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菌落总数检查操作程序1 实验前准备1.1 稀释水、刻度吸管、平皿稀释水:瓶装 PH 值 7.0 无菌生理盐水,塞上胶塞,按高压蒸气灭菌操作程序,121湿热灭菌 30 分钟。取 0.2ml、1ml、5ml、10ml 刻度吸管、平皿置于金属容器中,140干热灭菌 2 小时。1.1.1 培养基准备:平板计数琼脂培养基以上实验所需干粉培养基均由中检所提供,分别按说明加适量水加热溶解后,塞上胶塞,湿热灭菌 30 分钟备用。1.1.2 无菌衣将无菌衣、头罩、口罩、乳胶手套叠好,置于无菌衣袋中,湿热灭菌 30 分钟。1.2 无菌室及操作台的准备用 0.1%的新洁尔灭溶液或 75%乙醇溶液将操作台,天花板,
2、墙壁,地面擦洗一遍,同时将操作台用 0.1%新洁尔灭溶液或 75%乙醇溶液擦洗一遍。将实验所需物品通过传递窗移入无菌室,打开空气净化系统,打开紫外灯,杀菌 0.5-1 个小时。2 实验操作2.1 进入无菌室更衣间,用 0.1%新洁尔灭溶液或 75%乙醇溶液消毒手及腕部至少一分钟,戴上头罩、口罩,穿好无菌衣及无菌手套后,进入无菌室,开始实验操作。菌落总数操作程序选择 2-3 个适宜稀释度的样品匀液,各取 1ml 分别放入无菌皿内检样25g(ml)样品225ml 稀释液,均质10 倍系列稀释选择 2-3 个适宜稀释度的样品匀液,各取 1ml 分别放入无菌皿内每皿中加入 15-20ml 平板计数琼脂
3、培养基,混匀计算菌落总数报告计数各平板菌落数2.2 供试液的稀释及操作2.2. 1 固体:取供试品 25g,加无菌生理盐水 225ml,溶解混匀,作为 1:10 的供试液。2.2.2 液体:取供试品 25 ml,加无菌生理盐水 225ml,溶解混匀,作为 1:10 的供试液。培养2.2.3 用 1ml 无菌吸管或微量移液器吸取 1:10 样品匀液 1 ml,沿管壁缓慢注于盛有9 ml 稀释液的无菌试管中,振摇试管或换用 1 支无菌吸管反复吹打使其混合均匀,制成 1:100 的样品匀液。2.2.4 按以上操作程序,制备 10 倍系列稀释样品匀液。每递增稀释一次,换用 1 次 1 ml 无菌吸管或
4、吸头。2.2.5 根据对样品污染状况的估计,选择 2-3 个适宜稀释度的样品匀液(液体样品可包括原液) ,在进行 10 倍递增稀释时,吸取 1 ml 样品匀液于无菌平皿内,每个稀释度做两个平皿。同时,分别吸取 1 ml 空白稀释液加入两个无菌平皿内作空白对照。2.2.6 及时交 15-20 ml 冷却至 46 的平析计数琼脂培养基倾注平皿,并转动平皿使其混合均匀。2.2.7 待琼脂凝固后,将平板翻转,361培养 482 小时。如果样品中可能含有在琼脂培养表面弥漫生长的菌落时,可在凝固后的琼脂覆盖一薄层琼脂培养基,凝固后翻转平板培养。2.3 菌落计数2.3.1 做平板菌落计数时,可用肉眼观察。必
5、要时用放大镜或菌落计数器,记录稀释倍数和相应的菌落数量。2.4 菌落计数的报告2.4.1 平板菌落数的选择选取菌落数在 30-300CFU 之间、无蔓延菌落生长的平板计数菌落总数。低于 30CFU的平板记录具体菌落数,大于 300CFU 的可记录为多不可计。每个稀释度的菌落数应采用两个平板的平均数;其中一个平板有较大片状菌落生长时,则不宜采用,而应以无片状菌落生长的平板作为该稀释度的菌落数;若片状菌落不到平板的一半,而其余一半中菌落分布又很均匀,即可计算半个平板后乘 2,代表一个平板菌落数。平板内出现菌落间无明显界线的链状生长时,则应将每条单链作为一个菌落计数。2.4.2 菌落总数的计算方法2
6、.4.2.1 若只有一个稀释度平板上的菌落数在适宜计数范围内,计算两个平板菌落数的平均值,再将平均值乘以相应稀释度,作为每 g(ml)样品中菌落总数结果。2.4.2.2 若有两个连续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在适宜计数范围内时,按以下公式计算:CN = (n 10.1n 2)d式中:N样品中菌落数;C平板(含适宜范围菌落数的平板)菌落数之和;n1第一稀释度(低稀释度)平板个数;n2第二稀释度(高稀释度)平板个数;d稀释因子(第一稀释度)2.4.2.3 若所有稀释度的平板上菌落数均大于 300CFU,则对稀释度最高的平板进行计数,其他平板可记录为多不可计,结果按平均菌落数乘以最高稀释倍数计算。2.4.2
7、.4 若所有稀释度的平板菌落数均小于 30CFU,则应按稀释度最低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计算。2.4.2.5 若所有稀释度(包括液体样品原液)平板均无菌落生长,则以小于 1 乘以最低稀释倍数计算。2.4.2.6 若所有稀释度的平板菌落数均不在 30-300CFU 之间,其中一部分小于 30CFU或大于 300CFU,则以最接近 30CFU 或 300CFU 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计算。2.4.3 菌落数的报告菌落数小于 100CFU 时,按“四舍五入”原则修约,以整数报告;菌落数大于或等于100 时,第 3 位数字采用“四舍五入” 原则修约后,取前 2 位数字,后面用 0 代替位数;也可用 10 的指数形式来表示,按“四舍五入”原则修约后,采用两位有效数字;若所有平板上为蔓延菌落而无法计数,则报告菌落蔓延;若空白对照上有菌落生长,则此次检测结果无效。称重取样以 CFU/g 为单位报告,体积取样以 CFU/ml 为单位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