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刑事专案侦查,第一章侦查的程序和方法第二章杀人案件侦查第三章爆炸案件侦查第四章绑架、敲诈勒索案件侦查第五章诈骗类案件侦查第六章抢劫类案件侦查第七章盗窃案件侦查第八章 毒品案件侦查第九章 走私案件侦查第十章职务犯罪侦查,2,第一章侦查的程序和方法,第一节刑事案件侦查管辖第二节受理案件的审查第三节案情的分析判断第四节制定侦查计划第五节查证嫌疑线索与嫌疑人第六节侦查终结第七节疑难案件的侦查,3,第一节刑事案件的侦查管辖,一、部门管辖二、级别管辖三、地区管辖四、行业管辖五、指定管辖,4,监狱犯人在监狱内所实施的犯罪狱侦部门军队保卫部门军人犯罪案件(包括普通刑事犯罪和军职犯罪)军地互涉案件入伍前或退
2、伍途中由当地公安机关侦查武警 比照军队。但 “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门,以及武警黄金、交通、水电、森林部队”除外国家安全机关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中的间谍、特务类案件。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局贪污贿赂犯罪法纪检察科渎职、侵权监所检察科私放、体罚虐待被监管人,5,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部门杀人、伤害、抢劫(车匪路霸、抢劫金融机构)投毒、放火、爆炸、强奸、盗窃、敲诈勒索、伪造、拐卖人口、非法制造贩运枪支弹药、破坏森林、重大责任事故案件经济案件侦查走私假币罪,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罪,危害税收征管罪,侵犯罪知识产权罪,侵犯财产罪3种,其他经济犯罪。政保部门指各地公安机关的政治保卫部门,他们分管的案件主
3、要包括了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中不归安全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以及和民族、宗教、会道门、邪教组织、封建迷信有关的危害国家政治稳定的刑事案件。禁毒部门毒品犯罪案件交通管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边防管理偷渡国边境罪缉私局,6,1、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 法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全部罪名。但间谍案(未设国安处)2、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1)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案;2)出版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内容出版物案;3)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案;4)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案。3、扰乱公共秩序的犯罪案件:1)组织利用会道 门、邪教组织、利用 迷信破坏法律实施案;3)组织、利用会道 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
4、死亡案。4、妨碍司法的犯罪案件: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案。,7,第二十二条公安机关和军队互涉刑事案件的管辖分工如下:(一)军人在地方作案的,当地公安机关应当及移交军队保卫部门侦查。(二)地方人员到军队营区作案的,由军队保卫部门移交公安机关侦查(三)军人与地方人员共同在军队营区作案的,以军队保卫部门为主组织侦查,公安机关配合;共同在地方作案的,以公安机关为主组织侦查,军队保卫部门配合。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和武装警察部队互涉刑事案件的管辖分工依照公安和军队互涉刑事案件的管辖分工的原则办理。列入武装警察部队序列的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门,以及武警黄金、交通、水电、森林部队人员的犯罪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
