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 赤峰市 “ 十三五 ” 节能 降耗和应对气候变化 综合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国发 2016 74 号)、“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综合工作方案(国发 2016 61 号)及自治区“十三五”节能降碳综合工作方案(内政发 2017 63 号)精神,为确保我市全面完成“十三五”节能降碳约束性目标,实现各项任务,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 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 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和自治区党委、政府 决策部署,紧紧围绕“
2、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为目标,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动力,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确保完成- 2 - “十三五”节能 降碳 约束性目标,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和可持续发展 ,为建设生态文明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 2020 年,全 市 万元 地区 生 产总值能耗比 2015年下降 14%,能源消费总量 新增规模 控制在 310 万 吨标准煤以内 ,年均增速控制在 3.5
3、%以下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 2015 年 下降 17%, 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到 2020年, 全市 森林覆盖率达到 36%以上 , 活立木蓄积量达到 6474 万 立方米 , 草原综合植被 覆 盖度达到 60%左右。第三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进一步提高。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进一步提升。 到 2020年, 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大幅提高。重点领域和生态脆弱地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持续增强,生态系统碳汇能 力进一步提升,极端天气预测预警和防灾减灾体系逐步完善,气候灾害应急防范能力有效提高。 二、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 (三)促进传统产业 转型 升级。 坚持
4、调整存量与做优增量并举,注重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煤炭、电力、冶金、煤化工、建材、食品、医药等传统产业,重点支持对产业升级带动作用大的项目及高耗能、重污染- 3 - 企业搬迁改造项目,提升清洁化生产水平,改善产品结构,延伸产业链条,提高附加值。加快以市区东部工业走廊为重点的产业园区建设,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引导企业适度聚集,提高产业集中度,培育发展极。积极对接“中国 制造 2025”,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进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推动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促进制造业加快兴起,逐步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迈进。着力提升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打造绿色低碳品牌。强
5、化节能环保标准约束,严格行业规范、准入管理和节能审查,对电力、钢铁、建材、有色、化工、煤炭、印染、造纸、制革、染料、焦化、电镀等行业中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或生产、使用淘汰类产品的企业和产能,要依法依规有序退出。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或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增加产能项目。(牵头单位:市 经信委、环保局、发改委,参加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局等) (四) 推动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 以推进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和信息化为依托,突出发展以商贸、物流、旅游、金融为重点的服务业,重视 扶持 发展节能 低碳 环保技术咨询、系统设计、设备制造
6、、工程施工、运营管理、计量检测认证等专业化 的生产性 服务 业 。 在完善和提升服务功能中进一步提高服务业的比- 4 - 重。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实施赤峰市新兴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积极培育发展新能源 、新材料、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高端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发展生物制药、现代中蒙药、生物疫苗和生物育种产业。进一步推广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应用。组织实施重点产业创新发展工程、应用示范工程、特色产业区域集聚试点工程、重点企业培育工程,推动技术、产品、服务模式和商业模式的创新。 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快发展全区环保产业的指导意见, 培育建设节能低碳环保产业基地,形成一批具
