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质量管理技术规范 编制说明 1 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质量管理技术规范 ( 征求意见 稿) 编制说明 标准编制组 二一 七 年 六 月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质量管理技术规范 编制说明 2 项目名称: 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质量管理技术规范 项目统一编号: 20161037 组织单位: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承担单位: 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质量管理技术规范 编制说明 I 目 次 1 任务来源 . 2 2 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 . 2 2.1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现状 . 2 2.2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 4 2.3 制定标准的必要性 . 6 2.4 制定标准的意义 . 7
2、 3 主要工作过程 . 7 4 制定标准的原则 和依据 . 7 5 主要条款的说明 . 8 5.1 范围 . 9 5.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9 5.3 术语和定义 . 9 5.4 基本要求 . 10 5.5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要求 . 21 5.6 原始记录和数据报告要求 . 28 6 重大意见分歧的处理依据和结果 . 31 7 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以及与国内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 . 31 8 作为推荐性标准或强制性标准的建议及其理由 . 31 9 实施标准的措施建议 . 31 10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 31 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质量管理技术规范 编制说明 2 1 任务来源
3、2014 年 , 为推动对环境 监 测机构的监督管理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组织 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开展了 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质量管理技术规范 项目 前期 研究工作。 2015年,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进行了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 2016年 3月,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关于印发 2016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京质监发 201622号)将本标准列入 2016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项目编号为 20161037。 任务承担单位为北京市环境保护监 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邹本东、孙彤卉、刘卫红、陈圆圆、 鹿海峰、金蕾 。 2 制定 标准 的必要性和意义 2.1
4、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现状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是指为保证监测数据和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所实施的全部活动和措施,包括质量策划、质量保证、质量控制、质量监督、质量改进等内容。 20世纪 80年代,在环境监测工作开展的初期,我国就开始有组织地推动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以普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基本知识、制定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建立监测方法、研制和生产环境标准样品与质控样品为依托, 以质量控制考核和技术培训为主线,逐步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质量保证工作路线。 20世纪 90年代开始,我国环境监测系统开展计量认证和实验室认可工作。计量认证和实验室认可对于我国环境监测质量体系建设
5、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管理开始从单一、简单的规章制度管理模式逐渐向全面、系统的质量体系建设发展,将原本单一、独立的缓解性质量控制充分地结合在一起,形成了包括组织机构、工作程序、人员、职责、资源和信息等在内的、全程序控制的、并且有自我监督和自我完善功能的管理体系,从而使质量管理水平得到了有效地提升。 2006年,原国家 环保总局颁布了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环发 2006114号附件一)和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环发 2006114号附件二),对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的机构与职责、工作内容、经费保障以及环境监测人员上岗合格证考核工作的职责、考核内容与考核方法、合格证的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标志着我国环
6、境监测质量管理在制度建设方面已有新的举措。其中为提高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水平,规范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确保监测数据和信息的准确可靠,为环境管理和政府决策提供科学、准确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印发了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明确提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是在环境监测的全过程中为保证监测数据和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所实施的全部活动和措施,包括质量策划、质量保证、质量控制、质量改进和质量监督等内容。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是环境监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贯穿于监测工作的全过程。各级环境监测机构应对本机构出具的监测数据负责。应主动接受上级环境监测机构对环境监测质量管
7、理工作的业务指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质量管理技术规范 编制说明 3 导,并积极参加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研究、监测资质认证、持证上岗考核、质量管理评比评审、信息交流和人员培训等工作 ,持续改进、不断提高环境监测质量。其中为了做好环境监测人员上岗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考核(以下简称持证上岗考核)工作,保证考核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印发了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该制度适用于环境保护系统各级环境监测中心(站)和辐射环境监测机构(以下统称环境监测机构)中一切为环境管理和社会提供环境监测数据和信息的监测、数据分析和评价、质量管理以及与监测活动相关的人员(以下
