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城总体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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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巴彦淖尔 市 城市总体 规划 ( 2010 2030) 文本 巴彦淖尔 市人民政府 北京清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10.11. 巴彦淖尔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0-2030) 文本 I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城市性质、职能和发展目标 .2 第三章 城市规模 .2 第四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3 第五章 规划区统筹 .3 第一节 规划区“四区”划定与政策 . 3 第二节 规划区空间结构与功能布局 . 4 第三节 规划区乡镇与村庄发展引导 . 4 第四节 规划区发展的基础支撑体系 . 4 第六章 中心城区空间结构与布局 .5 第一节 城市建设用地发展方向 . 5 第二节 空间结构

2、与 功能布局 . 5 第三节 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 . 6 第四节 老城区更新 . 6 第五节 中心城区用地构成 . 7 第七章 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 .7 第一节 公共服务中心等级与布局 . 7 第二节 行政办公用地规划 . 8 第三节 商业金融用地规划 . 8 第四节 文化娱乐用地规划 . 8 第五节 体育用地规划 . 8 第六节 医疗卫生用地规划 . 9 第九节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规划 . 9 第十节 社会福利设施用地规划 . 9 第八章 中心城区居住用地规划 .10 第九章 中心城区工业及仓储用地规划 .10 第一节 工业用地规划 . 10 第二节 仓储 用地规划 . 10 第十

3、章 中心城区绿地景观系统和文化特色空间规划 . 11 第一节 绿地系统规划 . 11 第二节 水系统规划 . 12 第三节 景观系统规划 . 13 第十一章 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 . 14 第一节 交通发展目标和策略 . 14 第二节 对外交通系统规划 . 14 第三节 道路系统规划 . 15 第四节 公共交通规划 . 16 第十二章 中心城区市政工程设施规划 . 17 第一节 给水工程规划 . 17 第二节 排水工程规划 . 17 第三节 再生水工程规划 . 17 第四节 电力工程规划 . 18 第五节 通信工程规划 . 18 第六节 燃气工程 规划 . 18 第七节 供热工程规划 . 19

4、 第八节 环卫工程规划 . 19 第十三章 中心城区综合防灾规划 . 20 第一节 防洪规划 . 20 第二节 抗震防灾规划 . 20 第三节 消防规划 . 21 第四节 人防规划 . 21 第十四章 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利用规划 . 22 第十五章 环境保护规划 . 22 第十六章 分期建设规划 . 23 第一节 近期建设规划 . 23 巴彦淖尔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0-2030) 文本 II 第二节 中期建设规划 . 23 第三节 远期建设规划 . 24 第四节 远景发展构想 . 24 第十七章 规划实施 .24 第十八章 附则 .25 附表 1: 城市发展指标体系表 .26 附表 2: 中

5、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27 巴彦淖尔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0-2030) 文本 1 第一章 总则 第 1条 规划背景 2005 年 内蒙古自治区 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 巴彦淖尔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42020) 确定的建设方针和原则,在协调 和 指导 巴彦淖尔 市城市建 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原规划确定的 2020 年发展目标已经基本实现,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并落实相关上位规划内容,更加有效地协调指导 巴彦淖尔 市城市发展建设,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修改巴彦淖尔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复函,特编制巴彦淖尔市 城市总体规划 (

6、2010 2030)。 第 2条 指导思想 ( 1)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基本目标。 ( 2) 坚持五个统筹,即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 ( 3) 遵循循环经济 理念,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推进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人文资源。 第 3条 规划基本依据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08) ( 2) 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 1994) ( 3) 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2006) ( 4)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 (国发 2002 13 号 ) ( 5) 内蒙古城镇体系规划( 2

7、005 2020) ( 6) 内蒙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 ( 7) 内蒙古自治区以呼包鄂为中心沿黄河沿交通干线经济区重点产业发展规划( 2010-2020) ( 8) 巴彦淖尔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 9) 巴彦淖尔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2004 2020) ( 10) 巴彦淖尔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4 2020) ( 11) 巴彦淖尔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 ( 12) 国家、 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内蒙古自治区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第 4条 规划期限 ( 1) 规划期限为 2010 2030 年。 ( 2) 近期 2010 年 2015

8、 年,中期 2015 年 2020 年,远期 2020 年 2030 年,远景为 2030年以后。 第 5条 规划层次 ( 1) 市域:巴彦淖尔市行政管辖范围,面积 6.4 万 平方公里 。 ( 2) 城市规划区:面积 1550 平方公里 。 ( 3) 中心城区:面积 661 平方公里 。 第 6条 城市 规划区范围 临河区 13 个办事处(铁南、北环、新华、曙光、八一、车站、解放、东环、西环、团结、先锋、汇丰、金川)、双河镇、干召庙镇、城关镇、陕坝镇、天吉泰镇,以及乌兰图克镇、狼山镇和白脑包镇位于京藏、京新(规划)高速公路北侧 2 公里以南的地区,总面积 1550 平方公里 。 第 7条 文