5、(第二款的武警部门其人事归地方管),8,级别管辖,区、县级侦查机关(一般、重大、部分特别重大案件)地市级侦查机关(重大涉外犯罪、重大经济犯罪、重大集团犯罪和下级公安机关侦破有困难的重大刑事案件)省级侦查机关(涉及几个地区市的重特大案件或指定一个地区公安联侦)中央级侦查机关(涉及几省的特大案件或指定一个省公安开展联合侦查),9,地域管辖: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为主,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为辅。最先受理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公安机关管辖。指定管辖:对管辖有争议或者情况特殊的刑事案件,可以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注:对于共同犯罪在不同地区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原则上应当并案
6、侦查,由主要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地的公安机关开展侦查活动;主要和次要犯罪嫌疑人难以确定的,可以由主要犯罪 地公安机关开展侦查活动;发生争执时,应当报其共同的上级机关指定管辖。,10,铁路公安铁路系统的机关、厂、段、院、校、所、队等单位,车站工作区域、列车内,铁路建设施工工地发生的案件,铁路沿线发生的盗窃或者破坏铁路通讯、电力线路和其他重要设施的案件,以及铁路系统内部职工在铁路线上执行任务中发生的案件。交通系统公安交通系统的机关、厂、段、院、校、所、队工区,车站、港口、码头工作区域、轮船内发生的刑事案件,水运航线发生的盗窃或者破坏水运通讯、电力线路和其他重要设施的案件,以及交通系统内部职工在交通线上
7、执行任务中发生的案件。,11,民航系统公安机关民航系统的机关、厂、院、校、所、队、工区等单位,机场工作区域、民航飞机内发生的刑事案件。林业系统公安机关大面积林区的林业公安机关负责辖区内刑事案件的侦查其他林业系统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主要包括本辖区内盗伐、滥伐林木、危害陆生野生动物和珍稀植物等刑事案件。未建立专门林业公安机关的地区,上述刑事案件由所在地公安机关管辖。,12,第二节受理案件的审查,一、刑事案件的来源二、案件的受理三、审查立案,13,1、报案:任何单位、个人(被害人)知道犯罪事实(后果)直接向侦查机关报告,要求予以查处。2、控告:被害人(亲属)有明确的犯罪嫌疑人和犯罪事实,将所知的犯
8、罪嫌疑人和犯罪事实向侦查机关报告。3、举报: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团体或个人把有关犯罪嫌疑人及其犯罪事实向侦查机关报告。(有时称为检举)4、自首:犯罪嫌疑人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正确理解自首:a.自动投案未被发觉;已被发觉未被采取强制措施;亲友投案后又送去。B.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数罪;共同犯罪;一审判决前翻供的。C.已经采取强制措施的,供述与司法机关掌握或判决的不同种的。同种?,14,5、现场抓获、扭送的现行犯(1)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通缉在案的; (3)越狱逃跑的;(4)正在被追捕的。6、在工作中发现的(现实中主要通过讯问)7、移送(由海关、工商、纪委、检
9、察部门、税务部门)8、上级部门交办或其他办案部门移交的。,15,二、案件受理,案件受理的程序及文书受理中应采取的措施,16,受案的程序:1、立即接受凡有扭送、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无论是否属于自己的管辖范围,也不管 是否符合立案条件,接受机关都必须立即接受。2、问明情况(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的犯罪线索,应当问明下列情况)3、制作笔录4、履行手续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接受案件回执单,17,(1)报案人的情况。(2)案件的基本情况(3)如系举报、控告等情况,还应问清楚犯罪嫌疑人的个人情况。(4)被害人的个人情况。(5)对于投案自首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把其犯罪时间、地点、动机、手段、过程和
