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溉渠道设计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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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百 度 一 下您查询的关键词是:机井 配套 渠道 u 型断面 断面尺寸 标准 。如果打开速度慢,可以尝试快速版;如果想保存快照,可以添加到搜藏。(百度和网页 http:/ 的作者无关,不对其内容负责。百度快照谨为网络故障时之索引,不代表被搜索网站的即时页面。)UDC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标准 P GB 灌 区 规 划 导 则 Guidelines for Irrigation Areas Programming (征求意见稿) 发布 实施 中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联合发布 中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UDC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P GB 水 利 灌 区 规 划 规 范 Specificat

2、ions for irrigation areas Programming of water resources (征求意见稿) 发布 实施 中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联合发布 中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水 利 灌 区 规 划 规 范 GB 条 文 说 明 1 总 则 1.0.1 为加强灌区规划工作,提高灌区规划水平,促进灌区水土资源合理开发与持续利用,特制定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新建大型灌区规划和已建大型灌区续建 配套与节水改造规划. 1.0.3 灌区规划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方针,政策,加强调查研究,在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前提下,进行多方案比选论证,确定灌区建

3、设最佳方案. 1.0.4 编制灌区规划,应遵循以下原则: 1 与流域或区域水土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及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协调. 2 以节水增效为中心,以提高灌溉水的利用效率和效益,提高水分生产率为目标,依靠科技进步,加强灌区水资源的优化配置研究,实现灌区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灌区的可持续发展. 3 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注重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4 注重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和改善灌区生态环境. 5 灌区的管理体制与水价的形成机制应有利于灌区良性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6 重视灌区信息化系统建设,提高灌区管理现代化水平. 1.0.5 灌区规划应在分析现状水平年的基础上,分别研究近期和远期两

4、个水平年,以近期为重点,近,远期相结合. 1.0.6 灌区规划应根据灌区实际,按照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制定科学合理的灌区灌溉与排水标准. 1.0.7 灌区规划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2 基本资料 2.0.1 灌区规划应认真调查搜集灌区内地形地貌,水文气象,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土壤,资源,水利工程现状,自然灾害和社会经济等方面的资料. 2.0.2 灌区规划调查搜集的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 灌区地形,地貌,河流水系,自然概况等资料; 2 降水,蒸发,气温,气压,风力,风向,日照,霜期,冰冻期,冻土深度等气象,水文特征值资料,河沟,水库,承泄区的水

5、位,流量,泥沙,水质等实测资料; 3 灌区地形图; 4 区域地质图及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水文地质图等; 5 土壤类型,质地,分布状况,土壤理化性质,土壤水分特性等土壤普查资料,盐碱地改良试验资料等; 6 灌区内城乡供水,灌溉,排水,防洪等工程设施的现状及运用情况; 7 土壤侵蚀类型,侵蚀强度,水土流失成因及危害,水土流失规律及发展趋势,水土保持及环境现状等; 8 灌区土地资源状况,开发利用现状及土地利用规划,水库,塘坝蓄水利用,河(湖)水利用,地下水与泉水利用,灌溉回归水利用,城市生活与工业污废水利用,现状各业供用水量,用水效率及存在的问题,规划供用水情况等; 9 灌区历年发生的洪,涝,旱,盐,

6、碱,渍,风灾害情况,受灾范围,成灾面积,受灾原因,减产情况,经济损失,对当地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等; 10 天然建筑材料的调查等; 11 灌区内的行政区划,人口,农业人口,农业劳动力,土地面积,耕地面积,种植结构,耕作制度,农业单产,总产,林牧渔业生产,工农业发展布局,交通运输,能源电力,国民经济生产总值,人均收入等. 12 已建灌区还应对灌区的位置,范围,现有工程设施现状,工程布局,特殊渠段和主要建筑物局部地形图,河道及灌排沟渠条带地形图与纵横断面图,主要建筑物及骨干灌排河道地质图与剖面图,地质报告或文字说明,灌区运行管理,灌溉方法,灌溉制度,灌溉试验,节水灌溉情况,农业增产效益,灌区节水

7、改造与续建配套的经验,管理体制,水费制度改革等资料进行搜集. 2.0.3 灌区规划尚应注意搜集本流域,本地区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农业区划,流域规划,水利规划,国土整治规划,水资源评价成果及开发利用规划,农牧渔业发展规划等有关资料,搜集以往规划成果与实施情况,有关部门的规划发展资料,科研成果和试验资料等. 2.0.4 对搜集的基本资料应进行分类整理,并需经合理性验证,资料的完整性与精度应满足灌区规划阶段的深度要求. 3 水土资源现状分析与评价 3.1 水资源及利用现状分析与评价 3.1.1 灌区水资源分析与评价应遵循地表水与地下水统一评价,水量与水质并重,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

