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春高新区管委会信息化建设项目信息技术服务外包和办公网络优化升级招 标 文 件采购项目编号:LTZB2014G-45(02)(公开招标)采购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二 O一四年七月2目 录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3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5一、招标说明-6二、招标文件-6三、投标文件-8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1五、开标及评标-12六、授予合同-14七、废标-16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17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28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41一、投标函-41二、开标一览表-42三、分项报价表-43四、技术规格偏离表-44五、商务偏离表-45六、
2、技术文件-46七、性能及技术要求-47八、售后服务-48九、资格证明文件-49附件:统一表格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0(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1(二)投标单位情况表-52(三)业绩明细表-53(四)银行履约保函-54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553第一部分长春高新区管委会信息化建设项目信息技术服务外包和办公网络优化升级招标公告(资格后审)1. 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对其所需长春高新区管委会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该项目已由高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建设,项目业主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
3、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2. 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长春高新区管委会信息化建设项目2.2.项目编号:LTZB2014G-452.3采购内容:标段划分 范 围 供货期 预算金额LTZB2014G-45(01) 办公自动化系统和政务门户网站建设 90 个工作日 75 万元LTZB2014G-45(02) 信息技术服务外包和办公网络优化升级 30 个工作日 150 万元3.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
4、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2第一标段: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或经销本招标项目的合法资格,并须同时具备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含)以上资质、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省级信息产业厅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第二标段:具有开展数据中心业务的经验,并提供相应的合同、协议等证明材料。3.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43.4.投标人应与其投标提供的资质证书企业
5、名称一致。3.5拒绝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投标;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投标人仅允许对上述标段的其中一个进行投标。4. 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4.1投标人可于 2014年 7月 23日2014 年 7月 29日的 8:3011:30 时至13:0016: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到招标公司(亚泰大街 6789号万晟商务花园 808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3.2 项所要求的资质原件及复印件;(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
6、单位公章。 4.2 一标段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二标段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年 8月 15日 09时 00分,地点为长春市泰湖宾馆三楼会议室;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各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一标段提供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二标段提供人民币叁元的投标保证金。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日报
7、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7. 联系方式采购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代理机构: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硅谷大街3333号 地址:长春市亚泰大街6789号万晟地产808室 联系人:王天 联系人:康静电话:0431-87019097 电话:0431-8860251752014年7月 22 日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 项目 内 容1 项目名称 长春高新区管委会信息化建设项目(信息技术服务外包和办公网络优化升级)2 采购人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3 采购代理机构 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长春市亚泰大
8、街 6789号万晟地产 808室4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5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4年 7月 31日 16时前投标人将对招标文件不清楚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康馨文 电话:0431-88602519 传真:0431- 88602517电子邮箱:6 采购金额 人民币:150 万元7 采购范围 信息技术服务外包和办公网络优化升级8 投标文件数目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9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支票或电汇必须通过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一次性递交(否则将不接受此投标担保,视为未递交投标担保) 。帐户名称: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帐 号:22001310
9、052052501636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春东环城路支行。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时间:2014 年 08月 14日 15时前到账。投标人在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时,需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汇款银行出具的汇款(存款)凭证复印件。10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期结束后 90天11 标前答疑 开标时间15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如果需要)12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4 年 8月 15日 09时 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长春市泰湖宾馆三楼会议室13 评审办法 最低价评标法714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总价的 30%,服务期满后 30
1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70%。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一、招标说明1.资金1.1来源:财政资金1.2采购金额:人民币 150万元2.招标采购单位2.1采购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2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3.合格投标人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2. 具有开展数据中心业务的经验,并提供相应的合同、协议等证明材料。
11、3.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3.4.投标人应与其投标提供的资质证书企业名称一致。83.5拒绝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投标;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投标人仅允许对上述标段的其中一个进行投标。4.投标委托4.1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统一格式,见附件二) 。5.投标费用5.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6.l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7.招标文件的澄清
12、7.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机构或采购人进行交流时,应于开标时间前 15日通知采购机构或采购人。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将视具体情况分别作出解释或说明,必要时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通知所有的投标人。该澄清文件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7.2投标人对本标书有疑问的应在规定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及时澄清和解答。8.招标文件的修改98.1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由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8.2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
13、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8.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日前将变更通知所有投标人。三、投标文件9.投标文件中的计量单位9.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等均应使用中文。9.2.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l投标文件包括:(1) 投标函(2) 开标一览表(3) 分项价格表(4) 技术偏离表(5) 商务偏离表(6) 售后服务文件10(7) 技术文件(8) 资格证明文件10.2以
14、上表格格式和有关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11.投标文件的形式及签署11.1投标人应按统一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统一采用 A4幅面,并须编制目录及页码。11.2为便于归档,投标文件中无论封面、正文还是夹页均不得使用塑料纸、活页纸,也不能采用金属物或抽杆夹等硬物装订。投标文件要整齐、牢固、便于保管和利用。11.3投标文件一式 5份,其中正本 1份,副本 4份,每份文件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 “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如果正本和副本内容不符,以正本为准。11.4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褪色墨水填写或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正式授权的委托人签字,委托人必须以书面形式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统一格式) 。投标人名称应填写全称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12.投标报价12.1.所有报价均使用人民币。投标人的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2.2.投标人应在分项价格表上标明本项目拟提供的工程、货物或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任何有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