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毕业论文文献综述 法学 秦汉律散论 (一)国内研究状况及研究成果 秦汉律师中国现存最早,最有价值的古代成文法。它不仅仅代表秦汉时期的法律体系,还代表着秦汉时期各方面的文化。因此,不少学者都对其非常感兴趣。目前,国内探讨秦汉律的文章和论著相当多。这些文章与论著主要从文学的角度来理解与分析当时的立法特点、律法的含义。秦汉律是秦汉时期的法律,法学家当然也在关注,也有不少从法学的角度的探索与研究。 主要文献介绍如下: 睡虎地秦墓竹简中的法律答问中记载着各方面的法律内容。一是对民法中的侵权责任问题有案例记载,记载 的案例中表明导致他人损害的人应承担责任,而所有权人不存在过错则不需要承担责任。二是对秦时期
2、连坐制度中的全家连坐与邻里连坐的记载。它首先解释了“同居”的定义,“同居”就是同户,即为同一家庭。然后阐述全家连坐,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犯罪,那么整个家庭都会受到牵连。接着向大家解释了“什伍”的定义,秦时期将居民按户籍编为“什伍”。每十家为“什”,每五家为“伍”相互监督。从而得出了邻里连坐。三是对犯罪嫌疑人或犯人的保护的记载。明确记载麻风病患者犯罪应投入水中淹死,而犯罪嫌疑人或犯人患麻风病则应当送往麻风病隔离区。同时还记 载逮捕者不得故意伤害犯罪嫌疑人或在逃犯。 睡虎地秦墓竹简中的语书中记载了秦时期统治者对官员的作风要求。它明确的区分了“良吏”与“恶吏”。 “良吏”是通晓法律,没有不能办理的事物
3、;廉洁、忠诚老实而能为皇帝效力。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是他们知道“一曹事”不能独断独行,所以有公正心,不愿意与别人分开处理事务,也不会在办事中争竞。恶吏则刚好相反,不懂法律,不会处理事务,贪赃枉法,不能为皇上效力,遇事喜欢推脱,老是搬弄是非,用恶语侮辱别人,没有公正之心,在办事的时候又喜欢争竞。 睡虎地秦墓竹简中的为吏之道中将秦的任 官标准概括为“五善”:一曰中(忠)信敬上,二曰精(清)廉毋谤,三曰举事审当,四曰善为善行,五曰龚(恭)敬多让。 即为忠于君主,廉洁奉公,宽厚平和,严格执法,勤于职务,做事及时,讲究效率。 张晋藩的中国法制史中也有秦的任官标准。他还研究了秦时期对官员的限制条1 件,不准任
4、用“废官”; 所用佐吏必须是壮年;长吏调任新职,不得带走佐吏。 曹旅宁的秦律新探对汉代的贼律做了研究。贼律中记载“:犬杀伤人畜产,犬主赏(偿)之”。 就是说 犬把人畜产给杀伤了,犬主要赔偿。此外,秦律新探对睡虎地秦律“定杀”也 有研究。他对何为疠者做了仔细地解说,写明了疠者的症状以及传播方式。还解释了“疠者”为何要使用“定杀”,因为古人认为流动的水具有净化能力,可以清除罪犯的罪责。 刘星的西窗法语中举了一个一百多年前,美国纽约州审理的里格斯诉帕尔马案。他用这个案例来说明法律既有一目了然的,也有经过一番“磨砺”才能明确其内容,前者是白纸黑字的浅层法律,后者是潜藏在条文背后的深层的法律。 (二)国
5、外的研究状况及成果 秦汉时期的文化代表着中国的历史文化,秦汉律更能体现当时立法的先进性。很多国外学者都想了解学习中国的历史文化,秦汉律成 了他们的研究对象,进而将他们当时的文化与我们进行比较,研究我国古代的文化与他们的是否有一定的联系,秦汉律对他们的立法是否有影响。 大庭修的秦汉法制史研究研究了汉代管理的兼任状况及条件、因功次晋升的条件与意义、汉代管理的勤务与休假。他提出在汉代各种选举是必要的,这样可以避免官员没有能力也能晋升高官的情况。他还提出,被推荐的人物同时也附有推荐的责任,推荐的人物的行动或才能方面不够格时,就会因选举不实而受到惩罚,类似于职务连坐。但是,因为选举者与被选举者之间是相互
6、知己的关系,所以有可能因选举而结成私人关系,产 生营私结党的情况。 籾山明的中国古代诉讼制度研究以分析大量的出土文字史料为中心,并将程序的变化作为研究的焦点,最大可能地勾画了秦汉时期诉讼制度的具体历史图像。整本书的重点主要是秦汉时期的诉讼制度研究。 (三)存在问的题 秦汉律仍有很多记载尚未被发现或者已经发现但学者们还未作出研究,再或者就是研究得还不够透彻。在对秦汉律的研究中,很多人对古文的解释是不一样的,因此即使是相同的记载也有不同的解释,例如语书中对“一曹事”、“公心”、“独治”的理解。其次是从不同的角度对相同记载的理解,这样也有不同的结果。再 者,现今的很多方面的立法早在秦汉时期就已经存在
7、类似的案例判决,也就是说,早在秦汉时期就已经存在并且意识到这些问题。但是目前的研究忽略了将现代法律问题与秦汉时期的法律问题联系起来,更加缺少从法律角度来分析所记载的案例。如侵权责任承担问题、不得从违法2 行为中获利的问题、对犯罪嫌疑人或犯人的保护问题等。 (四)发展的趋势 在研究秦汉律的过程中,我们要清楚的意识到秦汉律是秦汉时期的法律,因此,我们应该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记载的内容,还要多发现还未被发现的内容,对研究不够透彻继续研究,从而得出最佳的研究结果。再者,秦汉时 期的法律可以看做是现代立法的法律渊源,要注意他们之间的区别与联系,从而更好的研究秦汉时期的法律制度。 参考文献 1张晋藩中国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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