8、统称监测人员)的持证上岗考核。持有合格证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方能从事相 应的监测工作;未取得合格证者,只能在持证人员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监测质量由持证人员负责。证上岗考核工作实行分级管理。考核内容包括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样品分析。根据被考核人员的工作性质和岗位要求确定考核内容。同年,为进一步做好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工作,确保考核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环发 2006114号)(以下简称制度),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制订并印发了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实施细则(总站综字 200796号)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实 施细则,该细则适用于中
9、国环境监测总站对各省级环境监测中心(站)环境监测人员的考核。 2007年,原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环境监测管理办法(总局令第 39号)中,明确规定了环境保护部门和环境监测机构的职责分工、标准规范的制定、环境信息发布、环境监测数据的法律效力、环境监测网的建设原则和管理主体、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要求、企业的环境监测责任和义务、环境监测机构资格认定等。该办法提出了构建统一监督管理的基本格局,进一步明确了环境监测统一监督管理的基本思路、原则和要求。其中第十二条规定,环境保护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从 事环境监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统一组织的环境监测岗位考试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10、第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监测质量进行审核和检查。各级环境监测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进行环境监测,并建立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对环境监测实施全过程质量管理,并对监测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2009年, 为加强与规范环境监测管理,促进环境监测事业发展,根据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39号)及有关规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2009年印发了北 京市环境监测管理办法(试行)(京环发 2009287号),其中第二十三条(质量管理)规定,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市环境监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各级环境监测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制定的环境监测技术
11、规范进行环境监测,建立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对环境监测实施全过程质量管理,并对监测信息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市环境监测机构受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对全市环境监测网络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和运行进行技术指导和管理。其中第二十五条(人员管理)环境监测机构从事环境监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经环境保 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环境监测岗位考试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2011年,为健全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体系,环保部颁布了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 HJ603-2011),导则主要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基本要求:参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管理要求和技术要求,并结合环境监测的特
12、点和实际运作状况,提炼出适合各个监测领域、各种监测手段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质量管理技术规范 编制说明 4 的质量管理通用要求,分设了环境监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控制、记录控制、内部质量管理、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及改进、对外委托监测、人员、设施和环境、监测方法、仪 器设备与量器、标准物质、试剂与实验用水等 13个章节进行规定。 第二部分是环境监测全过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要求:按照环境监测工作的流程,对环境监测全过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进行规定,侧重质控手段和质控指标。分设监测方案、监测网络(点位)布设、样品采集与现场监测、样品管理、 实验室分析质量控制与质量评定、数据处理和报告等 7个章节进行规
13、定。该导则适用于环境监测机构的所有环境监测活动,其他机构可参照执行。 综上所述 , 为提高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水平,规范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国家环境保护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北京市环保 局相继出台了相关制度、办法、细则和技术导则。这些制度、规定和要求奠定了环境监测质量的基础, 提出了 对各级环境监测机构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应实施全过程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 质量管理工作应程序化、文件化、制度化、规范化 的要求 ,以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保证从布点、采样、样品保存到实验室分析、数据处理审核及监测报告发出等监测全过程处于受控和可追溯状态。 2.2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环境监测的
14、质量管理经历了 30多年的发展,虽然有了些许经验,但还是有许多的不足之处,质量管理的一些重要环节仍然不够规范 和统一。 2.2.1缺乏质量意识 随着环境保护对环境监测数据需求的快速增长 , 环境监测 机构 的工作任务变得繁重,监测人员需要承受越来越重的监测压力。这就使得 环境监测机构 的人员往往只是为了完成环境监测任务,而忽略了对环境监测质量的重视, 缺乏对环境监测工作和监测数据的敏感性, 降低了环境监测数据的可信度。 另外, 一些环境监测机构没有高度意识到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的重要性,从而忽视对监测质量的管理,导致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和持续的改进,相关技术规范及标准方法质量保证质量控要求不能得到
15、有效贯彻。 2.2.2质量管理体系不建全 ,执行不到位 各级环境监测机构按计量认证要求建立了各自的质量管理体系,但一些环境监测机构质量体系 的 编制未结合实际工作要求,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计划和质量控制的重点、要求不够细化,可操作性差。在体系运行过程中 还 存在宣贯不到位和没有将其落到实处的问题,存在环境质量监测与监测质量管理相脱离的现象,直接影响了质量管理体系整体效能的发挥和监测工作的规范。 2.2.3监测人员在岗技术培训系统性和力度不够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的开展必须由有一定工作经验、专业监测技术水平以及敏锐的洞察分析能力的人员来承担。监测人员素质的高低直 接决定了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加
