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统筹文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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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响水县城乡统筹发展规划2010-2030文本目录第一章 总则 .1第二章 城乡发展战略与目标 .1第三章 空间管制规划 .2第四章 县域总人口预测与城镇化战略 .3第五章 空间总体布局 .3第六章 城乡统筹与村庄建设 .4第七章 城乡产业发展统筹规划 .5第八章 城乡综合交通 .5第九章 沿海沿灌河发展规划 .6第十章 市政设施规划 .7第十一章 城乡社会服务设施协调发展规划 .8第十二章 城乡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 .10第十三章 县域综合防灾规划 .11第十四章 附则 .12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编制背景为适应响水县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需要,随着城乡规划法的颁布实施,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江苏沿海

2、地区发展规划 ,这标志着江苏沿海开发从地方决策上升为国家战略。为更好地指导城市建设,统筹响水县城乡整体发展,特编制本规划。第二条 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06)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2006)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 (2001-2020)盐城市总体规划 (2009-2020)响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第三条 指导思想1. 合理定位,积极融入区域发展。2. 积极推动县域城镇化进程。3. 注重产业发展对城市发展的影响,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城市发展战略。 4. 寻求城区合理的发展

3、方向、城市形态和城市结构,协调好县城开发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5. 加强各个城市组团的联系,完善各组团之间以及组团内部的交通体系,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6. 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第四条 规划期限本次响水县城乡统筹发展规划期限为 2010 年至 2030 年。其中,近期:20102015 年,远期:2021-2030 年。第五条 规划范围本次城乡统筹与村庄建设规划的地域范围为响水县域,总面积 1461km,2010 年底县域总人口为 61.33 万人。第二章 城乡发展战略与目标第六条 城乡统筹发展的目标1. 总目标近期:率先基本现代化,主要指标高于或达到全县水平

4、,城乡一体化格局初步形成。远期:城市品质显著提升,主要指标高于全县平均水平,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区初步形成网化空间格局。远景:全面实践现代化,接近或达到发达国家当时水平,主要指标高于滨海城市带平均水平;城乡和谐发展,滨海地区区域城市化格局稳定,响水县的经济区基本形成。2. 子目标(1)城乡空间布局的高度融合。城乡两个地域实体融合成一个连续统一的、网络状的、多节点的、可渗透的“区域综合体” 。(2)城乡功能结构的高度互补。城市和乡村的功能形成互补关系,使乡村可以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直接参与城市的经济运转,成为城市经济发展中不可分割的部分,使城乡各自发挥其优势。(3)城乡生态环境的高度协调。

5、统筹安排有污染的工业布局,协调城乡环境保护与整治,并在各城镇之间以大片的农田保护区和绿化带相间隔,既明晰城镇建设的用地范围,又为整个综合体构筑良好的生态环境。(4)城乡基础设施的高度共享。主要是建立快速便捷的城乡交通体系,通过便捷的交通线路、舒适的交通工具、廉价的收费以及周到的服务,使城乡居民的生产生活联系密切;同2时,还要建立高度快捷的网络信息服务,把现代通信技术普及到乡村的各个角落,实现城乡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促进城乡人口、经济等方面的融合。(5)城乡人口流动的高度通畅。通过对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城乡经济发展,提高宏观经济运行效益,尽快进行全面的、实质性的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允许农民向

6、城市转移,实现城乡人口流动的高度畅通。(6)城乡政治文化的平等。无论是城市居民,还是乡村居民,都是社会大家庭的成员,都必须享有平等的政治文化权利。(7)城乡生活水平的共同提高。促进乡村生活不断改善与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从而使乡村基本达到城市生活质量。3. 量化指标表 2-1 响水县城乡统筹发展指标体系现状 发展目标目标 指标 单位2010 年 2015 年 2030 年国内生产总值 亿元 135.2 400 1100人均国内生产总值 美元 3740 8800 21470非农产业比重 % 76.8 92% 9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 13712 28400 100000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