10、后果等有关情况问清。,18,询问笔录包括的情况: 1、告知报案人应当如实提供情况,不得诬告、陷害,以及诬告陷害应负的法律责任。2、案件发生、发现的时间、地点和简要经过,案发原因和危害后果;犯罪嫌疑人出入现场的路线、方向;现场周围情况及其他知情人;是否采取了处置措施;现场是否被保护等。3、对知悉犯罪嫌疑人情况的,应当问明犯罪嫌疑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高、体态、说话口音、行走姿势、衣着打扮、携带的凶器物品、作案的方式手段和人数以及与犯罪嫌疑人熟悉的经过等。 4、对知悉被害人情况的,应当问明被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工作单位,被侵害的时间、地点、经过或者被害单位的有关情况。,19,一、
11、受理报案应制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二、1、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在接受刑事案件登记书批示“立案侦查”的需立即制作立案决定书,开展侦查活动;2、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在接受刑事案件登记书批示“初查”的,在调查后可根据调查情况制作呈请立案报告书或呈请不立案报告书送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示。3、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在接受刑事案件登记书批示“立为治安案件”的,按照办理治安案件的要求处理。,20,三、审查立案1、立案的条件:a.有犯罪事实发生b.需要追究刑事责任c.属于自己管辖2、立案的标准:一般重大特大(_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要案(县处级以上的干部实施的犯罪)挂牌案件立案标准的衡量因素:数额标准:
12、如盗窃、贪污受贿、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情节:扒窃后果: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行为:;,21,3.审查的方法:勘验现场侦查实验技术鉴定调查讯问立案前对事件性质的认定,是以构成犯罪的四个要件为尺度,以现场勘验的结果和调查询问的情况为依据推论出来的。4.注意事项先立案后侦查立案前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22,第三节案情的分析判断,犯罪时间的分析案件性质与罪名犯罪地点的分析犯罪工具凶器的分析犯罪过程的分析犯罪嫌疑人的分析,23,犯罪时间的分析,犯罪时间分析的意义犯罪时间分析的依据犯罪嫌疑人利用犯罪时间实现反侦查目的的主要方法,24,犯罪时间的概念:是指犯罪人开始实施犯罪到犯罪行为结束所持续的这段时间。重
13、点理解:犯罪时间是个时间段(如)侦查人员确定犯罪时间的方法:两点一线法犯罪时间分析的意义:摸底排队的依据(时空定位法)分析案件其它客观因素的依据(条件刻画)采取侦查措施实施侦查手段的依据(并案),25,犯罪时间分析的依据:尸体现象、胃内容物的消化程度现场痕迹及其变化情况事主被害人知情人提供的情况注意:时间记忆的准确性;被害人、事主提供假证血液顔色的变化(阴潮2-3周,散射光5-7天,阳直1-2天)现场能够反应时间的物品注意迷惑侦查被害人的生活习惯,26,3、犯罪嫌疑人利用犯罪时间反侦查的主要方法长途奔袭雇人犯罪冐名顶替 :犯罪分子在犯罪时间段内指使他人冒自己之名从事某项活动,或实施犯罪时,冒他
14、人之名,以转移侦查视线,嫁祸于人。出示假证:犯罪分子为了证明自己没有犯罪时间,往往故意出示能够证明一定时间的物品,如火车票、汽车票、电影票等,而这些票据所标明的时间正好与犯罪时间接近。推迟犯罪结果的发生利用他人作伪证,27,案件性质和罪名(案件性质在侦查初期定的性,罪名在侦查结束以后定的性)在初步判定事件性质可能构成刑事案件的基础之上,进一步分析、判断案件的具体性质,属于哪一类案件。意义确定侦查的方向和范围对案件性质的分析判断不同类型的案件的性质,28,不同类型的案件的性质以犯罪行为造成的结果来区分案件的性质杀人:仇杀(私仇报复、报复社会);财杀(抢劫杀人、盗窃杀人、谋财);情杀(因情感纠葛引
15、起的杀人);强奸杀人;激情杀人;精神病人杀人;奇特动机杀人放火(放火灭迹)、投毒、爆炸可分为私仇和报复社会盗窃:内盗、外盗、内外勾结、监守自盗抢劫、强奸、诈骗,29,根据现场的原始状态进行分析判断根据现场的产生原因进行分析判断根据现场痕迹、物品的情况进行分析判断根据事主、被害人及相关证人提供的情况进行分析判断根据现场周围群众提供的情况进行分析判断必要时可聘请专家帮助分析判断,30,犯罪地点的分析是否主体现场 判断依据:a.研究现场上的反常情况 b.研究现场上的犯罪痕迹 c.研究尸体或尸体附近的异常物质分析犯罪地点与犯罪嫌疑人的关系是否本地人作案;是否熟人作案(盗窃);犯罪嫌疑人隐藏地点的分析形