8、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原则. 3.1.2 灌区水资源分析与评价应参照水资源评价导则(SL/T238)的规定,对灌区内水资源数量(包括地表水资源量,地下水资源量,水资源总量),水资源质量和水资源利用进行分析与评价,并进行综合评价.在水资源综合评价基础上,结合灌区在水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与措施建议. 3.1.3 水资源分析与评价应以调查,搜集,整理,分析和利用已有资料为主,可辅以必要的观测和试验工作. 3.1.4 灌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分析应按灌区规划要求,参照 SL/T238 的有关规定进行,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 灌区供水基础设施现状调查分析. 2 灌区现状供

9、用水调查统计分析及现状供用水效率评价. 3 灌区现状供需水平衡分析及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4 灌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对环境的影响评价. 3.1.5 在调查统计的基础上,应着重进行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的合理性分析与评价. 3.2 土地资源及利用现状分析与评价 3.2.1 灌区土地资源及其利用现状分析应在调查区内土地总面积,各类生产用地,建设用地和非生产性土地面积的基础上,分析各类用地的比例及农村人均居住占地面积等指标. 3.2.2 土地利用现状分析与评价应在调查统计的基础上,分析土地资源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开发利用潜力. 4 水土资源平衡分析及水资源合理配置 4.1 灌溉分

10、区 4.1.1 大型灌区,特大型灌区地形,地貌,土壤,气象及水文地质条件等差异较大,应进行灌溉分区. 4.1.2 灌溉分区应与灌区农业区划相结合,以有利于农业生产和灌溉管理为原则,并兼顾行政区划和现有工程体系,按照灌区内地形,地貌,土壤,水文气象,水资源状况,水利工程现状,农业种植结构等资料进行. 4.2 灌区经济社会发展指标预测 4.2.1 灌区规划应在调查灌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的基础上,结合灌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自治州),县(市,自治县,旗,区)社会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及远景发展目标,对灌区不同水平年经济社会的发展指标进行预测. 4.2.2 预测的灌区经济社会发展指标,还应与

11、有关部门,有关行业经审定的规划相协调. 4.3 灌溉制度分析 4.3.1 灌区规划应首先确定灌溉设计保证率.灌溉设计保证率应根据灌区内水文气象,水土资源,作物组成,灌水方法及经济效益等因素,按照 GB50288 的规定选定. 4.3.2 作物灌溉制度的设计应按 GB50288 的规定执行.进行灌溉制度分析时,应合理确定灌区代表作物及种植比例,作物需水量,灌区有效降水量,土壤计划湿润层深度,土壤田间持水率上限和下限,地下水补给量等参数, 4.3.3 作物灌溉制度应按灌溉分区分别进行设计. 4.4 灌区土地资源开发利用规划 4.4.1 土地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应根据灌区内地形,地貌特点和土地资源利用

12、现状,土地的适用性等,在满足灌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用地,环境用地,保证区域粮食安全,灌区农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对灌区内农业,林业,牧场,水塘,交通,居民用地,工矿用地等各类用地进行统一规划,提出不同水平年各类用地面积,比例,确定各类用地位置,合理确定灌区用地和灌区发展范围,拟定灌区范围整体开发分期实施规划.必要时,应提出两种以上的土地利用方案,比较其投入,产出及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效益,择优选用. 4.4.2 土地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结合地区土地利用规划,国土整治规划进行. 4.4.3 土地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应在保证基本农田和环境用地的基础上

13、,合理确定林业,牧业用地,渔业和其它用地.严格控制城乡建设和工矿企业用地. 4.4.4 土地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应对原有的不合理用地进行调整. 4.5 灌区需水量分析 4.5.1 灌区需水量应按不同水平年分区,分部门进行调查和预测. 4.5.2 灌区需水量包括经济社会用水和生态环境用水两部分. 经济社会用水包括农业用水,工业用水和生活用用水.农业用水可按农田灌溉及林牧渔业等需水量进行预测,对有冲沙和洗盐要求的灌区,还应包括冲沙,洗盐用水量;工业用水可按电力和一般工业需水量预测;城乡生活用水可按城镇居民生活和公共用水,农村生活(人,畜用水)等项用水分别预测.以上各项需水量均为包括输水损失在内的毛需水

14、量. 生态环境需水量可按维护,改善灌区生态与环境基本功能所需要的合理需水量分析预测. 4.5.3 灌区规划应根据上述各项需水量,确定灌区各水平年需水过程线. 4.6 灌区可供水量分析 4.6.1 灌区可供水量应在灌区水资源总量,最大可利用量分析评价的基础上,根据现有工程和各规划水平年拟建的供水工程情况进行分析,计算不同水平年,不同保证率情况下的工程可供水量. 4.6.2 灌区可供水量分析计算时,还应考虑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及其水质和重复利用影响,提出各水平年,不同保证率情况下的可供水量过程. 4.6.3 对于上级政府或水行政主管部门已经规定了灌溉水源引水限额的,应严格按照限额作为可引水量. 4.