9、本条文中加下划线内容均为依照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以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所制定的强制性条文,所有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巴彦淖尔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0-2030) 文本 2 第二章 城市性质、 职能和 发展目标 第 8条 城市性质 呼包银经济区重要的 中心城市之一, 内蒙古自治区新兴工业城市,西 北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 以河套文化为特色的生态宜居城市。 第 9条 城市 职能 ( 1) 呼包银 经济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 ; ( 2) 连接西北与华北 、东北 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 ; ( 3) 国家 重要的边境经济合作区 ; ( 4) 内蒙古 自治区新兴工业城市 ; ( 5) 内

10、蒙古西部以商贸物流、旅游服务、金融贸易等为主的 特色服务业基地 ; ( 6) 以河套文化为特色的 生态宜居城市 。 第 10条 城市发展目标 将巴彦淖尔 建设成“ 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高效、布局合理、 特色鲜明、城乡统筹、社会和谐”的呼包银经济区中心城市之一、内蒙古自治区新兴工业城市、西北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 塞外水城、 国家园林城市 、河套文化名城。 第 11条 城市发展 指标体系 包括社会人文指标和环境指标,并区分为引导型指标和控制型指标两种类型。(具体见附表) 第三章 城市规模 第 12条 城市人口规模 2015 年,城市人口规模 50 万人; 2020 年,城市人口规模 65 万人

11、; 2030 年,城市人口规模 80万人。规划期内,城市人口规模年均增长 3.5 。 第 13条 城市 建设 用地规模 ( 1) 2015 年,人均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 150 平方米以内,总建设用地面积 75.0 平方公里 ; ( 2) 2020 年,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 150 平方米以内,总建设用地面积 97.5 平方公里 ; ( 3) 2030 年,人均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 130 平方米以 内,总建设用地面积 103.8平方公里 。 巴彦淖尔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0-2030) 文本 3 第四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本章略,详细内容参见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文本) 第五章 规划区统筹 第一节

12、规划区“四区”划定与政策 第 14条 “四区”划定 将规划区范围划定为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已建区。 ( 1) 禁建区:包括水域、湿地、基本农田、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文物保护区、河流廊道、交通走廊、市政设施走廊、活动断裂带等。 总面积约 952 平方公里 ,占 规划区总面积 的 61。 ( 2) 限建区: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文物保护控制建设地带、林地集中分布区、洪水淹没危险区、建成区外地下水严重超采区、交通规划控制区、机场限 高区、机场噪声控制区、土地沙化严重地区、工程地质条件较差地区、一般农田、规划城镇组团间绿化隔离带、区域生态绿地等。 总面积约 343 平方公里 ,占 规划区 总面积的

13、22。 ( 3) 适建区:规划城镇建设区。总面积约 162 平方公里 ,占 规划区 总面积的 11。 ( 4) 已建区: 2010 年现状建设用地范围。总面积约 93 平方公里 ,占 规划区 总面积的 6。 第 15条 分区管制政策 ( 1) 禁建区:作为保障城市生态安全的重要地带及生态建设的首选地,原则上禁止城市建设行为,不同区域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 2) 限建区:保护优先、限制开发,区内土地以生 态、人文景观、农业用地为主,交通、市政、军事设施和农村住宅等建设需经严格审查和规划许可。 ( 3) 适建区:是城市发展优先选择的地区,但仍需根据环境与资源禀赋条件,合

14、理确定开发性质、规模和强度。具体地块的开发与建设指标应遵循控制性详细规划。 ( 4) 已建区:延续历史文脉,保护文化特色,对旧城区实施有机更新。提高新城区建设标准,逐步完善开放空间系统、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提倡公交优先的交通政策。 巴彦淖尔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0-2030) 文本 4 第二节 规划区空间结构与功能布局 第 16条 空间结构:一核、两组团、三轴带、多节点 ( 1) “一核”: 指 巴彦淖尔市中心城区,是带动规划区和市域发展的中 心极核。 ( 2) “两组团”: 指 陕坝组团和空港组团,是规划区发展的 重要功能 组团。 ( 3) “三轴带”:以沿黄经济发展轴为主轴带,