16、式:a.就地隐藏b.逃匿又分为流窜和固定隐藏,31,犯罪工具凶器的分析判定判定的依据为:痕迹、创伤如:木质钝器和金属钝器。如木质棍棒易形成单纯性表皮剥脱,中空性皮下出血,而金属质的则较少形成.,32,犯罪人的分析判断一般情况:身高:痕迹(手迹、脚印、骨骼、被害人事主的陈述)体态:压力分布、言词证据性别:分泌物、血液年龄:手段社会情况:职业(书面语言、技术手段方法)文化程度(书写水平、写作能力)性格爱好、经济状况、社会关系犯罪情况:人数(现场、痕迹、足迹、枪弹的射击、失物)时间地点的关系、动机和目的,33,犯罪过程的分析判断,内容预谋(作案工具、现场)接近袭击目标的方式尾随、预伏、突袭进入现场的
17、方式实施的手段处理现场逃离现场的方式依据痕迹物品、被害人、事主陈述(正面接触)目击者教学案例.doc,34,第四节制定侦查计划,选择侦查途径确定侦查方向和范围制定侦查计划,35,侦查途径,1、概念:侦查途径就是侦查工作从什么地方入手(切入口)的问题。是由一系列侦查措施构成的体系2、可供选择的主要侦查途径1)由事到人的侦查途径从因果关系入手从作案规律入手从作案手段入手从并案犯罪侦查入手,36,2)由人到事的犯罪侦查途径从特定的嫌疑对象入手从人身形象入手3)由物到人的侦查途径从可疑痕迹入手从现场可疑物入手从控制赃物入手,37,3、选择:1)找出所有侦查途径1997年8月27日晨6:30沈阳市xx胡
18、同,正在上班的派出所民警被手持铁棒的犯罪嫌疑人打伤致死,抢走“5.4”式手枪一支,子弹五发。调查访问:1.骑自行车逃离现场2.本地口音3.工具:铁棒4.现场偏僻,案发时路上行人稀少5.被害民警王xx每天早上6:30都要经过此地到派出所接班6.民警王xx在办案过程中曾与犯罪嫌疑人发生过争吵或打斗,38,2)确定最佳的侦查途径(人力、时间、效果)3)展开多途径的侦查2001年5月-7月,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电视差转台,犯罪嫌疑人砸机房门,盗窃、撬坏了一批无线电设备和一些维修工具(4次)致使电视转播中断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明目作案。现场外围发现了被盗窃的无线电设备,39,一、侦查方向(侦查工作的
19、锋芒所向):(1)针对某一侦查目标开展侦查工作;(2)在具有某些条件或某些特征的人当中寻找犯罪人。侦查方向确定的依据:1、以犯罪动机确定侦查方向私仇2、以犯罪条件和犯罪人的个人特征确定侦查方向。特殊的工具3、以犯罪人的动向、行踪确定侦查方向追踪堵截,40,二、侦查范围:是在判断出犯罪分子的居住地区或藏身匿迹的活动范围的基础上,确定开展侦查工作的地区范围或行业范围。侦查范围的确定1、看现场的大环境和小环境2、看发案时间和作案时机选择3、看进出口和进入方式4、看作案动机5、看发案区域的发案情况 6、看惯技行为7、看犯罪行为人的语言特点8、看现场物证及其反映出的心理痕迹情况,41,侦查计划,侦查计划
20、,是在侦查工作的一般规律指导下,从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出发,在分析判断案情的基础上制订的侦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在疑难、复杂、重大、特别重大案件决定立案侦查的,应当拟定侦查工作方案。,42,侦查工作方案的内容,对案情的初步分析和判断,包括对线索来源可靠程度和涉嫌范围的测定;侦查方向和侦查范围;为查明案情需要采取的措施;侦查力量的组织和分工;需要有关方面配合的各个环节如何紧密衔接;侦查所必须遵循的制度和规定如属预谋犯罪案件,还应当提出制止现行破坏和防止造成损失的措施。,43,第五节查证嫌疑线索和嫌疑人,查找嫌疑线索摸底排队,确定重点嫌疑人,44,一、查证犯罪线索1、查证犯罪线索的要求(1)对通过各种渠
21、道获取的犯罪线索,应当进行查证。(2)对犯罪线索,应当及时地归纳整理,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综合分析线索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区分重点线索和一般线索,确定需要查证的先后次序,同时填写线索审查表(3)对于否定作案嫌疑的线索,应当写出调查报告,填写线索审查表,并阐明线索的来源、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查否的根据,由侦查人员签名存档备查。(4)调查犯罪线索,应当从线索的来源、依据入手,进行由浅入深的查证,查清线索提供人、提供的依据、提供人的身份以及与案件有无利害关系。,45,2、查证犯罪线索的方法(1)调查犯罪嫌疑人有无作案时间的线索,应当查明其在作案时的活动情况和所在的位置,以及可以证明其在上述情况的人员;