7、7267 18000 60000城乡经济统筹发展恩格尔系数(城镇/农村) % 35/40 25/30总人口 万人 61.33 65 75人口自然增长率 8.6 4.5 3城镇化水平 % 44.6 52 70大专以上人口比例 % 10 20每万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数 人 16 50 100城乡居民社会保障覆盖率 % 100 100城乡社会统筹发展基尼系数 / 0.45 0.40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 % 35 20城乡人民生农村人口平均预期寿命 岁 73.8 76生活饮用水水质达标率 % 100 100农民文化娱乐消费支出比重 % 5 14人均居住面积 平方米 30 35城区集中供热率 % 92 10

8、0活统筹发展城区供气普及率 % 73 85城区人均道路面积 平方米 22 28城区污水处理率 % 90 100城区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80 100工业企业排污达标率 % 100 100烟尘控制区覆盖率 % 100 100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 % 80 90森林覆盖率 % 28.2 35 40植被覆盖率 % 90 95城乡设施环境统筹发展城区绿化覆盖率 % 35 40第七条 城乡统筹发展实施策略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统筹市域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和社会设施建设,构筑城乡一体的生态环境,大力推进城镇化进程,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第三章 空间管制规划第八条 禁建区协调管制禁建区主要包括水源保护地、地质灾

9、害防治区、等生态环境重度敏感区和基本农田、沿海滩涂等。加强通榆河、中山河、琵琶湖等水源涵养地的保护,加大周边绿地和植被的建设力度。灌河、唐豫河、南潮河、中山河、通榆运河、响坎河等河流两侧绿带内的土地,将作永久性保护或限制开发,不宜建设新的建筑物,原有的建筑尽量逐步迁出。在保证防洪防涝要求的前提下,河岸改造和治理采用生态护坡改造方式,并尽量维持自然河道形态;河流经过城镇建成区,宜建设为沿河带状公园。限制在农业发展区内挖沙、取土、采石、采矿、堆放固体废弃物;禁止进行非农业开发建设。保护好海堤及其护堤林带,控制污染源,严格限制污染物的排放;保护好海岸带内生态环境,合理开发滩涂资源;严格保护海洋渔场,

10、杜绝粗放经营,严禁破坏生态平衡。3县域主要控制一、二级道路两侧防护廊道、高压线两侧范围。第九条 限建区协调管制主要包括县城外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地、城镇远景发展用地、撤并农村居民点用地。限建区规划期内应有限度开发,避免大规模建设。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空间长期预留,不得被其它建设占用;城镇远景发展用地内的少量现存零星建设用地应进行严格控制,除城镇发展所必须的道路交通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规划的农村居民点外,规划期内不得进行开发建设;撤并农村居民点用地是指镇村布局规划中确定的保留农村居民点以外的村庄建设用地,原则上不得新建、扩建农民住宅,新的建设必须进入规划保留的农村居民点;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

11、划,处理好村庄建设与土地整治时序分配的协调问题,近远期结合,实现村庄建设用地总量合理缩减、调整。第十条 适建区协调管制适建区是城镇发展优先选择的地区,主要包括城镇建设用地和农村聚居点用地,此类用地应紧凑发展、高效利用,以达到节约集约土地资源的目的,同时也应避免过度开发。建设行为要根据资源环境条件,科学合理地确定开发模式、规模和强度,保护和改善区域内部生态环境,加强人居环境营造。第四章 县域总人口预测与城镇化战略第十一条 人口与城镇化水平预测近期 2015 年,县域人口规模控制在 64-67 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 32-34 万人,城镇化水平为 52%。远期 2030 年,县域人口规模控制在 7

12、2-76 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 49-56 万人,城镇化水平为 70%。第十二条 城镇化发展策略1. 城镇化发展策略实施重点地区集聚发展、核心带动的城镇化发展战略,加快人口和产业向中心城市、县城和重点城镇集中。完善城镇基础设施,提高教育、卫生、科技、文化服务水平,加强城镇规划和管理。2. 城镇化发展目标规划期内城市化水平将以较高的增长速度递增,规划期末形成布局合理,职能分工明确,功能互补,等级优化,资源、设施共享,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乡村地区协调发展的高效城镇体系;全方位,多层次地参与区域经济循环,使各级城镇在对外开放和经济交流中不断发展成开放型城镇;按城乡统筹的城镇网络结构组织城乡统