15、以临陕城乡统筹发展轴和临甘国际大通道发展轴为次轴带,形成承东启西、通南达北的开放格局。 ( 4) “多节点”: 指 城市公共 服务 中心节点、城市产业集聚节点、乡镇节点、生态景观节点等。 第 17条 城乡功能布局 ( 1) 城镇功能区:包括临河综合服务片区、朔方产业集聚片区和双河生态休闲和战略储备 片 区、陕坝组团、空港组团、干召庙镇和天吉泰镇等城镇集中布局地区。 ( 2) 生态休闲功能区: 划分为 生态休闲旅游区和休闲农业观光区两类,前者包括郊野公园、 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绿色休闲和旅游度假功能区,后者 是 以农业观光、农家乐为 主 的休闲功能区。 ( 3) 生态保护功能区:包括水源保护区(

16、临河区的五四湖 水源保护区 、 水源湖水源保护区、永济渠西水源保护区 和陕坝红星村水源保护区) 、 沿黄生态湿地保护区、城市组团间生态隔离绿带等。 ( 4) 农业功能区:指基本农田、林地、园地、牧草地和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是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的空间载体。 第 18条 两大组团发展引导 ( 1) 陕坝组团:杭锦后旗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绿色产品加工、休闲旅游为主的北方特色宜居城 镇 。 2030 年人口控制在 16 万人左右,建设用地控制在 24平方公里 以内 。 ( 2) 空港组团:城市航空客货运运输节点和对外窗口,依托机场适度发展小规模机场货运物流及配套运营服务套设施,近期周边地区以战略储

17、备控制为主。 第三节 规划区乡镇与村庄发展引导 第 19条 乡镇统筹发展引导 ( 1) 天吉泰镇:加强与机场联动发展, 打造 空港地区的配套服务和休闲观光基地。规划 2030 年城镇人口为 0.5 1.0 万人,建设用地面积为 1.5 平方公里 左右。 ( 2) 干召庙镇:临陕线上的特色商贸服务基地和城乡统筹发展示范点。规划 2030年城镇人口为 0.5 1.0 万人,建设用地面积为 1.5 平方公里 左右。 ( 3) 城关镇:镇区搬迁,纳入中心城区 统一发展,周边地区可适当建设城郊休闲旅游度假区。 ( 4) 双河镇:逐步撤镇为街道,纳入双河片区规划为城市建设用地。 ( 5) 临河农场:城北休

18、闲农业观光基地,通过土地指标置换等方式,将工业逐步纳入 朔方片 区统一管理。 第 20条 村庄统筹发展引导 ( 1) 中心村 发展 策略:适当减少中心村数量,迁村并点,扩大中心村规模,鼓励人口向中心 村集中。对于无特色、用地分散、距离较近的若干中心村,应实现撤并 ;对于有特色、用地集中的中心村,应保持和发扬传统风貌景观、传统产业特色或特殊用地功能,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标准,逐步开发特色产业,增加旅游休闲服务功能。 ( 2) 基层村发 展策略:适当减少基层村数量和规模,将基层村人口向中心村、镇区和城区转移,实现土地盘整。 ( 3) 村庄建设标准:人均建设用地不超过 140 平方米,公共设施用地比例不

19、低于5%,道路用地比例不低于 7%。完善通信、供电、供水、排水、供气、环卫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文教、医疗等公益性公共设施,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 第四节 规划区发展的基础支撑体系 第 21条 构建城际快速交通网络体系 ( 1) 中心城区与空港组团之间 规划 3 条快速通道:即现 110 国道(改造为机场快速路) 、 临五路 和沿黄一级公路 。 ( 2) 除京新高速外,中心城区与陕坝 组团 之间 规划 预留 3 条通道 ,即现状临陕 路,新建临策铁路东的临陕 2 路和京新高速北的临陕 3 路。 临陕 1 路(快速路)即巴彦淖尔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0-2030) 文本 5 目前的临陕路,作为临

20、陕之间主要客运联系通道,近期进行拓宽改造,设置为双向六车道的城市快速路,并设置 BRT 通道,同时预留远期改造轻轨线路的可能性。临陕 2 路(二级公路)沿临策铁路北侧建设,作为临河区生活性物流通道,兼顾临陕之间的小汽车交通。临陕 3 路(一级公路)在京新高速北侧 建设 ,作为 京新高速辅路, 是 连接青山物流园、陕坝、工业区 等的 主要货运通道 。 ( 3) 规划区内各组团间适时建设快速公交系统,并为地铁和轻轨线位预留一定空间。 第 22条 重大 市政基础设施引导 ( 1) 给 水工程: 2030 年规划区最高日总用水量为 53.8 54.1 万立方米 /日。中心城区保留现状城市供水水源,新增