22、可以通过侧面调查,也可以正面谈话;及时对其所述活动情况予以查证。(2)侦查人员应当查清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和现实表现,确定有无作案的主、客观因素。通过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的保卫部门、同事、居住地派出所、居委会、邻居等渠道调查犯罪嫌疑人的思想状况、道德品质、生活作风、经济状况、社会交往、工作表现等现实表现情况。(3)在侧面调查和正面谈话中,应当注意审查犯罪嫌疑人是否与分析的犯罪分子画像相符。正面谈话前必须全面了解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拟订谈话提纲,确定谈话重点。(4)在查证线索时,侦查人员应当注意发现和提取肯定或否定犯罪嫌疑人作案的证据。每个环节都应当形成书面材料,以笔录形式固定下来。(5)侦查人
23、员在调查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具备作案时间、条件等因素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控制犯罪嫌疑人,进一步收集证据。,46,二、摸底排队,确定重点嫌疑人1、摸底排队(1)摸底排队的范围a.确定摸排范围的依据。可以根据犯罪现场的位置、案件的性质、作案特点和现场遗留物等情况。b.逐步调整摸排的范围。力求准确.确定摸底排队范围应当大小适当,力求准确,点面结合.不断调整.随着侦查工作的深入,摸底排队的范围可以随时调整,但不能遗漏任何地域、单位以及任何符合摸排条件的人员。,47,(2)摸底排队的条件a.作案的时间、空间条件。b.作案的工具条件。c.赃款、赃物条件。d.现场遗留的痕迹、物品条件。e.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条件
24、。f.因果关系条件。g.特殊技能条件。h.知情条件。j.反常表现条件。i.变态心理条件。,48,(3)摸底排队的实施规范a.公布案情,公开调查b.亲自走访,直接调查定人定事、分片包干;嫌疑依据较为明显c.侧面了解,间接调查社会关系、交往人员、单位同事、亲属朋友d.运用手段,暗中调查,49,所要公布的案情必须要有所控制。下列内容不宜公布:1、涉及机密的内容,凡涉及国家机密的内容以及尚未侦破的预谋案件情况,可能导致暴露侦查机密的内容,不宜公布;2、有损被害人、证人声誉和安全的内容,不宜公布;3、关键的情节,只有侦查人员和作案人知道的,在肯定、排除犯罪嫌疑时能起到重要作用的作案手段、痕迹、物证等细节
25、内容,不宜公布。,50,2、确定重点嫌疑人(1)对嫌疑对象初步的审查、查证a.嫌疑依据是什么是否具备动机目的,如作案因素、因果关系条件。是否具备行为实施条件,如作案时间、知情条件、技能是否具备物质方面的条件,如工具、遗留物品及痕迹特征是否具备相貌特征方面的条件是否案发前后有反常表现b.重点审查时空条件:c.查证的主要方法:调查走访对嫌疑对象的查证以秘密为主d.工作作风细致认真(擅于识别真伪),51,(2)对重点嫌疑对象的侦查 严密地监控重点嫌疑对象防止逃跑、自杀和继续进行新的犯罪防止转移销毁犯罪的证据发现犯罪同伙、防止串供、订立攻守同盟 公秘结合,灵活运用各种策略 及时采取有关措施,获取犯罪证
26、据案件中能够打开局面的薄弱环节易于取证的环节犯嫌防守的脆弱环节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和动摇分子有条件采取侦查手段的对象针对重点嫌疑人展开查证的案例.doc,52,三、疑难案件的侦查(一)成因1、非侦查因素2、侦查因素(1)信息缺乏(2)信息混杂(3)信息解读缺陷(4)侦查决策失误,53,1、客观信息缺乏的原因:(痕迹物品-观察)(1)侦查客体物的复杂性和假象性是观察失真的外在原因。(现场遭到破坏、伪装)(2)侦查技术极大的提高了人的观察效率,但观察工具本身的缺陷和障碍以及操作过程中的误差,都可能导致某些物品不能发现或难以提取。2、侦查主体在侦查工作时态度、方法不当可能使案件失去关键的信息。(主观信息
27、)3、侦查主体不能正确判定所发现信息的内容。,54,导致信息混杂的原因:1、被发现的信息存在矛盾性,主要存在于伪装案件。(类似伪装现场)2、所有现场痕迹被破坏,难以从中筛选出与之有关的关键痕迹。(爆炸案件)3、大量偶然因素的介入。不可预见性4、信息的多余和干扰有时还来自侦查主体的某些心理特征。 关于主观性案例.doc,55,导致解读信息失误的原因:1、约束性信息制约。约束性信息的制约往往融入了侦查主体的下意识中,致使其认识出错而难以自查。(海德格尔理解前结构)2、错误的思维模式和负效的思维定势的影响。错误的思维模式有主观型、经验型、教条型、保守型。负效的思维定势则是指妨碍正确思维、具有消极作用
28、的受已有知识经验和受特定思维模式的束缚,在思考问题时,给信息内容的完整理解带来或大或小的麻烦。,56,造成决策失误的原因主要有:1、案件定性不准,划错侦查方向和侦查范围。2、决策实施的失误。决策的完善依赖于一系列恰当的措施手段和方法的正确实施。如果实施不当,侦查决策再准确也是无济于事。3、侦查工作的“内耗”。,57,(二)疑难案件的侦查方法疑难案件的测定(案件筛选制度)首先应对现有的案件材料进行全局性的分析,看是否属于疑难案件,避免将实际上并非疑难案件而误认为疑难案件而不恰当地改变侦查方向和侦查方法,既造成侦查成本的泿费,又可能致使案件形成真正的僵局。,58,2、变更形式,转换侦查思维实践中,
