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国内某研究所与某日商签订了一项进口合同,欲引进一台精密仪器,合同规定 9月份交货,但到 9月 15日,日本政府宣布该仪器属高科技产品,禁止出口,自宣布之日起 15天生效.后日方来电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分析:日方要求是否有理?我方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2我某公司与外商按 CIF条件签订一笔大宗商品出口合同,合同规定装运期为 8月份,但未规定具体开证日期。外商拖延开证,我方见装运期快到,从 7月底开始连续多次电催外商开证。8 月 5日,收到开证行的简电通知,我方因怕耽误装运期,即按简电办理装运。8月 28日,我方收到信用证正本,该证对有关单据作了与合同不符的规定,经办人审证时未注意,交
2、银行议付时,银行也未发现,开证行即以单证不符为理由,拒付货款。分析:我方应从此事件中吸取哪些教训? 3有一份 CIF合同,货物已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装运港装船,受载船只离港一小时后触礁沉没.第二天,当卖方凭手中持有的提单、保险单、发票等单据要求买方付款时,买方以货物全部灭失为由,拒绝接单付款。分析:在上述情况下,卖方有无权利凭规定的单据要求买方付款?并说明理由。4我公司对外出口 1000公吨大豆,国外开来信用证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装运港:天津新港。我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在大连、新港各装 500 公吨于第 195 航次的“东风”号轮,提单也注明了不同的装运地和不同的装船日期。在向银行交单时遭拒
3、付。问:银行是否有权拒付?我公司是否违约?并说明原因。 5、中方某公司收到国外开来的不可撤销信用证,由设在我国境内的某外资银行通知并加保兑,中方在货物装运后,正拟将有关单据交银行议付时,忽接该外资银行通知,由于开证行已宣布破产,该行不承担对该信用证的议付或付款责任,但可接受我出口公司委托向买方直接收取货款的业务。对此,你认为中方公司应如何处理?并说明原因。6中国从巴西进口普通豆饼 3万吨,交货期为 9月底,拟转售英国。然而,四月份巴西商人原定收购地点发生百年不遇特大洪水,收购计划落空。巴西商人要求按不可抗力处理免除交货责任,问中方应如何处理?并说明原因。7合同规定糖水桔子罐头,每箱 24听,每
4、听含五瓣桔子,每听罐头上都要用英文标明MADE IN CHINA.卖方为讨个吉利,每听装了六瓣桔子,装箱时,为用足箱容,每箱装了 26听.在刷印产地标志时,只在纸箱上标明了 MADE IN CHINA.买方以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未按要求标明产地无法销售为由向卖方要求赔偿,否则拒收货物.分析:买方的要求是否合理?并说明原因. 8某出口公司按 CIF London向英商出售一批核桃仁,由于该商品季节性较强,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买方须于 9月底前将信用证开到,卖方保证运货船只不得迟于 12月 2日驶抵目的港,如货轮迟于 12月 2日抵达目的港,买方有权拒收货物,拒绝付款。如货款已付,卖方须将货款退还买
5、方。问该合同的性质是否还属于 CIF合同?并说明原因。 9有一批货物出口运往欧洲某港口,出口前该货已按发票总值 110%投保了平安险,载运该批货物的海轮于 7月 5日在海上遇到暴风雨,致使一部分货物受到水渍,损失价值为 1500美元,该船在继续航行时,又因海上大雾,在进港途中与一艘船相撞,致使该批货遭到部分损失,价值为 12000美元。分析:该批货物的损失保险公司是否负责赔偿?并说明原因。10我方 A公司向美国旧金山 B公司发盘某商品 100公吨,每公吨 2400美元 CIF旧金山,写明收到信用证后两个月后交货,以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支付,限三日内复到有效。第二天收到 B公司回电称:接受你发盘,
6、立即装运。 。A 公司未作答复。又过了两天 B公司由旧金山花旗银行开来即期信用证,注明立即装运。当时国际市场该商品价格上涨 20%,A公司拒绝交货,并立即退回信用证,问这种做法有无道理?并说明原因。INCOTERMS2010 与 2000 的区别 1.术语结构上的变化由 E,F,C 和 D组,共 13种,且卖方对买方的责任大小依次排列。变为 11种贸易术语,且按照所适用的运输方式划分为两大类,即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七种(EXW,FCA,CPT,CIP,DAT,DAP,DDP)以及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四种(FAS,FOB,CFR,CIF)。2.术语义务项目上的变化每种术语项下买卖双方各自的义务虽然仍列出十个项目,但与 INCOTERMS2000不同之处在于,卖方在每一项目中的具体义务不再“对应”买方在同一项目中相应的义务,而是改为分别描述,并且各项目内容也有所调整。3.新增 DAT和 DAP两个术语4.“船舷”的变化INCOTERMS2000针对 FOB,CFR 和 CIF均强调“船舷为界”。IncotermsRrules2010 为与这三种术语中所涉及的风险、费用以及“On board”术语相对称,不再设定“船舷”的界限,只强调货物装上船。5.适用性:不仅适用于国际销售合同,也适用于国内销售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