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学生资助工作的意见范文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为全面加强全市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切实发挥学生资助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教育脱贫攻坚、加快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对加强全市学生资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一、深刻认识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是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迫切需要,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加快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是促进教育公平、教育脱贫攻坚的重要政策措施。作为保民生、暖民心工程,学生资助工作中央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各地各校要认
2、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指示,充分认识学生资助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在政策制定、资金安排、管理力量配置等方面,突出学生资助、保障学生资助。贫困既包括绝对贫困也包括相对贫困,学生资助兼具保障性和发展性双重功能,学生资助不是阶段性工作,而是长期性工作。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到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不断完善学生资助内涵,充分发挥学生资助职能,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奠定基础。今年,省政府将“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现资助全覆盖”列入 2019 年着力办好的十件民生实事,充分体现了省政府对
3、学生资助工作的高度重视。全市教育系统要根据省政府部署,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的时间表和要求,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全力以赴落实好这项民生实事。二、充分发挥学生资助在全市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脱贫攻坚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必须完成的底线要求,也是教育系统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学生资助是教育脱贫攻坚的重中之重,必须充分发挥学生资助在全市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在全市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各地各校必须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只能加强不能松懈。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高看一眼” ,让他们优先享受资助政策,优先享受最高标准,优先享受政策叠加。要通过学生资助解决全市贫困人群子女的上
4、学费用问题,切实减轻贫困家庭的经济负担,让他们集中精力发展生产,尽快摆脱贫困。学生资助管理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全力支持教育脱贫攻坚,未完成脱贫摘帽的县,要“尽锐出战” ,集中力量支持“攻坚拔寨” ;已经脱贫摘帽的县(市) ,要扎扎实实巩固已经取得的战果,防止返贫现象发生。要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动态管理机制, “脱贫即出,返贫即入” ,剔除不合条件的人口,及时纳入符合条件但遗漏在外的贫困人口和返贫人口,确保应扶尽扶。已经脱贫的建档立卡学生,原则上不再享受建档立卡学生的相应资助政策。但家庭经济基础薄弱被扶贫部门列为“不脱政策”的学生可继续享受相应的资助政策。三、进一步提高资助管理人员的
5、执行力要妥善处理机构改革与保障事业发展需要的关系,巩固和扩大市、县、校学生资助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果。市、县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学生资助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工作。在政府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过程中,各地要在现有机构设置及编制范围内统筹调剂,确保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经费、办公场所等方面适应和满足学生资助工作需要。要配备一支讲政治、有担当、能力强的干部队伍,促进学生资助工作提档升级。市教育事业服务中心教育扶贫部(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要归口管理学生资助业务,人员编制 6 人;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配备专职人员,原则上 50 万人口以上县(市)不低于 5 人,
6、其他县区原则上不低于 3 人,办理大学生生源地贷款高峰期可临时抽调人员协助办理。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要求和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改革模式,市、县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保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牌子和印章,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名义开展相应的业务工作。基层学校具体承担学生资助项目受理和办理工作,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生资助工作各个环节负主要责任。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选优配强资助工作干部。高中教育阶段学校要配备1 名学生资助管理专职人员,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学校配备 1 名兼职人员,学生资助管理人员要保持稳定。学校财务管理人员和资助管理人员、学籍管理人员和资助管理人员之间要各负其责、紧密配合,确保学生资助工
7、作顺利进行。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学生资助管理人员和班主任(辅导员)要充分发挥资助育人的主导和中坚作用。四、扎实地推进学生资助工作精准化积极推进学生资助工作精准化。要从我市实际出发,优化和规范资助工作程序和操作流程,明确资助范围、认定标准和资助档次,及时发放资助资金,做到资助对象精准、资助措施精准、资助标准精准、资金发放精准,从根本上保障各教育阶段从入学到毕业的全程全部资助,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着力加强受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要根据国家和省出台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总结我市近年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经验,进一步规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努力做到“人本化
8、认定、动态化认定、精准式认定” 。要重点关注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群体。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的所有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学前教育的资助对象为在公办幼儿园(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具有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学生资助管理要实行学籍取数,将学籍人数作为科学安排专项资金的主要依据, “人籍一致、籍随人走” 。全市公办幼儿园(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立即建立和完善学籍管理系统。各地各校(园)要明确学籍信息系统应用与管理责任,重点解决学籍注册、转学、休学、毕业等信息维护不及时、不完整、不真实
9、等问题。要坚决杜绝把不符合国家奖助资格条件的学生纳入资助范围。加强与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协作,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核对工作,全面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精准质量和工作效率,减轻管理部门、基层学校、学生及其家长办理工作负担和心理压力。积极推进学生资助管理信息化,加强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和维护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填报学生资助管理数据。要确保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与学籍管理系统相互协调,资助系统、资助档案和资助管理实际情况必须相互统一,严禁弄虚作假、触犯管理底线,确保原始数据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为学生资助工作的日常管理、信息统计、经费保障和科学决策等提供全面、真实、客观的动态数
10、据,为实行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取数”奠定基础。五、切实发挥学生资助的育人功效立德树人是教育工作的根本任务,也是学生资助工作的根本任务。学生资助管理必须处理好资助和育人的关系,要始终坚持育人导向,将育人作为资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资助育人全过程,面向全体学生,通过学生资助过程渗透励志教育、艰苦奋斗教育、团结友爱教育、感恩教育、诚信教育、法制教育、防诈骗警示教育,促进所有学生全面、自由、和谐发展。学生资助工作绝不能仅仅停留在经济保障水平,各地各校要强化资助育人理念,积极构建全员参与、各部门配合、各个教育教学环节统筹协调的资助育人机制,在每一个资助项目和每一个资助环节中融入育
11、人因素,将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有效融合,形成“解困育人成才回馈”的良性循环,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和进步的机会。六、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学生资助信息发布制度,推动学生资助信息公开化、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各地各校要精心筹划年度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把握招生、入学、就业、寒暑假等重要时机节点,加大对资助范围、资助标准、资助程序等重点政策内容的宣传,加大对学生、家长、教师等重点人群的宣传,确保国家资助政策家喻户晓,使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理解、关心和支持学生资助工作。要加强学生及其家长防范“以学
12、生资助为名”的网络、电信等诈骗教育。要改进学生资助工作宣传方式,要主动加强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沟通与合作,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作用,积极运用移动通讯平台、网络平台等新兴媒体,构建广覆盖、高效率的资助信息传播体系。要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机制,规范公开各类学生资助信息,保护受助学生个人隐私。要健全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机制,将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沟通协调,有序开展宣传报道、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处置等工作。七、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监督检查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加大学生资助工作监管力度,切实把学生资助这项民生工程做成民心工程。要加强绩效评价,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精准落到实处。学生资助专项资金要专款专用,及时发放,绝不允许出现任何形式的跑、冒、滴、漏现象。要建立定期专项检查制度和专项审计制度,确保学生资助专项经费使用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群众和师生的监督。监督检查要执行高标准严要求,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任何违纪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