21、抽黄河水水源。陕坝镇城市水源地即将面临超采,规划加强狼山山前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天吉泰镇、干召庙镇均开发新水源地。 ( 2) 排水工程:中心城区保留现状市污水处理厂,并进行技术改造,新建第二污水处理厂及保税区污水处理厂;陕坝镇扩建现状污水处理厂;空港组团、干召庙均新建污水处理厂。规划区各污水处理厂均建设再生水厂一座。 ( 3) 电力工程:规划保留现状 220 千伏东郊变,新建 220 千伏变电站 4 座,分别是220 千伏临河西郊变、 220 千伏黄河变、 220 千伏杭锦后旗变、 220 千伏天吉泰变。 500 千伏双回走廊控制宽度为 60-75 米, 220 千伏双回走廊控制宽度为30-4

22、0米。 ( 4) 环卫工程:中心城 区近期使用现有的垃圾填埋场,远期需选址新建生活垃圾综合化处理场,统筹考虑规划区内各组团对垃圾处理场的共建共享 。 第 23条 生态景观 格局与 环境 保护 ( 1) 规划区形成 “ 三带环抱、五轴贯穿、多点布局 ” 的生态景观网络 格局 。 ( 2) 水源地保护:严格保护水源保护区 (临河区的五四湖水源保护区、水源湖水源保护区、永济渠西水源保护区和陕坝红星村水源保护区) 。 ( 3) 位于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湖泊、海 子 , 周边地区严格禁止任何开发;位于郊野公园、湿地公园和生态休闲绿地内的湖泊、海子沿(例如镜湖等)湖岸纵深300 米的范围内除防护绿地、游览地

23、外禁止其他开发建设活动;位于城市功能组团内及临近地区的湖泊、海子,应加强对城市整体高度、开发强度和建筑体量的控制和引导,避免沿岸大规模城镇开发,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 第六章 中心城区空间结构与布局 第一节 城市建设用地发展方向 第 24条 城市建设用地发展方向 城市建设用地发展方向为 “东进产业、南拓新区、西控北优、中兴主城”。其中,向东和向南是城市的主要发展方向,向西和向北是控制和优化的方向。 第 25条 中 心城区增长边界 东至临河区行政边界 、 南至防洪堤 、 西至三排干 、 北至京藏高速以北 2 公里 ,总面积 660.72 平方公里 。 第二节 空间结构与功能布局 第 26条 空间结

24、构:一环两带三片区 ( 1) 一环: 外围生态景观环。沿黄河、临策铁路、京藏高速和五排干,结合水景观和 绿地系统 建设,构建外围生态景观环,形成“水绿环绕”格局。 ( 2) 两带: 中央 生态休闲带和 总干渠生态景观带 。中央生态休闲带 位于 临河片区与 朔方片区 之间,呈南北向分布。 总干渠生态景观带 沿总干渠建设,呈东西向分布。 ( 3) 三片区:临河片区、朔方片区和双河片区。 临河片区定位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区, 重点 发展商 业金融、教育科研、文化卫生、物流市场和居住等产业和设施。朔方片区定位为产业集聚发展区,整合经济开发区和 B 型保税物流园区,打造 成以产业职能为主,兼顾生产生活服务

25、配套的综合性城市新区 。双河片区定位为文化休闲旅游与新兴服务功能区, 重点 发展休闲旅游、文化体育、职教研发、会展、商务商业、生态居住等产业。 第 27条 功能布局:十组团 ( 1) 临河西行政文化组团:东至金川大道、西南至临策铁路、北至绕城线,规划巴彦淖尔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0-2030) 文本 6 2030 年人口规模为 10万人,建设用地规模为 11.5 平方公里 。功能定位为全市的行政、金融、文化中心 ,主要布置行政办公、商贸金融、文化 教育、生活居住等用地。 ( 2) 临河中商业服务组团:西至金川大道、东至规划的晏江路、南临包兰铁路、北临永刚渠,规划 2030 年人口规模为 27

26、 万人,用地规模为 24 平方公里 。功能定位为市级商贸综合服务和公共活动交流中心,主要布置商业贸易、生活居住和娱乐等用地。 ( 3) 临河东教育商贸组团:西至规划的晏江路、东至朔方路东 500 米、南临包兰铁路、北临永刚渠,规划 2030 年人口规模为 10 万人,用地规模为 13 平方公里 。功能定位为全市的高等教育中心、重要的科研基地和专业市场集聚区,主要布置教育科研、文化、专业市场群和生活居住等用地。 ( 4) 临 河西北物流市场组团:西至增光路、南至乌兰布和北街、东至永济渠,规划 2030 年人口规模为 1 万人,用地规模为 4 平方公里 。功能定位为市级综合性物流中心和专业市场集聚