15、6.4 对有航运,发电,输沙要求的河道,在进行可供水量分析时,应考虑航运,发电和冲沙用水对可供水量的影响. 4.7 灌区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 4.7.1 灌区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应根据各分区供,需水量预测结果,按不同水平年,不同保证率分区进行平衡分析. 4.7.2 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应按照节水,优化配置,协调发展的原则进行.在水资源紧缺地区应遵循“以供定需定平衡“的原则. 4.8 灌区规模论证 4.8.1 灌区规模应根据灌区水土资源现状和各水平年的水土资源平衡分析结果确定;对已建灌区应复核现有灌区规模,研究续建配套与灌区扩建的潜力. 4.8.2 对水资源紧缺或生态脆弱地区的新建灌区,应在合理确定

16、生态环境用水的基础上,按照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种植结构合理,有利于灌区均衡协调发展的原则,适当调整农林种植结构,“以水定地“,核定灌区规模. 4.8.3 对水资源不足,局部地区不能保证灌溉的已建灌区,宜根据渠系及建筑物的现状配套,实际灌溉,经济发展和农作物种植结构等情况,局部地区可按非充分灌溉调整灌溉制度. 4.9 水资源合理配置与调度规划 4.9.1 灌区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应符合流域或区域水利综合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坚持全面规划,综合利用,因地制宜,蓄,引,提相结合. 4.9.2 灌区水资源的配置与调度应遵循优先满足城乡生活用水,统筹农业,工业,生态环境以及航运等用水需要,促进各业协调发

17、展,综合效益最大的原则. 4.9.3 对地表水,地下水两种水源联合运用的灌区,还应遵循优先利用地表水,合理开发地下水的原则. 4.9.4 对外流域或区外调水的灌区,还应遵循当地水资源优先,节水优先,治污优先的原则. 4.9.5 水资源的配置与调度规划应根据灌区水源及各用水户的具体情况,确定水资源配置和调度措施,拟定水资源调配方案. 4.9.6 对多水源灌区的水资源配置与调度规划,应按照上下游,不同水源统一水价的原则,采取经济手段和价格杠杆与其它措施相结合拟定调配方案. 5 总体规划 5.0.1 灌区总体规划应遵循旱,涝,洪,碱,渍,盐,沙综合治理,山,水,田,林,路,村统一规划,水土资源合理,

18、高效,持续利用,经济,资源,环境持续协调发展的原则. 5.0.2 灌区总体规划应对灌区水源工程,灌排渠系工程,防洪工程,建筑物工程,承泄区,道路,林带,村镇,输电线路,通讯线路,管理设施等进行合理布置,绘制灌区总体布置图. 5.0.3 灌区总体规划应按照 GB50288 和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首先逐项确定水源工程,灌排渠系工程,防洪工程和建筑物工程的等级及防洪标准. 5.0.4 灌区总体规划应根据灌区的水资源条件,工程状况,农业种植结构和经济发展水平等,确定灌区的灌溉模式.当灌区规模较大时,宜分区确定. 6 工程规划 6.1 水源工程 6.1.1 灌区规划应首先根据拟

19、建灌区的水资源状况,水源条件,水文地质条件等,对灌区的水源工程进行规划. 6.1.2 当河道径流过程与灌溉用水过程不一致或流量小,水位低或流量,水位不稳定,不能满足灌溉引水要求,且有建库条件时,山丘区宜修建水库,平原地区可考虑建设拦河坝(闸);当河道径流能够满足灌溉用水的流量,水位要求时,宜采用无坝引水方式引水灌溉;当河道径流或湖泊能够满足灌溉用水的流量要求,但水位不能满足自流引水灌溉的要求,且不适于建库时,宜考虑采用泵站提水方式. 6.1.3 当采用泉水作为灌溉水源时,应根据 6.1.2 条的有关规定选择合适的水源工程. 6.1.4 灌区供水水库工程规划应根据灌区地形,地质条件和灌溉设计保证

