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舆论监督与监督舆论都须有法可依长期以来,舆论监督一直是中国新闻传播业的一个热点话题,其实质是新闻工作者争取及时、全面、真实、自由地报道与评论的权利。然而,由于某些从业人员甚至研究人员往往简单地把负面新闻、批评报道与舆论监督划上等号,原本由宪法与政策赋予的权利,被罩上了不友好、非建设性的阴影,使党政机关与企事业单位闻“舆论监督”而色变。而新闻单位负责人为了一己私利甚至个人的乌纱帽,自然就不愿惹是生非,“报喜不报忧”的“潜规则”便大行其道。有人当年做记者时靠搞批评报道出了名,当了官以后却严禁自己负责的媒体再发表批评报道,大有水浒传里“要当官,杀人放火受招安”的意味。一段时期里,新闻传媒与公众的舆
2、论监督状况颇有“今不如昔”乃至“山重水复疑无路”之虞。 但是,毕竟总会有黑暗与丑恶被新闻传媒揭露而不是首先由纪检部门或检察院、公安局、法院发布出来,有关报道与评论往往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这些自发的、没有经过官方批准或认可的舆论监督,按照以往的经验,只要事实准确真实,基本上都会让被批评或被揭露者身败名裂,在社会上特别是在政治上出局。而近年来,一方面是因为各种传媒海量信息的多元化稀释了某一特定信息的影响冲击力,一方面是腐败现象太普遍,公众与一些党政机关对丑闻变得不那么敏感和反应激烈。在危机应对日益成为社会常识的环境里,一些企事业与党政机关负责人,2对监督自己的舆论,开始用组织手段与官方的行为方式
3、进行“反监督” ;除此之外,一些机构还借助行政力量对传播不利于或不符合自身利益或规定的新闻传播报道与评论,进行合法至少是符合现行政策的反击,实施起另一种“监督舆论”来。由于官方机构有着体制内的地位与权威,新闻传媒往往在官本位的较量中难以与之争锋,两者关系就如同反坦克导弹与进攻型坦克,新闻传媒担负着向社会的黑暗面或丑恶现象进攻的职责,但是受进攻的一方祭起了“反坦克导弹”的杀手锏,其威慑效果与社会影响甚至会比传媒的舆论监督还要大得多,足以让传媒闻风止步。中国新闻传媒在舆论监督方面心有余而力不足是缘于无法可依,而有些机构和个人“反监督”的所作所为同样是利用了无法可依。在社会走向文明、走向民主的过程中
4、,法制建设必须不断与时俱进,近一个时期接连发生的一系列“监督舆论”与舆论监督博弈的怪现状,明确无误地表明,新闻传播事业需要法律的配套保障已时不我待,再也不该拖延。华南虎照片:监督的博弈 去年陕西省传出发现华南虎的照片,经由林业部门作为真实信息予以传播,结果遭到来自方方面面的质疑,演变成一场持久战,一边是传媒与公众的不依不饶围攻声讨,一边是林业部门的不战、不降、不和。这样,本来很简单的一起造假事件,由于当事机构负责人的不老实、不3坦诚、不相信舆论的力量,而恶化成一场无法收拾的闹剧。由于涉及林业部门的利益,原本可以很轻松简单地由专业权威机构鉴定图片真伪,结果几大相关摄影图片物证鉴定机构都敬谢不敏、
5、退避三舍,显示出官场中互不拆台的潜规则意识。 关于这一事件,已经有太多的人予以报道评说,从林业与华南虎野生动物专业角度,环境与生态角度,特别是摄影技术角度,以及事件起因的利益背景、公众与政府机构的不妥协等角度,都有专业高人发言,有根有据,权威可信,几乎做到了题无剩意。在这里想提出的一点拙见,则是从新闻传播与法制,特别是舆论监督与监督舆论的角度着眼,似乎尚无人言及。 在传媒报道了浙江省某企业印刷发行过据称与事件中假老虎照片的老虎形象一样的年画后,陕西公安部门正式表态,认为有可能是浙江企业家恶意造谣与诽谤,要对当事者进行刑事上的追究。这一举措,意在敲山震虎,也就是阻止舆论监督,威胁要把证人定性为被
6、告,从而把一个老虎造假事件,扭转成批评者造谣的事件。 在舆论监督过程中,本该就事说事,是便为是,非便为非,正反双方都用事实与道理来较量才是最公正、最合理的,而此次陕西方面改变了事情的性质,由专政机关出面干预,这是官方机构对舆论进行监督或威慑的典型案例。好在此次“虎照”事件影响太大,已经远非一个地方的行政力量可掌控,因此,公安部门也就没有进一步介入,不过,即使是干打雷未下雨,其背后隐含的意味也值得公众警醒。 今年全国“两会”前,陕西省林业部门终于传来了主要负责人免职4的消息。不过, “虎照”之真伪仍未水落石出。因此,舆论监督与“监督舆论”博弈的最终胜负至今未决。 西丰县干警进京抓记者 辽宁省西丰