29、应当在考虑下列因素的前提下进行:(1)对已获取的原始证据材料,要用有别于以前的方法分析,研究该材料,斟酌它们的价值,找出原来未发现的新信息(盜窃),加以分析。(2)对原侦破模式进行分析,研究哪些因素导致侦查主体陷入困境。(3)对曾经运用于案件侦查方法的分析,包括侦查过程中侦查主体具体用于打破僵局的方法。,59,侦查实践中转换思维应遵循的原则:1、最大限度地回溯案件侦查过程,寻找和判定侦查错误。131案.doc2、重新加工、分析、处理原始信息,给予现场痕迹和各种联系人多层次、多方面的假设,并采取相应的措施。3、当上述措施为能达到预设结果时,再以“零界度”为出发点,从头开始分析,变换侦查策略,寻找
30、薄弱环节,开展工作。4、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作出带有冒险性决定。,60,3、重新安排侦查工作的实施实践中,作为侦查主体应考虑以下因素:1、前阶段侦查活动侦明了什么、发现了什么,被侦犯罪的规律是什么;2、证据链中最薄弱的环节是什么;3、使案件陷入僵局的因素是什么;4、侦破案件最关键的信息是哪些,需要怎样获得;5、是否利用类案分析;6、能否对原有信息重新进行组合分析,发现漏洞。,61,第六节侦查终结,期限破案强制措施隐蔽力量的撤离追缴赃物违法追赃问题研究.doc整理材料,总结经验侦查终结,62,定义:在案件的侦查已经成熟,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并取得充分证据的基础上,依法传唤犯嫌,或采取强制措施,将
31、其拘捕归案。1、条件:案件性质已经肯定;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及犯嫌已经查清;证据充分而又确凿无误;(老)犯罪事实已有证据证明;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者主要犯罪嫌疑人已经归案的。 (新)2、时机:及时破案适时破案3、破案后,应当制作破案告知书,将破案结果、犯罪嫌疑人及追缴赃物等情况告知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通过电话回告。,63,提前破案的情形:1、案件的主要事实已经基本查清,需要进一步侦查,但是犯罪嫌疑人有可能逃跑、毁灭证据或者继续进行犯罪。2、对重大暴力性案件,确认其有犯罪预备行为的。3、对于有组织犯罪、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的案件,初步掌握证明其犯罪证据
32、材料的。暂缓破案的情形:1、破获本案可能影响其他案件侦查的。2、共同犯罪案件,决定破案可能引起其他犯罪嫌疑人逃跑、毁灭罪证的。,64,强制措施的实施跟踪拘捕守候拘捕借故拘捕现行拘捕传唤拘捕整理材料,总结经验诉讼卷(刑事侦查卷宗 正卷):又可分为诉讼文书卷和证据材料卷。包括公安机关侦查办案部门在依法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逐渐形成的有关法律文书、证据材料、讯问笔录等;侦查工作卷(侦查工作卷宗 副卷):包括公安机关办案部门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的内部请示、报告、讯问计划、调查提纲、有关函件及讨论案件的记录等。秘密侦查卷(秘密侦查卷宗 绝密卷):只收纳秘密侦查材料和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材料。经验:审报嘉奖材料
33、,开总结表彰会,把有关的案例材料整理(通讯),65,侦查终结侦查机关对自己立案侦查的案件经过一系列的侦查工作,认为案件事实和证据已經查清,不需根进行侦查时,对侦查工作作出结论和对案件作出进一步处理的活动,是侦查的最后程序。条件:a.已经取得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以及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而且这些证据都经过核实。b.没有发现遗漏罪行和其他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c.法律手续完备。,66,3.程序:审查证据制作报告:结案报告批准:批准结案4.处理a.移送审查起诉 条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法律手续完备,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起诉意见书(被害人曾提出附