20、率,水资源条件,灌溉用水量及水库其它供水目标用水量等,初步确定工程规模. 6.1.5 当河道比降较大或虽然河道比降较为平缓,但汇水面积较大,水源充足,且沿河不具有大库建设条件时,宜选择梯级开发,串联建库方式. 6.1.6 当山地丘陵区土地比较分散,灌区沿河方向呈长条形分布,选择单一的灌溉系统存在困难或不经济时,或者灌区内有多项蓄水工程,且沿一定高程分布的灌区,宜选择“长藤结瓜“式灌溉系统. 6.1.7 灌区规划时,应根据灌区灌溉面积的分布,河(湖)枯水期水位,河道流量,河(湖)岸边地形,地质,河槽形状,水源含沙量,支流汇流位置等,对引水口的位置,渠首工程的形式进行规划.在多泥沙河道取水时,还应

21、考虑拦沙,排沙设施. 6.1.8 渠首工程有综合运用要求时,渠首工程位置与形式的选择和工程布置,除应符合本规范及 GB50288 的要求外,还应符合相关专业规范规定. 6.1.9 采用泵站提水方式时,应根据地形,地质,水源,动力,灌区控制点与水源水位的高程差,次灌水过程用水量等条件,对泵站的位置,扬程,装机等进行规划. 6.1.10 选择泵站位置时,应考虑防洪,防冲,防淤和防污的要求;对从多泥沙河道取水的泵站,应对防沙,沉沙,排沙等措施进行规划;对高扬程灌溉工程,宜提出多级提水泵站规划方案. 6.1.11 排水泵站应根据控制区的地形,地质,排水区面积,排水流量等,对泵站位置和建站方式进行规划,

22、对具备部分自排条件的,宜考虑与排水闸合建方式.对适于灌排结合建站的灌区,宜采用结合建站方式. 6.1.12 以地下水为主要灌溉水源或采用井渠结合的灌区,应根据灌区的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资源的可利用情况等进行 机井规划. 6.1.13 机井规划应根据有关资料确定单井控制灌溉面积和井距,机井数量等有关参数. 6.2 泥沙处理工程 6.2.1 灌溉水源中泥沙含量较大,超过了 渠道的输水挟沙能力或对水泵磨损较大时,经技术经济方案比较后,可设置沉沙池. 6.2.2 沉沙池的位置应根据灌区的地形,地质,土壤条件,泥沙清除方式和引水含沙量等,考虑灌区不同行政区域的人均占有耕地情况,经技术经济比较后选定. 6

23、.2.3 沉沙工程应根据灌区的具体情况和输,用水要求,合理确定沉沙方式及沉沙池型式. 6.2.4 泥沙处理规划应进行泥沙淤积预测,并进行沉沙区使用年限分析. 6.2.5 泥沙处理规划应研究适合灌区实际的泥沙开发利用技术,提出池区还耕及开发扶持,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 6.3 灌区内调蓄工程 6.3.1 灌溉水源的时空分布与灌区用水过程存在矛盾时,应进行调蓄工程规划,以充分利用水资源. 6.3.2 调蓄工程规划应根据灌区内地形,地质,引用水工程条件初选调蓄工程位置,并依据灌区(或分区)水资源平衡结果,初步确定工程规模,在方案比较的基础上初步选定调蓄工程类型. 6.4 灌溉渠系工程 6.4.1 灌溉

24、渠系工程的布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1 自流灌溉面积最大; 2 灌排结合,有灌有排; 3 节约土地,利于耕作; 4 利于配水,方便灌溉; 5 方便管理与水费征收; 6 工程量与投资最小; 7 工程安全运行; 8 对于已建灌区,应坚持维持现状与调整改造相结合. 6.4.2 渠系布置,输水方式和灌溉方式应根据灌区的地形,水源,水文气象等条件及当地社会经济状况,经过多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6.5 排水沟系工程 6.5.1 灌区排水沟系的规划应结合流域防洪除涝和土壤改良规划及灌溉渠系的布置,统筹规划,对应布置. 6.5.2 排水沟系规划应根据排水区的土质,地下水位,作物对土壤水分的控制要求和土地的耕作

25、方式,经济发展状况等条件合理确定排水方式. 6.5.3 排水工程的布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各级排水沟应布置在其控制范围的最低处,并能满足汛期排水和控制地下水位的要求. 2 排水工程应尽可能利用天然河道,并与灌溉渠系的布置,土地利用规划,道路网,林带和行政区划等相协调. 3 排水工程的布置应尽量做到高水高排,低水低排,自排为主,提排为辅,分片分级排放,当地洪涝水与外来客水分开排放. 4 干沟出口应选在承泄区水位较低和河床稳定的地方. 5 下级沟道的布置应为上级沟道创造良好的排水条件,使之不发生壅水. 6.5.4 排水系统的布置除应符合以上要求外,还应按照 GB50288 有关排水系统的规定执行

