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G03-12.11电弧炉炼钢基本操作工艺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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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RG.03-12.11 电弧炉炼钢基本操作工艺规程 第 1 页 共 13 页1. 目的与适用范围本规程为我厂电弧炉炼钢的基本技术操作守则,是炼钢生产操作和技术检查的基本依据。适用于电弧炉炼钢。各钢种的具体操作工艺,详见电弧炉炼钢分钢种技术操作规程 。2. 确保电弧炉正常冶炼的规定2.1 换新炉体后第一炉只准冶炼普通碳素钢。新炉体第一炉必须做到:a新炉体和新钢包不得在同一炉使用;新出钢槽,新钢包不得用于重点钢。b配碳量要适当提高,熔化期不得吹氧助熔,保证氧化期脱碳0.50。2.2 炉体损坏严重,经过大补炉,垫炉底后,前三炉不得冶炼重点钢。只能冶炼不作重要用途的碳素钢。2.3 上炉冶炼高合金钢,下

2、一炉必须冶炼含有相应合金元素的低合金钢。配料和熔炼都要考虑合金元素的影响。电弧炉熔炼铸铁后,下一炉应彻底熔清炉底残铁,防止还原期或成品钢突然涨碳。2.4 原材料(尤其是铁合金)使用前必须确知其化学成分,否则不得使用。2.5 送电前应仔细检查水冷系统和机电设备,发现故障应及时处理。保证水冷系统水流畅通,不漏水。RG.03-12.11 电弧炉炼钢基本操作工艺规程 第 2 页 共 13 页2.6 送电前调整好电极长度,必须留一螺丝孔长度在外,并上好电极螺丝接头。熔化期发现炉料不导电或电极卡头打弧时,必须及时停电处理。2.7 冶炼各期必须专人集中精力,看好电表。严禁带负荷停电、送电。必须在停电后由专人

3、操作,切除或带上电抗。电表员必须严格规定送电。班长要控制好熔炼各期的温度,避免还原期后升温。2.8 测量钢液温度要有代表性。以热电偶测温。测温前必须充分搅拌钢铁和炉渣。3. 配料本节主要指钢铁料的准备。配料的其他注意事项,详见电炉炼钢用原材料及配料规程 。3.1 必须按所炼钢种、冶炼方法及生产计划,确定具体的配料方案。所有合金废钢,特别是车间内部的浇冒口、注余、包底、废铸件等要分类管理,按计划合理使用,不得用作普通废钢。3.2 采用氧化法冶炼时,炉料的配碳量应能保证氧化期脱碳量的要求。钢铁料中不足的碳量,可配入生铁或废电极块补足。3.3 废钢中不得混入有色金属,如:铜、铅、锡、锌、铝等,特别是

4、巴氏轴承合金,一经发现,必须立即检出送交废品库集RG.03-12.11 电弧炉炼钢基本操作工艺规程 第 3 页 共 13 页中处理。废钢中不得混入封闭容器及易燃爆物品。浇道上的耐火砖及废铸件上的砂子必须清除干净,确保炉料良好导电。3.4 炉料应大小块度搭配,尽量减少装料次数,加速熔化。3.5 炉料必须准确称量,根据生产计划要求,配好料。配料单上必须准确填写熔炼炉号、钢号、料斗号和炉料重量。如配合金废钢和生铁必须清楚写明。配料员必须在料单上签名。4. 补炉炉体耐火内衬的好坏直接影响炼钢质量。加强炉体维护、延长炉体寿命,是电炉炼钢的重要环节。4.1 上一炉出钢前应准备下一炉的补炉材料。一般采用卤水

5、镁砂,即原装镁砂或加工镁砂(粒度8)加卤水 812%(密度1.3g/ 3) ,拌和均匀。炉体侵蚀严重时,可在冷态下,用碾制的沥青镁砂贴补。配制方法为 70沥青镁砂30镁砂粉,外加 510%卤粉在轮碾机中碾匀后,适当加水碾制而成。4.2 出完钢炉体回正后,将炉门坎清理到适当高度,仔细检查炉坡、渣线,清除残渣。炉料要趁高温,做到快速、薄补,以便烧结。出钢口有坎时,必须打平,以利出钢时钢流顺畅。根据装入量大小,注意垫好炉门坎。超装量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门框水箱脚。RG.03-12.11 电弧炉炼钢基本操作工艺规程 第 4 页 共 13 页4.3 炉底局部起坑时,应迅速扒净残钢残渣,用沥青镁砂填平。如