13、筹发展,将城镇发展与经济发展、耕地保护、生态环境建设、人居环境优化相协调,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城镇体系。第五章 空间总体布局第十三条 乡镇重组整合建议规划根据响水城镇地域空间分布与各乡镇发展状况,提出如下整合建议:响水镇和双港镇以盐连高速公路为界,双港镇的盐连高速公路以西少量用地划归响水镇,将张集乡并入小尖镇、老舍乡并入双港镇、六套乡并入运河镇、七套乡并入大有镇;响水镇、陈家港镇、南河镇保留。第十四条 农村集中居住区的规模标准1. 农村人口规模预测规划预测近期响水县农村人口为 33-34 万人,远期为 22-24 万人。2. 农村建设用地规模预测规划预测农村集中居住区用地规模 3120ha。3.

14、农村集中居住区平均规模响水县现状有 156 个村民委员会,1431 个村民小组,未来要整合成 58 个农村集中居住区,在本轮规划中,规划确定农村集中居住区的最小规模为 3000 人,远期人口低于此标准的需要进行归并。规划确定响水农村集中居住区平均人口规模约为 4000-5000 人,其中中心社区人口规模约为 5000-1000 人,到 2030 年,县域内仍会有部分非农村集中居住区的自然村存在。第十五条 城镇规模等级依据响水县“中心城区一般镇行政村”的三级行政体系,远期构建“中心城区4一般镇中心社区基层社区”三层四级的城乡体系。规划期末中心城区即响水主城区人口规模为 30 万人,港城规模为 1

15、2 万人,一般城镇人口规模小于 4 万人,其中小尖镇、南河镇人口规模 2.5-4.0 万人;大有镇、双港镇、黄圩镇、运河镇人口规模为 1-1.5 万人。4 个中心社区,每个社区人口规模为 0.51 万人,54 个基础社区,每个社区人口规模为 0.30.5 万人第十六条 城镇空间结构规划响水县域城镇空间结构为:“一主、一副,二轴” 。“一主”为响水主城区,是响水县未来发展的核心。“一副”即港城,是依托港口发展的产业新城。“二轴”包括灌河经济发展轴、连盐经济发展轴。第十七条 用地布局县域用地结构可大致总结为北部灌河沿岸城镇发展带、中部 307 省道城镇发展带和南部337 省道城镇发展带。1. 北部

16、灌河沿岸城镇发展带响水主城区依托灌河水运优势,结合东部的连盐高速出口和铁路站场,重点增加工业用地、商贸用地和市场用地。规划保持双港镇镇区与工业区现状特征,增加居住用地,完善镇区布局,港城重点增加产业用地,大力发展能源、船舶制造、化工、钢铁等产业。2. 中部 307 省道城镇发展带中部城镇主要有小尖镇和南河镇。小尖镇重点增加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发展轻工、机械制造和现代农业养殖业。南河镇重点增加居住、商业等用地,完善镇区职能。3. 南部 337 省道城镇发展带南部城镇主要有大有镇、运河镇和黄圩镇。大有镇工业以食品加工为主,公共设施用地呈带状沿街布置于镇区中央。运河镇镇区用地以居住、商业用地为主,工

17、业产业以食品加工、轻工业为主。黄圩镇北部为城镇发展区,西南设置工业区,产业以轻工为主,东南部 337 省道以东南区域重点打造发展生态旅游业,挖掘云梯关 5 千年古关文化。第十八条 城镇职能结构综合型城镇:响水主城区、港城。工贸型城镇:小尖镇、双港镇、南河镇。集贸型城镇:运河镇、大有镇。旅游型城镇:黄圩镇第六章 城乡统筹与村庄建设第十九条 村庄发展及建设引导1. 村庄发展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深化农村新型合作社制度改革,促进农村产业规模化经营。鼓励农业从业人口从事服务业兼业,引导部分剩余劳动力就近从事服务业。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步伐。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