7、有较强竞争力的节能低碳环保企业。到 2020 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 40.2%左右,比 2015 年提高 2.5 个百分点。战略性新兴产业增 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 12%左右。(牵头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参加单位:市科技局、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局、统计局等) (五)推动能源结构优化。 严控煤炭消费总量, 加强煤炭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 实现煤炭转化率达到45%左右。 推广使用优质煤、洁净型煤,推进煤改气 、煤改电 。 在 居民采暖、工业与农业生产等领域 要加快 推进天然气、电能替代 煤炭 步伐 , 有效地 减少散烧煤和燃油消费 。加快 “赤峰气化工程” 建设
8、 , 尽快 增加天然气 有效供给 能力 ,加强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开发利用 。积极有序地- 5 - 发展风电、水电 , 推动太阳能 加快 发展和多 元化利用, 积极发展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研究推动风电供暖、风电制氢、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等示范工程建设, 增加清洁低碳电力供应。 落实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购长效机制,推动节能低碳电力调度。 对 各旗县区 超出规划部分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不纳入能耗总量和强度目标考核。到 2020 年,全市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分别达到 1200 万千瓦 以上和 200 万千瓦,新能源发电装机占电力总装机的比重达到 60%以上, 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 国家和自治区要求
9、 。 (牵头单位: 市发改 委 、环保局 ,参加单位: 市经信委 、水利局、 住建 委 、 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统计局 等) 三、加强重点领域节能降碳 (六)加强工业节能 降碳 。 实施工业能效赶超行动 和低碳标杆引领计划 ,加强高能耗行业能耗 和碳排放 管控 。在重点耗能行业全面推行能效 和碳排放 对标 活动 , 推动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 推进工业企业能源管控中心建设,推广工业智能化用能监测和诊断技术。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发展,提升工业生产效率和能耗效率。积极推广低碳新工艺、新技术,加强企业能源和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强化企业碳排放管理,主要高耗能产品单位产品碳排放达到国际先
10、进水平。 开展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行动, 鼓励用电企业实施节 电技术改造,优化用电方- 6 - 式。 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工业园区的应用,将可再生能源占比指标纳入工业园区考核体系。 积极控制工业过程温室气体排放,推进工业领域碳捕集、利用和封存试点示范, 控制煤化工等行业碳排放 。 积极开展“节能服务进企业”活动。到 2020 年, 全市 工业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化水平显著提高, 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总量趋于稳定 ,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 工业 增加值能耗比 2015 年降低 19%左右 , 单位 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比 2015年下降 22%左右 。 煤炭、 电力、钢铁、 有色金属、化工、
11、 建材等重点行业 能源利用效率达到或接近 国内 先进 水平 ,大型发电集团单位供电 二氧化碳排放 得到有效控制 。 (牵头单位: 市经信委、发改委 ,参加单位: 市科技局、环保局、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局 等) (七)强化建筑节能降碳。 严格建筑节能标准。新建居住建筑严格执行 65%节能设计标准,新建公共建筑严格执行 50%节能设计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提升建筑能效节能率。严把设计关口,加强施工图审查,城镇建筑设计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 100%,施工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 98%以上。 严格执行节能专项验收,达不到节能标准的不予通过竣工验收,强制进行整改。 实施建筑节能先进标准领跑行动,开展
12、超低能耗及近零能耗建筑建设试点,推广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编制 实施 绿色建筑建设标准,开展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示范 工作。 到 2020 年,城镇- 7 - 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重 超过 50%。 新建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影剧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引导和鼓励商业房地产开发项目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推进绿色建筑全面发展。 实施绿色建筑全产业链发展计划,推行绿色施工方式, 认真执行绿色施工标准, 推广节能绿色建材、装配式和钢结构建筑。以围护结构、供热计量、管网热平衡为重点, 鼓励应用 合同能源 管理等市场化手段 加快既有建筑节能和供热计量
