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红果镇新寨煤矿安全隐患整改方案2011 年 7 月 31 日红果镇政府会同安监站站长对盘县红果镇新寨煤矿进行联合安全检查,8 月 1 日煤管站一行 4 人再次对我矿进行了安全检查,检查发现煤矿存在影响安全生产的事故隐患如下:1、井下存在有 3#层采面一个,属超层越界开采(未作业)。2、3#层整条回风巷瓦斯超限达 1.2%,上隅角瓦斯达 4%,采面供风风量微弱,重开切眼局扇安装位置不对,污风串入采面,且迎头无瓦斯探头。3、3#层采面未按 “三、四排”管理,无戗柱,密集柱,无挡矸设施,柱距、排距不符规程要求,支柱退山严重,卸压、失效柱较多,端面距过大,上、下出口不畅,下运巷无超前支护,无防滑安全
2、设施(坡度 35 度)下运巷积水较深达 800mm 左右,无排水设施,采空区悬顶面积过大,未采取措施,下运巷 3 台开关失爆。针对以上问题,检查组责令我矿立即停止与建设系统无关的巷道作业,同时进行密闭,加大整改力度,完善矿井在联合试运转过程中存在的隐患及问题。对此,我矿高度重视,矿投资人立即组织带领全矿管理人员下井进行了全面的自纠自查,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2整改方案、措施,决心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认真贯彻落实整改工作。一 新寨煤矿停产整改机构及人员职责新寨煤矿矿停产整改领导小组:组长:张培正(法人)张培清、张培雄(投资人) 副组长:董成修(矿长)成员: 金利(技术负责人) 、吴汉文(技术员)
3、 ;田友文(生产副矿长) 、施昌树(安全副总)吴云朝(安全副矿长) 、吕加发(通风) 、王小林(安全)史颜民(机电副矿长) 、田国友(机电队) 朱家云(矿工会主席) 、张培林(工会委员) 池长宽(物资供应)组长负责督促整改工作的全面进行,负责整改的设备、物质及时到位。副组长负责调度全矿人力、物力全面投入到这次整改工作当中,并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整改工程质量验收工作。工程师、技术员负责整改方案、措施的制定和贯彻落实工作。各级管理人员分工负责整改工作的实施和现场管理工作。二 整改方案3根据检查组对盘县红果镇新寨煤矿进行联合执法检查作出的现场处理决定,针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限于 2011年 8 月 5
4、 日前整改完毕。煤矿停止井下一切生产作业,保持矿井通风、排水和安全巡视。由煤矿技术负责人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停产整改方案,重审规程措施,补充完善不足的安全技术措施。由安全、生产副矿长及施工队长组织职工培训学习煤矿安全规程 、 防治水规定 、 防止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以提高职工安全意识。由企业法人、投资人和物资供应人员组织按计划采购急需物品;为保证煤矿整改工作能安全、有序的进行,必须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三、整改安全技术措施(一) “井下存在有 3#层采面一个,属超层越界开采(未作业) ”隐患整改措施1、整改负责人:施昌树;现场技术指导及质量监督人:金利、吴汉文;整改督促
5、与质量验收责任人:董成修。2、整改要求:全面停止 3#层采面的生产作业,完善调整矿井通风4系统,加大采面供风量,调整采面支护形式、顶板管理,解决下运巷积水等问题。(二) “3#层整条回风巷瓦斯超限达 1.2%,上隅角瓦斯达 4%,采面供风风量微弱。重开切眼局扇安装位置不对,污风串入采面,且迎头无瓦斯探头”隐患整改措施1、现场整改负责人:曾文东、吴云朝、田友文、张进忠;现场技术指导及质量监督人:金利、吴汉文;整改督促与质量验收责任人:董成修。2、整改安全技术措施:(1)由于新寨煤矿井下通风系统风量分配不合理和部分通风设施不可靠的原因,导致井下 11035 工作面自 7 月中旬以来出现了几次回风瓦
6、斯超限现象,特别是 2011 年 7 月 31 日镇政府、安监站一行 3 人来矿下井检查时发现 11035 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浓度达 4%,回风流瓦斯浓度 1.2%,为此我矿立即撤出了井下作业人员,停止了井下作业,召开了专题会议,明确了专人进行处理。(2)优化矿井通风系统,增大 11035 采煤工作面进风量,减小 11034 工作面风量,使 11035 工作面风量达到 500 m3/min 左右。(3)扩修采面上、下安全出口巷道段面,达到高 1.8 米,宽2.4 米的标准。(4)将 11035 工作面运输巷和回风巷的所有杂物和屏障清除掉,减小通风阻力。(5)11035 回风巷与副斜井联络巷加
7、装一道风门,确保通风设施的可靠性,杜绝漏风现象。(6 ) 11034 掘进工作面加装一道调节风门,减少掘进工作面进风至 350m3/min 左右,增加 11035 采煤工作面的进风。(7)停止新开切眼作业,将局扇位置移至切眼口 10 米外的进风巷处,停止采面作业才允许开切眼施工,防止污风窜入5采面。(8)为防止采面上隅角和采空区瓦斯异常涌出导致回风瓦斯超限,引一路直径 100MM 瓦斯抽放管至采面上隅角抽放积聚的瓦斯。67(三) “3#层采面未按“三、四排”管理,无戗柱,密集柱,无挡矸设施,柱距、排距不符规程要求,支柱退山严重,卸压、失效柱较多,端面距过大,上、下出口不畅,下运巷无超前支护,无
8、防滑安全设施(坡度 31 度)下运巷积水较深达 800mm 左右,无排水设施,采空区悬顶面积过大,未采取措施,下运巷 3 台开关失爆。”隐患整改措施1、现场施工负责人:曾文东、吴云朝、田友文、张进忠;现场技术指导及质量监督人:金利、史颜民、吴汉文;整改督促与质量验收责任人:董成修。2、整改安全技术措施:(1)采面严格按照“三、四排”规定调整支护形式,见四回一,工作面只允许有三排排柱.(2)采面切顶柱必须打好足够的密集柱、戗柱,保证切顶效果,必要时采取措施强制放顶。(3)工作面每隔 15 米安设牢固的挡矸栏,防止矸石坠落伤人。(4)工作面排距 1.0 米、柱距 0.7 米,做到 ”三直一平”严禁