27、区,主要布置物流、仓储、专业市场和相关配套服务用地。 ( 5) 临河北综合居住组团:西北至临狼路以北 300 米、南至绕城线、东至朔方路,规划 2030 年人口规模为 2 万人,用地规模为 2.5 平方公里 。功能定位为主城区向北拓展延伸的备用区,以居住功能为主导的综合性城市片区,主要布置居住、商业和物流市场等用地。 ( 6) 朔方东产业组团:东至规划的新道路、西至建材东路、南临包兰铁路、 北至京新高速公路, 规划 2030 年用地规模为 5.5 平方公里 (不包括独立核算用地22 平方公里 ) ,人口规模为 4 万人。功能定位为区域型物流、 增值 加工和专业市场集聚区。该组团东北部建设 1

28、处产业综合配套服务区,主要布置商业金融、行政办公和居住等用地,为东部产业区提供生产服务和居住配套职能。 ( 7) 朔方西产业组团:东至建材东路、西至章嘉庙路、南临新华街和包兰铁路、北至绕城线, 规划 2030 年用地规模为 11.5 平方公里 (不包括独立核算用地15 平方公里 ) ,人口规模为 1 万人。功能定位为巴彦淖尔市以产业职能为主,兼顾生产生活服务配套的综 合性产业新区,形成以绒纺、食品、制药、冶金、电力、建材等为主导的六大产业体系,建设农副产品深加工产业区、新型化工产业区和先进制造及高新产业区等产业功能区。 ( 8) 双河西教育文化综合组团:东至先锋南路、西至规划的通宁路、南至安澜

29、街、北至总干渠,规划 2030 年人口规模为 10 万人,规划 2030 年用地规模为 12.5平方公里 。功能定位为巴彦淖尔市新兴教育文化集聚区和生态居住组团,主要布置市级教育园区、 民政 福利园区、市级文化体育设施、休疗养和生态居住等用地。 ( 9) 双河中商务休闲综合组团:东至朔方路、西至先锋南路、南至安澜街、北至总干渠,规划 2030 年人口规模为 10万人,规划 2030 年用地规模为 13.5 平方公里 。功能定位为沿黄经济发展带上新兴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文化休闲旅游区 和生态宜居新区,主要布置商务办公、酒店宾馆、旅游度假、文化会展和生态居住等用地。 ( 10) 双河东生态居住组团

30、:东至宜梁路以东 500 米,西至电厂西路,南至南边渠,北至九原街,规划 2030 年人口规模为 5 万人,建设用地规模为 6 平方公里 。功能定位为生态宜居的新型住宅区,主要布置居住及配套生活服务设施用地。 第三节 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 第 28条 土地使用强度分区 按土地使用强度划分为高强度发展区 、中高强度发展区、中低强度发展区、低强度发展区 等 四类。 ( 1) 高强度发展区:包括市级公共服务中心和片区级公共服务中心 , 属于高层建筑密集区。 ( 2) 中高强度发展区:包括组团级公共服务中心 , 以及临河片区和双河片区内的集中居住区 , ;属于高层建筑发展区。 ( 3) 中低强度发展区

31、:包括朔方片区的工业仓储区及 双河片区的高品质居住区 ,以多层、低层建筑为主,可有少量高层建筑。 ( 4) 低强度发展区:包括中央生态休闲带及镜湖周边地区 , 以低层建筑为主,可有少量多层建筑,不可有高层建筑。 第 29条 土地使用强度控制指标 ( 1) 中央生态休闲带内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 20%以下, 建设用地地块容积率控制在2.0 以下,建筑高度控制在 20 米以下,建筑密度控制在 20%以下,绿地率控制在 40%以上。 ( 2) 工业用地地块容积率控制在 1.0 以上。 第四节 老城区更新 第 30条 老城区范围 指现状水源路以东,朔方路以西,总干渠以北 , 现状 110 国道 (即绕城线)巴彦淖尔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0-2030) 文本 7 以南的建成区。东西长约 7.8 公里 ,南北宽约 5.5 公里 ,面积约 42.9 平方公里 。 第 31条 老城区更新 ( 1) 调整 优化用地布局结构:搬迁 临河片区的 工厂和危险品仓库用地,优化商业设施布局,强化绿地水系景观的建设 。 ( 2) 完善道路系统: 减少 对外交通 对老城区的干扰 ,完善 和 优化道路系统。 ( 3) 加快棚户 区改造:加强对现有棚户区的改造,新建住宅的层数、电梯配置、日照间距等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技术规范。 ( 4) 完善设施: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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