7、县委书记因为与当地企业家的争端,企业家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采取了借助手机短信为自己申冤,后来中央某报社所办杂志记者报道了这一事件,稿件明显于县委书记不利,于是,西丰县的干警便千里迢迢赶到北京,据说要抓捕采写此文的记者。此事一时引起舆论大哗。 地方官员与企业家的纠葛恩怨,在当今社会不是什么稀奇事。新闻记者对这类新闻的报道屡见不鲜,尤其是中央新闻单位。从上世纪 80 年代到今天,中央新闻单位批评或揭露的地方干部不法行为或不正确决策以及不正之风,几乎大都是以被批评者认错或服输告终的。而西丰县却做出了到首都抓记者的“壮举” ,尤其不合情理的是,目标为由中央法制部门主管报刊的记者,如此“勇气”真是匪夷所
8、思。可见某些地方官员何等霸道,老虎屁股摸不得。县城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一级政府的各种行政功能一般都是齐备的,摊上政策水平不高但大权独揽说一不二的负责人,某些专政部门事实上有时不得不服从不正确、甚至不合法的指挥。在与新闻界发生冲突时,并非所有的地方官员都有足够的政策水平与大局意识,甚至地位、级别、实力对比以及可能的后果也会被置之度外。 5法律不是儿戏,维护法律尊严的公检法部门不能成为官员为自己出气治人的工具。在天高皇帝远的地方当官,有的人确实不懂天高地厚的道理,甚至不了解中国的国情,做出违纪犯法的荒唐事来。我们必须清楚认识,对于某些蛮横的地方官员非法地“监督舆论” ,新闻工作者只有团结一致、携手
9、合作,不屈不挠地坚持正确的舆论监督,才有获得合法合理解决并且取胜的机会。倘若是各家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就难逃被“摆平”的结局。事实上,近年来也不止一次发生过尽管新闻记者所报道的是事实,仍然在当事官员打上门来施加压力之后,新闻单位的领导不得不低头,批评甚至处理“惹是非”的记者编辑、在传媒上发表更正或道歉声明的事情,唾面自干,令同行心寒齿冷。 当然,西丰县委书记已被责令引咎辞职,上一期新闻记者对此事件的来龙去脉作了详细述评。不过,这起“监督舆论”风波可以让我们继续进行深层思索。 彭州诗案:手机短信一再“出事” 只要正视现实,就能认识到,手机已经是非常重要的信息载体。在舆论监督领域,特别是传
10、播小道消息以及传递突发事件信息方面,手机以其普及、便捷超过了所有的大众传媒。因此,通过手机短信息的方式实施舆论监督,也就势在必然。 西南前些时候发生的彭州诗案,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彭州教育局的一名干部就本地的官员政绩与民意撰写了一首诗,发布给亲友,结6果,当地官员把此事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创作了讽刺诗的教育局小干部蹲进了班房,罪名非常严重,如果不是因为传统主流媒体的介入披露,后果可想而知。 地方官员对手机短信传布不利于自己的信息,运用公安司法力量予以弹压制裁,在全国范围内不是孤立现象。手机的普及,以及发布揭露、声讨或谴责性质的信息的便捷,加上大众传媒在舆论监督方面的弱化与失语,都促使手机短
11、信继大字报、举报信、匿名电话之后成为一种现代表达手段。 绝大多数手机的使用者,并不了解现代通信技术的奥秘,也不知道即使是在设置了隐藏号码之后,仍然可以在电信部门查出很具体的全部信息记录。因此,在手机短信批评或揭露地方官员不正之风此起彼伏的同时,也就不断有当事人被抓获并付出沉重代价。越是贪污腐败的官员,对于舆论监督就越是害怕,尽管高度的不自信,但是对于剥夺百姓的权利却又太不当回事,所以,反舆论监督的力度就特别大。 手机短信是新技术带来的传播现象,群发短信与群发电子邮件一样,利用新技术同样也可以很方便地通过电话发布自动语音制作的宣传性内容,不仅手机可以接到,座机也可接到。最典型的是电信部门的推销广
12、告与市场调查。过去在法律上关于通信自由是有明确规定的,也就是私人通信不能被其他人擅自拆阅,更不能作为违法的证据。手机短信按照道理应该与邮政信函享受同等法律待遇。可惜,现状并非如此。 彭州诗案已平息,人们抨击最多的是地方官员滥抓滥捕无视人权,从新闻传播事业的角度,其实我们还应刨根问底:党政官员有没有合法7的权力干预私人通信?公民是否有法可依? “艳照门”:发电子邮件要过扫黄关? “艳照门”成为今年春节前后远比央视春晚更具轰动效应与震撼力量的传媒事件,迅速散播了香港演艺明星们的一系列色情淫秽图片。就我所知,不仅同性的同学、朋友或同事之间争相传阅议论,甚至异性之间也坦然共享,极端的例子还有母女、父子