6、凹坑较深时,可用沥青镁砂砖填入坑底,用沥青镁砂充填空隙,找平,面上撒一层沥青粉。4.4 间隙开炉前冷补炉时,应先清除炉底、炉坡、渣线处的残渣,用卤水镁砂仔细补修,炉墙损坏处一并修补。炉体状况不好时,不冶炼合金钢和重要产品用钢。5. 装料5.1 装料前,炼钢班长在生产现场对照配料单检查炉料,核对重量,以免装错料。5.2 装料时,先在炉底垫石灰 12%(占炉料重量) 。炉底上涨时可不垫石灰,在熔化期酌情加入,以利提前形成炉渣,早期脱磷。5.3 装料、压料要有专人指挥行车,防止碰撞炉墙。当料堆高时,不得强行开进炉体,应设法拉平或压平。装料后要检查炉料是否接触炉门框水箱和水冷炉盖,如有应及时排除。超装

7、量大时,加最后一、二次料前,应加堵炉门坎,防止跑钢。6. 熔化熔化期占全炉冶炼时间一半以上,耗电量占全炉的 6070%。因此,抓紧熔化期操作,合理吹氧助熔,加速炉料熔化。做到RG.03-12.11 电弧炉炼钢基本操作工艺规程 第 5 页 共 13 页早期脱磷,为氧化期创造良好条件,对增加产量、保证质量、降低电耗都有重大意义。6.1 熔化期采用最大功率供电。无大塌料时,应尽早切除电抗。6.2 熔化期炉底形成熔池,炉料发红,可吹氧助熔,切割废钢,破坏炉料搭桥,加速熔化。助熔的氧气压力 0.5Mpa 左右,氧焰不得触及炉底,炉坡和炉墙,不得用吹氧管推料。吹氧人员必须集中精力,注意安全。6.3 熔化末

8、期,根据配碳量和含磷量高低,可加入不超过炉料重量的 1.5%的碎矿石成氧化铁皮放初期渣,并补充适量的石灰、萤石,造好流动性良好的熔化渣,以利脱磷。熔化期石灰总量(包括垫炉底的石灰)为炉料重量的 24%。6.4 冶炼含镍、钼的钢号,可按规格中、下限加入镍、钼(应考虑废钢中的合金元素) 。6.5 当炉料熔化 90%左右时,可取参考样分析 C、P,根据化验结果或火花判断,决定是否需要扒渣增碳,以保证氧化期的脱碳量,取样分析 C、P、S 、Cr、Ni、Cu 等元素。脱碳量以此样为准。7. 氧化期RG.03-12.11 电弧炉炼钢基本操作工艺规程 第 6 页 共 13 页氧化期的任务是通过氧化脱碳,熔池

9、沸腾,从而脱磷去气体(N 、H)和夹杂物,同时提高钢液温度,达到或略高于出钢温度。7.1 矿石氧化法和吹氧氧化法7.1.1 规定铸造用钢或其他重要钢号氧化期的脱碳量必须0.30%。化验碳不能满足脱碳量要求时,应扒渣增碳,取样分析合格后,再开始氧化。7.1.2 根据化验结果,成分合适,温度 15601580,方许加矿石或吹氧。应分批加矿,勤搅拌、勤调渣,做到高温氧化,活跃沸腾,自动流渣,均匀升温。脱碳速度不宜过快,禁止低温加矿,以防发喷跑钢。保持氧化期渣不少于 3%。7.1.3 含磷量较高时,可采用矿石氧化法或综合氧化法:前期加矿石氧化,换渣去磷后吹氧去碳,或边加矿边吹氧。钢液含磷较低时,可采取

10、全部吹氧脱碳法。7.1.4 吹氧脱碳时,吹氧管插入熔池深度为 150200。保持与水平成 30左右的倾角,并左右摆动,以利均匀脱碳,防止局部过热,炉底如无冷钢凝结,则严禁吹炉底。吹氧压力 0.81.2Mpa。7.1.5 加完矿或吹完氧 5 分钟后,搅拌取样分析碳、锰、磷及RG.03-12.11 电弧炉炼钢基本操作工艺规程 第 7 页 共 13 页相应的合金元素,并调整锰量:中碳钢0.20Mn,低碳钢0.30Mn。7.1.6 从加完最后一批矿或吹完氧到扒氧化渣这一段时间为纯沸腾时间,规定:末批加矿石时10 分钟,吹氧时5 分钟。7.2 返回吹氧法7.2.1 为了回收废钢中的合金元素,不加矿石氧化

11、。直接吹氧去碳,经预脱氧后,根据含磷量高低确定采用单渣法、部分单渣法或双渣法进行冶炼。7.2.2 炉料由电炉返回钢和清洁废钢组成,配入合金元素不得超过规定上限。含钼钢种,包括炉料中的 Mo,用 Fe-Mo 将 Mo加到规格中限。7.2.3 熔化末期可吹氧助熔,如磷高也可加入 1.0-1.5%的矿石(占料重) ,熔清后取样全分析,温度、成分合适,即可吹氧脱碳,要求脱碳量0.15%。吹氧脱碳后,取样分析,然后加 1-2kg/t 硅铁粉或硅钙粉进行预脱氧,待炉渣流动性良好,渣色变亮可扒除大部分渣,造新渣进行还原。其他同氧化法。7.3 还原前扒渣及增碳的规定7.3.1 扒渣条件:扒渣碳规定控制下限,冶