34、带民事诉讼)b.撤销案件 撤销案件的条件:6种,67,第二章 杀人案件的侦查,第一节 杀人案件的概述第二节 一般杀人案件的侦查第三节 碎尸案件的侦查第四节 白骨案件的侦查第五节 未发现尸体案件的侦查第六节 系列性杀人案件的侦查,68,第一节 杀人案件的概述,一、杀人案件的概念二、杀人案件的类型三、当前杀人案件突出的情况四、杀人案件的特点,69,一、概念1、杀人案件是指以剥夺他人生命为目的,非法使用枪弹、器械或其它方法,致人死亡、伤残的案件。2、杀人案件的特征: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为目的3、立案的标准重大案件:杀人致死或重伤特大案件:一次杀伤多人,杀人碎尸,70,4、杀人案件的法律界限抢劫(强奸
35、)致人死亡区别抢劫(强奸)罪与故意杀人罪的数罪并罚正当防卫致人死亡区别故意杀人案件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区别故意杀人罪相约自杀与故意杀人罪逼迫他人自杀与故意杀人罪实施“安乐死”与故意杀人罪教唆自杀与故意杀人罪逼迫他人杀人与故意杀人罪,71,二、类型1、唐律:“七杀”:谋杀、故杀、劫杀、斗杀、误杀、戏杀、过失杀2、致死方法:凶器杀人;投毒杀人;爆炸杀人;纵火杀人3、尸体形态:完整尸体案件;碎尸案件;白骨案件;未发现尸体案件4、动机:泄愤报复型、图谋财物型(抢劫、盗窃)、图谋财产型、摆脱遗弃型、涉色强奸型、婚恋冲突型、精神障碍型、思想迷信型等,72,三、当前杀人案件突出情况1、比例小危害大(2003年杀
36、人案件占立案总数的0.56%)2、系列性地杀人案件3、图财杀人在杀人案件中居主导地位,也是侦查工作的难点4、杀人案件多起因简单,动机复杂5、主体年龄呈年青化趋势,73,四、特点1、方式多样手段残忍(1)常见的杀人方式:枪杀、斧劈、刀砍、棒打(拦路强奸、抢劫)、手掐、砖石、毒气、毒药、毒蛇、爆炸、电击、绳索勒死、高坠(2)残忍手段:碎尸、焚尸、毁容、砍头、挖眼、剖腹挖心、反复杀、杀人奸尸、扫射、开汽车撞人、爆炸、决水、溶尸,74,2、精心策划,周密预谋(1)原因趋于逃避打击需要,顺利地达到犯罪目的(2)表现制造舆论:病、厌世准备工具:枪、刀、斧、棍棒、砖石、毒药、绳索杀人时机:睡梦中、生病、突袭
37、、当面行凶杀人地点:杀人碎尸(室内、单门独户)、转移视线(易地)抢劫杀人、强奸杀人(行人稀少的街道),75,3、因果关系明显(行为不一定能推出结果)被害人与犯罪间的矛盾冲突、利害(1)表现:仇怨关系、奸情关系、婚姻关系、恋爱纠纷、财产关系、相识交往关系、财杀、强奸杀(2)依据:死亡原因生活作风、为人处事接触关系(上下关系、左右关系)行踪去向(3)复杂性变化:杀人前 盗窃杀人 杀人过程中 强奸杀人;寻衅滋事杀人多种动机并存:强奸、劫杀财杀,76,4、现场复杂物证较多(1)物证:血迹、尸体、凶器、工具、痕迹(伤痕、破坏工具痕迹、手印、脚印)、捆绑物、包装物、遗留物、伪造、破坏现场留下的物品痕迹、附
38、着物(2)现场:一案有几个现场现场的范围广伪装多尸体被隐藏(利用水隐、土埋、物隐-火车、衣柜、冰箱、阁楼),77,第二节 一般杀人案件的侦查,一、认真勘查杀人犯罪现场,分析判断案情二、根据因果联系,排查嫌疑对象三、依据犯罪条件审查四、采取各种措施取证,78,1、勘验现场(1)判定死亡原因、死亡时间(2)搜集有关物证(469 纸片)(3)确定杀人的主体现场、杀人的手段方法2、分析案情(1)确定事件性质死亡事件:暴力性:自杀、他杀、意外 非暴力性:病死、老死从伤痕的部位上看:有无自伤的可能了解死者生前有无自杀因素现场有无伪装(尸体现象、血迹分布、尸体位置),79,尸体所处的现场,80,分析推断杀人
39、主体现场特征,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1、根据尸体包装物、捆绑物种类特征,判明杀人第一现场所应具备的条件。2、根据对尸体上沾附的非抛尸现场物质的分析,判明主体现场应具备的物质条件,分析尸体存放的环境和移尸工具。3、通过对尸体现场的车轮印痕、拖拉痕、足迹负重分析,判明犯罪分子是以何种方式运送尸体的,推断杀人主体现场的距离、尸体存放期间的搁置状态及时间长短,以此确定犯罪分子应具备的条件。4、通过尸斑分布状态、尸体状态、姿势,结合尸僵形成时间分析,推断尸僵形成前后的尸体状态,进而分析装运尸体时间与分尸时间。5、对于多个抛尸现场,根据每个尸块现场的方位,分析其中内在联系性,推断主体现场的方位。,81,作案
40、手段特征,即杀人行为在时间、地点、杀人工具与杀人方式的选择上所体现出来的特征,包括进出现场的方式、迫近被害人的方式、杀人的工具、处理尸体手段、伪装现场手段、作案习惯特点等 。1、作案现场是常规场所还是特殊场所。2、是被害人是随意目标还是特定目标有无内在联系性;3、是作案时间的选择,与被害人活动规律、生活习惯有无联系;4、侵入现场的方法,是软进还是硬进,或是排除障碍的主法;5、作案工具的选择;6、是有预谋、有准备,还是临时动意;7、从作案的行为顺序上看,有无变异或多余动作;8、结伙作案的方式,是临时纠合还是长期合伙,是否雇用关系,如何分工;9、成伤机制与杀人工具、现场环境、犯罪动机的关系;10、