18、的农村保障体系,逐步彻底消除城乡社会保障差异。2. 村庄建设村庄建设应结合村庄整治进行,避免大拆大建,其建设与集聚应不设年限,长远着眼。村庄形态应自然、有机,顺应地形地貌,其规划建设形态可采取集中集聚和分片集聚等多种方式。3. 城乡建设标准响水县镇村体系规划形成两个等级,即“一般镇、农村集中居住区”两个等级、其中,农村集中居住区包括中心社区、基层社区,一般镇规划人均用地控制指标在 120m/人,中心社区及基层社区规划人均用地控制指标在 130m/人。第二十条 居民点等级规模结构规划将响水县镇村体系形成两个等级,即“一般镇、农村集中居住区” ,其中,农村集中居住区包括中心社区、基层社区,到 20

19、30 年县域内仍会有部分非农村集中居住区的自然村存在。具体等级规模结构如下表所示:表 7-2 县域居民点体系规划序号 名称 等级 数量 名称 人口规模(万人)小尖镇、南河镇 2.5-4.01 一般镇 一般镇 6双港镇、大有镇、 1-1.55运河镇、黄圩镇 0.5-1.0中心社区 4 六套、七套、老舍、张集 0.5-1.02农村集中居住区 基层社区 54 0.3-0.5第二十一条 农村集中居住区体系响水县域农村集中居住区的设置分为两个等级。一级为中心社区,确定县域设置 4 个;二级为基层社区,确定县域设置 54 个。规划共设置一般农村居民点 58 个;以部分产业为主要特色的村庄,规划确定 6 个

20、。表 6-1 县域中心社区一览表序号 所在镇 中心社区名 位置1 小尖镇 张集 原张集乡驻地2 双港镇 老舍 原老舍乡驻地3 运河镇 六套 原六套乡驻地4 大有镇 七套 原七套乡驻地表 6-2 县域农村基础社区一览表城镇 基层社区名称 集中居住区位置 城镇 基层社区 名称 集中居住区位置运圩村 运圩一组 上兴村 上兴村一组南河村 南河一组 潘庄村 潘庄一组孙埝村 孙埝二组 苗寨村 苗寨七组正茂村 正茂二组 小浦村 小浦安置区富民村 富民村响水镇(5)五河村 五河安置区五套村 五套村 条房村 条房村二组引河集村 引河三组 毕圩村 毕圩村二组运河镇(8)湾港村 湾港村 中舍村 中舍二组中心村 中心

21、八组 郭庄村 郭庄二组梅湾村 梅湾一、二组 四丰村 四丰二组三汾村 立新村 小广村 小广三组民强村 民强六.七组 周集村 周集村居委会淮河村 淮河三组 华余村 华余一组新北村 新北一、六组 月港村 月港一组康庄一村 康庄四组小尖镇(11)杨回村 杨回一组大有镇(9)康庄二村 康庄一、二、六、七、九 组 港城(7) 海安居 海安居村高场村 高场村 合心村 合心二组薛荡村 薛荡二组 中兴村 中兴三组上王村 上王二组 立礼村 立礼二组平建村 平建一组 六港村 六港一组南河镇(4)河西(太平)村 河西一组、太平二组 沙荡村 沙荡村合浦村 合浦三组 王商村 王商村新舍村 新舍一组 大兴村 大兴二组大圩村

22、 大口、树圩村 龙马村 龙马二组四烈村 四烈一组 黄北村 黄北一组兴华村 友爱村黄圩镇(4)云梯关村 云梯关四组红花村 花枝二组双港镇(7)腰庄村 丰大村表 6-3 规划村庄居民点一览城镇 集中居住区 名称 合并行政村 现状人口 (人) 规划人口 (人) 用地面积(公顷) 类型上兴村 3391 1100 14.3 基层社区潘庄村 4926 2700 35.1 基层社区苗寨村 城南居 8697 4800 62.4 基层社区小浦村 4875 3000 39.0 基层社区响水镇(5)五河村 3065 1700 22.1 基层社区张集居 何圩、大东 8569 13000 169.0 中心社区条房村 3