13、改造 , 协同推进大型公共建筑和办公建筑采暖、空调、通风、照明等节能改造,提高建筑节能整体水平。 争取纳入全国 建筑节能宜居综合改造试点城市,鼓励老旧住宅节能改造与抗震加固改造、加装电梯等适老化改造同步实施 。 “十三五”期间,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 1180.6 万 平方米以上。 普及应用高效节能照明产品、节水器具 、 隔音隔热保温 、 雨水收集、中水回用等技术 和设备。 推进利用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空气热能、工业余热等解决建筑用能需求 ,深度推进风电供热试点 。 推进绿色墙体材料应用和建 筑废弃物资源化。 限制使用或淘汰落后的建筑材料、产品和技术, 加大高强钢筋、预拌混凝土、预
14、拌砂浆、防火与保温性能优良的绿色建材推广力度, 严禁使用粘土砖, 加快发展以 工业废渣、粉煤灰、煤矸石、建筑垃圾等为原料的利废环保新型建筑节能墙体材料。- 8 - 因地制宜建设建筑废物资源化利用和处理基地,推进建筑废物集中处理、分级利用,生产高性能再生混凝土、混凝土砌块等建材产品。 (牵头单位: 市 住建 委 ,参加单位: 市发改 委、 经信委 、 直属机关事务管理 局 、财政局 等) (八)促进交通运输节能降碳。 加快构建便捷、安全、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发挥不同 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和组合效率, 不断优化运输结构,推进科技和管理创新,进一步提升运输工具能源效率 和降碳水平 。 推广甩挂运
15、输 、 不停车收费系统( ETC) 等先进组织模式,提高多式联运比重。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完善公交优先的城市交通运输体系,推进“公交都市”创建活动 。 到 2020 年 市区 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 25%。促进交通用能清洁化,大力推广节能环保汽车、新能源汽车、天然气( CNG/LNG)清洁能源汽车等,并支持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到 2020 年,清洁能源的公交车比例达到 85%、出租车比例达到 92%以上, 新增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 明 显 降 低 。 新建火(汽)车站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充分利用自然光、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积极使用节能环保产品。鼓励再生利用道路沥青以及利用粉煤灰筑路、建桥等。加
16、快现有机场、车站节能节水改造。 实施 民航 机场地面车辆“油改电”、新能源应用等绿色民航项目。推动交通运输智能化,建立公众出行和物流平台信息服务系统,引导培育“共享型”交通运输模式。 倡导绿色出行,- 9 - 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推进不同公共交通体系之间以及市内公交系统与铁路、高速公路、机场等之间 有效 衔接。引导居民外出多乘公共交通,少开私家车。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 实行拼车出行,推广电话叫车、网络叫车,降低出租车空驶率。 严格 落实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 、 重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 及 新车碳排放标准。深入实施低碳交通示范工程。 到 2020 年,营运客车单位运输周转
17、量能耗和碳排放比 2015年分别下降 2%和 2.6%,营运货车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和碳排放比 2015 年分别下降 6%和 8%,城市客运单位客运量能耗和碳排放比 2015 年分别下降 10%和12.5%。 (牵头单位: 市 交通 局 ,参加单位: 市住建委、发改 委 、 科技 局 、 经信委 、环保 局 、 直属机关事务管理 局、赤峰民航机场有限责任公司、自治区公路 路政执法监察总队赤峰支队 等) (九)加强公共机构节能降碳。 以“构建节约型公共机构”为主线,推进机关、学校、医院及科技、文化、体育场馆等重点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开展绿色办公、绿色建筑、绿色出行、绿色食堂、绿色数据中心和绿色文化“
18、六大绿色行动”。 公共机构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建筑全部达到绿色建筑标准。以合同能源管理 为主要 方式 ,推进公共机构节能改造 和 政府购买服务, 积极 探索用能托管模式 ,提高专业化用能管理水平 。推动公共机构建立能- 10 - 耗基准和公开能源资源消费信息。 到 2020 年 ,全市 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能耗分别 比 2015 年降低10%和 11%。 开展 公共机构节能试点示范 活动 , 全市新 创建40家 以上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遴选 部分 公共机构 作为 能效领跑者。公共机构 要 率先淘汰采暖锅炉、茶浴炉、食堂大灶等燃煤设施,实施以电代煤、以气代煤,率先使用 以
19、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等清洁能源提供供电、供热( 制冷 ) 服务 ,积极实施旗县级以上行政中心太阳能光伏试点工程 。率先淘汰老旧车 辆 ,采购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 。 (牵头单位: 市直属机关事务管理 局,参加单位: 市发改 委 、 住建 委 、 教育局、卫计委、 交通 局 等) (十)推进农牧业和农村牧区节能降碳。 完善 农 牧 业机械节能标准体系 , 依法加强 对 大型农机 具的 年检、年审,加快老旧农 牧 业机械淘汰更新 , 鼓励农 村牧区居 民购买高效节能机械。 支持 节能及绿色农房建设,结合农村 牧区 危房改造加大建筑节能示范力度 ,建设绿色低碳村镇 。 普及应用新型 省柴节煤 清洁 灶 ,推广绿色建材、绿色照明、屋顶墙体绿化等低碳技术 。 加强 农村 牧区 电 网 扩容改造 , 鼓励农村 牧区 居民使用高效节能电器。 大力发展设施农牧业,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因地制宜、多能互补 地 发展 利用小水电、风 电 、太阳能、空气热能 、生物质能源等新能源 ,推广使用 液化石油气 , 解决农 村牧区居民 采暖、炊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