9、超宽、超距。(5)所有支柱必须迎山有劲,卸压、失效柱及时更换,支柱及时栓好防倒索。(6)上、下安全出口按照高 1.8 米,宽 2.4 米的标准进行扩修,20 米范围内进行加强支护,确保上、下安全出口的畅通。(7)下运巷积水处安装一台 12杨程流量的潜水泵,配备米口径水管,直接将积水抽排至井底水仓。8(四) 整改期间通风与瓦斯管理措施1、切眼的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设在新鲜风流中,且距切眼回风口的距离不得小于 10m。工作面的所有电器设备必须实行 “风电“、“瓦斯电闭锁“ ,电器设备必须完好,杜绝失爆。2、风筒出风口距迎头的距离不得大于 5m。3、工作面每班必须有瓦检员巡视、检查瓦斯,严禁空
10、班、假检、漏检。4、工作面必须根据作业规程的要求配足风量。5、整改期间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 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电动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 20m 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 1.时,必须停止运转,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都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 以下时,方可人工恢复送电。6、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 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7、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 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 1.5%时,都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 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8、若因临时停电或其它原因,通风机
11、停止运转时,都必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在恢复通风前,必须先由瓦检员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瓦斯浓度在 1.0%以下或二氧化碳浓度在 1.5%以下,且风机及开关地点附近 10m 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都不超过 0.5%时,方可由瓦检员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9、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9标,禁止人员入内,并向矿调度汇报;停工区内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或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 24 小时内封闭完毕。10、如果瓦斯断电仪出现故障,造成连锁开关送不上电,应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处理,严禁任何人将断电仪甩掉不用或将控制小线短接。11、
12、工作面中机电设备的各种保护必须齐全,严禁甩掉保护装置。12、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风机正常运转,严禁乱停风机。局部通风机的停开只能由瓦检员负责,其他人员严禁擅自停开风机。(五) 整改期间提升运输安全措施1、整改期间必须即时检查运行中断绳、脱钩的车辆阻止的跑车防护装置是否可靠。2、在各车场安设能够防止带绳车辆误入非运行车场或区段的阻车器。3、在井口变坡点下方约大于 1 列车长度的地点,设置能够防止未连接的车辆继续往下跑车的挡车栏。4、在上、下车场设置提、放车辆的信号装置。5、上述挡车装置必须经常关闭,放车时方准打开。6、该绞车通过验算,一次只准提放满载矿车数:矸石车一个或材料车二个,严禁超提、超放
13、。7、斜井提升时,严禁蹬钩、行人。运送物料时,开车前把钩工必须检查牵引车数、各车连接和装载情况。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载物超重、超高、超宽或偏载严重有翻车危险时,严禁发出开车信号。8、处理掉道车时,不得用绞车强行拉,应采用手拉葫芦去拉或用木杆去抬,处理掉道时,下方不得站人。109、绞车司机须必过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者担任,并持证上岗,其他人员不得开动绞车。10、使用绞车必须通过验算确定提放车辆数,按验算规定提放。11、把钩工须必过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者担任,并持证上岗,其他人员不得把钩。12、提放车前,打点人员必须仔细检查绞车绳、插销的完好情况,插销必须使用标准插销,绞车司机必须检查好绞车及信号的完好情况,保证完好后才准使用绞车提放。13、绞车信号必须灵敏好用;“一坡三挡”必须可靠。14、提放车时把钩工要截住行人,坚持“行人不行车” , “行车不行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