23、090 1700 22.1 基层社区徐洪(毕圩)村 毕圩、吉舍、土桥、 朱圩 12844 7000 91.0 基层社区中舍村 1980 1100 14.3 基层社区郭庄村 2420 1400 18.2 基层社区四丰村 豫东居、豫顺居 7322 4000 52.0 基层社区小广村 2719 1800 23.4 基层社区周集村 朱浦村、沙庄、条 河、陈沟、平湖 13479 8800 114.4 基层社区华余村 2937 1900 24.7 基层社区月港村 港湾、大圩、佑东 11068 7200 93.6 基层社区小尖镇(11)杨回村 三河、姜圩、韩荡 10484 6900 89.7 基层社区六套村

24、 皂角、同兴 10517 16000 208.0 中心社区运圩村 桃园、运西 11105 7200 93.6 基层社区南河村 伏兴、三套 9890 6500 84.5 基层社区孙埝村 垄集 7270 4800 62.4 基层社区正茂村 大通、二套 7951 5200 67.6 基层社区富民村 2830 1950 25.4 基层社区运河镇(9)五套村 唐友 7067 4600 59.8 基层社区6引河村 双民 7861 5120 66.6 基层社区湾港村 新条 4351 2900 37.7 基层社区老舍村 东吴 5806 6600 85.8 中心社区合浦村 洪南 7447 4500 58.5 基

25、层社区新舍村 恩覃 6657 4000 52.0 基层社区大口(树圩)村 树圩、尚圩 8091 4800 62.4 基层社区四烈村 7665 4600 59.8 基层社区兴华村 有爱、环南居 9340 5600 72.8 基层社区红花村 6279 3800 49.4 基层社区双港镇(8)腰庄村 丰大、兴太、开城 7340 4400 57.2 基层社区大兴村 云彩 6410 3200 41.6 基层社区龙马村 黄南居 6878 3800 49.4 基层社区黄北村 均平 6486 3600 46.8 基层社区黄圩镇(4)云梯关村 东盛、双套 9141 5100 66.3 基层社区七套居 7562

26、11400 148.2 中心社区中心村 甫舍 4663 2600 33.8 基层社区梅湾村 亭泉 4571 2500 32.5 基层社区三汾村 2981 1750 22.8 基层社区民强村 4785 2700 35.1 基层社区淮河村 3493 1900 24.7 基层社区新北村 3336 1920 25.0 基层社区康庄一村 78.8 基层社区康庄二村 头曾 11025 6060 0.0 基层社区大有镇(10)高场村 产旺 5173 2900 37.7 基层社区薛荡村 河堆居、八墩 10112 7100 92.3 基层社区上王村 安宁、头甲、加庆、 新南、昌盛 18311 12500 162

27、.5 基层社区平建村 新荡、大沟、新海、 新建 10454 7200 93.6 基层社区南河镇(4)河西村 太平、农场、合兴 9160 6000 78.0 基层社区海安居 3180 1800 23.4 基层社区合心村 下辛、新光 10657 7000 91.0 基层社区中兴村 3860 2200 28.6 基层社区立礼村 小港 6178 3400 44.2 基层社区六港村 四港 7823 4300 55.9 基层社区沙荡村 草港 1388 1100 14.3 基层社区港城(7)王商村 大湾居 7279 4100 53.3 基层社区合计:到规划期末,4 个中心社区的总人口为 4.7 万人;54

28、个基础社区总人口为 22 万人。规划总用地为34.68 平方公里表 6-3 县域特色村庄序号 所属乡镇 村庄名称 村庄等级 特色类型 特色内容1 黄圩镇 云梯关村 基层社区 历史文化 古云梯关旅游村2 黄圩镇 黄北 基层社区 产业特色 现代农业3 双港镇 兴华村 基层社区 产业特色 农业基地、农业观光4 双港镇 合浦村 基层社区 产业特色 草鸡养殖5 运河镇 运圩村 基层社区 产业特色 现代农业6 港城 沙荡村 基层社区 产业特色 轻工业第七章 城乡产业发展统筹规划第二十二条 产业发展战略和空间布局1. 农业发展战略将农副产品加工业与农产品结合,布局相关农业产业、农产品流通专业市场以及农业技术

