的村落被绕过,没有被改造,被包在城市中间,形成“城中村”,是城市中的贫民窟,与周边的高楼大厦形成鲜明对照,极不协调,使城市不像城市。而苏州市的“三集中”则有效地解决了这些问题,在城乡产业分工的基础上,构建了合理的城乡生产和生活空间格局。通过工业向园区的集中,使农村更像农村,山清水秀,景色宜人,集中发展生态、高产、优质、高效的现代农业,并成为城镇居民休闲旅游的好去处。而通过农民集中居住,特别是对“城中村”的改造,也使城市更像城市,不仅城镇居民,而且居住在农村小区的农民,也可以享受城市的现代文明。例如苏州市下辖的常熟市的蒋巷村、张家港市的永联
16、村、太仓市的金星村和昆山市的大唐村、吴江市的杨坟头村等,都是这一方面的典型代表,的确是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人间新天堂,居住和生活其中,感到心旷神怡,其乐无比。当然,并不是所有农民都要进城集中居住,而是要根据每个村庄的土地分布范围、交通便利等因素,实行统一规划,相对集中居住,既方便生产,又方便生活。例如,在人口稠密的平原地区,农民小区之间的距离约为 3-5 公里。这样,通过“三集中”,一个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城乡空间格局必将会呈现在我们面前。参考文献评论员.总结经验,砥砺前行.苏州经济论坛,2010(3):1-3.苏州市经济学会.苏州的新实践与新发展.苏州经济论坛,2011(1):1-5.夏永祥. 发展现代农业须拓展农业功能.人民日报,2011.5.6(理论版).唐茂华.城市化演进的多元型式及其借鉴:基于历史和跨国视角.学习与实践,2011(1):18-30.夏永祥.论中国农村土地经营权的集中.迟福林.中国农民的期盼.外文出版社,1999:202-211作者系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农村经济与区域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