41、有无多处致命伤,有无附加性的加害行为,是什么原因造成的。,82,83,84,(2)分析杀人时间死亡时间-杀人时间痕迹物品(新旧程度、反映时间的物品、死者的衣着状况)天气变化的情况(互为印证法)有关人员提供情况(外出时间、进入时间、有关可疑聲响的时间)生活规律:起居规律、工作学习规律(3)分析杀人手段-凶器、杀人的方法(469抢银行)尸体的伤痕-深浅、宽窄、平滑、形状枪杀-弹头弹壳的分布、射入、射出口颈部、面部、呼吸系统症状(扼、卡颈、捂嘴),85,(4)分析杀人地点发现尸体的地点是否就是杀人地点尸体的位置、姿式-野外、江湖、深山老林、高坠致死尸体现象-尸斑分布现场痕迹物品-血痕、有无拖痕、附着
42、物(5)杀人过程进入现场方式、接近被害人的方式、行凶的过程、处置尸体、劫取财物、逃离现场现场状况现场痕迹,86,二、根据因果联系排查嫌疑对象(472)1、私仇杀人案件现场形态、手段残忍、多处致命伤、殃及无辜、凶器排查:仇怨关系(近因、远因;直接、间接;隐蔽的因果关系)2、奸情杀人现场形态被害人中青年被害人和犯罪分子间非常熟悉:坐卧、顺奸、同行隐蔽性、突然性伪装:强奸、不幸移尸、碎尸从被 害人配偶、亲友处发现奸情关系,87,3、婚姻恋爱家庭邻里现场情况:手段残忍、杀死杀伤多人、熟悉环境纠纷:犯罪人明显4、激情杀人现场:突发性案件性质不易分辨:杀人,伤害致死、防卫过当责任不易分清不计后果:现场上比
43、较混乱-打砸抢杀侦查:定性问题、定责,88,三、依据犯罪条件审查1、时间条件:映证2、痕迹物品条件凶器:来源为谁所用、凶器的出处遗留物品:衣饰上的、书信纸片证件、捆绑尸体手印、足迹、毛发、精斑、唾液(铁链)3、反常情况条件:疑人疑事(应用推理论证的方法),89,四、采取各种措施取证1、内线侦查内线贴靠:321-犯罪嫌疑人狱内侦查:321关押场所2、秘搜:凶器、赃物血痕、人体组织碎屑3、密取样本:手印、脚印4、突击审讯,90,刀杀命案的侦查,辩别自、他杀(一)自杀1、伤口部位:伤口多在心脏区域或主动脉处,且为自己手臂可及或容易刺到的部位2、伤口数:伤口单纯,通常仅有一二处刀伤,且伤口与他杀案件比
44、较,通常伤口比较浅。3、致命伤数:一般致命伤只有一处。4、防卫伤:除割腕自杀案件,否则于手掌或手臂处均无防卫伤。5、衣服之损坏:衣服通常已脱掉或敞开,一般不伤及衣服。,91,(二)他杀1、伤口部位:伤口位置不定,视凶手行凶手法与被害人抵抗防御情形而定,伤口出现于被害人手臂不及的地方,应怀疑为他杀。2、伤口数:通常有数条凌乱的伤痕,且伤口与自杀案件比较,通常伤口较深。3、致命伤数:若有二处以上之致命伤,应怀疑是他杀。4、防卫伤:常可发现于手、手腕或前臂等处5、衣服的损伤:通常连 衣服之创伤几乎都是他杀。,92,枪杀案件的侦查,枪杀案件物证的检验及现场重建1、子弹类物证:由现场遗留的弹头、弹壳种类
45、可知何种类型枪枝发射。由已击发的弹壳也可研判属于改造子弹或制式子弹。若现场上有未击发弹,因其上痕迹物证未经击发的高温破坏,应注意要先采取指纹。2、枪枝类物证:现场若遗留有枪枝应注意其枪种、内装子弹数目、枪上的指纹、血迹及是否故障。,93,3、枪弹的比对:现场遗留弹头、弹壳可供比对弹头上的来复线及弹壳上的弹底纹、撞针等纹线,以确认现场共有几把枪,系何种枪种。4、火药残迹检验:由射入口残留火药的残迹可知射击的距离、射击的角度、可能射击的枪种,是否开枪。5、射入口及射出口的检验:射入口及射出口的位置、高度、弹道可供判定是否为自杀、他杀、意外死亡。6、弹道的检验:由枪击弹道的连线重建,可供初步研判射击
46、的位置、是否跳弹、是否多次枪击7、伤口的检验:枪击伤口的检验应配合射击位置、射击方向、射击距离、射击枪种等综合研判,先由伤口的形态确认射入口及射出口,再由创口的火药烟晕、焦灼痕研判射击距离。,94,窒息死亡的侦查,窒息死亡的症状1、外部特征脸部青紫肿胀、或脸色苍白(缢死),有时舌头突出、口吐白沫,眼睑及眼球结膜有出血点及尸斑较多、尸体冷却较缓、尸体腐败提早等。2、内部特征一般窒息死亡常出现尸体血液呈现暗红色,尸体黏膜下方有出血点、尸体内脏瘀血。,95,侦查要领1、吊死:吊死所使用的工具的打结方式、打结位置,颈部勒痕、尸体变化、死后现场所遗留的物品等均可提供研判自杀、他杀或意外死亡等。(自杀方式)2、勒死:勒死是以绳索等缚颈,用自己或他人的手或某种机械作用使绳索勒紧而压迫颈部窒息而死。(数、后侧打死结)3、扼死:颈部物证采证4、闷死:注意口鼻残余填塞物,伤痕5、溺死:覃形气泡,96,第三节 碎尸案件的侦查,一、特点1、犯嫌与被害人关系密切(被害人 犯嫌)奸情杀人、婚姻恋爱纠纷 女性关系密切图财 男性2、碎尸现场位置:家中、落脚点 室内、独门独户物证:血迹、人体组织的碎屑(厕所、厨房、墙壁和地面的结合处、地板缝隙、菜刀刀柄和刀身结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