16、强环境监测人员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是十分重要的。 目前,环境监测机构普遍存在重业务轻培训的问题,而且培训多是临时性的、综合性的,缺乏系统的、有针对性培训 , 缺乏对新进技术人员和新岗位人员的技术培训、岗前培训,培训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 , 导致监测人员对监测技术规范和方法掌握不全面,解决专业性复杂性问题能力不高等突出问题 。 环境监测机构应根据监测技术发展的实际需要,有效策划和设计培训内容,该根据人员的能力状况,积极采取多种方法手段来加强人员各种培训和教育的力度,努力提升监测人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质量管理技术规范 编制说明 5 员的 专业知识水平,及时更新人员知识、提高理论和实际操作水平、提升质
17、量管理意识 , 从而确保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的 实施 , 以便于更好的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2.2.4监测人员的持证考核规范性不够 随着监测领域的扩大,监测方法和监测项目的增多,环境监测机构需要规范实施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工作,有效把握考核工作质量,促进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 部分环境监测机构监测人员的 持证 考核缺少应有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一些环境监测机构,更是 没有 相应的考核实施办法, 因此 达不到考核 和持证上岗 的目的,进而影响到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使监测数据的 质量受到一定的影响。 2.2.5方法证实不到位和不完善 方法证实能够切实体现环境监测机构贯彻标准规范的实际 监测 能力,一
18、些环境监测机构存在方法证实程序不健全,方法证实过程缺少对采样部分的证实,方法证实缺少对关键性能指标的证实,方法证实未进行实际样品测试,方法证实未进行有效评审等问题, 这些 方法证实不到位 的问题 将直接影响监测人员后续的监测工作。 2.2.6质控措施和内容不足,质量监督针对性不够 为保障监测活动的规范性和监测结果的可比性,各领域的监测活动都有相应的技术体系,规定各种监测行为的技术要求。监测技术规范和 监测方法标准不仅是开展各项监测活动的依据,也为实施监测质量控制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依据和基础保障。 但一些环境监测机构在采样点位或断面的设定原则、监测环境和工作条件的需求、监测行为的操作技术要求,监测
19、仪器调试的技术指标要求、质量控制手段的选取、质量控制频次的要求、质量控制结果的评价指标合格性判断依据要求等方面存在质控措施 不到位 和内容不足或措施过于简单等问题,影响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另外, 一些环境监测机构质量监督过于简单,针对性不够。日常工作中环境监测机构应强化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的监督落实,对监测人 员的质量控制工作要求、质控手段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也是保证监测质量的重要手段。 2.2.7现场监测质量控制较为薄弱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应贯穿环境监测的各个环节。从监测过程上看,目前环境监测质量控制措施仍局限于空白样品、平行样品、加标回收、标准测试等实验室内分析环节,主要保证
20、的是数据的准确性和精密性,对现场采样、测试环节对数据的代表性、可比性和完整性的保证缺乏有效的质量控制手段,对样品盛放容器、采样设备、保存条件、现场加标样品的频率和数目、样品容器的标识等质控措施的执行仍有许多不到位的地方 , 环境监测现场监测 记录也不够详实。 2.2.8原始记录和报告信息不 够 完整规范 环境监测报告是具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按照法定程序针对某些特定的环境问题进行监测后所作的书面报告。原始记录是各项监测活动中产生的原始、过程和结果记录,是监测人员执行标准规范的体现。一些环境监测机构存在监测报告、原始记录内容不够统一、 方法选择不适、 对执行标准规范的体现不足、信息不完整、 不规范
21、、 溯源性不够 、结果异常,监测数据审核把关不严 等问题。应严格按照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准则、监测标准、规范中的技术和质控要求开展监测、记录和编制报告,确保监 测记录、报告成为信息全面,内容正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质量管理技术规范 编制说明 6 确,结论科学的法律依据。 2.3 制定 标准 的 必要性 2.3.1环保工作新的形势对 环境监测质 量 管理规范 性提出更高要求 环境监测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是实现环境管理的重要依据。 各类环保法规或规划如 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国办发 201556号) 、 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 ( 京政办发 2016
22、40号 ) 中均有加强对环境监测的管理的相关要求。随着环保工作的不断深入, 环境监测数据 除用于传统上的环境质量分析和污染源状况分析,还 被更多的 用于环境信息公开、各级政府绩效考核和环境违法刑事案件的庭审依据, 因此, 监测质量直接影响政府环境决策的科学性和政府的公信力,关系公众环境的知情权益。 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 2013 15号)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监测数据的法律地位和证据效力,同时,也对环境监测机构严格按照标准与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监测,按照资质认定的监测项目出具监测数据报告,保证监测工作全程序规范性及监测数据的真实
23、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因此, 环保工作新的形势对 监测数据的准确性提出更高要求 , 行业管理部门迫切需要制订指导性更强的有关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的技术要求 将较为成熟和有效的质量管理做法规定下来 以进一步规范环境监测工作。 同时,针对前述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而制定环境监测机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规范也进一步为加强环境的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2.3.2 环 境监测机构数量快速增长,需要 形成一个 统一的质量管理方面的技术要求 国家非常重视社会化环境监测服务行业的发展, 2015年,环保部印发了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旨在进一步规范社会化环境监测机 构行为
24、,促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良性发展。 近 几年, 在环境管理要求不断提高、环境监测任务快速增加的情况下,北京市环境监测 行业发展较快 , 从事环境监测的监测机构的数量不断增加,监测机构在环境监测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监测工作的这种多元化发展对于满足不断增长的环境监测需求起到了重要作用,也对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有必要形成一个统一的、具体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方面的技术要求 引导环境监测机构加强行业自律和提升管理水平 。 特别是在人员 培训与 持证、 设备管理 、 方法证实、 质量管理计划 、 质量监督、质量控制、原始记录等薄弱 环节和方面更需要进一步 明确 技术层面的 做法和 要求。