29、培训机构等,建设专业农产品基地。2. 工业发展战略县域工业用地布局结构为“一轴、三心、多点”“一轴”:灌河沿线为县域的工业发展轴。“三心”:即经济开发区、生态化工园区、沿海经济开发区。“多点”:各镇产业园区,主要发展轻工业、与自身农业产业相关的食品加工等产业。3. 旅游业规划规划县域旅游发展体系为:“一心、两带、三区”的基本格局。“一心” ,即响水主城区旅游集散中心,是提供县域旅游接待、管理、交通、住宿等众多服务和信息的综合中心。“两带” ,指灌河风光带、滨海风光带。“三区” ,包括灌江口风景区、黄河故道风景区、古云梯关人文风景区。4. 产业规划布局工业主要布局在经济开发区、生态化工园区和沿海

30、经济开发区,其次为小尖镇、双港镇、南河镇。主要的服务业布局在主城区和港城,旅游业应紧密结合旅游资源的分布,布局在主7城区、港城、黄圩镇。农业产业主要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和养殖业。第八章 城乡综合交通第二十三条 域交通发展策略1. 完善县域交通运输体系的布局,发挥海港优势,使各种交通方式之间及其与城镇经济建设、居民生活需求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2. 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注重科技进步、交通安全及生态环境保护。3. 充分利用现有公路网,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节约土地资源。第二十四条 公路1. 高速公路:现状沿海高速,在运河镇及迎宾路设有两个出入口。2. 公路:一级公路包括 G204

31、、S326、S226 、S337 以及两段疏港公路、黄响公路。一级公路在县域呈“井”字状布局,是县域的主要交通骨架;二级公路包括 S307、双六公路、海七公路、大新公路等;三级公路为县域其他道路。3. 场站建设汽车客运站:县域规划设置三处汽车客运站,一处位于响水主城区,另一处位于盐连铁路东侧,最后一处位于港城。货运站场:规划结合铁路站场、港口码头及物流园区设置 5 处货运站场。第二十五条 铁路盐连铁路从县域的中部,高速公路东侧通过,在南河镇西侧建有响水铁路客货两用站。远期规划货运专用线与港城连接。铁路站场:连盐铁路站场设置于响水主城区东部,连盐高速互通立交的南部。第二十六条 航道、港口规划1.

32、 航道规划规划对灌河和通榆河达到 3 级航道的通航能力。表 8-1 响水县域干线航道规划一览表航道名称 县域起讫点 里程(km) 航道等级 备注灌河 燕尾港一帆河口 4627 3 干线通榆河 县城中山河 25.6 3 干线响坎河 县城中山河 24.93 6 支线合计 96.8 - -2. 港口规划规划对灌河沿线进行整合,合理利用岸线,清理关闭小码头,集中建设 5 个港区:小蟒牛港区、陈港港区、大湾港区、双港港区、大桥港区。3. 岸线规划规划确定灌河岸线的利用类型主要有港口岸线、工业岸线、城镇岸线和生态岸线四种类型。响水县境内主要有五处码头作业区。工业岸线主要为经济开发区、生态化工园区和沿海经济

33、开发区的滨河岸线。城镇岸线主要为响水主城区、双港镇区、港城、小尖镇区和运河镇区紧邻的滨河岸线。其它为生态岸线。第二十七条 城乡公共交通规划1. 城乡公交线网规划一级线网:联系响水城区、港城及一般镇的线路。二级线网:联系副中心港城、一般镇之间及到农村集中居住区的线路。2. 城乡公交场站规划(1)县城规划设立公交综合站场 1 处,位于黄海路与迎宾大道交叉口东北侧,占地1.3ha。公交首末站和枢纽站,每处占地约 0.20.3ha。(2)港城规划设置三处公交枢纽站,分别位于老城区、北部居住区和商业金融核心区。(3)县域内其他一般镇:共设置 4 处公交枢纽站、10 车场和 6 个首末站。公交枢纽站:大有