12、炼合金钢时,应考虑铁合金RG.03-12.11 电弧炉炼钢基本操作工艺规程 第 8 页 共 13 页的增碳量。冶炼低碳钢时,扒渣碳不得低于 0.05(分钢种规程有规定者除外) 。扒渣磷规定0.020,含磷量上限0.030的钢种,扒渣磷规定0.010。扒渣温度应不低于出钢温度。7.3.2 扒渣时,可先带电扒渣,不得使钢液暴露。等到化验结果合乎扒渣条件,方可停电和升起电极迅速扒渣,应可能扒净氧化渣。不氧化法和返回吹氧法采用单渣冶炼的钢种,还原前先调整好炉渣流动性,但不得过稀,以免还原期增碳。7.3.3 纯沸腾时间,温度和磷均合乎要求,而碳比规定高 0.03-0.05%时,可作如下处理:吹氧或加矿去

13、碳,取样分析,纯沸腾时间5 分钟,可不等化验结果扒渣还原。扒渣后不加 Fe-Mn,造稀薄渣后吹氧去碳至规定要求。7.3.4 扒渣后如碳过低,可在裸露的钢液面上加干燥的炭粉增碳,增碳量0.10%,炭粉回收率按 40-60%计算,加入后应充分搅拌,也可在稀薄渣下加干燥生铁增碳。8. 还原期还原期的主要任务是脱氧、脱硫、调整钢液成分和温度。RG.03-12.11 电弧炉炼钢基本操作工艺规程 第 9 页 共 13 页还原期是保证钢液质量的主要环节。8.1 扒渣后如需增碳,应迅速加炭粉增碳,然后加稀薄渣料:石灰 20-50 kg/t,萤石 4-5 kg/t,火砖块 4-5 kg/t。还原期总渣量为料重的

14、 3-5%。8.2 调整 Mn 至规格下限。薄渣形成后,有预脱氧要求的钢种,插铝 0.5 kg/t,随后加入扩散脱氧剂。一般采用硅铁粉白渣法还原。硅铁粉总用量 3-6 kg/t,硅的回收率为 40-60%,第一批硅铁粉用量2.5 kg/t,加完后酌量加入炭粉,紧闭炉门和炉盖加料孔,保持炉内正压,加完后隔 5-7 分钟,搅拌钢液和炉渣,可适量加石灰,再加第二批硅铁粉,用量2.0 kg/t,以后各批硅铁粉用量1.0 kg/t,并酌量加炭粉。8.3 加完第二批硅铁粉后 5-7 分钟,在白渣下充分搅拌,取样分析 C、Mn、Si 、P、S 及所需的合金元素,同时测温,酌量加入 Si、 C 粉,再经过 5

15、 分钟后,搅拌取全分析样及渣样,一般要求(FeO)0.8%。同时取圆杯样检查脱氧收缩情况。8.4 铬钼及铬钼钒等合金铸钢,在出钢前加入预热的钛铁,不计烧损加 Ti 0.05%。8.5 整个还原期切实控制好温度、还原气氛和化学成分,C、 Mn、Si 及合金元素的化验试样必须不少于 2 个,出钢前 30RG.03-12.11 电弧炉炼钢基本操作工艺规程 第 10 页 共 13 页分钟内,必须要有 C 的分析结果。出钢前 10 分钟,必须要有测温数据。出钢温度一般要求:低碳钢 1610-1630,中碳钢1600-1620。如铸件浇注箱数较多,则应适当提高出钢温度。8.6 如含碳量偏低,可加入干燥的低

16、磷生铁增碳。生铁增碳量不超过 0.06%,加入生铁到出钢要有一定的熔化时间,并加强搅拌。加入生铁量达 15 kg/t 小时,经 15 分钟后,生铁全熔方许出钢。合金钢炉后不得用炭粉增碳,45 钢及以下的碳素钢,炉后炭粉增碳量不得超过 0.03%。8.7 整个还原期应在弱电石渣或白渣下精炼,注意保持炉内的还原气氛和炉渣的流动性。出钢时必须是流动性良好的白渣,不得在黄渣或弱电石渣下出钢。8.8 根据还原试样化验结果,调整钢液成分,原则上 C、S 必须进入规格方许出钢,如 C 比控制下限低 0.03%以内,可在补加高碳料(高碳铁合金或增碳生铁)后,确有把握的情况下出钢。8.9 出钢口及出钢槽应经常注意维护,保持形状,大小正常,烘烤干燥。出钢前 5 分钟打开出钢口,清扫出钢槽。8.10 出钢前 5 分钟内不许加炭粉。出钢前 3 分钟内,插铝终脱氧,插铝后不得加入 Fe-Si 粉。插铝后经充分搅拌,提升电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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