25、 2.3.3 较为缺乏比较 符合环境监测 形势和 行业 特点的有关环境监测质量管理 的 技术要求 还有,很多 环境监测机构 虽然通过资质认定,但 其资质主要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评审准则认定,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是与国际接轨的各类实验室通用规则,对监测要素和监测方法具有多样性的环境监测实验室针对性和操作性都不够强, 环境监测 质量管理基础不够统一, 一些环境监测特有的工作没能在现有的质量管理体系中充分覆盖到。 需要 制订更符合环境监测实验室特点的有关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要 求,用于指导开展环境监测实验室资质评审工作和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北京市环境监测机构按要求规范实施环境监测质
26、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保证监测数据的质量。 而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质量管理技术规范 编制说明 7 则( HJ603-2011) 因制订的时间较早, 一些要求 和内容 也 不能完全适用和满足现在的环境监测形势。 2.3.4实际操作层面上 较为缺乏系统的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要求 目前,在 各种环境介质如地表水、地下水、污水、环境空气、室内空气、酸沉降、固定污染源排气、土壤、沉积物、噪声、固体废物等监测技术规范中,以及各类监测分析标准方法中,虽然都体现 了具体的质量管理要求,但至今尚未体系化, 并较为分散, 有些规范中的规定还不尽一致 , 在实际操作层面上缺乏系统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
27、制 要求 , 通过制订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 纲领性的 技术要求 可以达到整合的目的。 因此,制订 一个既 涵盖质量管理体系、又对具体的监测工作有质控指导意义的纲领性技术文件 将对指导环境监测机构的质量管理工作、环境监测机构完善自身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活动,起到积极作用。 2.4 制定 标准 的 意义 本标准的实施, 一 是 制定形成一个全面的、系统的监测质量管理体系, 规范北京市 环境监测 机构 监测质量管理行为、提升环境监测 质量管理水平。 二 是指导环境监测机构正确开展环境监测和质量管理工作,按要求规范实施环境监测全领域、全过程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 保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 , 从而以科学的
28、数据为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提供依据。 三 是为环境监测管理部门提供管理依据,统一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要求,做到有章可循,依照标准开展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和监督工作。四是 为 环境监测机构 资质认定 提供支撑 ,解决认识差异带来的标准不统一的问题,提高认证监测机构资质认证质量。 3 主要工作过程 2016 年 1 月,召开了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质量管理技术规范启动会,成立项目组。 2016年 2-3月 , 进行文献资料查询及工作调研,编写报告大纲。 2016年 4-5月,讨论确定 课题实施方案大纲, 确定编写内容 。 2016年 6-9月,完成标准草案和编制说明; 2016年 10-11 月,召开项目调度会,
29、对标准初稿内容进行讨论修改,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 2016年 12月,召开专家 咨询 会,对 标准 初稿进行讨论,提出修改建议。 2017年 1-6月,对标准初稿及编制说明进行修改、完善 , 并向市环保局监测处汇报,进一步修改完善后 形成征求意见稿 。 2017年 7-8月,社会征求意见 ,研究修改意见,进一步对标准初稿 及编制说明进行修改、完善 ,形成 送审讨论稿 。 4 制 定标准的 原则 和 依据 本标准制订的基本原则如下: ( 1)定位于规范和指导环境监测机构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 ( 2)满足环境监测工作的要求。 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质量管理技术规范 编制说明 8 ( 3)与现行的
30、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相关标准和监测技术规范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相衔接。 ( 4)具有普遍适用性,易于推广使用。 本标准制订 参考 的 依据 如下 : 国认实 2016 33号附件 1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 准 GB/T 3241 电声学 倍频程和分数倍频程滤波器 GB/T 3785.1 电声学 声级计 第 1部分 :规范 GB 5468 锅炉烟尘测试方法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9661 机场周围飞机噪声测量方法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523 建筑施工
31、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525 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 GB/T 14581 水质湖泊和水库采样技术指导 GB/T 15173 电声学 声校准器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 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 22337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HJ/T 20 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 HJ/T 52 水质河流采样技术指导 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92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4-200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5 酸沉降监测技术规范 HJ/T 1
32、66-2004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 194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 HJ/T 298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HJ/T 373-2007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 493 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HJ 494 水质采样技术指导 HJ 495 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 HJ 618 环境空气中 PM10和 PM2.5的测定 HJ 630-2011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 HJ 640 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 HJ 691 环境空气半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 HJ 706 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噪声测量值修正 HJ 707 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 HJ 732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气袋法 TB/T 3050 铁路沿线环境噪声测量技术规定 DB11/ 307 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11/ 1195 固定污染源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