26、. 6.6 防洪工程 6.6.1 灌区规划应根据对灌区洪水发生概率及特性的分析,对灌区蓄水枢纽,引提水枢纽及建筑物,灌排渠沟及其建筑物等进行必要的防洪规划. 6.6.2 进行灌区防洪工程规划时,应根据建筑物及渠沟的级别按 GB50288 的规定,首先确定防洪标准. 6.6.3 傍山渠道或易受洪水威胁的丘陵,坡地渠道,应根据洪水流量的大小,修建必要的排洪沟或撇洪沟. 6.6.4 潮汐河口灌排(兼挡潮)建筑物的防洪工程,应考虑必要的防腐蚀措施. 6.7 灌排建筑物 6.7.1 灌区灌排建筑物位置应根据灌区地形图,总体布置图和渠(沟)系纵横断面图等,按照建筑物的类型特点,结合工程规模,作用等,经技术

27、经济比较后,合理确定. 6.7.2 灌区灌排建筑物布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1 经济适用性; 2 安全性; 3 节约用水; 4 方便管理和维护; 5 有利于灌区持续发展和灌溉效益发挥; 6 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6.7.3 灌区规划应初步确定主要建筑物(包括水源枢纽,干支渠系建筑物,排水河(沟)建筑物)的规模及基本型式. 6.7.4 当灌区分期实施或近期有扩建的可能或有其它输水任务时,应按灌区的最终规模或最大设计流量,最高设计水位确定建筑物有关指标. 6.7.5 已建灌区续建配套与改造规划应调查统计灌区建筑物的老化,损坏和使用情况,提出重建,改建,维修加固和扩建规划;对增加的建筑物,应进行必要性与

28、可行性论证,并初步确定拟建工程的位置和主要指标;对已经废弃不用或阻碍灌溉效益发挥的建筑物,应提出拆除规划. 6.7.6 灌区规划应对量水设施提出规划. 6.7.7 量水设施应设置在灌溉渠道 的引水,分水,泄水,退水处及排水沟出口处,并宜与灌排建筑物结合布置.在没有水工建筑物或现有水工建筑物不能用于量水时,应采用特设量水设备量水. 6.8 田间工程 6.8.1 灌区进行田间工程规划应根据不同分区的地形,土壤,地下水埋深及水资源状况,经济发展状况,农作物种植结构等,确定不同的灌溉模式,分别进行典型区规划,提出土地平整技术要求,对田间渠(管)系,排水沟(管),配水建筑物,田间道路及林带进行布置,对灌

29、排沟渠(管)进行纵横断面设计(或管径计算),确定灌水沟畦与格田的技术要素,计算工程量. 6.8.2 典型区的选择应能代表所在分区的绝大部分农田状况,具有代表性,每一典型区应具有独立的配水系统,典型区面积不宜小于灌区设计灌溉面积的 3%,特大型灌区可控制在 13%. 6.8.3 田间工程规划与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 1 田间工程的布置应有利于调节农田水分状况,培育土壤肥力,促进农业节约用水. 2 因地制宜,讲求实效.根据田间地形条件,合理布置田间灌(排)渠(沟)系. 3 灌排系统完善,建筑物配套齐全. 6.8.4 经济条件较好的灌区,应优先考虑田间渠道防渗处理或利用管道输水灌溉,也可根据水源情况采

30、用明,暗渠(管)结合,有条件的地方可考虑采用喷微灌方式. 6.8.5 灌水沟畦及格田,田间渠系和田间道路,林带的布置应按照 GB50288 的规定执行. 6.9 节水工程 6.9.1 灌区规划时,应根据灌区水资源状况,水源条件,气象,地形,土壤,作物和经济条件等,因地制宜地进行节水工程规划. 6.9.2 进行灌区节水规划时,应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先进技术与常规技术相结合,强制节水与效益引导相结合. 6.9.3 节水灌溉工程措施的选择,应遵循经济,高效,适用,易于推广,适度超前的原则,并充分考虑灌区农业种植结构的影响. 6.9.4 对土壤渗漏量大,渠系水利用系数不符合 GB50288 规范规定,以及水资源紧缺或地下水水质不符合农业灌溉用水要求的地区,以及有其它特殊要求的渠道,应进行渠道防渗衬砌规划或管道输水规划. 6.9.5 衬砌渠道应进行断面形式, 断面尺寸和结构的经济技术比较和优化,衬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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