13、传阅的,场面可谓是空前壮观。可我至今一张也没看到过,也没收到过,对于从事传播研究的学者这当然是遗憾,不过反过来又避免了可能的无谓是非,所以不看也罢,这不影响我就此事进行理论上的分析。 “艳照门”因为牵扯到了讹诈与商业争斗,所以很快就引发了一连串法律与治安反应。香港的杂志还出版了发表这些遮盖了敏感部位艳照的专刊,引发公众谴责。其实在香港本来是有合法的色情出版物的,如龙虎豹 、 火麒麟 、 美女小便等等,这是属于法律规定的二级刊物,即成人刊物,应予包装并印上警告,在港澳的街头报刊亭与成人商店可以公开出售,其暴露程度无以复加。但是,作为主流传媒在这方面却都很自律,不会以暴露画面招徕读者。 “艳照”由
14、于当事人是陈冠希、张柏芝与阿娇等一线明星,给某些利欲熏心的报刊以借口大开“荦戒” ,而且也确实销售量剧增。 “艳照门”对于新闻传播是一个具有多重价值的事件,它对色情淫秽物品的传播的法律规定、公众人物的个人私生活与社会形象及责任等8原则都是空前挑战。毫无疑问,色情淫秽照片在任何一个健全、法制的文明社会都不能任其泛滥,即使国情允许,也必须在有条件、有限制的范围内传播。大陆公安与司法部门对“艳照”的关注与重视,以及宣布的查禁与封锁措施,是及时的也是合情合理的。不过,执法部门要严格、准确地依法办事,不能草率,也不能大概其。以此次某地公安局宣布对“艳照”的封杀令为例,划出了一条标准,也即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15、 200张以上淫秽照片,即视为违法行为而“两高”在此前作出对相关问题的法律解释中,明确规定对商业机构出于赢利目的发送 200 张淫秽图片才予以行政处罚,对于个人非赢利目的的同类行为,数量标准则是400 张。一般情况人们恐怕都不会遇到适用这一条款的例子,而此番“艳照门”却好像是成心挑战这一法规条文,陆陆续续传出来的“艳照”已经远远超出了 200 或 400 张。鉴于很多人只是出于好玩与好奇而转发的,按照法令规定都不自觉地犯了错误,接下来,若真得予以追究,恐怕也难以操作,毕竟法不责众。 广州政协官员批评铁路受到反批评 广州火车站是最能反映中国铁路面貌的一个窗口,今年南方冰雪灾害导致了很多地方交通瘫
16、痪,而恰逢春节民众返乡探亲高峰,几乎年年都会重演的春运潮,使广州站再一次被淹没在人流的汪洋大海中。几十万人在广州火车站严重滞留,以至于仅靠警察维持秩序力量远远不够,不得不由武警战士参与维持秩序。据报道,之所以酿成如此局面,铁路9系统的信息与管理失控或者失职是重要的原因之一。 在这种情况下,广州市政协一位副主席出面公开批评铁路,应当说是事出有因、有理有据的,政协的任务本来就是参政议政。然而铁道部新闻发言人却通过正式的渠道公开驳斥这位副主席,并且同时通过组织渠道追究了其责任。这其实就是在监督舆论,一手扬汤止沸,一手釜底抽薪。只不过,这一举动恰逢全国“两会”前,实在是不合时宜。 近些年来,社会各界对
17、铁道系统的批评日益激烈,铁道系统大案不断,买票难连年成为社会热议的焦点,而汉口火车站原站长刘某因为贪污腐败被曝光,其不法收入主要来源就是利用权力垄断加价倒卖紧俏火车票,可以说,这条财路是铁路系统公开的秘密。就是在这一丑闻公开之后,有关方面却仍然以根本站不住脚的托辞来公开否定火车票实名制这一更公平、更科学也更少弊端的改革。 在任何时代、任何国度,都存在着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的本位利益,关键在于本位利益不能以严重侵害公众利益为前提。铁路是国民经济的动脉之一,也是关系到千百万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春运高峰是中国的现实,客观上在目前条件下确实谁也无法做到让每个乘客都如愿买到火车票,但至少可以做到不要监守自盗,可以做到让乘客有公平公开的选择机会,火车站长竟然是最大的票贩子,这岂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在这种丑事已经公之于众之后,还有什么理由不实行实名制?拒绝改革无非就是为了保护其他没有暴露出来的“火车站长票贩子”的既得利益而已! 监督舆论是某些机构某些官员出于惯性把长官意志强加在新闻传媒10头上的表现,舆论不是不需要监督,但是绝对不能是在明明存在错误或丑恶甚至罪恶时,由于说了真话而被勒令闭嘴。实事求是地讲,中国的传媒已经在舆论监督方面超常地温和,甚至有缺席失语之嫌,对一些严重问题往往是到了实在无法容忍的地步,才偶尔监督一下。如果连这样的舆论监督也要被反监督,谈何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