34、镇、运河镇、双港镇和黄圩镇。公交首末站设置:大有镇、运河镇、双港镇、南河镇、小尖镇和黄圩镇。公交停车场设置:大有镇、运河镇、双港镇、黄圩镇、南河镇、小尖镇、六套社区、七套中心社区、老舍中心社区和张集中心社区。第九章 沿海沿灌河发展规划8第二十八条 港城定位规划确定港城作为响水县的一个产业新城,是沿海开发的重要支撑点。第二十九条 沿海地区产业布局沿海经济开发区主要发展临港产业、能源、船舶制造、机械制造、建材、物流产业。港城中心区发展商业、旅游业及房地产业。生态化工园区发展盐化工、石油化工、生物化工。第三十条 沿海开发建设推进策略实现港口、港城(新城) 、临港园区“三港联动” ,一体化发展。重点实

35、现工业向园区集中,园区向港口集中,带动临港产业发展,培育壮大优势产业,推动港口城市的发展。实施“以港口为龙头带动、以产业为主攻方向、以城市为有力依托、以基础设施为坚实支撑、以城乡统筹为战略取向”的沿海开发策略.。第三十一条 灌河开发利用发挥水运优势,办好工业园区,接受产业转移,培育市场龙头。加快调整岸线开发利用秩序,形成功能清晰、布局合理的岸线空间格局。确保公用港口码头作业区岸线,集中、集约利用工业岸线,打造城镇岸线,保护生态岸线。第十章 市政设施规划第三十二条 县域自来水厂规划提高现状主城区自来水厂供水能力,使其规划期末供水能力达到 5 万 m/d;新建响水县第二水厂,设计供水能力为 7 万

36、 m/d。规划保留港城自来水厂,并在生态化工园区新建自来水厂 1 处。规划在大有镇、黄圩镇各设置自来水厂一处。第三十三条 县域供水管网完善县域供水管网体系,规划期末形成“三横两纵”五条区域供水管网。第三十四条 县域污水设施规划扩建现状主城区污水处理厂,使其规模达到 9 万 m/d。同时为远景发展留有余地。规划新建港城污水处理厂,保留港城南部生态化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为 4 万m/d。在运河镇、黄圩镇、南河镇、大有镇各设置污水处理站一处。第三十五条 县域电力设施规划近期在港城建设火力发电厂和风力电场。港城电厂规划总容量为 3600MW;风力电场规划装机容量为 20 万 kW。此外规划在沿海经

37、济开发区建设一座秸杆直燃发电厂,规划装机容量为 24 万 kW。新建 220KV 响中变一处,装机容量为 2180MVA,220KV 响水变装机容量扩大到3120MVA,恒久变装机容量扩大到 2180MVA,在沿海经济开发区新建 220KV 港东变一处,装机容量为 2180MVA。保留主城区现状 110KV 东园变并升级主变容量到 250 兆伏安,保留 35KV 三村变电站并升级到 110KV,主变容量为 250 兆伏安;新建 2 处 110KV 变电站:110KV 城西变,主变容量近期为 180 兆伏安,远期达到 380 兆伏安;110KV 东风变,主变容量近期为250 兆伏安,远期为 35

38、0 兆伏安。港城、生态化工园区和沿海经济开发区共需设置 110KV 变电站 6 座,保留现有的两座110KV 港城变和化工园变,新建 4 座 110 千伏变电站,设计容量分别为 350 兆伏安。保留并扩充原有 110KV 小尖变,将现状 35KV 变电站黄圩变、运河变、南河变、大有变升级到 110KV,并新建 110KV 双港变。第三十六条 县域电信设施规划新建电信端局 1 处,保留老城区原有电信局所。规划在港城设置 1 处电信端局,在沿海经济开发区设置 1 座电信端局,在双港镇、小尖镇、运河镇、黄圩镇、南河镇、大有镇分别设置电信支局。第三十七条 县域邮政设施规划保留城区现有邮政局所,新建邮政局 1 处,并合理布局邮政所服务网点。在港城设立一处邮政分局。沿海经济开发区设置 3 个邮政所。在双港镇、小尖镇、运河镇、黄圩镇、南河镇、大有镇分别设置邮政支局。第三十八条 县域燃气设施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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