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改增对于造价咨询企业的影响,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秦 蕊 律 师二一六年八月十二日,目 录 ONTENTS,营改增政策法规,增值税政策法规,厘清增值税相关概念,营改增对造价咨询单位提供咨询服务时的影响,C,营改增对造价咨询单位自身的影响,一、营改增政策法规,一、营改增政策法规,一、营改增政策法规,一、营改增政策法规,一、营改增政策法规,一、营改增政策法规,一、营改增政策法规,一、营改增政策法规,二、增值税政策法规,增值税暂行条例2016修改,1,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1修订,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3,关于明确若干条款处理意见的通
2、知(国税函2010139号),4,关于政策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37号),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6,三、厘清增值税相关概念,1、一般纳税人vs小规模纳税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条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三、厘清增值税相关概念,1、一
3、般纳税人vs小规模纳税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五)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试点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年应税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含本数)。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可以对年应税销售额标准进行调整。总结: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三、厘清增值税相关概念,2.一般计税方法vs简易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对应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1)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照销售额和
4、增值税税率计算并收取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销售额(不含税)*税率。 (2)一般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销项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销售额(不含税)=含税销售额(1+税率)。 因此,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税率/(1+税率)。(3)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三、厘清增值税相关概念,2.一般计税方法vs简易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对应一般纳税人): 例: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建筑服务,2016年6月10日,购进建筑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100万,则100万为该纳税人当期的进项税额。,三、厘清增值
5、税相关概念,2.一般计税方法vs简易计税方法,问题:哪些情形属于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三、厘清增值税相关概念,2.一般计税方法vs简易计税方法,(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买价,是指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
6、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照规定缴纳的烟叶税。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抵扣进项税额的除外。(四)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三、厘清增值税相关概念,2.一般计税方法vs简易计税方法,提示: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需要当月进行认证或勾选,认证相符或确认勾选的,应在次月申报期进行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需要进行“先比对后抵扣”,稽核比对结果为相符的,应于稽核比对相符的当月申报期内进行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在开具之日起180天内进行认证,海关进口
7、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需在开具之日起180内进行稽核比对。超过时限的,不予抵扣。,三、厘清增值税相关概念,2.一般计税方法vs简易计税方法,问题:哪些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四类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 费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 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 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业服务。,三、厘清增
8、值税相关概念,2.一般计税方法vs简易计税方法,问题:哪些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四类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 通运输业服务。 (四)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三、厘清增值税相关概念,2.一般计税方法vs简易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对应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一经选择36个月不得变更): 应纳税
9、额=销售额征收率,三、厘清增值税相关概念,3.增值税税率vs增值税征收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第十六条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三、厘清增值税相关概念,三、厘清增值税相关概念,工程造价鉴证工程监理,现代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工
10、程勘察勘探服务文化创意服务工程设计鉴证咨询服务工程造价鉴证、工程监理商务辅助服务投资与资产管理、法律代理其他现代服务,三、厘清增值税相关概念,上述税率仅涵盖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应税行为,具体按照该办法所附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执行。其他原就应当征收增值税的应税行为,仍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执行。,三、厘清增值税相关概念,三、厘清增值税相关概念,四、营改增对造价咨询单位自身的影响,五、营改增对造价咨询单位提供咨询服务时的影响,1. 工程造价确定的影响,询价的工作会变得相对困难。在增值税模式下,造价人员在询价过程中除了要了解材料价格外还需要了解材料适用的进项税率及供应商
11、的纳税信息。计算成本费用时进项税的工作量加大、金额较难确定。合作供应商纳税资格存在不确定性。材料费、机械费等费用由于受报价习惯的问题,一般获得的都是含税价,这就需要造价人员自行计算清楚进项税额,但是材料种类较多,不同材料税率不同,计算进项税较麻烦。原有造价指标失真。目前来讲,市场、企业等造价机构积累的造价估算或测算指标都是基于含税成本。但“营改增”要求价税分离,计算依据是不含税的销售额,因此,这将造成历史积累的造价指标和价格信息等失真。,五、营改增对造价咨询单位提供咨询服务时的可能影响,2. 工程造价控制的影响,招投标阶段:关注各参建单位的纳税人资格,避免因资质和能力问题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无
12、法抵扣。在减少中小供应商分包商的同时, 尽可能的选择有实力、信誉好的大型企业作为合作伙伴, 为取得合规的进项税发票提供有效保障从比较含税价格转变为比较除税后的采购价格(成本+进项税),五、营改增对造价咨询单位提供咨询服务时的可能影响,2. 工程造价控制的影响,合同签约阶段:规范合同范本。营改增对下对合同条款中价格标准、发票取得(类型、税率、提供时间等)、付款方式等涉税重要事项要求严格,应建立标准合同范本库进行规范明确业务付款和发票开具的条件和时间,这有利于减少销项税的抵扣时间,降低资金占有,五、营改增对造价咨询单位提供咨询服务时的可能影响,2. 工程造价控制的影响,合同履行阶段(建筑业普遍存在
13、挂靠、资质共享、转包、分包等形式):合同签署主体、发票开具主体保持一致,否则进销项税无法匹配,无法抵扣进项税。 物资、设备机械大多采用集团集中采购模式,以降低工程成本。由于合同签订方与实际适用方名称不一致,无法实现进项税额抵扣。需要调整原有的经营模式,统谈、分签、分付,才能抵扣。单位以挂靠方式经营的,挂靠人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被挂靠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挂靠人为纳税人。,五、营改增对造价咨询单位提供咨询服务时的可能影响,3.甲供材vs乙供材,36号文附件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
14、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五、营改增对造价咨询单位提供咨询服务时的可能影响,3.甲供材vs乙供材,以采购销售额100万(不含税)施工材料为例,含税价应为117万。,五、营改增对造价咨询单位提供咨询服务时的可能影响,4.新老项目划分标准,42号文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关于实施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 六、符合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
15、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中 “建筑工程老项目”要求,且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建筑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原计价依据(营业税)。”,五、营改增对造价咨询单位提供咨询服务时的可能影响,4.新老项目划分标准,36号文附件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五、营改增对造价咨询单位提供咨询服务时的可能影响,4.新老项目划分标准,36号文附件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新计价依据(增值税):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11%)=(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1+11%)原计价依据(营业税):材料机械费用为含税价,THANK YO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