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东投 90 亿元加固“海上长城” 5 年内完成 1500 公里海 堤达标建设 来源:广东省水利厅 2011-10-28 【字体:大 中 小】 今天(28日)上午,省政府在阳江和汕尾同时举行千里海堤达标加固工程建设 启动仪式,这是暨广东省农田水利万宗工程建设启动后,我省贯彻中央一号文件和 省委9号文件的又一重大行动,标志着省政府日前批准的广东省千里海堤加固达 标工程建设方案(下称方案)进入正式实施阶段。 1500 公里海堤将“强筋壮骨” 海堤“短板”全面加长 我省地处珠江下游,北依南岭,南临南海,海岛海岸线长 2414 公里,陆地海岸 线长 3368 公里,居全国首位。特殊的地理位置决定了我省
2、极易遭受台风暴潮袭击, 平均每年登陆我省的台风达 4 个,同样居全国首位。登陆我省的台风暴潮突发性强、 风速大、移动快、影响范围广,所造成的灾害也极为严重。特别是近年来的“黑格比”、 “凡亚比”台风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均达 60 亿元以上。海堤建设仍然是我省防灾减灾 工程体系的明显短板。 2003 年以来,通过实施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一批 5 万亩以上的重要海 堤达到了 20 年至 50 年的防潮标准,防御台风暴潮的能力进一步提高。这次列入 方案中的海堤加固达标工程规划项目有 116 宗,建设堤长 1500 多公里。其中 捍卫 5 万亩以上海堤工程 24 宗、建设堤长 400 多公里,投资
3、约 23 亿元;捍卫 15 万亩海堤工程 92 宗、建设堤长 1100 多公里,投资约 67 亿元。 根据方案的安排,工程建设从 2011 年开始实施,力争一年初见成效、三年 大见成效、五年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工程总体上按防潮(洪)能力达 20 年一遇以上 标准进行建设,其中城市、工业区和第二、三产业聚集区的堤段,必须按照粤发20119 号文的要求进行建设,地级以上市基本达到 100 年一遇,县级以上城市、 工业区和第二、三产业聚集区基本达到 50 年一遇。 工程完成后,全省防灾减灾工程体系将进一步完善,海堤“短板”全面加长,防御 能力全面升级。 分五阶段实施 层层签订责任状方案要求千里海堤加固
4、达标工程建设按照先急后缓、民生工程优先的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分层次推进实施。具体为:第一阶段 (2011 年):开展现状调查和评估,摸清我省重点海堤病险隐患的主要情况;编制 全省海堤加固达标工程规划,研究制订相关配套政策;启动实施阳江、汕尾海堤达 标加固工程,动员其他地方加快工程前期工作进度。第二阶段(2012 年):完成投 资和建设任务 30%以上。第三阶段(2013 年):完成投资和建设任务 60%以上。 第四阶段(2014 年):完成投资和建设任务 90%以上,完成加固达标主体工程建设。 第五阶段(2015 年):全面完成投资和建设任务,全部项目验收销号。 为进
5、一步推动工程建设,方案明确,省将千里海堤加固达标工程建设绩效 列入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考核的内容。省政府与各地签订责任书,明确项目所在地 方政府责任人。各地要相应建立奖惩和责任追究机制。对到期未按照要求完成建设 任务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暂停审查、审批该地区新的水利基建项目(应急抢险项目和列入中央专项规划的项 目除外),暂停该地区省级水利投资补助计划安排,取消该地区省级水利竞争性资 金的申请资格。 省级资金重点倾斜 东西两翼及山区县获补 60% 千里海堤加固达标工程建设投资巨大,初步匡算总投资 90 亿元。方案对资 金筹措,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发
6、挥政府在水利工程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加大公共财政投入,用好用足按 规定计提土地出让金和水利规费等政策。二是省级财政对堤防建设给予适当补助。山区县、东西两翼以及江门恩平市工 程按目前全省海堤建设平均基础造价的 60%补助,同时考虑各地的建设条件和功能 要求不同,对于批准的概算超过平均基础造价的部分,省财政按 35%的标准给予补 助;江门的开平、台山市工程按平均基础造价的 42%补助,超出平均基础造价的部 分按 25%的标准给予补助;江门市的其他地区和珠三角地区的广州、深圳、珠海、 佛山、东莞、中山市工程按平均基础造价的 20%补助,超出平均基础造价的部分按 10%的标准给予补助。目前全省海堤建设平均基础造价按 20 年一遇防潮(洪)标准 建设的工程以 400 万元/公里计算,按 50 年一遇防潮(洪)标准建设的工程以 500 万元/公里计算。 三是创新体制机制,加大力度吸纳社会资金。各地可积极开展水利项目收益权 质押贷款、推行 BT 融资建设模式等,加快千里海堤加固达标工程建设。对工程中涉 及城市景观的堤段,要从总投资概算中单列出来,鼓励地方政府自筹资金提高标准 进行建设。(粤水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